算是解答了我许久以来的困惑:Given ψ⇒φ, it might be p&q⇒p or p⇒p∨q . There's a question that always arises: how could we eliminate the possibility of the former while what we intend to say by the formula ψ⇒φ is the latter ?
评分##《阐明理由:推论主义导论》一书为作者罗伯特·B.布兰顿主要著作《使之清晰:推理、表象和推论承诺》的简写本,以充导论之用。布兰顿是匹兹堡学派的重要作者,其主要哲学活动为承接塞拉斯的推论主义并为其附加了一套建基于语言/言语实践的规范游戏,相关内容参见《匹兹堡学派研究》和《匹兹堡问学录》。《阐明理由》的根本在于以推论为中心构造语义学和认识论——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及意向状态的内容,其实也就是觉识本身,首先应该根据其在推理中所起的独特作用来加以理解。这个“独特作用”被分析地理解为:1.单称词和谓词在对称性上的差别,并因而关联至言语活动与公共话语的社会实践方面。2.承诺和资格的区别,即说及/思及和说/思的区别,由此构造了可以继承/传递的关于“真”的规范游戏。
评分##牛逼的
评分##重评 从来没读过这么牛逼的书 不想单纯用伟大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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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看的时候,脑子里全是Howard Becker的《社会学窍门》,尤其讲到单称词的时候。。
评分##看的时候,脑子里全是Howard Becker的《社会学窍门》,尤其讲到单称词的时候。。
评分##牛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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