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被改编成同名电影
里维耶就是那中心、那沉默,被卷入医学和法学的机器中。人们把他翻译到另一种语言,然后使他沉寂了。——米歇尔·福柯
1835年,在法国诺曼底的一个村庄里,一位20岁的青年皮埃尔·里维耶冷酷地杀害了他的母亲、18岁的妹妹和7岁的弟弟。然后,在狱中,他写了一本回忆录,为整个可怕的故事辩护。
米歇尔·福柯在研究19世纪精神病学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关系时发现了这个案件。他收集案件的相关文件,包括医学和法律证词、警方记录和里维耶的回忆录,编辑出版并在书中做了精彩阐述。
他指出,里维耶案发生时,正值法国许多行业争夺地位和权力之际,医学权威在挑战法律,政府各部门在明争暗斗。法学和精神病学话语都试图将里维耶自己对其行为的描述笼罩在各种权力关系中,将他的声音边缘化为弒亲者或疯子的声音。
福柯对该案的重构,是一次对疯狂、正义和犯罪观点来源的精彩探索。
##从各个角度解读了一桩谋杀案,有理性有疯狂。但是不论什么对暴行不会理解也不原谅。
评分##犯罪人思想扭曲,头脑混乱,对他父亲打他母亲觉得是理所当然,对他母亲骂他父亲深恶痛绝。他的整个世界与别人完全不同,用各种自我洗脑手段合理化自己的恐怖世界,有的人的意识世界真的是深渊……他杀死弟弟的理由是希望父亲因此怨恨他,不会因为他犯罪而难过,简直是自我合理化的巅峰之作。所以,所有在世人眼中的坏人,在自己的眼中可能都是高尚的好人,即使犯了杀人的罪行也觉得自己是好人。
评分##人们恐惧那些不同寻常的人,捂住了自己的耳朵,不去听他的声音。法庭上充斥的是那些当权者自己的话语。
评分##(意外地发现这本书是在加缪-局外人出版以后才出的)所谓“人”的概念是个人造物,意思是在遵循强加在你这个阶层上的行为准则/道德之后,你被定义为人。反之,你是个白痴或怪物。给里维耶定罪的羞愧之处在于,他本身是被社会视为虚无的底层阶级,审判时却用底层人的常见标签(白痴、冷漠、缺少理性)来解释他的“残暴本性”。对于审判而言,法官们竭尽全力把他定位为一个本性残暴的反社会存在,医生则有一半认为他患有单狂症,但证明他是个疯子本身带有不确定性,所以审判本身的不可确定性就显露出来了。我觉得后半本《笔记》就是想说明无论从医学还是法学领域,在当时,都无法从根本上判断他是什么样的人并由此合乎逻辑地给他定罪。(而加缪笔下的默尔索在后期被审判时,主要是单向突出了法官判他有罪的荒谬)
评分##可参考《不正常的人》
评分##还可以这么分析! 除了大段的抽象论证,就一件刑事案件都能从不同视角写出这么多不同方向的评论,真高级文学家。 你是不懂理论吗?你是不会用语言来分析文本!
评分这部作品是福柯知识—权力理论运用的第一个成果。里维耶档案的各方陈述显示,医生、法庭、村民等人的多种说法表面上在说同一事件,但所有的话语没有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而是构成一种对抗,一种权力关系,一种话语之间和通过话语进行的战斗。里维耶本人的表现,他历来狂乱的精神病症与回忆录超乎寻常的理性清晰,表明里维耶是在一种话语实践以及与之紧密相连的知识的层面上完成预先规划的罪行。福柯在这个案件里发现了,一种知识(比如医学、心理学、精神病学)是如何在与社会制度的互动中,在社会制度所分派的角色中构建权力—知识关系。
评分##福柯关于精神病的理论初窥门径的一本书,因为有案例的原因,阅读门槛比疯癫与文明低一些。在记录弑亲者里维耶的文本中,不同人群和其代表的阶层都做了选择性发言,比如法官对他儿时做过的残忍行为一笔带过,医生则大书特书——前者想要给他定刑,否则想证明他有精神病。福柯将所有人的证词包括里维耶的自述列成了一张表格,提取其怪异行为在不同话语阶层的分布表,乃是本书最让人震撼之处,哪怕记录在案的言语也是不可信的,处处都体现着权力的斗争。
评分##家庭悲剧一出。“我们知识的对象实际上只能在观察者所把握到的观察关系中表现出来。”(第3页)福柯辨识、誊写、分析皮埃尔·里维耶的生活,呈现出该案件的复杂性。配合福柯的传记看,关注福柯的“author”理论,有利于了解福柯对个体及其叙事的拯救。 #可以改成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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