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子言“《易》之興,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又言“當文王與紂之事耶”,以此證之,則彖詞、爻詞之非文王周公作可知。作《易》大氐西岐之人,生於殷之末世,於《小畜》《小過》言“自我西郊”,《隨》言“西山”,《升》言“岐山”知之。而《彖》《爻》之旨不同,必齣兩人之手也。
問:古人一字有數讀,何欺?日:非有數音也,方言也,如《易》彖象是陝西音,《彖傳》《象傳》是山東音。推之經史百傢皆然。
魯賜《詩傳》與申培《詩說》大同小異,餘以為魯申培弟子有東海太守魯賜,明嘉靖中豐坊所作僞書二種,一《詩說》、一《詩傳》,非托於衛端木賜,乃托於東海太守、培之弟子耳!後人以訛傳訛,遂以為孔子弟子子貢也。
目錄
弁 言
經史答問敘
經史答問捲一
經史答問捲二
經史答問捲三
經史答問捲四
精彩書摘
③陳氏《禮書》謂房脀為體解,並臚列二十一之體之目:“夫肱骨三,肩、臂、蠕也;股骨三,肫、胳、觳也;脊骨三,正脊、艇脊、橫脊也;脅骨三,代脅、長脅、脰脅也;正脊之前則隘也,肫之上則髀也。”硃熹《儀禮經傳通解·土冠禮》糾陳說曰:“二十一體則摺脊為三:曰正脊、曰艇脊、曰橫脊;兩舶各三:曰代脅、曰長脅、曰短脅,凡六;兩肱各三:曰肩、曰臂、曰騰,凡六;兩股各三:曰髀、曰肫、曰胳,凡六,通為二十一體。凡牲與臘方解割時皆是如此,但牲則兩髀以賤,而不升於正俎耳,故《少牢禮》具列自髀以下凡二十一體,但髀不升耳,而鄭氏注雲‘凡牲體之數備於此’,初不及他體也。況此言臘則又不殊賤也,而《周禮·內饔》及此經《昏禮》兩疏皆言二十一體,乃不數兩髀而不計其數之不足,蓋其疏略。至《少牢疏》及陳祥道乃去髀而以兩觳足之,蓋見此經後篇猶有脰及兩觳可以充數,然欲盡取之則又衍其一,故獨取兩觳而謂脰非正體,若果如此,則觳亦非正體,又何為而取之耶?此其為說雖巧而近於穿鑿,不可承用。”
④陳祥道《禮書》七七“骨體”曰:“隘不升於吉祭之俎。”《儀禮·土虞禮》雲“明日以其班袝。沐浴,櫛,搔翦。用專膚為摺俎,取諸脰艦”,鄭玄注:“摺俎,謂主婦以下俎也,體盡人多,摺骨以為之,今以脰臚,貶於純吉。”是以臚惟袝祭、主婦以下俎用之也。
⑤陳氏《禮書》雲:“二觳正祭不薦於神屍主人之俎。”《儀禮·特牲餿食禮》雲:“主婦俎,觳摺,其餘如阼俎。佐食俎,觳摺,脊,脅。膚一,離肺一。”
⑥《儀禮·士冠禮》鄭玄注謂:“凡牲皆用左胖。”賈公彥疏雲:“案《特牲》《少牢》皆用右胖,《鄉飲酒》《鄉射》亦用右,惟《虞禮》喪祭反吉,用左。此雲‘左胖’,或據夏殷之法,與周異也。”淩廷堪《禮經釋例·飲食之例下》則改鄭注雲:“當作‘右胖’,‘左’字蓋傳寫之誤。是凡牲皆用右胖也,是變禮反吉,始用作左胖也。”魏瞭翁《儀禮要義,土冠禮》“主人與祭同右胖此牲皆左胖”條、陳氏《禮書》六四“醴醮”等皆以周製吉禮用右胖,凶禮用左胖。
⑦此見《儀禮·士昏禮》鄭玄注:“閤升,閤左右胖升於鼎也。”又《士冠禮》注、《冠禮》注。
⑧《儀禮,特牲饋食禮,記》雲:“祝俎:髀,艇脊二骨,脅二骨,膚一,離肺一。”髀“近竅而賤”,此《儀禮·士昏禮》鄭玄注文,又《少牢體食禮》注。
⑨硃駿聲《說文通訓定聲·履部》“體”下曰:“《周禮》‘內饔辨體名肉物’,按:牲體有七,脊也、左右脅也、左右肱也、左右股也,所謂全脀也。七體乾之為臘,或用於俎,乃摺為二十一體:正脊、艇脊、橫脊,三也;代脅、長脅、短脅,左右六也;肩、臂、臑,左右六也;髀、肫、骼,左右六也,所謂殽脅也。其首尾與四蹄不用,周禮牲體貴右,吉禮用右胖,凶禮用左胖,若左右皆用謂之閤升。愚按:俎有十一體、九體、七體、五體、三體、一體之差,大抵皆用奇數。”可與相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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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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