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的诉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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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梅特兰 著,王云霞 等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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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071703
版次:1
商品编码:10611932
品牌:商务印书馆(The Commercial Press)
包装:平装
丛书名: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开本:大32开
出版时间:2010-10-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163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普通法的诉讼形式》分析了中世纪英格兰的司法系统及其各自的审判特点,详细分析了占有之诉、契约之诉、直接侵害之诉和间接侵害之诉等各阶段具有代表性的诉讼形式及其历史演变,评述了对于诉讼形式的几种分类方法。

作者简介

梅特兰(Frederick William Maitland,1850-1906)是英国19世纪最伟大的法律史学家之一,其对于英国法律史学的贡献堪比布莱克斯通和梅因。梅特兰出生于一个书香世家,有着深厚的家学渊源。其祖父是一位图书管理员,同时也是一位专习中世纪宗教史的学者。儿时的梅特兰常常去祖父家里,祖父严谨的治学方法和“历史相对主义”的观点深深地影响了梅特兰,并为他以后的研究指明了方向。①虽然有祖父的熏陶,但少年时期进入剑桥大学学习的梅特兰,最初并没有将法律史作为自己终生的追求。他的兴趣,主要集中在音乐、数学这些与史学没有多大关系的专业上,后来在著名哲学教授亨利·西奇威克的影响下,他阅读了大量的哲学著作。丰富的知识贮备、超群的思辨能力、幽默机智的语言风格,使他成为一名演讲高手。除了在演讲方面大放异彩外,这段时期的历练也为他以后的写作奠定了基础。

目录

开篇
原出版说明(1936年)
内容提要
正文
第一讲
第二讲
第三讲
第四讲
第五讲
第六讲
第七讲

令状精选
直属封臣权利令状
权利令状
恢复新近被占土地之令状
收回被占继承土地之令状
进占令状
租期内逐出承租人之令状
侵入他人圈地之令状
逐出租地之令状
自由人身份证明令
债务令状、非法留置动产令状、交出账簿令状
契约令状
暴力侵害令状
间接侵害令状
简约令状
债务人承诺的简约令状
非法占有动产之令状
译名对照表

精彩书摘

间接侵害之诉最终得以保存并变成了一种普遍适用的诉讼,特别要提到的是,许多现代法上的过失侵权行为就发源于此。有时很难将间接侵害之诉与直接侵害之诉分辨清楚。二者之间的界限尽管不清晰,但其重要的区别是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在那些没有提及暴力和武器的案件中,就不能颁发中间令以拘禁被告,而败诉的被告也不能被判处罚金。
罚金判决在1694年被一项法令①正式废除,但很久以前它也只不过是一种形式而已。该法令陈述了废除罚金判决的理由:“法院在直接侵害之诉、逐出租地之诉、企图伤害之诉和非法拘禁的案件中,如果判决被告败诉,(依职权)应以被告的行为违反国王安宁的名义签发针对被告的中间令,令其支付罚金。虽然被告违反国王安宁的行为尚未查明,但法院的一些法官通常会让被告缴纳少量罚金而结案,然而这种判处罚金的记录却不会送至理财法院,而在同样情况下,理财法院的法官却经常会因被告的行为已造成了巨大的损害而宣布他们处于法律保护之外”。该法令还进一步禁止签发处以罚金的令状,而作为罚金的替代做法就是:首先由原告在签领判决书时垫付6先令8便士,然后再从被告处扣回。
其后这两种诉讼进一步统一化,部分是由于制定法,部分是因为拟制,但是二者之间的区别依然需要注意。

前言/序言

梅特兰(Frederick William Maitland,1850-1906)是英国19世纪最伟大的法律史学家之一,其对于英国法律史学的贡献堪比布莱克斯通和梅因。
梅特兰出生于一个书香世家,有着深厚的家学渊源。其祖父是一位图书管理员,同时也是一位专习中世纪宗教史的学者。儿时的梅特兰常常去祖父家里,祖父严谨的治学方法和“历史相对主义”的观点深深地影响了梅特兰,并为他以后的研究指明了方向。①虽然有祖父的熏陶,但少年时期进入剑桥大学学习的梅特兰,最初并没有将法律史作为自己终生的追求。他的兴趣,主要集中在音乐、数学这些与史学没有多大关系的专业上,后来在著名哲学教授亨利·西奇威克的影响下,他阅读了大量的哲学著作。丰富的知识贮备、超群的思辨能力、幽默机智的语言风格,使他成为一名演讲高手。除了在演讲方面大放异彩外,这段时期的历练也为他以后的写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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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特兰(Frederick William Maitland,1850-1906)是英国19世纪最伟大的法律史学家之一,其对于英国法律史学的贡献堪比布莱克斯通和梅因。梅特兰出生于一个书香世家,有着深厚的家学渊源。其祖父是一位图书管理员,同时也是一位专习中世纪宗教史的学者。儿时的梅特兰常常去祖父家里,祖父严谨的治学方法和“历史相对主义”的观点深深地影响了梅特兰,并为他以后的研究指明了方向。①虽然有祖父的熏陶,但少年时期进入剑桥大学学习的梅特兰,最初并没有将法律史作为自己终生的追求。他的兴趣,主要集中在音乐、数学这些与史学没有多大关系的专业上,后来在著名哲学教授亨利·西奇威克的影响下,他阅读了大量的哲学著作。丰富的知识贮备、超群的思辨能力、幽默机智的语言风格,使他成为一名演讲高手。除了在演讲方面大放异彩外,这段时期的历练也为他以后的写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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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经典的法学专著,应当好好学习。适合诉讼法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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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这本书让人都是我们俄方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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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书籍了,有空时翻一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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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著作,经典版本,收藏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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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这本书让人都是我们俄方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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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时期宗教在社会生活中起主要作用,也对艺术产生了深刻影响。主要包括建筑、雕刻、绘画、工艺美术。 建筑:这一时期的建筑有独特的成就。 两河流域南部原是一片河沙冲积地,没有可供建筑使用的石料。苏美尔人用粘土制成砖坯,作为主要的建筑材料。为了使建筑具有防水性能,他们在墙面镶嵌陶片装饰,类似现在的马赛克。 苏美尔人最重要的建筑为塔庙。是建在几个由土垒起来的大台基上,这种类似于梯形金字塔的建筑被称为“吉库拉塔”。乌鲁克神庙是塔庙的最典型的代表。 乌鲁克城废墟上的这座塔是残留的最古老的美索不达米亚塔庙(层进式神庙)之一。据考证,塔庙建于公元前21世纪,它是乌尔那姆(Nammu)国王为了表示对生育女神的尊敬而建的。 雕刻:这一时期的雕刻相当发达。 苏美尔人的圆雕像很可能是用于宗教目的。雕像身体呈圆拄形,双手捧于胸前,姿势虔诚,面部表情平静划一,眼睛瞪得很大,流露出纯真、朴实、专注的表情。 阿卡德人的雕刻具有更强的写实性。在尼尼微出土的《萨尔贡王青铜头像》刻画写实。神志庄严威严,个性坚毅,显示出精湛的工艺水平。《纳拉姆辛浮雕石板》以其写实的手法刻画了纳拉姆辛王率军政府山地的历史场面。对角线的构图使浮雕具有动感和空间感,简单的风景刻画表现了特定的环境。 绘画:现存的苏美尔绘画代表作为乌尔城出土的军旗,即在刷有沥青的木版上用贝壳、闪绿石、粉红色石灰石镶嵌成的战争和庆祝胜利的场面。画面共分三层,根据故事情节的发展逐步展开,人物、动物、器物的安排有条不紊。人物形象以侧面、正身、侧足为主,倾向于平面的描绘。色彩对比鲜明,四周和各层之间用几何形装饰,很象一幅挂毯,具有浓厚的装饰性。 工艺美术:苏美尔人是古代最杰出的工艺美术师,他们留下了大量精美的工艺品,如黄金器物、武器、金头盔、匕首、乐器等。 苏美尔人的牛头竖琴是最古老的精美乐器。琴架顶部以牛头作为装饰,用天青石和金箔制成,牛的神志表现得十分生动,顾起的牛鼻似在翕动。琴身由黄杨木制成,正面在沥青上用贝壳镶嵌着人和动物,表现了古代神话中的英雄吉尔伽美与双头公牛以及一些神化的动物在进行人类活动的情景,具有浓厚的奇异色彩。 编辑本段 (二)巴比伦美术 巴比伦人在文化上继承了苏美尔人—阿卡德人的传统。(可惜,迄今为止所发现和保存的巴比伦美术作品却为数不多。)这一时期最著名的是汉漠拉比法典石碑。 汉漠拉比建立了庞大的巴比伦王国,并颁布了著名的汉漠拉比法典。法典刻在黑色的玄武岩石碑上,上部为浮雕,下部为文字。浮雕刻画了汉漠拉比王肃立在太阳神的宝座前,听他口授法典。太阳神的威严和汉漠拉比的谦恭形成有力的对比,整个场面充满了宗教的虔诚和严肃。 编辑本段 (三)亚述美术 简介 公元前1600年前后,巴比伦被加喜特人灭亡。以后的600年中,两河地区文化处于退化时期。 野蛮加喜特人很少创造出杰出的艺术成就,而在底格里斯河上游的亚述高原兴起了另一支闪米特人,他在公元前10世纪前后兴起,史称亚述人。 亚述人的性格极为膘悍,崇尚武功。他们连年进行对外征服战争,征服了整个两和地区和埃及,成为盛极一时的亚述帝国。但这个矛盾重重的大的国并不长久,在内外矛盾的夹攻之下于公元前612年灭亡。 亚述人在文化上同样受苏美尔人影响,但却不具有苏美尔人那种宗教的虔诚。他们的艺术主要为世俗生活服务,具有很强的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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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的诉讼形式》是英国法律史学家梅特兰的名著,是其担任唐宁讲座教授时所用的讲稿,被誉为了解英国普通法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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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一本书,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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