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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5年卷》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选登、司法解释、司法文件、裁判文书、案例、任免事项和文献等。其中,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权限对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具体适用有关法律规定所作的解释和说明,具有法律的效力,可以在裁判文书中直接援引,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司法文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下发各级人民法院的有关审判工作、法官队伍建设、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类行政性公文;裁判文书和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选编的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审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各类案件的裁判范例,对于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相关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作用;任免事项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任免决定;文献选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关于审判工作、法官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内容的部分工作报告和讲话。作为公开向全社会介绍人民法院各类司法信息的文献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专业性、指导性和实用性一直享有盛誉。
目录
法律选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年8月29日)
司法解释
综合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2014年10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1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4月15日)
刑事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4年11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一批)的决定
(2015年1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5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7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2015年10月29日)
民事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的批复
(2014年12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1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15年1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5年1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2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2月16日)
……
文献
任免事项
司法文件
司法统计
裁判文书选登
案例
精彩书摘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十、将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十一、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十二、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十四、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十六、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前言/序言
探索法律的深度与广度:中国法律实务前沿精选 本书汇集了近年来中国法律实践中具有代表性和指导意义的案例、法规解析及理论探讨,旨在为法律从业者、法学研究人员以及关注中国法治进程的读者提供一个全面、深入的参考平台。全书精选内容,聚焦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的法律适用与发展,涵盖了民事、刑事、行政等多个核心法律领域。 第一部分:民事法律的最新发展与疑难裁判 本部分重点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司法实践中涌现出的新类型争议和裁判思路的演变。 一、合同效力与履行中的前沿问题 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与限制: 针对电子合同、在线服务协议中格式条款的订立与效力问题,深入分析了法院如何平衡效率与公平原则。重点探讨了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提示说明义务在数字化环境下的具体要求,以及免除或限制自身责任条款的认定标准。 情势变更原则的司法适用: 在全球经济环境快速变化的大背景下,对情势变更原则在新冠疫情、国际贸易冲突等突发事件中的适用边界进行了细致界定。分析了如何科学判断“不能预见”、“非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以及“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具体标准,并列举了具有指导意义的判决实例。 电子证据的采信规则: 随着数据交易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对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电子签名、区块链存证等新型电子证据的审查与认证规则进行了系统阐述,强调了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关联性的审查重点。 二、物权与不动产纠纷的精细化处理 居住权与用益物权的新冲突: 结合《民法典》对居住权的创设,详细剖析了居住权设立的登记要件、期限届满后的效力,以及居住权与抵押权、租赁权等其他用益物权之间的冲突解决机制。 共有物分割与相邻关系的调和: 探讨了城镇住房共同共有关系中的退出机制与财产分割原则,特别是在家庭成员间共同购房的复杂情形下,如何平衡各方权益。同时,对采光权、通风权等相邻关系中的新型侵害认定与救济途径进行了分析。 三、侵权责任的认定与新型损害赔偿 数据权益与隐私保护: 聚焦于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深入解析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框架下,数据处理者未尽到告知义务或发生数据泄露时的法律责任承担。探讨了精神损害赔偿在个人信息被滥用案件中的适用空间。 网络侵权与平台责任: 针对网络诽谤、侵害名誉权、不正当竞争等网络侵权行为,分析了平台作为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通知-删除”义务的界限,以及大数据杀熟等新型商业模式下的反垄断与公平交易责任。 第二部分:刑事审判的疑难证据与量刑平衡 本部分着重考察了当前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的深化应用,以及量刑精细化管理的最新要求。 一、刑事证据排除规则的严格适用 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与实体标准: 梳理了近年来因证据收集程序违法而被排除的典型案例,明确了口供取得过程中的任意性审查标准,以及搜查、扣押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分配。 电子数据的检验与审查: 重点分析了对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中关键证据的提取、固定和检验流程的规范性要求,确保电子数据在法庭上能够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二、新型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的认定 穿透式审查与犯罪界限: 在金融犯罪领域,探讨了如何对复杂的金融工具、虚拟货币交易等进行“穿透式”审查,以准确界定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的成立要件。 量刑情节的细化考量: 针对职务犯罪中“坦白”、“自首”与“退赃、退赔”等量刑情节,结合最高人民法院近期的指导意见,细致分析了在不同量刑幅区间内,如何平衡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幅度裁量。 第三部分: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的法治化进程 本部分关注政府行为的司法审查力度加大后,行政争议解决的新趋势。 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重点 行政不作为的司法救济: 针对行政机关在涉及公共利益或公民权利保障中久拖不决或拒绝作为的情形,分析了法院在确认行政不作为违法性及判令采取补救措施方面的实践操作。 涉产权保护的行政争议: 重点梳理了在征收、规划许可等行政行为中,如何运用比例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来审查行政机关的裁量权是否被滥用,维护民营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规则与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 明确了在涉及安全保障义务、产品责任等领域,行政机关或被诉行政主体在证明其行为合法性时,需承担更高的举证责任。 三、国家赔偿标准的调整与适用 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化实践: 结合国家赔偿法的最新修改趋势,分析了在特定人身自由受限制或生命健康遭受侵害时,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和裁量依据。 结语:指向未来的法律适用 本书最后部分对当前司法实践中体现出的改革方向进行了总结,强调了司法公开、统一裁判尺度以及以公正、效率为核心的现代司法理念对未来法律工作的影响。读者将通过对这些精选案例和制度解读的研习,更好地把握中国法治建设的前进步伐。
我是一名在校的法学学生,对各种法律文献有着天然的亲近感,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5年卷(附光盘)》无疑是我学习道路上的一份宝藏。学校的课程和教材更多的是介绍基础的法律原理和理论,但对于一个法律人来说,真正理解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公报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官方刊物,汇集了当年度最重要、最典型的案例,这对于我们这些未来的法律从业者来说,简直是“活教材”。2015年,我记得是国家大力推进法治建设的一年,我非常想知道,在这一年里,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有哪些新的理念和方法被提出?有哪些案件的处理,为后来者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我希望能够从中学习到,如何分析复杂的案件事实,如何运用法律条文,如何进行有效的法律推理。而附带的光盘,更是让我眼前一亮。我设想,光盘中可能收录了与公报内容相关的判例数据库,我可以根据关键词进行检索,快速找到我感兴趣的案件;也可能是一些法律专家的讲座视频,他们会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深度解析,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其中的法律逻辑。我相信,通过对这份公报的学习,我能够更扎实地掌握法律知识,为今后的学习和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