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身平民的青年于连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毅力。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而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埋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三星只是用来表达个人喜好,毕竟给经典文学打分的意义不大。这是美丽的乡下青年时而坎坷时而顺畅的“飞黄腾达”短途旅行,其中交织着宗教和政治信仰、阶级对立、上流社会众生态,和两个被“飞来横祸”般爱情折磨的女人。于连是没带地图就展开探险的旅人,赤子之心仍在,但不算坚定,却也做不到一门心思地同流合污。有一部分思想,但没有行使这思想的权力,比完全不会思考要危险多了。“能为于连这样有几分才华的年轻人提供前程的,也绝非爱情;他们紧紧地依附一个小集团,如果小集团发迹,社会上的好东西就纷纷落在他们身上。倒霉的是不属任何小集团的学者,哪怕很不肯定的小小成功也会受到指责”。译文不算太好读,稍微分散下注意力就云里雾里了。
##玛蒂尔德在疯狂的程度上接近于连但他们并不是同一种人。于连从不是浪漫主义者,促使他转向所谓爱情的动机始终是可鄙的与其说虚荣心莫若说自卑感的东西。于连并不爱自身外的任何人,他只是渴望被爱与征服,以及借由爱慕他的女性消弭出身与贫困带来的自卑。他在死前的回转难道不是因为确信在这世界上最爱他的,能给予这个将死之人无条件温情的唯有德雷纳尔夫人?如果德雷纳尔夫人不再爱于连,或者如果她不是市长夫人而同样是农民的夫人,于连仍会对其会怀有爱情么?不会。可耻的极度自尊与自卑,富于野心却懦弱无能,自私却仍不够自私,聪明也同时愚蠢。德雷纳尔夫人的幸运之处在于她只是情感的容器而不需承担在心智与智识上的蔑视。人怎么能爱上自己所鄙视的人呢?如果厌恶与爱共存。非常糟糕的阅读体验,完全不想重历第二遍
##这个译本很棒。德·莱纳,真正的激情是自私的,她对爱情的天真让人着迷。玛蒂尔德与于连,不是简单的豪门女爱上穷小子。前者从小所受的教育、所处的环境、她的朋友,使她不会只有偷食禁果的快感,还有因瞧不起自己委身于下人的矛盾、自轻、反复,还有对自己未来生活的理智考量,想的是于连这个人本身是否配得上她。这才是细微的人性。
##老外们的神逻辑有时候我真的是不懂。。。
【2018第27本】司汤达这种近乎枯燥的叙述方式,源于他每次写作前都要读民法,就为了达到他所追求的冷淡文风:“写作风格应该像清漆一样透明:它不应该改变事物的本色,不应该改变反映这一风格的事实和思想。”然而,与之相对的,却是书中大量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时常让我觉得,所谓的“故事情节”,不过是盛装这些丰富瞬变的情绪与思想的盘子。于连的外貌志趣都与司汤达迥然不同,却是他当之无愧的“心灵上的双胞胎”,他的虚荣易怒,他的敏感多疑,他的多愁善感,同时赋予他司汤达终生求而不得的攻无不克的爱情英雄形象,再加上露骨的恋母情结,这就使他从原型人物杀人犯贝尔德身上脱胎换骨,成为了我们今天看到的这个于连。
##注定要重新阅读的经典;登峰造极的心理刻画,太值得学习了。
##名著和非名著的区别,读过自会分晓
【2018第27本】司汤达这种近乎枯燥的叙述方式,源于他每次写作前都要读民法,就为了达到他所追求的冷淡文风:“写作风格应该像清漆一样透明:它不应该改变事物的本色,不应该改变反映这一风格的事实和思想。”然而,与之相对的,却是书中大量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时常让我觉得,所谓的“故事情节”,不过是盛装这些丰富瞬变的情绪与思想的盘子。于连的外貌志趣都与司汤达迥然不同,却是他当之无愧的“心灵上的双胞胎”,他的虚荣易怒,他的敏感多疑,他的多愁善感,同时赋予他司汤达终生求而不得的攻无不克的爱情英雄形象,再加上露骨的恋母情结,这就使他从原型人物杀人犯贝尔德身上脱胎换骨,成为了我们今天看到的这个于连。
###带娃刷kindle#还是头一次读这本经典,很难说十九世纪的小说顶着“经典”的名头就能轻而易举地打动现代的读者,其文学史意义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但是在看过太多后世的衍生著作之后再回顾经典的时候能感受到的仍然是技巧上的稚嫩。所以,更应该在小的时候去阅读,在尚未被撑大了胃口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