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为主人公“少年”的经历,十几岁的他加入美国军事队伍,前往墨西哥,不久就遭到了印第安人的致命打击。后来他偶然加入了由罪犯、老兵和印第安人组成的赏金猎人队伍,这个队伍名义上的首领是美墨战争老兵格兰顿,实际上指点生死的是霍尔顿法官。这个猎人队伍在墨西哥境内四处猎杀印第安人,无分男女老幼。赤裸的暴力在荒野上纵横,二十八年后,全部队员都陆续消亡。
这是一部由书组成的书,文学、哲学、神学、科学、神话元素随处可见,多重维度叠加融合,为本书创造了巨大的文本容纳力和生生不息的解读可能性。
《西方正典》作者哈罗德·布鲁姆认为,“在我看来,《血色子午线》应该是美国真正的末世预言小说”。
##又一个欣赏不了美国作家。能读下这本书想必大部分美国作家都读的下去。看上去像是对美国种族屠杀的暗喻,我却读到了美国白人和新教的末日景象。
##属实牛逼。第一遍,只能接收一些粗的印象。有武侠小说的风骨,战争小说的冷漠,西部小说的肃然,有骑兵军第一篇,2666第四部的感觉。纷飞的句子如杀人的子弹一般,射入我的胸膛,我开始胡言乱语,因为我没有读懂这本书,只读到神作二字。第二遍应该把每一章当一个短篇来细细品读,第三遍应该把每一段当一首诗来读,第四遍应该摘抄背诵每一个句子,第五遍应该反复诵读随手翻到的句子。这可能需要我毕生精力也不一定能读懂,所以还是供着他吧。
##走一路割一路头皮??这什么恶趣味看的我头皮发麻,以及那些血腥的描述非要冲着五行起步不加标点去着墨啊,可真辛苦译者了,不好意思对这本我欣赏无能。
##麦卡锡笔下的世界一如洪荒元年,一如世纪尽头,末日孤旅人背负的不是救济,而是一路屠戮。酷烈、残忍,充满魔力。
##完美诠释了何谓残酷的诗意。写的似乎是历史,却蕴含着深刻的寓意。通过高度艺术化地描绘血腥与暴力传达出一种普世意义,“他们继续前行”暗喻并最终象征了人类的宿命,一如坠入这片染血大地的纷呈群星。
##被这shi一般的翻译劝退。太做作了,浑身不适。
##感谢冯伟老师赠书。法官这个角色太吸引人了,整本书所描写的不确定性,广阔又残忍;人物与环境的冷漠是来自万物的天性还是人性最深层的体验,真没法说。
##这本书也绝对牛逼。而且以后大家还有没有美国小说读也得看形势了,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啊
##又一个欣赏不了美国作家。能读下这本书想必大部分美国作家都读的下去。看上去像是对美国种族屠杀的暗喻,我却读到了美国白人和新教的末日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