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逻辑与现象学:论胡塞尔思想的发端》: 1.逻辑学的双重任务 “逻辑学”是一个充满歧义的语词,这一点可以由下边这个情况来说明:许多看起来是属于不同问题领域的著作或思想都被冠以“逻辑学”之名(或者在它之前再添加上各种限定词)。在19世纪的欧洲,我们至少可以找到三类“逻辑学”:一是“形式逻辑”或“演绎逻辑”,二是以密尔为代表的“归纳逻辑”,三是区别于前两者的、更为哲学化的诸如“先验逻辑”、“辩证逻辑”这样的逻辑。不过,逻辑学在通常著作中主要还是指形式逻辑。可即便是形式逻辑,我们还可以区分出三个不同的研究方向:一是传统的亚里士多德式的形式逻辑,这些逻辑学著作大多包含有概念(或表象)、命题(或判断)、推理这三部分,它们阐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直言命题的各种形式、存在命题、无主语命题等等。这种研究在19世纪下半叶的德国比较盛行,其中的一个原因是由特伦德伦伯格( Friedrich Adolf Trendelenburg)所掀起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复兴,使得对这种传统逻辑的研究也变得盛行,而且通常是与心理学和认识论紧密相关的。二是逻辑代数,在英国的代表有布尔(George Boole)、德·摩根(Augustus De Morgan)等,在德国的代表是施罗德,他们试图用修改过的代数法则来改造三段论推理、关系理论,把它们转化成一种代数演算。三是以弗雷格为代表的人工语言流派,他们试图设计一种人工语言来改造传统的形式逻辑,并在此基础上构成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后两者是现代数理逻辑的起源。 至于“逻辑学”在早期胡塞尔那里的含义,我们在导论中就曾指出,这是布伦塔诺学派的科学哲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有两个重要任务: 1.逻辑学的双重任务 “逻辑学”是一个充满歧义的语词,这一点可以由下边这个情况来说明:许多看起来是属于不同问题领域的著作或思想都被冠以“逻辑学”之名(或者在它之前再添加上各种限定词)。在19世纪的欧洲,我们至少可以找到三类“逻辑学”:一是“形式逻辑”或“演绎逻辑”,二是以密尔为代表的“归纳逻辑”,三是区别于前两者的、更为哲学化的诸如“先验逻辑”、“辩证逻辑”这样的逻辑。不过,逻辑学在通常著作中主要还是指形式逻辑。可即便是形式逻辑,我们还可以区分出三个不同的研究方向:一是传统的亚里士多德式的形式逻辑,这些逻辑学著作大多包含有概念(或表象)、命题(或判断)、推理这三部分,它们阐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直言命题的各种形式、存在命题、无主语命题等等。这种研究在19世纪下半叶的德国比较盛行,其中的一个原因是由特伦德伦伯格( Friedrich Adolf Trendelenburg)所掀起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复兴,使得对这种传统逻辑的研究也变得盛行,而且通常是与心理学和认识论紧密相关的。二是逻辑代数,在英国的代表有布尔(George Boole)、德·摩根(Augustus De Morgan)等,在德国的代表是施罗德,他们试图用修改过的代数法则来改造三段论推理、关系理论,把它们转化成一种代数演算。三是以弗雷格为代表的人工语言流派,他们试图设计一种人工语言来改造传统的形式逻辑,并在此基础上构成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后两者是现代数理逻辑的起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