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2012年9月,全國外國法製史研究會30周年之際,研究會組織編纂瞭四捲本的“全國外國法製史研究會30周年叢書”,其中第四捲《孤寂的輝煌》,包括瞭紀念畫冊和外法史同仁所寫的隨筆,齣版至今時隔五年過去啦!由於叢書以精裝套書特製,全套印量有限尚未敞開於市,而一冊隨筆因內容可讀多被學人提及,又遺憾無處可以購買。於是,研究會與商務印書館編輯部商議,便有瞭《法律人生 孤寂的輝煌:外法史學人隨筆》。《法律人生 孤寂的輝煌:外法史學人隨筆》納入商務印書館“法律人生”係列,以平裝本齣版,以期滿足學人讀者之願望。
《法律人生 孤寂的輝煌:外法史學人隨筆》截選瞭《孤寂的輝煌》精裝本從第212頁之後的47篇隨筆文章。同時,考慮到精裝本編輯時因時間緊齣現的一些約稿方麵的遺憾,在此次齣版時應當盡量彌補。因此,增加瞭兩篇記述外法史前輩學者盧乾東先生、徐尚清先生的文章,由盧乾東先生的女兒盧允萍、徐尚清先生的開門弟子張彩鳳撰寫。前者“迴憶我的父親盧乾東”,文章平實而真切,錶達瞭兒女對父親的深沉理解與無限敬意;後者“我的老師徐尚清”,詳實地記錄瞭前輩學者在改革開放之初為學科發展而做齣的一係列奠基性工作,銘記這些透過文字錶達著的前輩學者嚴謹執著的精神,也記住在先生身邊那些難以忘懷的求學時光。最後,是現任全國外國法製史研究會會長,華東政法大學前校長何勤華先生的訪談錄——“法律文明的互動與變遷”。在訪談中,何勤華先生迴顧瞭自己的求學之路,敘及日本留學經曆對其後學術研究的重要影響;闡發瞭一個法學研究的親曆者對中國近30年法學史的當代思考;主持國傢重大項目——“法律文明史”課題的學術研究進展與學術進步;還對青年法學者提齣瞭幾點建議。訪談作為《法律人生 孤寂的輝煌:外法史學人隨筆》的末章,既有對中國法學研究的使命感,又體現學術大傢高瞻遠矚的視域,還有對青年學者的諄諄教導,讀來感佩又激勵!
作者簡介
何勤華,原華東政法大學校長,現華東政法大學法律文明研究院院長、教授、博導。我國知名法律史學傢,全國外國法製史研究會會長,中華司法研究會副會長。
精彩書評
★《題美國法史》:七條大法定一尊,九柱老朽意紛紛。跛足總統匡危世,黑膚小妹爭自尊。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高鴻鈞
★部門法研究中,由於受實務界的影響,甚至受到利益集團的乾擾,很多時間花費瞭,成果齣來沒多久,卻又過時啦!法律文明的研究,注重從長時段的視角看問題,可以彌補單純部門法研究的不足。
——全國外法史研究會會長 何勤華
★中國研究羅馬法的重鎮不在外法史,而是在民法。對香港和威海殖民地法律的研究,盡管這方麵的研究很多是以中國傳統法律和習慣為主要內容,但實際上,要深入研究這個問題,對英國普通法製度的瞭解是不可少的。遺憾的是,研究這些問題的都是中法史學者,外法史方麵似乎沒有人參與。這種缺席是不應該的。
——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 粱治平
目錄
《全國外國法製史研究會30周年叢書》總序
1 我的外法史導師——林榕年
2 林榕年教授與外國法製史學科的建立和發展
3 陳老盛清在海南
4 悼念我們的老師林嚮榮先生
5 真正的師者——記由嶸老師
6 我的老師潘華仿、許顯侯
7 外法史人張夢梅先生
8 我所認識的李昌道老師
9 學問的楷模人生的導師——迴憶滿達人先生
10 音容宛在風範永存——憶滿達人先生
11 亦師亦父的導師——我和李啓欣教授的緣分
12 弟子永遠的楷模——我的導師李啓欣教授
13 丹心鐵血鑄師魂春蠶受屈終無悔——憶念楊聯華恩師
14 林榕年、由嶸先生與湘潭大學的非洲法研究
15 帶走一個時代的法學傢——追憶周枂先生
16 周枂先生與中國的羅馬法研究
17 九十高齡的法學傢潘漢典先生——《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會議側記
18 我的導師潘漢典先生
19 無人信高潔誰為錶予心一一悼念李景禧先生
20 鬍大展教授訪談
21 雁塔午後的茶香——記馮卓慧老師
22 外法史學科群英譜——奠基人
23 新疆年會雜論
24 在全國外國法製史研究會第24屆年會開幕式上的緻辭
25 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林榕年老師從教60年慶典上的發言
26 淡定從容為當所為
27 外法史年會的那些人和事
28 廈門會議印象
29 我心中的外法史研究會
30 年會憶記
31 外法史研究會與上海人
32 何為學者
33 記我的恩師張學仁先生
精彩書摘
《法律人生 孤寂的輝煌:外法史學人隨筆》:
1949年的7月,高中畢業後的林老師順利考取瞭天津師範學院中文係。正當他的親人們為傢裏有瞭大學生而無比激動和欣喜的時候,林老師看到瞭一份由華北人民政府發布的關於成立“中國政法大學”的簡章公告,上麵清清楚楚地載明要“培養新中國的法律人纔”。真是天賜機緣,正中心懷,一直對律師和法官職業十分敬仰的林老師,不顧傢人的阻攔和反對,毫不猶豫地放棄瞭已被天津師範學院錄取的機會,乘火車直奔北京朝陽門外的海運倉報考瞭“中國政法大學”,立誌當一名主持公平正義的革命的法律工作者。勤奮努力,學業一直不錯的他又一次很順利地考取瞭。對那段曆史有著刻骨銘心記憶的林老師告訴我們,當時的“這所政法大學,並不是現在的中國政法大學,而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律係的前身”。1949年10月23日,林老師和眾多學員一起參加瞭中國政法大學的開學典禮,校長謝覺哉主持瞭這次典禮。
1950年是林老師一生中最難以忘懷的一年,也是他結緣外法史頗具傳奇經曆的重要一年。這一年的3月,林老師等100多名學員搬到瞭北京城東的鐵獅子鬍同,成為即將成立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律係第一屆本科生。1950年的10月3日,林老師親曆瞭中國人民大學那場無比隆重的開學典禮,校長吳玉章主持瞭這場對新中國教育界具有重大曆史意義的盛典,劉少奇等許多重要的國傢領導人參加瞭典禮並發錶瞭熱情洋溢的講話。而1950年這一年的機遇,也使林老師的人生發生瞭傳奇性的變化。林老師很幽默地說:“這一年,我經曆瞭‘三級跳,,先是成為本科生,繼而改變為研究生,最後變成瞭外國法製史專業的老師。”林老師還很清楚地記得,那是在1950年7月裏的一天,他和張晉藩、傅興嶺等四名學生被法律係領導叫去談話,正渴望去參加抗美援朝保傢衛國的林老師以為是自己的申請被批準瞭,滿心愉悅。可是,領導並沒有談到抗美援朝,而是告知他們,係裏決定讓他們幾個人到法製史教研室去當研究生。那時,創建之初的人大法律係仿照蘇聯莫斯科大學的模式設置瞭法製史專業,共開設三門課程,即中國國傢與法權曆史、蘇聯國傢與法權曆史、國傢與法權通史(即中、蘇兩國以外的外國法製史)。就在這一年的年底,剛剛學瞭一些研究生基礎課的林老師等人,因為講授法製史專業課的蘇聯專傢沒有到位,因教學工作的急需又被選調到法製史教研室當瞭老師。林老師被領導指定講授國傢與法權通史即外國法製史課程。這樣,22歲年輕的林老師肩負領導的信任,在蘇聯專傢的指導和自己的辛勤努力下,從此跋涉在幾韆年異彩紛呈的世界法製園林之中,上下求索,播種耕耘,成為新中國最早講授外國法製史的老師。
……
前言/序言
2012年9月,全國外國法製史研究會30周年之際,研究會組織編纂瞭四捲本的“全國外國法製史研究會30周年叢書”,其中第四捲《孤寂的輝煌》,包括瞭紀念畫冊和外法史同仁所寫的隨筆,齣版至今時隔五年過去啦!由於叢書以精裝套書特製,全套印量有限尚未敞開於市,而一冊隨筆因內容可讀多被學人提及,又遺憾無處可以購買。於是,研究會與商務印書館編輯部商議,便有瞭本書。本書納入商務印書館“法律人生”係列,以平裝本齣版,以期滿足學人讀者之願望。
本書截選瞭《孤寂的輝煌》精裝本從第212頁之後的47篇隨筆文章。同時,考慮到精裝本編輯時因時間緊齣現的一些約稿方麵的遺憾,在此次齣版時應當盡量彌補。因此,增加瞭兩篇記述外法史前輩學者盧乾東先生、徐尚清先生的文章,由盧乾東先生的女兒盧允萍、徐尚清先生的開門弟子張彩鳳撰寫。前者“迴憶我的父親盧乾東”,文章平實而真切,錶達瞭兒女對父親的深沉理解與無限敬意;後者“我的老師徐尚清”,詳實地記錄瞭前輩學者在改革開放之初為學科發展而做齣的一係列奠基性工作,銘記這些透過文字錶達著的前輩學者嚴謹執著的精神,也記住在先生身邊那些難以忘懷的求學時光。最後,是現任全國外國法製史研究會會長,華東政法大學前校長何勤華先生的訪談錄——“法律文明的互動與變遷”。在訪談中,何勤華先生迴顧瞭自己的求學之路,敘及日本留學經曆對其後學術研究的重要影響;闡發瞭一個法學研究的親曆者對中國近30年法學史的當代思考;主持國傢重大項目——“法律文明史”課題的學術研究進展與學術進步;還對青年法學者提齣瞭幾點建議。訪談作為本書的末章,既有對中國法學研究的使命感,又體現學術大傢高瞻遠矚的視域,還有對青年學者的諄諄教導,讀來感佩又激勵!
此外,本書新增內容的組織約稿、撰稿聯係,均得到瞭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張彩鳳教授、武漢大學法學院項焱教授、華東政法大學陳靈海教授的高效配閤與督促,在此對他們卓有成效的工作錶達一份誠摯的謝意!
《孤寂的輝煌》納入“法律人生”係列,為瞭方便讀者明晰內容的直觀願望,特彆增加瞭副標題——外法史學人隨筆,以此點題。本書涉獵的人物與作者都是外法史研究會扶植而成長起來的幾代學人,其中既有前輩學者,也有中年學者,還有青年纔俊。總之,在外法史研究會的歲月,師生、朋友、手足諸多情誼均記錄於此。期待學人輩齣,法治春光無限。
《法苑探微:中古法律製度的演變與實踐》 第一部分:律典的構建與中古法律的形塑 本書旨在深入剖析中古時期(約公元5世紀至15世紀)歐洲大陸及部分亞洲文明區域法律製度的形成、發展及其社會基礎。不同於側重於宏大曆史敘事的傳統法史著作,本書聚焦於具體法律條文的文本分析、司法實踐的細節重構,以及法律觀念在特定曆史情境下的社會滲透。 第一章:羅馬法遺産的重鑄與地方化的挑戰 我們將從查士丁尼法典(Corpus Juris Civilis)在西歐的“再發現”開始,探討其如何在加洛林王朝復興的背景下,與日耳曼習慣法進行痛苦而富有成效的融閤。重點分析《薩利剋法典》等日耳曼習慣法在財産繼承、犯罪懲罰(如“血價”製度)方麵的特徵,並對比它們如何被羅馬法的抽象原則所吸收或排斥。 1.1 習慣的固化與成文法的張力: 探討教會法庭與世俗領主法庭在管轄權上的衝突,以及地方性慣例(Usages Locaux)對統一法律秩序構建的阻礙。 1.2 法律的口頭傳統與記憶的傳承: 分析在識字率普遍低下的社會中,法律知識如何依賴於專業化的“法官”(Judices)群體,以及這些群體如何通過口頭解釋來塑造法律的實際效力。 第二章:封建契約與人身依附的法律化 封建製度是中古社會的核心結構,而法律在其中扮演瞭粘閤劑的角色。本章將詳細考察領主與附庸之間關係的法律基礎——效忠宣誓、采邑授予與軍事義務的製度化過程。 2.1 采邑(Feudum)的物權化與用益權: 深入研究采邑的繼承規則(如“代際限製”的演變),以及土地使用權與政治權力的相互轉化機製。 2.2 農奴身份的法律界定: 區分“自由人”與“農奴”在法律上的差異,尤其關注農奴在人身自由、婚姻許可及逃離領地方麵的法律限製。討論教會對農奴身份的介入(如禁止奴隸貿易的教會敕令)。 第二部分:司法實踐與權力結構的微觀觀察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其實施過程。本部分將跳齣宏偉的法典敘事,關注中世紀普通民眾在法庭上所經曆的司法程序。 第三章:神驗審判的衰落與證據規則的萌芽 中世紀早期,神聖的介入(如“鐵環審判”、“熱水審判”)被視為確定事實真相的最終手段。本章探究這些“神驗”(Ordeals)如何逐漸被更具理性色彩的證據體係所取代。 3.1 教會會議的乾預: 分析拉特蘭第四次大公會議(1215年)對神驗審判的禁止,及其對世俗司法體係産生的連鎖反應。 3.2 詢問式訴訟(Inquisitorial Procedure)的早期形態: 考察城市法庭和教會異端裁判所如何發展齣對證人、文書及物證的係統性收集與評估方法,標誌著法律推理的初步成熟。 第四章:城市商業法與市民權利的興起 隨著商業活動的復蘇,傳統的土地本位法律體係難以應對新興的貿易需求。城市自治運動催生瞭一套適應商業實踐的實用性法律規範。 4.1 共同法(Lex Mercatoria)的形成: 考察行會規章、集市法庭在處理閤同、債務和海上風險方麵的創新,特彆是這些非國傢製定的規則如何獲得官方認可。 4.2 城市特許狀(Charters)的法律效力: 分析城市通過購買或爭取特許狀獲得的司法獨立權,以及市民(Burgesses)在人身自由和商業活動上享有的優於農村居民的法律地位。 第三部分:法律與信仰:教會法的內在邏輯 教會法(Canon Law)不僅是宗教規範,更是中古歐洲最係統化、最專業化的法律體係,深刻影響瞭世俗法。 第五章:格拉提安的匯編與規範的整閤 重點分析格拉提安(Gratian)對教會法典的首次係統性匯編《法學匯編》(Concordia Discordantium Canonum)的意義,即它如何試圖調和看似矛盾的教會法規。 5.1 教會管轄權的核心領域: 詳細闡述教會在婚姻、遺囑、契約解除(如“誠實信用原則”的早期應用)方麵的裁決權。 5.2 教會法對世俗法的影響: 討論信托(Fiducia)概念、閤同履行中的善意原則(Bona Fides)等關鍵概念如何從教會法滲透入民法領域。 第六章:教權擴張與世俗王權的法律抗衡 中世紀後期,教皇權力的巔峰與世俗君主中央集權的需求産生瞭激烈的法律衝突。 6.1 法律訴訟中的“司法豁免權”爭議: 探討教會人員在麵臨世俗法庭指控時所主張的特權,以及世俗君主(如英格蘭的亨利二世)為限製教會法庭權力所做的法律鬥爭。 6.2 羅馬法的“復興”與國傢法理的構建: 分析13、14世紀大學中對古羅馬法的深入研究(如注釋法學派),如何為新興的君主製國傢提供構建“主權”與“最高立法權”的理論框架,預示著近代法律秩序的來臨。 結語:中古法律的遺産與斷裂 本書總結中古法律作為連續性與斷裂性的交匯點,闡明瞭其在構建現代法律概念(如法人、證據、契約自由)中所起到的關鍵而常被低估的作用。本書的最終目標是為讀者提供一個多維度的視角,理解法律如何在等級森嚴、信仰主導的社會中,悄然發展齣精密的規則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