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本) 下載 mobi epub pdf 電子書 2025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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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人民法院齣版社
ISBN:9787510913297
版次:1
商品編碼:11774325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5-09-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170
字數:196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為方便廣大司法工作人員、理論研究者和社會公眾更好地學習、研究、運用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本)》編者對1997年刑法及其後通過的《決定》和九部刑法修正案進行瞭整理匯編。根據《決定》和九部刑法修正案的規定,對刑法條文作瞭規範、準確編排。為有助瞭解曆次刑法修改的脈絡,特以腳注形式記錄瞭相關條文的沿革情況。為方便查閱、使用,還在刑法分則條文中冠以各條所涉罪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本)》還收錄瞭1997年刑法頒行後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九部刑法修正案和十三個立法解釋。

目錄

第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
第二章 犯罪
第一節 犯罪和刑事責任
第二節 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
第三節 共同犯罪
第四節 單位犯罪
第三章 刑罰
第一節 刑罰的種類
第二節 管製
第三節 拘役
第四節 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第五節 死刑
第六節 罰金
第七節 剝奪政治權利
第八節 沒收財産
第四章 刑罰的具體運用
第一節 量刑
第二節 纍犯
第三節 自首和立功
第四節 數罪並罰
第五節 緩刑
第六節 減刑
第七節 假釋
第八節 時效
第五章 其他規定
第二編 分則
第一章 危害國傢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一節 生産、銷售僞劣商品罪
第二節 走私罪
第三節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節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節 金融詐騙罪
第六節 危害稅收徵管罪
第七節 侵犯知識産權罪
第八節 擾亂市場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五章 侵犯財産罪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 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二節 妨害司法罪
第三節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第四節 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節 危害公共衛生罪
第六節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第七節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第八節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九節 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第七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八章 貪汙賄賂罪
第九章 瀆職罪
第十章 軍人違反職責罪
附則

第二部分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
外匯犯罪的決定
(1998年12月29日)

第三部分 刑法修正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1999年12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二)
(2001年8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
(2001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四)
(2002年1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五)
(2005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
(2006年6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
(2009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
(2015年8月29日)

第四部分 立法解釋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
(2000年4月29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三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一十條的解釋
(2001年8月31)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2002年4月28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2002年4月28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
(2002年8月29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章 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
(2002年12月28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信用卡規定的解釋
(2004年12月29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齣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規定的解釋
(2005年12月29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文物的規定適用於具有
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古人類化石的解釋
(2005年12月29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解釋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解釋
(2014年4月24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解釋
(2014年4月24日)
《世界文明的燈塔:一部跨越時空的法律思想史》 本書簡介 本書並非聚焦於任何單一主權國傢的現行刑法典,而是將視野投嚮人類文明發展史上,那些塑造瞭我們對“罪”與“罰”認知的宏大敘事與深層哲學。我們試圖構建一部跨越數韆年、橫貫不同地理區域的法律思想編年史,探討正義觀念是如何從神啓、血親復仇的蠻荒時代,逐步演化為現代法治社會中由理性、程序和人權所支撐的復雜體係。 第一部分:古代律法的迴響——神權、血緣與早期成文法 本部分深入探究瞭人類早期社會中,法律與宗教、習俗密不可分的共生關係。我們將從美索不達米亞的《漢謨拉比法典》開篇,分析“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報應原則在維護早期社會秩序中的結構性作用。重點剖析其“懲罰的對等性”如何構成瞭後續刑法思想的基石,盡管其階級屬性顯而易見。 隨後,我們將轉至古希臘城邦,特彆是雅典的法律實踐。這裏是理性主義萌芽之地。蘇格拉底之死,不僅是一場曆史悲劇,更是對“公民審判權”與“國傢權威”之間永恒張力的深刻揭示。我們將梳理柏拉圖和亞裏士多德對刑罰目的——究竟是為瞭威懾、報復還是教化——的早期哲學思辨,這些思辨為後世的刑法目的論奠定瞭最早的理論框架。 古羅馬法,作為西方法律體係的源頭活水,在本章占據核心地位。從《十二銅錶法》的樸素規定,到查士丁尼《國法匯編》中對犯罪概念的精細化區分,特彆是對“故意”(Dolus)和“過失”(Culpa)的早期界定,羅馬法為我們提供瞭第一個成熟的、具有係統性的刑法理論胚胎。我們著重分析羅馬法如何開始區分公法與私法領域中的侵害行為,以及其對“犯罪意圖”的關注,這標誌著從純粹結果懲罰嚮主觀罪責認定的重要過渡。 第二部分:中世紀的蛻變與文藝復興的覺醒 中世紀的法律實踐深受教會法和日耳曼習慣法的雙重影響。本部分將梳理宗教審判(如異端審判)對刑罰實踐的滲透,探討“靈魂救贖”的觀念如何與世俗懲罰相結閤,催生齣極端的酷刑和公開懺悔儀式。 然而,黑暗並非全然籠罩。我們詳細考察瞭中世紀晚期,特彆是《薩剋森魏斯比法典》等地方性法典的齣現,標誌著中央集權國傢開始試圖規範地方性的報復習俗。更重要的是,經院哲學傢們(如托馬斯·阿奎那)對自然法理論的復興,使得法律不再僅僅是君主的意誌,而必須符閤某種超越性的、可被理性把握的道德秩序。 文藝復興的曙光照亮瞭法律的理性之路。本章著重分析瞭“法律理性化”的早期嘗試。這些思想傢開始質疑中世紀盛行的酷刑和巫術審判,呼籲對犯罪進行更清晰的界定,並強調法律的公開性和可預見性。 第三部分:啓濛運動的雷霆——刑法現代化的基石 十八世紀的啓濛運動是刑法史上最劇烈的變革期。本部分是全書的重心,我們將細緻解讀塞薩雷·貝卡利亞的《論犯罪與刑罰》,將其置於洛剋、孟德斯鳩等社會契約論者的思想背景下進行考察。 貝卡利亞的理論——刑罰的目的是威懾而非報復、刑罰的嚴酷性應與犯罪的危害性相稱、刑罰的迅速性和確定性至關重要,以及反對死刑的論證——是如何徹底顛覆瞭歐洲大陸幾百年來奉行的“君主權力至上”的刑罰觀。我們將深入探討“功利主義刑罰觀”的誕生及其對後世刑法立法的影響。 緊接著,我們分析瞭功利主義轉嚮“古典犯罪學”的進程。傑裏米·邊沁的“快樂-痛苦計算”理論,如何為刑罰的量刑提供瞭一種看似客觀的數學模型。同時,約翰·霍華德對監獄狀況的調查,揭示瞭懲罰措施的非人道性,並推動瞭“改造”觀念在刑罰實踐中的萌芽,促使監獄從單純的關押場所嚮矯正機構轉型的早期嘗試。 第四部分:十九世紀的科學思潮與刑法的二元對立 十九世紀,隨著社會矛盾的激化和科學方法論的興起,刑法學界齣現瞭深刻的分裂。古典學派堅持自由意誌和道德責任,認為刑罰是基於個體對法律的自由選擇;而新興的犯罪學派則將犯罪視為社會或生物學異常的結果。 我們詳盡梳理瞭意大利犯罪學派的代錶人物——隆布羅索、費裏和加羅法洛的理論。隆布羅索的“天生犯罪人”理論,盡管在後世被徹底證僞,但其強調犯罪的“個體化”和“科學研究”的立場,極大地推動瞭犯罪學研究的深入,並促使刑法開始關注罪犯的“危險性”而非僅僅是“行為本身”。 這一時期的關鍵在於“刑法責任”的理論衝突。古典學派的“應報主義”與實證學派的“社會防禦論”之間的論戰,至今仍在影響著各國刑法條文的設計,尤其是在關於纍犯、精神障礙者和限製性保安處分等領域的立法實踐中留下瞭深刻的印記。 第五部分:二十世紀的重塑——人權、國際秩序與刑法的未來走嚮 進入二十世紀,兩次世界大戰的浩劫使人們對國傢暴力機器的濫用有瞭前所未有的警惕。本部分關注人權理念如何被強行嵌入到刑法結構之中。 我們將探討戰後國際人權公約的製定,以及它們如何限製國傢刑罰權的行使,強調程序正義(Due Process)和無罪推定原則的普適性。同時,我們考察瞭對“刑罰人性化”的持續追求,包括假釋製度的推廣、替代刑罰(如社區服務)的發展,以及對受害者權益保護的日益重視。 最後,本書以對當代刑法前沿議題的探討收尾。我們審視瞭全球化背景下,跨國有組織犯罪、網絡犯罪對傳統地域性刑法構成的挑戰,以及人工智能、生物技術等新興領域可能對“犯罪主體”和“行為責任”概念産生的顛覆性影響。本書旨在提供一個廣闊的、跨越地域限製的法律思想全景圖,幫助讀者理解我們今天所持有的法律觀念,是如何曆經數韆年爭議、衝突與融閤的漫長旅程纔得以確立。

用戶評價

评分

這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本)》給我的第一感覺就是“厚重”。翻開它,一股沉甸甸的紙張質感撲麵而來,仿佛承載著沉甸甸的責任與法理。我雖然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但一直對我們國傢的法律體係抱有濃厚的興趣。這次拿到這本書,我最直觀的感受就是它內容的豐富性和條理性的嚴謹。雖然很多條文的錶述對於我這樣的普通讀者來說,確實有些專業和晦澀,需要反復咀嚼纔能理解其精髓,但從整體上看,它構建瞭一個相對完整和體係化的刑事司法框架。特彆是其中關於罪與非罪、罪與非罪的界定,以及各種犯罪構成要件的細緻區分,都讓我看到瞭法律的精細之處。它不僅僅是一本冰冷的法條匯編,更像是一本描繪社會底綫的“說明書”,指導著我們理解什麼是被禁止的,以及違反這些禁令可能帶來的後果。我對書中關於一些常見犯罪,比如盜竊、詐騙、人身傷害等犯罪行為的定義和處罰規定格外關注,通過對比現實生活中的案例,能更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條文的實際意義。總而言之,這本書帶給我一種對國傢法律運行機製的初步認知,也激起瞭我進一步深入學習法律的欲望。

评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本)》是一本讓我感受到法律“力量”的書。這本書所涉及的條文,涉及到瞭我們生活中的方方麵麵,從最基本的公民權利到國傢層麵的安全,無一不包。我重點研究瞭其中關於“貪汙賄賂罪”和“瀆職罪”的規定。這些罪名,直接關係到國傢工作人員的廉潔性和責任感,是保障國傢機器正常運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防綫。看著這些條文,我能夠想象到法律在打擊腐敗、懲治不法行為時所展現齣的堅定和嚴厲。同時,我也看到瞭法律在保護弱者、製裁犯罪時的公正和權威。雖然對於一些抽象的法律概念,我可能還無法完全領會其深意,但通過這本書,我得以窺見國傢法律體係的宏大和精妙。它不僅是一本教科書,更像是一個沉默的“守護者”,在時刻提醒著我們,法律的邊界不容觸碰,而正義的實現,離不開法律的有力保障。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能夠幫助我們建立起對法律的尊重,並理解法律在維護社會秩序和保障公民權利方麵所發揮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评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本)》給我帶來的,更多是一種對國傢治理體係的敬畏和對社會責任的思考。我並非法律科班齣身,但作為一名公民,瞭解國傢的基本法律法規是我的責任。這本書雖然篇幅宏大,但我嘗試著去理解其內在的邏輯和體係。我關注瞭關於“危害國傢安全罪”和“破壞社會治安罪”的章節,這些條文的嚴肅性讓我深刻體會到維護國傢主權、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性。在閱讀過程中,我也會聯想到一些曆史事件和現實案例,思考法律在其中扮演的角色。這本書不僅僅是告訴我們“什麼不能做”,更重要的是它構建瞭一個國傢法律的“骨架”,通過對不同種類犯罪的界定和處罰,展現瞭國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閤法權益的決心。我發現,很多條文的背後,都蘊含著深厚的法理思考和對社會現實的深刻洞察。它讓我想明白,法律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會隨著社會的發展而不斷修訂和完善,以適應新的挑戰和需求。

评分

翻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本)》,我的腦海中總是會浮現齣各種社會新聞中的案件。這本書就像一把尺子,量度著行為的界限,也標示著社會能夠容忍的底綫。我特彆留意瞭關於“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和“侵犯財産罪”的章節。這些章節的條文,直接關係到我們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比如,關於非法拘禁、誹謗、侮辱的界定,以及盜竊、詐騙、搶劫的區分,都非常清晰。這讓我意識到,法律並不是遙不可及的,而是與我們的日常生活緊密相連。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可能無意中就會觸碰到某些法律的邊界,而這本書,就是幫助我們規避這些風險的重要工具。我尤其關注瞭關於“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的部分,這些條文對於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保障消費者權益至關重要,是現代社會健康發展不可或缺的法律保障。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能夠幫助普通人建立起基本的法律意識,理解行為的後果,從而更好地適應和融入現代社會。

评分

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訂本)》的過程,更像是在進行一場與社會運行規則的對話。我一直認為,一部國傢的根本大法,是社會秩序得以維係的基石,而刑法更是直接關係到公民生命、財産安全以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守護神”。這本書裏,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關於“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的規定。這兩部分內容,深刻地反映瞭立法者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同時,也充分考慮到瞭個體在麵對不法侵害時的閤理自衛權利,以及在極端情況下為瞭避免更大損害而采取必要措施的容許性。這些條文的錶述,雖然簡練,但背後蘊含的法理考量卻非常豐富。它不是簡單地羅列禁令,而是試圖在各種復雜情形下,找到法律的平衡點。我曾設想過一些生活中的極端場景,然後對照書中的條文去理解,這種過程本身就充滿瞭思考的樂趣。通過閱讀,我不僅理解瞭法律的懲罰性,更看到瞭法律的人性化和對社會倫理的考量。它讓我更加敬畏法律,也更加珍視來之不易的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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