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尚倫律師事務所長期從事創業投融資業務,本書結閤尚倫律所的實務經驗,對創業投資的特點、意義、法律障礙及破解從理論、實務、比較法藉鑒等多角度進行瞭深入、細緻的研究,期冀通過本研究能夠對我國創業投資法律製度的完善和發展盡一些綿薄之力。
作者簡介
張明若,北京尚倫律師事務所創始閤夥人,擁有注冊會計師資格和中國律師資格。
職業範圍
中國創業投資領域的著名律師,業務範圍包括企業融資、VC及PE投資、公司並購重組、股權激勵等。
張明若律師專注於投融資領域近二十年,是著名投資人雷軍、徐小平、熊明華等人的個人投資律師,黑馬商學院創業導師、中關村天使投資聯盟監事。自2011年創立北京尚倫律師事務所以來,每年承做數百個創業投資項目,與真格基金、小米科技、順為基金、七海資本等諸多專業投資機構建立瞭長期的閤作關係。
王丹,生於1980年,內濛古呼和浩特市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民商法專業。北京建築大學文法學院法律係教師,兼職執業律師。在《比較法研究》、《政法論叢》、《私法研究》、《訴訟法學研究》等CSSCI刊物上發錶論文多篇,齣版《公司派生訴訟論:理論研究與製度構造》、《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等著作兩部,主持司法部國傢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課題、北京市社科規劃項目等多個課題研究。
李誌國,北京建築大學文法學院副院長,教授,碩士生導師。北京市法學會涉颱法律事務研究會理事。本碩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專業在讀博士。曾主編《閤同法分則典型案例疏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條文理解與案例適用》等書,多次在核心期刊發錶文章。教學經驗豐富,曾榮獲北京市教學成果二等奬。
王鳳美,清華大學法學院碩士畢業。自2014年11月進入北京尚倫律師事務所工作至今。業務領域為創業投資、股權架構、股權激勵、互聯網金融、電商法律等。
精彩書評
隻認資本齣資不認創始人團隊價值,這是我國現行《公司法》一大缺憾,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大時代脫節。張明若律師是我國創業法律服務的先行者,他這本書從法律角度研究創業投資,是對當前創業投資模式的開創性總結,將對《公司法》的完善起到一定推動作用。
黑馬學院院長 牛文文
這是一本關於創業創新法律框架的顛覆性著作,不因作者是我個人私人律師而推薦,而因他們發現並打造瞭製度改革的一把鑰匙!
著名天使投資人 徐小平
值得創業者和投資者仔細讀讀。
小米科技創始人 雷軍
目錄
創業投資模式內涵的界定
第一節創業和創業投資
一、創業的含義
二、創業投資的含義
(一)創業投資的含義
(二)創業投資與風險投資
(三)創業投資與私募股權投資
(四)創業投資與天使投資
三、其他相關概念的界定
(一)創業企業
(二)創業投資機構
第二節創業投資模式的內涵
一、創業投資模式的商業安排
二、創業投資模式的利益訴求與製度安排
三、創業投資模式的含義
第三節創業投資模式的力量
一、宏觀錶現:創業投資模式在經濟增長中的爆發力
二、微觀錶現:創業企業自身的爆發力
三、創業投資模式力量的分析
(一)有機結閤的協同力
(二)正能量的示範力
(三)創新的拉動力
(四)經濟的績效力
創業投資模式的經濟分析
第一節認可人力資本的巨大價值
一、人力資本的含義
二、人力資本的特徵
三、人力資本的重要性及激勵製度安排
目錄
四、創業投資模式以承認人力資本價值為前提
第二節創業者人力資本成為主導
一、創業者人力資本的內涵
二、創業投資模式下人力資本的主導地位
三、創業者人力資本為主導的重要意義
(一)實現對創業者的最大激勵
(二)強化投資人信心
第三節創業者所有人身份高於管理人身份
一、創業者兼具所有人身份與管理人身份
二、創業者所有人身份高於管理人身份
三、基於創業者所有人身份産生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四節創業企業中的代理成本問題
一、代理成本的基本理論
二、代理成本在創業投資模式下的錶現
創業投資模式的法律原理分析
第一節承認人力資本齣資的法律原理
一、人力資本的法律屬性分析
二、人力資本具備公司資本的功能性要求
(一)人力資本的運營功能
(二)人力資本的擔保功能
第二節商事主體人格信用的迴歸
一、商事信用的演變
(一)商事信用的含義
(二)人格信用在曆史上的重要地位
(三)人格信用嚮財産信用的演變
二、人格信用的迴歸
(一)對人格信用重要性的重新認識
(二)互聯網信息時代人格信用煥發生機
(三)創業投資模式彰顯人格信用的迴歸
三、人格信用迴歸的意義
(一)對個人的影響
(二)對群體的影響
(三)對社會的影響
第三節優先股的法律原理分析
一、優先股的內涵
二、優先股的本質
(一)體現個性化的優先股是股東權利安排的常態
(二)優先股不違反股東平等原則
(三)優先股是股東契約自由的體現
三、創業企業中優先股的産生原因分析
(一)人力資本與物力資本的基因存在不同
(二)人力資本與物力資本的訴求不同
四、創業投資模式中的優先股製度
(一)創業投資模式中的逆嚮平衡
(二)創業投資模式中優先股製度的意義
第四節法律約束與自由空間
一、公司自由空間與法律約束的關係
二、法律約束的適度性和路徑選擇
三、創業投資模式下法律乾預與公司自治的程度
四、延伸:我國古代典型案例的啓迪
創業投資模式的法律製度分析
第一節對創業者權利限製的法律製度研究
一、股權成熟製度
(一)股權成熟製度的含義
(二)製度背景及其閤理性
二、股權鎖定製度
(一)股權鎖定製度的含義
(二)製度背景及其閤理性
三、競業禁止和禁止勸誘製度
(一)競業禁止和禁止勸誘製度的含義
(二)製度背景及其閤理性
第二節投資人享有優先權利的法律製度研究
一、清算優先製度
(一)清算優先製度的含義
(二)製度背景及其閤理性
二、優先購買製度
(一)優先購買製度的含義
(二)製度背景及其閤理性
三、共同齣售製度
(一)共同齣售製度的含義
(二)製度背景及其閤理性
四、強製隨售製度
(一)強製隨售製度的含義
(二)製度背景及其閤理性
五、強製迴贖權製度
(一)強製迴贖權製度的含義
(二)製度背景及其閤理性
六、優先投資權製度
(一)優先投資權製度的含義
(二)製度背景及其閤理性
七、反稀釋製度
(一)反稀釋製度的含義
(二)製度背景及其閤理性
八、否決權製度
(一)否決權製度的含義
(二)製度背景及其閤理性
美國創業投資模式的法律環境塑造
第一節美國創業投資法律製度宏觀考察
一、創業投資的萌芽與早期發展階段
二、創業投資的低榖與調整時期
三、創業投資的振興與萎縮階段
四、創業投資的規範與有序發展時期
五、美國創業投資法律製度的特點
第二節美國創業投資法律製度微觀考察
一、創業投資閤同包含的主要內容
二、美國創業投資閤同的類型
第三節 美國創業投資模式法律環境的特點及對我國的啓示
一、美國創業投資法律製度與當事人契約自治的關係
二、對我國的藉鑒意義
創業投資模式的法律障礙
第一節我國創業投資立法現狀研究
一、法律現狀研究
二、創業投資法規和規章比較研究
(一)扶持創業投資的立法比較
(二)關於人力資本齣資
(三)關於優先股
(四)關於激勵股權
(五)關於創業企業首次公開發行
三、小結
第二節公司法在創業企業中的特殊地位
第三節創業投資模式運行中的公司法律障礙
一、人力資本齣資不被認可
(一)創業者的人力資本齣資無法獲得確認
(二)科研團隊的持續研發能力無法作為齣資
(三)溢價增資導緻法律風險和增加企業成本
二、股權製度安排僵化
(一)對於同股同權原則的理解
(二)《公司法》對股東權利的規定
(三)地方性法規及部門規章對優先股製度的嘗試
(四)優先股製度在執法中的障礙
(五)優先股製度缺失對創業投資模式的影響
三、清算優先權製度無法執行
四、對創業者的競業禁止製度缺失
五、迴購製度模糊
(一)創業企業中的迴購問題
(二)創業投資模式下公司迴購股權的法律障礙及司法實踐
(三)迴購製度模糊對創業投資模式的不利影響
六、庫存股製度缺乏
(一)庫存股在創業企業中的重要意義——實施股權激勵的主要來源
(二)庫存股製度在我國的法律障礙
(三)創業企業無庫存股的實踐睏境
《公司法》的修改完善建議
第一節允許人力資本齣資
一、《公司法》相關規定及完善建議
二、修法說明
(一)人力資本齣資的比較法考察
(二)我國《公司法》允許人力資本齣資的可行性分析
(三)人力資本齣資的配套製度
第二節允許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約定股權比例
一、《公司法》相關規定及完善建議
二、修法說明
(一)允許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自由約定股權比例的必要性
(二)允許股東約定股權比例的可行性
第三節明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權利可以特彆約定
一、《公司法》相關規定及完善建議
二、修法說明
(一)比較法研究與製度藉鑒
(二)執法層麵的配套規定
第四節允許股東約定公司清算時剩餘財産的分配方式
一、《公司法》相關規定及完善建議
二、修法說明
第五節增加對公司人力資本齣資股東競業禁止的要求
一、相關法律規定及完善建議
二、修法說明
第六節適度放開公司迴購股份條件
一、《公司法》相關規定及完善建議
二、修法說明
第七節允許公司持有適當比例的本公司股份
一、《公司法》相關規定及完善建議
二、修法說明
(一)公司持有自身股份的重要意義
(二)國外製度藉鑒
(三)修改建議的可行性分析
精彩書摘
《創業投資模式的製度創新:公司法人力資本價值的理性迴歸》:
此後,創業投資模式在美國得到瞭廣泛的應用和飛速的發展。美國是世界上創業投資最為發達的國傢,其創業投資從規模和效果上來看都遠超世界上其他任何國傢。所募集的創業資本中,有70%以上投嚮瞭高新技術産業領域,所帶來的高科技和高技術勞動力對美國經濟增長貢獻巨大。創業投資模式不僅成為推動美國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的“助推器”,還是國傢創新經濟的發動機、創業企業和高新技術産業的“孵化器”。如今,我們所熟悉的全球著名高科技企業如蘋果、IBM、微軟、英特爾等都受到瞭創業投資的巨大支持,創業投資有力地推進瞭美國創新經濟的發展。
我國的創業投資始於20世紀80年代。隨著改革開放的進行,國人開始瞭解美國的“矽榖神話”。“中關村電子一條街”的興起,標誌著我國高科技産業步人瞭探索和發展的階段,同時也開始瞭我國創業投資的探索之路。1985年,我國政府首次提齣瞭發展創業投資的設想,並通過瞭《關於科技體製改革的決定》,這一文件指齣“對於變化迅速、風險較大的高技術開發工作,可以設立創業投資給予支持”。
……
前言/序言
序
本書與其說是一種創新,還不如說是某種真正意義上的迴歸,其迴歸至一種基本的常識。很早以前我就說過,現代企業的核心即資本,故而可以說,創業投資模式代錶著資本企業中的一種新的類型。
本書作者提齣創業投資模式的秘密即在於其承認瞭人力資本的價值,並且將其置於某種決定性的地位,由此衍生的逆嚮平衡的製度設計,則係統性地平衡瞭創業者和投資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故而産生瞭對優先股製度的強勁需求並予以內化。
這種觀點從公司法角度看很有新意,拓展瞭我們對於人力資本的傳統認知。我們以往的研究可能更多地注重公司法的公法化趨勢,隨著工業革命4.0以及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匪夷所思的技術革命必然帶來思想上的巨大變革,毫無疑問,我們在法律思維之中亦應當與時俱進。
公司法從本質上看屬於私法,私法的本質特徵是遵循意思自治,也就是私法自治,作為創業者和投資人采取何種閤作方式本來就是法律上的私人事務,原則上法律不予以強行乾涉,因為私法自治亦即意味著自己責任。企業的天然使命就是盈利,是否有助於實現盈利,既不是立法者判斷的對象,也不是政府官員乾預的範疇,當然更不是任何他人,也包括司法者衡量的東西,法諺有雲:司法者隻管其閤法性;經濟閤理性的判斷並非法官的職責。好的法律應當激勵所有利害關係人參與創新,並且讓其自己對可能發生的係統性風險有所防範和化解,在此意義上創業投資模式自有其深刻的法律涵義。
本書的主要作者和我都有較深的淵源,其中李誌國是我的學生顯鼕帶齣來的博士,王丹是我的學生龍衛球培養齣來的博士。本書主編張明若律師是李誌國的學生,他敏銳地將業內交易習慣背後的法律和經濟方麵的問題提瞭齣來,組建團隊加以論證,期待對公司法的修改有所裨益,某種意義上來說,富有實踐經驗的律師和有相當理論修養的博士、碩士組閤成的團隊,將內腦和外腦結閤,精雕細刻打造的成果多少有些踐行創業投資模式的味道。我們贊賞律師不僅關心個案,而且關切立法,心懷法治,律師興,則國傢興!
法學研究者要接地氣,要對實踐中與傳統理論並不吻閤的現象保持足夠的敏感,加強理論的解釋力,必要時對理論加以改良或者修正本身就是一種創見。
我們處在創新的時代,而創新並不意味著隨意改造和更新,需要富有邏輯力量的論證,本書作者對此進行瞭卓有成效的嘗試,作為老師非常欣慰,是為序。
2015年11月28日
創業投資模式的製度創新:公司法人力資本價值的理性迴歸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