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當代世界學術名著:刑法理論的核心問題》探討瞭刑法理論若乾核心問題,首先闡釋瞭犯罪化與刑事處罰的道德規範;繼而檢測瞭刑事責任的構造,並強調要把犯罪行為之客觀條件與那些使一個人為之承擔責任的特徵區彆開來;最後,《當代世界學術名著:刑法理論的核心問題》檢測瞭犯罪未遂與共同犯罪相關問題,並探討瞭當證明犯罪化與刑事處罰具有正當性衝突時,可能産生的理論上的不協調。
《當代世界學術名著:刑法理論的核心問題》以深入淺齣的風格闡明瞭英國刑法理論的現狀,它將受到開始研習高級刑法和刑法理論課程的人士的歡迎,也將受到執業律師、刑法教師和研究者們的歡迎。
作者簡介
威廉姆·威爾遜(William Wilson),英國倫敦大學瑪麗皇後學院刑法學教授、法律係主任(2004-2008)、倫敦大學國際研究生法學部主任、大律師、英國法律委員會顧問、美國《新刑法評論》(原《布法羅刑法評論》)副主編。其主要研究方嚮為刑法及刑事理論,是當今英國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刑法教授之一。
謝望原,國傢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刑事政策與比較刑法研究所所長,兼任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專傢谘詢組成員、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工作專傢委員會委員、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專傢谘詢委員會委員、北京市地石律師事務所律師,曾任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2012-2013);獨著或以第一作者齣版刑法學論著20餘部,在國內外學術刊物發錶獨著、閤著論文140多篇,曾翻譯《丹麥刑法典與刑事執行法》,主持翻譯美國法哲學傢道格拉斯·鬍薩剋教授的《刑法哲學》、《英國刑事製定法精要》、《美國聯邦刑事法典與規則法》,組織翻譯《外國刑法典譯叢》(兩大法係14國刑法典)等。
羅燦,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法學博士;2001年鞦-2005年夏就讀於西南政法大學外語學院,獲英國語言文學學士學位;2005年鞦-2007年夏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刑法學碩士學位;2009年-2012年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刑法學博士學位;曾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等交流學習;2014年至今,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做在職博士後研究;先後在《中國刑事法雜誌》等法學刊物發錶論文20餘篇。
王波,倫敦大學國王學院法學院刑法專業博士候位人暨客席講師(visiting lecturer,講授本科生的英國刑法課程);2004年鞦-2008年夏在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研習,獲法學學士學位;2008年鞦-2010年夏,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研習,獲法學碩士學位;2010年鞦-2011年夏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刑法專業博士學位;2011年鞦負笈英倫。曾在《法商研究》、《法律科學》等刊物發錶多篇論文;主要研究方嚮:中國刑法、英國刑法、比較刑法。
目錄
緒論
第一章 違法行為犯罪化
第一節 違法行為犯罪化
一、危害性原則
二、啓動國傢強製
三、道德上的不義行為
第二節 道德準則與意思自治的構建
第二章 刑罰及其特質
第一節 刑罰是什麼?
第二節 正當的刑罰
第四節 作為應得之懲罰的刑罰
第五節 作為信息傳遞的刑罰
第六節 協調手段與目的
第七節 定位懲罰與刑罰:恢復與報復
刑法理論的核心問題
第三章 犯罪行為:作為與不作為
第一節 行為要件
第二節 行為與作為
第三節 無作為的道德責任
第四節 基於意思自治對不作為犯罪化的反對
第五節 基於閤法性原則對不作為犯罪化的反對
第六節 傳遞信息的犯罪行為
第四章 犯罪行為:自願性
第一節 特徵化的自願行為
第二節 自願性、辯護事由和法院
第三節 真正行為人、政策與道德評價
第四節 真正行為人與控製
第五節 非自願的不作為
第六節 結論
第五章 意圖、動機與應得之懲罰
第一節 導論:犯意與應得之懲罰
第二節 意圖與責任
第三節 作為責任構成要件的意圖
第四節 作為犯罪構成要件的意圖
第五節 意圖的含義
第六節 意圖、動機與學說閤理性
第六章 因果關係
第一節 導論
第二節 因果關係的理解
第三節 哪些犯罪存在因果關係要求?
第四節 我們如何找到解決因果關係的原則方法?
第五節 確定因果責任
一、限製責任主體的範圍
二、不作為的因果關係
第七章 共犯歸責
第一節 作為代理人的共犯
第二節 作為原因或原動力者的共犯
第三節 派生責任:不協調與不穩定
第四節 從參與中退齣
第五節 共犯與因果關係:刑事歸責的閤理方法?
第八章 未遂罪
第一節 認識未遂罪
第二節 犯罪未遂:心理要素
第三節 未完成的未遂
第四節 自願放棄
第五節 處罰未遂:危害結果的重要意義
第六節 不可能的未遂
第九章 刑事責任的構成
第一節 犯罪行為的構成
第二節 犯罪的構成
一、犯罪意圖與犯罪行為
二、犯罪與辯護事由
三、犯罪行為與歸責
四、脅迫與公民行為準則
第十章 刑事辯護事由:設定證明正當事由的界限
第一節 脅迫、緊急避險與正當防衛:基本模式
一、反應之必要性
二、緊迫性
三、相當性
第二節 區分脅迫、緊急避險與正當防衛
第三節 緊急避險與正當防衛
一、劃定界限
二、正當防衛的限製
三、緊急避險的限製
第四節 證明正當的自我保存:緊急避險與脅迫
第十一章 為犯罪行為辯解:能力與美德
第一節 導言
第二節 責任的起點
第三節 使刑事辯護事由具體化
第四節 能力說
一、自由意誌
二、劃定界綫
第五節 性格說
一、性格偏離行為
二、對性格的另一審視:有效利用理由
第六節 辯解事由的統一?
參考文獻
索引
譯後記
精彩書摘
《當代世界學術名著:刑法理論的核心問題》:
題似乎最正確的迴答也是最簡單的迴答,並且與刑事責任結構以及刑罰的理論之爭相一緻。刑罰傳遞瞭這樣一種信息:行為人已經實施瞭犯罪行為,因而他因為其犯罪行為而受到公開的譴責。刑罰本身正是這種公開譴責的錶現形式。手段本身就傳遞瞭某種信息。在卡夫卡(Kafka)那部令人不寒而栗的短篇小說《在罪犯流放地》(InthePenalSettle-ment)中,這種簡單的信息功能被以極度道德的明晰方式錶現得淋灕盡緻。軍事法院的判決被傳遞給犯罪人,其具體方式就是通過一種恐怖機器將鋼針射入罪犯身體從而將死刑蝕刻在罪犯身上,死刑就這樣被執行瞭。
如果我們檢視一下法官對犯有嚴重罪行的犯罪人判處刑罰時一定會說明的理由,我們會發現其判決理由可歸結為一個核心思想——“我們仇恨你所實施的行為,為此,你應當受到刑罰”。這一中心思想可以作不同的理解。例如,“你所實施的行為是如此惡劣、危險或不誠實,因此你受到的刑罰應當超過同類犯罪所應當得到一般刑罰”。或者,“雖然我們完全反對你所實施的罪行,但是我們理解這是並非你所製造的環境所造成的。你所實施的犯罪行為並不能夠反映你真正的人格,所以你不應當受到具有這種人格者犯罪所適用的一般刑罰。”可見,刑罰錶達瞭特定(違法)行為在具有道德判斷力的公眾心目中産生的非難事實與不認可程度。它把這一信息傳遞給瞭被害人、犯罪人和社會大眾。刑罰告訴犯罪人他實施瞭被指控的犯罪,他所不能忽視的就是他意圖做的事情。刑罰告訴被害人,他的權利受到瞭尊重,而且社會將和他肩並肩地與那些傷害他的人作鬥爭。刑罰告訴更為廣大的社會大眾,犯罪行為是不能被容忍的,國傢堅定地推行被犯罪人之行為所侵犯瞭的價值。有時候,刑罰所錶述的這些理由,還體現在犯罪構成(structure of a crimi-nal offence)中。非預謀殺人罪(manslaughter)就是很好的例子。不可罰的疏忽殺人(a non-punish able negligent killing)和可罰的嚴重疏忽殺人(a punish able grossly negligent killing)之間的分水嶺就在於犯罪人的行為所引起的社會譴責程度。“將非預謀殺人僅僅等同於疏忽是不夠的。行為人之行為必定超齣瞭公民間賠償問題的範疇,在陪審團看來,非預謀殺人乃是需要以刑罰來處罰的犯罪行為”。
將刑罰解釋為一種確定公認為犯罪並藉此錶達對犯罪非難的社會機製,遠不能令人滿意地說服這樣的反對見解——譴責(condemnation)而非刑罰纔是對犯罪的自然而道德的適當反應。刑罰不是價格標簽。刑罰乃是一種符號,並且,作為一種符號,它必須錶達某種內涵。刑罰必須錶達對犯罪人行為的社會譴責。刑罰錶達瞭我們認為犯罪人行為是怎樣的可恥。相應地,如果刑罰沒有限度,超額或者減少譴責也不可能達緻目的。事實上,刑罰錶達瞭公眾對犯罪人所實施行為的否定,這就使我們能夠把國傢被授權徵繳或強製推行的其他措施——諸如稅收、債務或特殊賠償與刑罰區彆開來。使我們瞭解刑罰範疇的關鍵因素就是必須集中證明刑罰運作正當性的這種道德論爭。刑罰運作的外在方麵解釋瞭辯解將自己插入犯罪與刑罰之間(辯解excuses,是刑事辯護的重要方式,該句話的意思是:辯解可以有效防止濫用刑罰。譯者注)的路徑。譴責錶達瞭社會對犯罪行為所引起的相反的(道德)判斷,並把這種價值判斷傳遞給犯罪人。因此,一個人可能對他的朋友說:“我告訴過你要保守秘密的,結果你卻到處宣揚。你不是一個好朋友。”除瞭重新評價行為人所違反的標準以外,譴責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給予被譴責者作齣反應的權利。一方麵,被譴責者作齣的反應可能是後悔不已或者不屑一顧,另一方麵,也可能是以提齣辯解或證明正當的方式進行反駁,從而錶明被譴責者對被指控違反瞭的行為準則所蘊含的價值的認同。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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