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n威指導企業破産與公司清算實務操作疑難問題,提供全麵規範指引
◎案例重現企業如何通過有效司法重整,走齣破産睏境,實現涅槃重生
《最高人民法院企業破産與公司清算案件審判指導》分為【典型案例指導】【法律規範指引】【司法政策與精神】【破産文書樣式】四個闆塊,匯集瞭審理破産案件、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十大典型案例,關於企業破産與公司清算的法律、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司法文件理解與適用以及個案答復,關於企業破産的司法政策和精神以及現行有效的完整的破産文書樣式。全麵提供瞭企業破産和公司清算在實務操作和司法審判中需要注意的疑難問題及規範指引,特彆是針對企業如何通過有序有效的司法重整,走齣破産前的睏境,實現涅槃重生,進行瞭詳細的闡述,同時也是di一次對破産相關個案答復進行瞭係統梳理,很多文件是首次對外公布。本書是目前難得的企業破産與公司清算業務辦理quan威指導全書。
第一章典型案例指導
一、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
二、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
三、浙江安吉同泰皮革有限公司執行轉破産清算案
四、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公司與二重集團(德陽)重型裝備股份
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
五、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閤並破産案
六、山東海龍股份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
七、中核華原鈦白股份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
八、北京利達海洋生物館有限公司破産清算案
九、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
十、無锡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
第二章法律規範指引
一、重點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
(2006年8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013年12月28日)
二、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若乾
問題的規定(一)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産案件司法
職能作用的通知
(2011年9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若乾問題
的規定(一)
(2011年9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若乾問題
的規定(一)》的理解與適用宋曉明張勇健劉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若乾問題的
規定(二)
(2013年9月5日)
積極追收債務人財産充分保障債權人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負責人就《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企業破産法〉若乾問題的規定(二)》答記者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乾問題的
規定(二)
(2014年2月20日)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乾問題的規定(二)》
的理解與適用宋曉明張勇健劉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乾問題的
規定(三)
(2014年2月20日)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乾問題的規定(三)》
的理解與適用宋曉明張勇健杜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個人獨資企業清算是否可以參照適用企業破産法
規定的破産清算程序的批復
(2012年12月11日)
《關於個人獨資企業清算是否可以參照適用企業破産法規定的破産
清算程序的批復》的理解與適用宋曉明張勇健劉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稅務機關就破産企業欠繳稅款産生的滯納金提起
的債權確認之訴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2012年6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被終止的民辦學校
如何組織清算問題的批復
(2010年12月29日)
《關於對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被終止的民辦學校如何組織清算
問題的批復》的理解與適用孫佑海吳兆祥孫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債權人對人員下落不明或者財産狀況不清的債務
人申請破産清算案件如何處理的批復
(2008年8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債權人對人員下落不明或者財産狀況不清的債
務人申請破産清算案件如何處理的批復》的理解與適用
宋曉明張勇健劉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
破産法〉施行時尚未審結的企業破産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
規定》的通知
(2007年5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施行時尚未審結
的企業破産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規定
(2007年4月25日)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施行時尚未審結的企業
破産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規定》的理解與適用
宋曉明張勇健劉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産案件指定管理
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産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
規定》幾個問題的通知
(2007年4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産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
(2007年4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産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
(2007年4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破産企業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應否列入破産財産
等問題的批復
(2003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産案件若乾問題的規定
(2002年7月30日)
三、司法文件理解與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破産案件立案受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6年7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調整強製清算與破産案件類型劃分的通知
(2016年7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在中級人民法院設立清算與破産審判庭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年6月21日)
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加快審理公司強製清算與企業破産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部門負責人就設立清算與破産審判庭
答記者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開展破産案件審理積極穩妥推進破産企業
救治和清算工作的通知
(2016年5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企業破産案件信息公開的規定(試行)》
的通知
(2016年7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企業破産案件法官工作平颱使用辦法
(試行)》的通知
(2016年7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企業破産案件破産管理人工作平颱使用
(試行)》的通知
(2016年7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為企業兼並重組提供司法保障的
指導意見
(2014年6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上市公司破産重整案件工作座談會
紀要》的通知
(2012年10月29日)
《關於審理上市公司破産重整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理解與
適用宋曉明張勇健趙柯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和推進
金融改革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2012年2月10日)
解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和推進
金融改革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王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受理藉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償還任
務尚未落實的企業破産申請問題的通知
(2009年12月3日)
解讀:《關於受理藉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償還任務
尚未落實的企業破産申請問題的通知》楊徵宇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公司強製清算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
的通知
(2009年11月4日)
《關於審理公司強製清算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理解與適用
宋曉明張勇健劉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審理企業破産案件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提供
司法保障若乾問題的意見
(2009年6月12日)
解讀:《關於正確審理企業破産案件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提供
司法保障若乾問題的意見》宋曉明張勇健劉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審理和執行被風險處置證券公司相關案件的
通知
(2009年5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強製執行中不應該將企業黨組織的黨費作為企業
財産予以凍結或劃撥的通知
(2005年11月22日)
四、個案答復
關於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對廣東省信托房産開發公司的投資
權益及債權公開處置方式請示的答復
(2015年2月16日)
關於債權人主張公司股東承擔清算賠償責任訴訟時效問題請示
的答復
(2014年12月11日)
關於上訴人楊文彬與被上訴人閩發證劵有限責任公司房屋買賣
閤同糾紛中相關法律問題請示的答復
(2014年5月13日)
關於李漢橋等164人與南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職工權益清單更
正糾紛再審係列案有關法律問題請示的答復
(2013年12月11日)
關於武漢九龍宮陵園有限公司與武漢市新洲區公墓管理處、武漢
市新洲區陽邏街道辦事處老屋村村民委員會、廣州市萬境科技
發展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糾紛一案適用法律問題請示的復函
(2013年12月13日)
關於河南濟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濟源市商貿(集團)
總公司保證擔保藉款閤同糾紛一案請示的答復
(2013年8月21日)
關於人民法院受理破産案件前債務人未付應付款項的滯納金是否
應當確認為破産債權請示的答復
(2013年6月27日)
關於瀋陽特種環保設備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破産重整一案請示的答復
(2013年4月25日)
關於裁定批準深圳市國基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的報告
(2012年9月3日)
關於西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處置日前傭金收入及富餘外幣結算備付
金歸屬問題請示的答復
(2011年6月29日)
關於破産財産拍賣相關問題請示的答復
(2010年12月21日)
關於代為清償的連帶債務人是否有權嚮破産和解的債務人繼續追償
的問題請示答復
(2010年11月10日)
關於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與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公司簽
訂法律服務閤同的行為是否構成《企業破産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的“與本案利害關係”問題請示的答復
(2010年6月22日)
關於請求指令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廣東中榖糖業集團有
限公司屬下廣西博白縣中創糖業發展有限公司和廣西玉林雅橋糖
業有限公司重整案請示的答復
(2009年12月13日)
關於上訴人寜波金昌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於被上訴人西北證券有限責
任公司破産清算組取迴權糾紛一案的請示的答復
(2009年10月19日)
關於長峰公司對一般結算賬戶上的資金能否行使取迴權問題請示的
答復
(2008年11月6日)
關於中國華融資産管理公司重慶辦事處能否納入企業破産案件社會
中介機構管理人名冊請示的答復
(2007年10月30日)
關於湖南省華容縣棉花總公司棉花取迴權的確認及該批棉花滅失破
産清算組如何承擔責任的問題請示的答復
(2015年3月31日)
關於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鄭州亞細亞五彩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破産
一案中董桂琴等50傢商戶能否行使取迴權問題請示的答復
(2003年6月9日)
關於蓬萊京魯通訊視像設備廠破産還債案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復函
(2003年2月25日)
關於破産債權能否與未到位的注冊資金抵銷問題的復函
(1995年4月10日)
關於哈爾濱百貨采購供應站申請破産一案的復函
(1995年5月4日)
關於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經濟閤同糾紛案件與青島市中級人民
法院受理破産案件工作協調問題的復函
(1990年10月6日)
五、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
1�憊賾諂撇�犯罪的罪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2015年8月29日)
2�敝魈�
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夥企業法(節選)
(2006年8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節選)
(2015年8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節選)
(2015年4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節選)
(2014年8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産法(節選)
(2008年10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閤作社法(節選)
(2006年10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節選)
(2001年4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節選)
(2014年11月2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節選)
(2016年2月6日)
3�背縧螄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節選)
(2016年2月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節選)
(2016年2月6日)
第三章司法政策與精神
在“全國企業破産重整案件信息網”開通儀式上的緻辭周強
在全國法院執轉破工作視頻會議上的講話杜萬華
在青島破産審判工作調研座談會上的講話杜萬華
在第七屆中國破産法論壇上的發言材料杜萬華
依法開展破産案件審理,穩妥處置“僵屍企業”杜萬華
在“全國部分法院依法處置僵屍企業調研及工作座談會”
上的講話杜萬華
在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上的專題講話
(節選)杜萬華
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審理破産案件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典型案例新聞稿楊臨萍
關於當前商事審判工作中的若乾具體問題(節選)楊臨萍
第四章破産文書樣式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管理人破産程序工作文書樣式
(試行)》的通知
(2011年10月13日)
一、通用類文書
1�蓖ㄖ�書(要求債務人的債務人清償債務用) /
2�蓖ㄖ�書(要求債務人財産的持有人交付財産用) /
3�蓖ㄖ�書(解除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閤同用) /
4�蓖ㄖ�書(繼續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閤同用) /
5�蓖ㄖ�書(繼續履行閤同提供擔保用) /
6�蓖ㄖ�書(迴復相對人催告繼續履行閤同用) /
7�備嬤�函(解除財産保全措施用) /
8�備嬤�函(中止執行程序用) /
9�備嬤�函(告知相關法院/仲裁機構中止法律程序用) /
10�備嬤�函(告知相關法院/仲裁機構可以恢復法律程序用) /
11�憊賾諤崆肴嗣穹ㄔ盒碸善贛黴ぷ魅嗽鋇謀ǜ� /
12�憊賾諤崆肴嗣穹ㄔ盒碸杉縧�/停止債務人營業的報告 /
13�憊賾諛饈凳┐Ψ終�務人財産行為的報告 /
14�憊賾諤崆肴嗣穹ㄔ喝範ü芾砣吮ǔ攴槳傅謀ǜ� /
15�憊賾諤崆胝�權人會議審查管理人報酬方案的報告 /
16�憊賾諤崆肴嗣穹ㄔ旱髡�管理人報酬方案的報告 /
17�憊賾諤崆胝�權人會議調整管理人報酬方案的報告 /
18�憊賾諤崆肴嗣穹ㄔ鶴加韞芾砣聳杖”ǔ甑謀ǜ� /
19�蓖ㄖ�書(要求追迴債務人財産用) /
20�蓖ㄖ�書(要求相對人撤銷擔保用) /
21�蓖ㄖ�書(要求債務人的齣資人補繳齣資用) /
22�蓖ㄖ�書(要求債務人的高管返還財産用) /
23�蓖ㄖ�書(要求取迴擔保物用) /
24�蓖ㄖ�書(決定是否同意權利人取迴財産用) /
25�蓖ㄖ�書(要求齣賣人交付在途標的物用) /
26�蓖ㄖ�書(是否同意抵銷用) /
27�憊賾諂撇�費用、共益債務清償情況的報告 /
28�憊賾謖�務人財産不足以清償破産費用提請人民法院終結破産
程序的報告 /
29�憊賾凇痢痢�(債務人名稱)職工債權的公示 /
30�蓖ㄖ�書(迴復職工對債權清單的異議用) /
31�憊賾諤崆胝�權人會議核查債權的報告 /
32�憊賾諤崆肴嗣穹ㄔ喝啡銜摶煲檎�權的報告 /
33�憊芾砣酥蔥兄拔竦墓ぷ鞅ǜ� /
34�憊賾凇痢痢�(債務人名稱)財産狀況的報告 /
35�憊賾凇痢痢�(債務人名稱)財産管理方案的報告 /
36�蓖ㄖ�書(通知召開債權人會議用) /
37�憊賾諤嵋檎倏�債權人會議的報告 /
38�憊賾諤崆肴嗣穹ㄔ翰枚ā痢練槳傅謀ǜ�(提請人民法院裁定
債權人會議錶決未通過方案用) /
二、破産清算程序用文書
39�憊賾諤崆胝�權人會議審議破産財産變價方案的報告 /
40�薄丁痢痢�(破産人名稱)破産財産變價方案》 /
41�憊賾諤崆胝�權人會議審議破産財産分配方案的報告 /
42�薄丁痢痢�(破産人名稱)破産財産分配方案》 /
43�憊賾諤崆肴嗣穹ㄔ翰枚ㄈ峽善撇�財産分配方案的報告 /
44�憊�告(破産財産中間分配用) /
45�憊�告(破産財産最後分配用) /
46�憊賾諂撇�財産分配執行情況的報告 /
47�憊賾諤崆肴嗣穹ㄔ翰枚ㄖ戰崞撇�程序的報告(無財産可供分配用) /
48�憊賾諤崆肴嗣穹ㄔ翰枚ㄖ戰崞撇�程序的報告(最後分配完結用) /
49�憊賾詮芾砣酥罩怪蔥兄拔竦謀ǜ� /
三、重整程序用文書
50�蓖ㄖ�書(重整期間決定是否同意取迴財産用) /
51�憊賾諤崆肴嗣穹ㄔ褐罩怪卣�程序的報告 /
52�憊賾諤崆膁笠櫓卣�計劃草案的報告 /
53�憊賾諫昵胙悠諤嶠恢卣�計劃草案的報告 /
54�憊賾諤崆肴嗣穹ㄔ翰枚ㄅ�準重整計劃的報告(請求批準經債權
人會議錶決通過的重整計劃用) /
55�憊賾諤崆肴嗣穹ㄔ翰枚ㄅ�準重整計劃草案的報告(請求批準經
債權人會議錶決未通過的重整計劃草案用) /
56�憊賾謚卣�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報告 /
57�憊賾諫昵胙映ぶ卣�計劃執行監督期限的報告 /
58�憊賾諤崆肴嗣穹ㄔ翰枚ㄖ罩怪卣�計劃執行的報告 /
四、和解程序用文書
59�憊芾砣酥蔥兄拔竦墓ぷ鞅ǜ�(和解程序用)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破産程序法律文書樣式(試行)》
的通知
(2011年10月13日)
第一章 典型案例指導
一、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航鳳凰”)係上市公司,是長江及沿海乾散貨航運主要企業之一。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受財務費用負擔沉重、航運運價長期低迷等因素影響,長航鳳凰經營逐步陷入睏境。截至2013年6月30日,長航鳳凰閤並報錶項下的負債總額閤計達58��6億元,淨資産為-9��2億元,已嚴重資不抵債。經債權人申請,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武漢中院”)於2013年11月26日依法裁定受理長航鳳凰重整一案,並指定破産管理人。因連續三年虧損,長航鳳凰股票於2014年5月16日起暫停上市。
(二)審理情況
在武漢中院的監督指導下,管理人以市場化的重組方式為基礎,製定瞭重整計劃草案,獲得瞭債權人會議及齣資人會議錶決通過。由於無外部重組方參與長航鳳凰破産重整,如何通過長航鳳凰自身籌集足夠資産以提高普通債權清償比例,以促使普通債權人支持重整是重整工作有序推進的重點。為解決償債資金籌集的問題,經過武漢中院與管理人多番論證,最終製定瞭以公司賬麵的貨幣資金、處置剝離虧損資産的變現資金以及追收的應收款項、齣資人權益調整方案以及股票公開競價處置等多種渠道的資金籌集方案。實踐證明,上述資金籌集方案具有可行性。通過資産公開處置、齣資人權益調整以及股票公開競價處置,長航鳳凰不但清償瞭重整中的全部債務,而且,由於股票公開競價處置産生溢價,公司在重整程序中依法獲得瞭約7000萬元的資金用於補充公司現金流。
2014年3月18日,武漢中院裁定批準瞭重整計劃並終止重整程序。通過成功實施重整計劃,在無國有資産注入及外部重組方資金支持的情況下,長航鳳凰2014年年底實現淨資産約1��2億元、營業利潤約2��24億元,成功實現扭虧,股票於2015年12月18日恢復上市。
(三)典型意義
長航鳳凰重整案是以市場化方式化解債務危機的典型案例。藉助於破産重整程序,長航鳳凰擺脫瞭以往依賴國有股東財務資助、以“堵窟窿”的方式挽救睏境企業的傳統做法,以市場化方式成功剝離虧損資産、調整瞭自身資産和業務結構、優化瞭商業模式,全麵實施瞭以去杠杆為目標的債務重組,最終從根本上改善瞭公司的資産及負債結構,增強瞭持續經營及盈利能力,徹底擺脫瞭經營及債務睏境。
關於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破産重整案的背景情況
一、債務人及破産重整基本情況
(一)債務人基本情況
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航鳳凰”、“債務人”或者“公司”)成立於1992年6月15日,其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碼:000520),公司控股股東為中國長江航運(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長航集團”),實際控製人為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1月26日,長航鳳凰總股本為674��722��303股,長航集團持有180��281��001股長航鳳凰股票,占總股本的26��72%。
公司主營業務為船舶租賃、銷售、維修及技術開發;引航、國內船舶代理、貨運代理業務;勞務服務及水路運輸相關業務;綜閤物流;對交通環保産業、交通科技産業的投資;高新科技産品研製、開發及應用(國傢有專項審批的項目經審批後方可經營);國內沿海、內河普通貨船及外貿集裝箱內支綫班輪運輸;國際船舶普通貨物運輸。
(二)債務人破産重整前睏境
1�敝卣�受理前債務人的資産負債情況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長航鳳凰的淨資産為-5��7億元。而根據長航鳳凰2013年半年報披露的情況,截至2013年6月30日,長航鳳凰閤並報錶項下的賬麵資産閤計49��4億元,公司閤並報錶項下的負債總額閤計58��6億元,淨資産為-9��2億元,已嚴重資不抵債。
2�敝卣�受理前債務人的經營情況
根據長航鳳凰披露的2012年年度報告,公司2012年全年閤並報錶的營業收入總額為21��1億元,淨利潤為-19��0億元。而截至2013年上半年,公司閤並報錶的營業總收入7��5億元,淨利潤為-3��4億元,整體的經營狀況持續惡化,已陷入嚴重的經營睏境。同時,受製於財務費用負擔沉重、航運運價長期在低榖徘徊等因素的影響,公司已難以在短期內通過主營業務的經營恢復持續盈利能力。
3�閉�務人股票的交易情況
因長航鳳凰2011年、2012年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連續為負值,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2��1條的有關規定,公司股票自2013年4月25日起被深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如果長航鳳凰無法在2013年度實現扭虧為盈並實現淨資産轉正,則會因觸發“連續三年虧損”和“淨資産連續兩年為負”兩項標準而被深交所在2014年4月30日之後做暫停上市處理。如果在2014年內繼續虧損、確認淨資産為負值或無法實現主營業務盈利,則會被深交所作退市處理。由於“保牌”形勢異常嚴峻,如果無法通過重整程序盡快實施債務重組並恢復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長航鳳凰將很難擺脫退市的命運。
二、案件受理情況
2013年5月14日、5月15日,長航鳳凰債權人南通天益船舶燃物供應有限公司、珠海亞門節能産品有限公司以長航鳳凰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産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依法嚮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武漢中院”)申請對長航鳳凰進行重整。
在接收債權人申報材料後,武漢中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以下簡稱“《企業破産法》”)以及相關規定對案件管轄權、債權人主體資格、債權的真實性以及閤法性、破産原因等內容進行瞭形式上以及實質上的審查,並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履行瞭通知長航鳳凰的義務。
經審查,武漢中院依法對本案享有管轄權,而南通天益船舶燃物供應有限公司、珠海亞門節能産品有限公司作為申請人的主體資格適格。同時,長航鳳凰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産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符閤進行重整的條件。2013年11月26日,武漢中院依法裁定受理長航鳳凰的重整申請,並於同日依法指定由武漢市人民政府金融辦、武漢市人民政府法製辦、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政府、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眾環海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組成的長航鳳凰清算組擔任長航鳳凰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由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律師擔任管理人負責人。
三、債權的申報、審查及確認情況
2013年11月28日,武漢中院依法在武漢當地有影響力的媒體上發布瞭關於長航鳳凰重整案件受理及債權申報的公告,確定債權申報的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27日,並按照《企業破産法》的規定嚮長航鳳凰的271傢已知債權人發送瞭書麵的通知書、受理公告等關於債權申報的書麵文件。
(一)債權的申報及審查情況
截至債權申報期滿,管理人共接受144傢債權人有效債權申報146筆,申報債權總金額8��185��370��133��47元。在武漢中院的監督和指導下,管理人完成瞭全部的債權審查工作,並依法編製瞭《債權錶》提交債權人會議核查。其中,經管理人初步審查確認債權金額閤計為4��698��677��396��20元。具體情況如下:(1)有財産擔保債權1筆,初步確認債權金額為115��056��518��28元;(2)稅款債權1筆,初步確認債權金額為9��596��407��15元;(3)普通債權132筆,初步確認普通債權金額閤計4��574��024��470��77元。此外,另有4筆債權因涉及訴訟未決等原因,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時管理人暫未予審查確定,債權申報金額總計897��143��195��48元。此外,有8傢債權人申報的共計2��013��667��12元的債權經審查不予以確認。
(二)債權的裁定確認情況
根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對債權的核查情況,武漢中院分彆於2014年2月13日、2014年9月5日作齣民事裁定書。綜閤相關民事裁定書,經武漢中院裁定確認的長航鳳凰重整案有財産擔保債權人1筆,債權金額為115��056��518��28元,稅款債權人1筆,債權金額9��596��407��15元,普通債權人134筆,債權金額為5��433��708��110��01元。
此外,截至目前,仍有一筆債權因涉及訴訟未結無法得到管理人審查確認,該債權申報金額為32��560��239��55元,申報債權性質為普通債權。
四、重整計劃草案的內容
2013年12月30日,管理人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前依法嚮武漢中院及債權人會議提交瞭《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以下簡稱“《重整計劃草案》”),並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進行錶決。草案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齣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的主要內容
以長航鳳凰現有總股本為基數,按每10股轉增5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共計轉增337��361��152股(最終轉增的準確股票數量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實際登記確認的數量為準)。上述轉增股票將在管理人的監督下部分用於償付長航鳳凰的各類債務和費用,部分用於改善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等。
(二)償債資金及股票籌集方案的主要內容
1�敝蔥兄卣�計劃所需資金將通過長航鳳凰賬麵的貨幣資金、處置資産的變現資金以及追收的應收款項等方式籌集;
2�敝蔥兄卣�計劃所需的股票將通過實施齣資人權益調整方案所轉增的股票籌集;
3�倍雜諦枰�以現金方式支付的破産費用及各類債權,如通過前述途徑籌集的資金不足以清償的,在按照重整計劃規定清償相應債權並進行預留後,以剩餘部分的股票變現補足。仍有剩餘的,由管理人變現後用於補充長航鳳凰的流動資金。
(三)債權調整方案及債權清償方案的主要內容
1�庇脅撇�擔保債權經裁定確認後,就擔保財産變現價款優先受償,或由長航鳳凰按擔保財産評估價值以現金一次性清償完畢。該組債權不能全額清償的部分,將作為普通債權按照普通債權組受償方案進行清償。
2�敝骯ふ�權由長航鳳凰以分配轉增股票或現金全額清償。
3�彼翱鈁�權由長航鳳凰以現金清償。
4�泵考移脹ㄕ�權人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的債權部分,由公司以現金方式全額清償。每傢普通債權人超過20萬元以上的債權部分,以轉增股票進行分配,每100元普通債權可分得4��6股長航鳳凰股票,以長航鳳凰股票2013年12月27日停牌價2��53元/股摺價,該部分普通債權清償比例約為11��64%。
5�痹ぜ普�權的調整及清償。對於預計債權,因訴訟尚未終結暫無法確定的債權在經裁定確認後,以及未申報但受法律保護的債權在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後,可以要求長航鳳凰按照重整計劃中規定的普通債權清償方案清償。
(四)經營方案的主要內容
將現有資産中部分與主營業務關聯性較低、盈利能力較弱或長期閑置的低效資産進行剝離,改善現有資産結構和狀況。
(五)重整計劃執行完畢的標準
自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重整計劃視為執行完畢:(1)各類債權已按照本重整計劃的規定獲得現金清償或分得股票,或者債權人與長航鳳凰就執行本重整計劃的債權清償另行達成協議且不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視為債權人已按照本重整計劃的規定接受清償;(2)債權人未領受的分配款項或股票以及預計債權對應的償債資金及用於償債的股票,已按照重整計劃的規定全額提存至管理人指定的銀行賬戶或證券賬戶。
五、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召開情況
2013年12月30日上午9時,在武漢中院的召集和主持下,長航鳳凰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會議主要包括如下議程:
(一)管理人依法嚮武漢中院以及債權人會議報告瞭前期各項重整工作進展情況,債權人會議依法核查瞭管理人提交的《債權錶》。
(二)根據錶決《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財産處置方案》(以下簡稱“《財産處置方案》”)以及《重整計劃草案》的需要,經管理人依法申請,武漢中院依法按照如下標準為債權人確定瞭臨時債權額:(1)對《債權錶》中記載的債權,按照管理人初步審查確認的債權金額及債權性質確定臨時債權額;(2)對於因訴訟未決等原因暫時未確定的債權,按照債權人申報的債權本金及債權性質確定臨時債權額;(3)經審查不予確認的債權,不予確定臨時債權額。武漢中院明確告知,對臨時確定的債權額,僅限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對《財産處置方案》和《重整計劃草案》行使錶決權。
(三)管理人對《財産處置方案》作瞭說明,並將《財産處置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進行錶決。最終,錶決同意《財産處置方案》的債權人為123傢,超過齣席本次會議有錶決權債權人的半數,其所代錶的債權額已達到無財産擔保債權總額二分之一以上,根據《企業破産法》的規定,《財産處置方案》經本次債權人會議錶決通過。
(四)管理人對《重整計劃草案》作瞭說明,並由債權人分組對《重整計劃草案》進行錶決。
(五)在本次會議上,武漢中院依法指定債權人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擔任債權人會議主席。
六、重整計劃草案的錶決情況
(一)第一債權人會議錶決重整計劃草案的情況
在2013年12月30日上午9時召開的長航鳳凰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由債權人分組對《重整計劃草案》進行瞭錶決。
經審議,職工債權組和稅款債權組均現場錶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
因有財産擔保債權組以及普通債權組中部分債權人未能及時取得授權而無法對《重整計劃草案》行使錶決權,為保障債權人的閤法權益,武漢中院宣布將有財産擔保債權組以及普通債權組投票錶決期限延期至2013年12月31日上午11時30分。截至延期錶決期限屆滿,有財産擔保債權組錶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而普通債權組中,參加錶決的普通債權人共130傢,同意《重整計劃草案》的普通債權人120傢,同意人數占齣席會議人數的92��31%,超過普通債權組齣席會議債權人的半數;同意的債權人所代錶的債權金額為3��453��782��477��96元,占普通債權組債權總額的63��17%,未超過普通債權組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由於普通債權組未能錶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重整計劃草案》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未獲通過。
(二)重整計劃草案再次錶決的情況
經報請武漢中院審查同意,管理人以通訊方式組織普通債權組再次錶決《重整計劃草案》。2014年1月20日,管理人嚮全體普通債權人寄送有關書麵說明以及再次錶決《重整計劃草案》的錶決票。2014年2月21日,在武漢中院以及債權人代錶的監督下,管理人現場開啓債權人提交的錶決票並對錶決結果進行統計。經現場統計,參加再次錶決的普通債權人共135傢(含未參加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五傢債權人),同意《重整計劃草案》的普通債權人為125傢,同意人數占齣席會議人數的92��59%,超過普通債權組齣席會議債權人的半數;其所代錶的債權金額為3��655��279��993��42元,占普通債權組債權總額的66��85%,超過普通債權組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最終,普通債權組錶決通過瞭《重整計劃草案》。
綜上所述,經過兩次錶決,債權人會議錶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
七、齣資人會議錶決齣資人權益調整方案情況
2013年12月30日下午,在武漢中院的召集和主持下,長航鳳凰的齣資人組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閤的方式召開。截至投票結束,參加網絡投票的齣資人共796傢,齣席現場投票的齣資人共3傢。經現場統計,代錶股份為270��307��770股的齣資人同意齣資人權益調整事項,占齣席會議行使有效錶決權股本總數的97��44%。《重整計劃草案》涉及的齣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獲得齣資人組錶決通過。
八、重整計劃的裁定批準情況
對於管理人提交的提請武漢中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的請求,根據《企業破産法》以及相關規定,結閤《重整計劃》的內容以及債權人會議、齣資人會議錶決情況,武漢中院審查認為:
(一)債權人會議錶決《重整計劃草案》的程序符閤法律規定。經審查,債權人會議分組錶決《重整計劃草案》的各項程序均符閤法律規定的要求。鑒於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普通債權組未能錶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管理人組織普通債權組通過通訊方式進行瞭再次錶決。武漢中院對管理人提交的通訊方式錶決《重整計劃草案》的報告進行瞭審查,認為通訊方式錶決不違反法律的強製性規定,也有利於降低債權人的重整成本、推進重整進程。在實施通訊錶決的全過程中,武漢中院從保障債權人閤法權益的角度齣發,重點對管理人具體執行通訊方式錶決的關鍵環節如對債權人的通知程序、錶決票的製作以及錶決結果的現場統計等方麵進行瞭審查和監督,並邀請債權人代錶對計票過程進行瞭現場監督,確保瞭錶決結果的法律有效性。
(二)齣資人組錶決齣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程序符閤法律規定。長航鳳凰作為上市公司,齣資人會議錶決齣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的程序應當同時符閤《企業破産法》以及《關於審理上市公司破産重整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等破産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時錶決程序也應當符閤《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證券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經審查,齣資人會議召開的程序以及錶決結果的標準均符閤破産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證券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三)《重整計劃》內容符閤法律規定。經審查債權人會議、齣資人組錶決通過的《重整計劃》及齣資人權益調整方案,武漢中院認為,該方案的內容囊括瞭《企業破産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的必備內容,其內容較好地平衡瞭各方的利益,也符閤《企業破産法》第八十七條關於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草案》的規定。
綜閤以上情況,2014年3月18日,武漢中院依法裁定批準瞭《重整計劃》並終止重整程序。
九、重整計劃執行情況
在重整計劃執行階段,結閤長航鳳凰的客觀情況,武漢中院除要求管理人以及債務人定期匯報重整計劃執行的進展情況外,重點從如下幾個方麵監督以及依法協助債務人執行重整計劃:
(一)監督並協助執行齣資人權益調整方案。為順利實施齣資人權益調整方案中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工作,根據管理人以及債務人的申請,武漢中院依法齣具相關民事裁定書以及協助執行通知書,請求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協助辦理長航鳳凰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登記手續。以長航鳳凰現有總股本為基數,按每10股轉增5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共計轉增337��361��152股;並協助將上述長航鳳凰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的337��361��152股劃轉至長航鳳凰破産企業財産處置專用賬戶。
(二)監督債務人清償債務,協助嚮債權人分配股票的劃轉工作。在武漢中院依法裁定確認債權之後,因債權人依法轉讓債權、債權人以留置物優先清償以及債務人的保證人依法清償債權等原因,最終債權清償對象、清償方式以及清償金額與民事裁定書中記載的債權情況有所變動。對此,武漢中院指導管理人以及債務人對相關變動情況的閤法性逐一進行瞭核實。2014年8月27日、9月11日以及9月12日,在武漢中院的監督及審查下,管理人以及債務人分三批完成瞭債權清償中的現金清償工作;2014年9月12日,應管理人以及債務人的請求,武漢中院依法齣具相關民事裁定書以及協助執行通知書,請求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協助將長航鳳凰破産企業財産處置專用賬戶內的長航鳳凰212��856��724股流通股股票過戶至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等61個由債權人指定的證券賬戶內。
(三)確認重整計劃按期執行完畢。2014年9月15日,在管理人的監督下,長航鳳凰已經全部執行完畢《重整計劃》。2014年9月24日,長航鳳凰嚮武漢中院提交瞭《提請裁定確認重整計劃執行完畢申請書》以及《關於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申請武漢中院裁定確認《重整計劃》執行完畢。2014年9月22日,管理人嚮武漢中院提交瞭《關於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報告》,依法嚮武漢中院報告瞭債務人執行完畢《重整計劃》的情況。
經審查及復核,武漢中院認為,在管理人的監督下,長航鳳凰已按照《重整計劃》的規定嚮債權人履行完畢清償義務,因債權人原因未領受的分配款項以及股票也已全額提存至管理人指定的銀行賬戶和證券賬戶。根據《重整計劃》有關重整計劃執行完畢標準的規定,長航鳳凰已經執行完畢《重整計劃》。有鑒於此,武漢中院依法裁定確認長航鳳凰重整計劃執行完畢。
……
破産是市場經濟優勝劣汰競爭機製最為典型的體現,是市場退齣機製中最為關鍵的一環。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齣“更加注重運用市場機製、經濟手段、法治辦法化解産能過剩,加大政策引導力度,完善企業退齣機製”。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積極穩妥處置“僵屍企業”,司法部門要依法為實施市場化破産程序創造條件。
企業破産法律製度對優化資源配置、規範市場秩序、公平保護各方權益、實現市場齣清具有重要作用。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實施以來,人民法院通過依法有序推進破産案件的審理,對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構建公平有序市場秩序發揮瞭積極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充分發揮破産審判職能作用解決睏境企業的一係列問題,高度重視運用破産法律程序來實現優化資源配置、提升産業層次、公平保護相關主體閤法權益。2016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積極開展破産案件審理,充分發揮破産審判職能,努力營造市場化破産的良好環境,切實推動破産審判工作的常態化、規範化、法治化。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相繼印發瞭《關於依法開展破産案件審理積極穩妥推進破産企業救治和清算工作的通知》《關於在中級人民法院設立清算與破産審判庭的工作方案》《關於破産案件立案受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規範企業破産和公司清算案件問題。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瞭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審理破産案件、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十大典型案例。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全國企業破産重整案件信息網”正式開通運行,為保障“信息網”正常運行,最高人民法院還製定頒布瞭《關於企業破産案件信息公開的規定(試行)》等三個規定。到目前為止,人民法院受理和審結的破産案件數量明顯高於往年同期,破産審判專業化、正規化建設也邁入軌道。
企業破産和清算過程中觸及的問題復雜,影響麵廣,為保障企業破産法及其相關法律的正確實施和破産案件的審理效果,規範審理企業破産與公司清算案件,我們組織相關人員編寫瞭本書。本書分為【典型案例指導】【法律規範指引】【司法政策與精神】【破産文書樣式】四個闆塊,匯集瞭審理破産案件、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十大典型案例,關於企業破産與公司清算的法律、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司法文件理解與適用以及個案答復,關於企業破産的司法政策和精神以及現行有效的完整的破産文書樣式。本書全麵提供瞭企業破産和公司清算在實務操作和司法審判中需要注意的疑難問題及規範指引,特彆是針對企業如何通過有序有效的司法重整,走齣破産前的睏境,實現涅槃重生,進行瞭詳細的闡述,同時也是第一次對破産相關個案答復進行瞭係統梳理,很多文件是首次對外公布。本書是目前難得的企業破産與公司清算業務辦理權威指導全書。
需要注意的是,本書中的“個案答復”是僅針對於個案本身進行答復,並不具有普遍適用性,對於其他類似情況的處理僅具有參考性。“破産文書樣式”一欄在實際應用中需根據2016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調整強製清算與破産案件類型的劃分的通知》對案號作相應的調整。
企業破産和清算製度既可以公平保護債權人、債務人閤法權益,又可以實現優勝劣汰、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是法治化市場主體救治和退齣的有效途徑。希望本書的齣版,對企業破産和清算製度的完善有所裨益,對於實務界和理論界人士研究和適用企業破産和公司清算相關規範有所幫助。
本書編寫組
案例翔實,是個比較好用的工具書
評分作參考書使用。但讀起來比較纍
評分工具書拿下啦
評分東西不錯,非常好。物流非常快。
評分案例翔實,是個比較好用的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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