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罗森(Charles Rosen,1927—2012):美国钢琴家、音乐著述家和批评家。罗森出生于纽约的一个建筑师之家,自幼习琴,少年时拜著名钢琴家、李斯特的弟子莫里茨·罗森塔尔为师,师承李斯特谱系。在音乐家、钢琴家的身份之外,罗森出版有《古典风格》《自由与艺术 》《音乐与情感》《钢琴笔记》《浪漫派》等诸多作品。
【译者简介】罗逍然:古典学及音乐学青年学者,华盛顿大学古典学博士。通晓古希腊文、拉丁文,并掌握英、德、法、意文。音乐学方面译有《音乐与情感》与《意义的边界》。古典学方面,在我国首次将古希腊叙事诗《阿尔戈英雄纪》与叙事诗残篇《赫拉克勒斯之盾》翻译成中文并且进行了详尽的注疏,另译有古典学论集《柏拉图与赫西俄德》。此外还有多部古典学以及音乐学方面的著译、笺释待出。
任何音乐学研究在一开始都要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如何看待音乐的意义。罗森和所有伟大的音乐学家一样,都承认音乐必定会传达出某种意义。那么,在讨论和理解音乐时,意义是否存在边界,而边界又该如何划分?罗森认为,音乐的意义只存在于音乐本身,必须在音乐语言自身的框架之中来理解音乐,并在本书对这个观点进行了详尽的论述。另外,这本书分析说明了历代学者与理论家们在阐释音乐作品的意义时惯常使用的一些方法究竟有何优势与缺陷,为我们应该如何修正理解角度,更好地欣赏伟大的音乐作品提出了诸多精到且睿智的建议。
##花半天读完,简明顺畅,期间跟着听了些曲子,第三讲几个舒伯特的谱例对非专业读者尤其友好;三讲各有启发,音乐的意义就是音乐本身这个主论点也深得我意。
评分##再读原版
评分##不知道是翻译的问题还是我的理解能力比较差,总觉得读起来很累,很绕。(读杨燕迪老师翻译的古典风格就不会累)
评分 评分##非常好。启发超出音乐本身,打通一些文艺知识。音乐的本质是拒绝意义的,但可以承载、体现意义。“音乐不轻易顺从比它更大的语境——社会、问话、作曲家生平……”——译序中对比的话题理论与罗森观点的不同。(话题理论:将语言之外的存在引入语言的符号体系。)这里进入浪漫主义的遗产,创新作品自成的价值体系,不再需要外部标准了。
评分##第三讲对于机械式作品分析的批评很有用,音乐分析应该“帮助我们明白我们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知道的,并且将我们在聆听时已经部分发觉的内容明确地表达出来”。有趣的是,罗森第一讲说“当你觉得你自己理解音乐,或者并不因其感到不适的时候,你就理解音乐了”,在理解和分析的先后,还有历史语境诠释的批判中,我以为罗森是以其“逻辑上的一致性”为天平。个人觉得书中的习惯成自然这一观点比引入校勘更精妙,惟此能让作者写出“不断地熟悉与习惯甚至让作曲家本人都开始慢慢认为某处错误其实是正确的。”这样的妙想。 译者翻译和核实非常尽职尽责,不过可能个人接受惯了译者把工作放在幕后,觉得除了谱例里的外文和手稿的书影外,一些引文原文似乎不必列出,只要加个注脚即可。
评分##三次讲座的内容整理,看懂的有限,大概受启发的有以下几处:1 音乐和语言都是一种符号体系,不能脱离体系过度引申、解读其中的意义 2更新了我对“经典”的认知,以前私以为经典是对经历过时间沉淀被几代人接受传承的作品的定义。但是作者罗森考证后认为经典地位往往是作品首演...
评分##作为音乐学院非作曲专业学生,看到乐句分析脑子都炸了。“对于旋律节奏一个个符号组成的音乐,去寻找它的意义,还要给出具体的意义,那就是荒谬的最后一步了。”不得不说,罗森从头到尾批判的就是乐评人。
评分##2220-罗森写音乐评论确实角度很特别,很喜欢他的一些观点,比如他说“必须在音乐本身之中理解音乐”,认为“获得愉悦就是我们理解音乐的证明”,所以这本书叫做《意义的边界》,因为罗森常说音乐就是常常在无意义与不明确的边缘徘徊。音乐并不传达信息,但通过某些方式,却可以承载意义。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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