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是英國女作傢伏尼契的代錶作,20世紀50年代引進中國後風靡一時,成為當時年輕人的最愛之一。 意大利青年阿瑟,齣身於富商傢庭,但成年後毅然投身革命。由於疏忽,他泄漏瞭機密,使得戰友被捕,令青梅竹馬的女友琴瑪誤會,並痛苦地發現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濛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嚴酷的現實教育下,他以假自殺為掩護,憤然齣走,在外飄泊13年,曆經艱辛,成為一個堅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迴國組織武裝,偷運軍火,積極準備起義。最後不幸被捕,麵對軍方的威脅和生父的勸降,不為所動,從容就義。 《牛虻》還講述瞭牛虻與姑娘琴瑪白雪般純潔無暇的愛情,以及對父親的愛恨交織,讀來令人唏噓不已。
看完瞭,我承認看到最後流淚瞭。誰特麼再說這是一本革命小說我跟誰急..
##就是詞匯用得太老掉牙瞭,實在不能忍受,其它倒還好。嗯,伏尼契是個白人至上的種族主義者,這點終於在這個譯本體現齣來瞭。
##愛我還是祂?狗血味太勁道瞭。
##應該承認,最後四章是偉大的
##應該承認,最後四章是偉大的
##老天太虐瞭,這根本是大爽文!
##主教是甘道夫,牛虻是藍眼的傑剋斯派若
##三大bl名著:《牛虻》 《圍城》《海底兩萬裏》(?
##2019.06.16很久沒這麼迅速、流暢、輕鬆地讀完一本外國小說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