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编辑推荐
★ 整合考点分类:严格按照大纲归纳考点,方便实用
★ 紧扣立法动态:根据新法及时调整,避免学错法律依据
★ 命题考点狙击:命题关联人揭示命题热点,举一反三
内容简介
得真题者,得司考。统计显示,每年司考命题的考点重复率高达85%;其中,63%的考点反复考。通过本套真题的学习,让考生熟悉考题,把握命题考点;作对真题,牢记正确答案;解剖真题,理解命题思路;举一反三,掌握关联考点。
作者简介
上律指南针教育集团,作为专业司考培训机构,直接面对考生和市场,图书内容有特色,营销方法更直接,考生中间有口碑,特别是法规汇编、刑法攻略是市场热销产品。
目录
目录节选
第一章民法通则
考点1民事法律关系
考点2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考点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考点4监护
考点5个人合伙
考点6宣告死亡
考点7姓名权
考点8肖像权
考点9名誉权
考点10精神损害赔偿
考点11法人
考点12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考点13代理的概念与类型
考点14无权代理
考点15间接代理
考点16表见代理
考点17诉讼时效
第二章物权法
考点1占有
考点2权利滥用禁止
考点3返还原物请求权
考点4排除妨害请求权
考点5担保物权的竞合
考点6共同担保
考点7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考点8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
考点9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考点10征收
考点11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更正登记
考点12物业服务合同
考点13共有
考点14善意取得
考点15拾得遗失物
考点16土地承包经营权
考点17地役权
考点18混合担保
考点19抵押权的设立
考点20抵押物的转让
考点21动产浮动抵押
考点22抵押权保全请求权
考点23抵押与承租人的关系
考点24最高额抵押
考点25质权
考点26留置权
第三章债法
考点1债的分类
考点2债的消灭
考点3债的法定移转
考点4无因管理
考点5不当得利
考点6定金
考点7保证合同的成立
考点8保证人的抗辩权
考点9共同保证
第四章合同法
考点1要约与承诺
考点2合同的成立
考点3缔约过失责任
考点4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考点5效力待定的合同
考点6无效合同
考点7风险负担
考点8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考点9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
考点10合同的转让
考点11合同的解除
考点12情势变更
考点13加害给付
考点14违约金、实际履行
考点15惩罚性损害赔偿
考点16一物数卖
考点17保留所有权买卖
考点18分期付款买卖
考点19商品房买卖合同
考点20赠与合同
考点21租赁合同
考点22借款合同
考点23职务技术成果的权益归属
考点24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的发明创造的权益归属
考点25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的技术秘密成果的权益归属
考点26技术转让合同
考点27后续开发技术成果的权益归属
考点2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考点29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
考点30行纪合同
考点31居间合同
考点32委托合同
考点33旅游合同与旅游纠纷
考点34供用电水气热合同
第五章侵权责任法
考点1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
考点2用人单位责任
考点3帮工责任
考点4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考点5网络侵权
考点6未成年人致人损害和遭受损害的侵权责任
考点7环境污染侵权
考点8产品侵权
考点9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考点10动物侵权
考点11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第六章婚姻法
考点1无效婚姻
考点2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考点3夫妻共同债务
考点4诉讼离婚
考点5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考点6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第七章继承法
考点1遗产的范围
考点2继承方式
考点3继承权的放弃
考点4法定继承
考点5遗产的分配
考点6死亡推定
考点7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考点8遗产分割后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
考点9遗嘱
第八章2009-2015年案例分析题
精彩书摘
二、民法核心考点分析
部门历年高频考点
民法总则①民事法律关系。②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复代理、间接代理。③人格权,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荣誉权。④诉讼时效。⑤精神损害赔偿。⑥法人。⑦行为能力。
物权法①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②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或动产物权变动。③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④善意取得。⑤抵押权。⑥质权。⑦占有。⑧地役权。⑨留置权。⑩共有。
债法①无因管理。②不当得利。③保证。④代物清偿。⑤第三人代为清偿。⑥债的分类。
侵权法①被监护人致人损害和被监护人遭受损害。②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③用人单位责任。④物件致人损害。⑤地面施工致人损害。⑥公平责任。⑦医疗损害侵权。⑧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⑨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⑩产品侵权。
合同法①要约、承诺、格式条款、缔约过失、悬赏广告。②可撤销的合同。③效力待定的合同。④债权人撤销权与代位权。⑤合同解除。⑥违约责任,包括实际履行、违约金与惩罚性赔偿。⑦保留所有权买卖、特种买卖、一物数卖、多重买卖、风险负担。⑧合同权利转让与债务承担。⑨转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卖不破租赁。⑩技术合同。
婚姻法①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②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③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④无效婚姻。
继承法①法定继承人的顺序。②遗嘱继承与遗嘱的撤销。③代位继承与转继承。④继承方式。⑤遗产的范围。
知识产权①委托作品、合作作品、演绎作品等著作权的归属。②著作权的内容,比如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③表演者权、录音制品制作者权。④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⑤专利权的内容。⑥专利侵权的判断与抗辩事由。⑦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记和不能注册的标记。⑧注册商标的撤销。⑨商标侵权的形态。⑩驰名商标的保护。
第一章民法通则
备考提示
本部分内容比较抽象,理论性较强,学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考生应在此多花些时间,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把握。
本章常考知识点:(1)民法基本原则及民事法律关系(1分);(2)民事权利的分类(1-2分);(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4)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5)人格权与精神损害赔偿(3分);(6)法人(1分);(7)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8分);(8)代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复代理、间接代理)(2分);(9)诉讼时效(1分);(10) 个人合伙(1分);(11)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12)民事责任。①
考点1民事法律关系
1�奔妆灰壹业墓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9年?卷三?1题)②
A�奔滓抑�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
B�奔浊肭笠遗獬サ娜ɡ�属于绝对权
C�奔浊肭笠遗獬サ娜ɡ�适用诉讼时效
D�币揖芫�赔偿是行使抗辩权
【逐项解析】
1�盇选项中, 民事法律关系以是否直接具有财产或经济的内容为标准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财产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以自愿为基础的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财产归属关系(物权)和财产流转关系(债权)。人身法律关系指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物质利益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人格权法律关系(人格权)和身份权法律关系(婚姻继承法中的权利)。本题中,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疗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为侵权之债的法律关系,以请求对方支付赔偿金为内容,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属于财产法律关系,而非人身法律关系。故A选项错误。
2�盉选项中,依照权利人可以对抗义务人的范围,可将民事权利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绝对权是权利人无需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并可以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又称为对世权。物权、人身权、继承权等都属于绝对权。相对权是指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权利,权利人只能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又称为对人权。债权是典型的相对权。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是一种债权,需要通过请求乙的行为才能实现,而且该权利只能对抗乙,因此属于相对权。故B选项错误。
3�盋选项中,请求权是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一般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权利的将失去胜诉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特殊诉讼时效。故C选项正确。
4�盌选项考察的是抗辩权与否认权的不同。抗辩权指法律规定的,旨在阻碍请求权行使的权利。抗辩权是法定而非约定,约定的阻碍请求权行使的事由称为抗辩事由,而非抗辩权,其功能在于永久或者暂时阻碍请求权行使,但不会使请求权消灭,如诉讼时效、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抗辩权的功能在于阻止他人行使权利,所以抗辩权的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条件。否认权是指主张对方的请求权全部或者部分不成立或者已经消灭的权利。本题中,乙主张甲对自己不享有请求权,是主张对方的请求权不成立,不属于抗辩权,而应为否认权。故D选项错误。
2�毕铝心囊磺樾蜗拢�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10年?卷三?1题)③
A�奔子υ室彝�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B�奔滋�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C�奔子肫淦抟以级ǎ�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乙要求
①在此统计的对象是2009年 —2014年的考题。
②【答案】C。
③【答案】C。
甲依约赔偿
D�奔锥砸页信担�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逐项解析】
1�盇选项中,民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它并不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而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关系。甲在做出应允时主观上并不希望产生任何民法上的法律效果,并非意在自己与乙之间成立某种权利义务关系。甲应允乙同看演出,在甲、乙间成立的只是好意施惠关系(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比如搭乘便车、乘客叫醒另一乘客到站下车、约定请人吃饭、相约参加宴会、旅游等),不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也就不会产生民事责任,所以乙无权要求甲赔偿损失,A选项错误。
2�盉选项中,甲将股票可能大涨的消息告诉乙,不构成意欲与对方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也就不存在民法上的欺诈问题,乙对此不存在信赖利益,因此,乙所产生的损失,无权要求甲赔偿损失,B选项错误。
3�盋选项中的“忠实协议”意在使甲、乙之间发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使自己负有对婚姻忠实的义务,并在违反忠实义务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知,该约定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并无《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的使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所以双方的约定应属有效,甲违反义务时,乙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故C选项正确。
4�盌选项也是好意施惠关系,不当选,理由同A选项。
3�弊扔兴母鍪吕�: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13年?卷三?1题) 【答案】B。
A�雹僬拍秤肜钅澄葱纬擅袷路�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
B�雹谔颇秤ψ缘7缦眨�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C�雹畚饽秤型暾�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
D�雹芎文乘溆姓偌�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逐项解析】
1�泵袷路�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其核心要素是为保障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是为保障民事主体的权利而设置的,当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即为民事责任。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在判断民事主体责任承担时,还得兼顾各方民事主体的利益,体现公平正义。民事责任依据发生根据不同,可以分为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和其他责任,所以在判断一方民事主体是否需要对另一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可以从这几个方面考虑。
2�毖∠預中,张某让李某搭乘虽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属于好意施惠,但开车过程中应当尽到一般的注意义务,违章驾车导致李某残疾,存在主观过错,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A选项错误。
3�毖∠頑中,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属于法学理论上的“自愿承担风险”的行为,即自愿参加某种活动时,事先做出甘愿承担风险的明示或者默示的意思表示,当致害风险发生时,由自己承担损害后果。另外属于自愿承担风险活动的还有足球、拳击比赛等。自助游具有探险性和危险性,参加这些活动的旅游者对活动的风险是明知的,在活动过程中要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唐某应自担风险,B选项正确。
4�毖∠頒中,吴某虽然有完整的意思能力,发生用力过猛致残后果主要由其承担,但与之打赌的对方当事人也应当预见到举物过重可能导致吴某受伤,对吴某的受伤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故C选项错误。
5�毖∠頓中,何某虽未劝酒,但作为喝酒召集人,在郑某畅饮后负有劝阻和制止郑某酒后驾车的义务,但何某未制止,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故D选项错误。
前言/序言
前言
您需要“指南针真题解析”
教材、真题、法条是备考司法考试的三大利器,但真题的重要性却被很多考生忽视!编者接触很多“问题”考生:第一种是越学越迷茫,知识点都懂,但总是不会用;第二种是再战乃至三战的考生,这类考生不但懂知识点,而且真题都做了很多遍,但就是“屡考不过”。这两类考生都很勤奋,教材认真看,课程认真听,真题也在做,但是都有一个很严重、却被长期忽视的问题——没有“正确地”研究真题。
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以真题为鉴,可以得司考!根据上律?指南针司法考试命题研究中心的统计,每年司法考试命题的考点重复率达到85%;其中,有63%的考点反复考查。毋庸讳言,研习历年真题是备考的捷径。
上律?指南针司法考试命题研究中心特组织司法考试培训专家,倾力打造“历年真题分类解析”。该套真题解析最大的特色在于:
1�泵�师编写。
本套真题解析由长期从事司法考试培训的名师编写,有的老师多次参加司法考试题库的组建工作,有的老师多次参加司法部组织的真题解析工作,还有的老师多次参加司法考试阅卷工作。他们更懂学生的备考需求,更懂命题背后的理论考量,更懂题目陷阱的设计技巧。正是这样的编写阵容,保证了“指南针真题”过硬的质量,多次再版,成为考生备战司法考试的“首选真题书”。
2�碧饽孔钊�。
本书是唯一一套全面收录2004年—2015年的司考真题的参考书,在题目收集的广度上不可比拟。当然,个别学科由于新法变动太大,个别年份的题目已无任何参考意义,一般作了删减。
3�碧逑岛侠怼�
“指南针真题解析”在综合考察市面上常见的真题书籍的基础上,结合指南针广大学员的意见,构建了更加科学和实用的解析体系。从体例上不但包括“逐项解析”,还包括“关联考点”、“解题技巧”,全面提升考生实战能力。
4�苯艨鄞蟾佟�
“指南针真题解析”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对以往的题目进行筛选,某些考点在以往考试中虽然考到,但新大纲要求不再考查的,我们都作了相应的处理。一方面尽可能保留真题原貌,但在解析中加以注明;另一方面,若个别真题确无学习价值,则应果断将其剔除,以节约考生的备考时间。
通过对本套真题的研究,我们希望考生可以尽量达到以下几个层次:
1�笔煜た继猓�把握命题考点
通过对真题的研究,熟悉命题中的常考点、必考点,熟悉命题的基本特点和模式,例如把握具体考点的命题方向、视角,熟悉哪些知识点可能相互结合予以命题。
2�弊龆哉嫣猓�牢记正确答案
答案应以官方公布的为准,除非涉及新法,官方公布的答案没有问题。不要轻易否定官方答案,如果对官方答案提出异议,其主要原因可能是自己的理论不能解释真题。
3�苯馄收嫣猓�理解命题思路
研究真题,不要在意自己是否选对答案。做错了,多想想自己为什么做错,以便下次针对同一问题,再也不要犯相同的错误。当然,做对了,也不是就放任不管,而是多想想,这个题的考点是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命题。换言之,无论对错,都必须知道为什么。
4�本僖环慈�,掌握关联考点
我们复习历年真题,是为了应对当年的考试,如何在过去的考题与将要进行的考试之间架起一道沟通的桥梁,就是我们复习所要追求的目标。所以,在准确理解真题的考点之后,还要多想想,与该题考点直接、间接相关联的知识点还有什么。因为将来在针对同一考点进行命题的时候,为了避免考题重复,命题者会选择另外的视角或者换个说法、换个命题进行考核。
司考江湖,策马扬鞭,希望我们永不再见,预祝考生顺利通关。
上律?指南针司法考试命题研究中心
2016年1月
上律指南针教育 2016国家司法考试必读 历年真题分类解析(全9册)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 电子书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