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15
⊙医患关系一直是社会热点,人人都有可能遇到医疗纠纷,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更有助于维权
⊙普通大众:做到心中有数,正当维权,减少损害
⊙医务人员:按规履行义务,维护权益,预防纠纷
⊙本书精选身边典型案例,全面解析维权难题
【现实困惑】点出实际问题;【律师解答】给出解决思路
【法条链接】指明法律依据;【法律解读】讲解条文内涵
本书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常见问题,选取典型案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最可能遇到的医疗纠纷进行了细致、生动、深入浅出的讲解,帮助大家了解医疗纠纷法律常识,掌握维权的方法,及时解决纠纷,有效维护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对以下纠纷的讲解:(1)违反医疗注意义务,(2)预防接种、输血,(3)手术,(4)技术措施或医疗设备,(5)误诊,(6)监护、护理及后勤管理,(7)医疗事故技术鉴定,(8)医疗美容引发的纠纷,(9)其他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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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因违反医疗注意义务引发的纠纷
◎危急情况下未经患者同意擅自实施手术,医疗机构是否承担责任?
◎医疗机构有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谨慎义务,医院是否承担责任?
◎医疗机构未尽转诊义务导致事故发生,应当承担责任吗?
◎医生未尽注意义务致人死亡,医院是否承担责任?
◎病人在等待诊疗的过程中猝死,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机构未履行告知义务,是否承担责任?
◎治疗过程中告知不全面,医方是否承担责任?
◎医院未告知可供病人选择的治疗方案,导致病人财产损失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遭遇“小病大治”,患者能否要求医院赔偿不必要的费用损失?
◎因做过敏皮试导致患者死亡,医院是否承担责任?
◎医院出售变质药物致人损害,谁应承担责任?
◎医院未告知用药不良反应致人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未经患者同意让实习生旁观妇科检查,医院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常规检查未发现手术禁忌导致手术失败,医院应承担责任吗?
◎病情记录不规范致患者受损,医院是否承担责任?
◎患者输血死亡,医院未封存现场实物进行鉴定应负全责吗?
◎医院未告知患者,擅自切除其脾脏是否承担责任?
◎产前检查过错致使婴儿“错误出生”,医院是否担责?
◎抱错婴儿,医院有过错应承担什么责任?
第二章 因预防接种、输血引发的纠纷
◎因注射疫苗致人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该如何处理?
◎将针头交给幼童玩耍致人损伤,责任应如何分担?
◎因输血感染丙肝,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医疗机构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因输血感染丙肝,能否向血液中心讨要后续治疗费?
第三章 因手术引发的纠纷
第四章 因技术措施或医疗设备引发的纠纷
第五章 因误诊引发的纠纷
第六章 因监护、护理及后勤管理引发的纠纷
第七章 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引发的纠纷
第八章 因医疗美容引发的纠纷
第九章 其他医疗纠纷
医疗机构有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现实困惑】
2014年7月8日,9岁的小涛因发烧到某医院就诊。入院第二天,小涛即出现口吐白沫的症状,后浑身抽搐而死亡。小涛的父母找医院要求赔偿,院方以没有过失为由置之不理。小涛的父母遂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院方在医疗过程中无违规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院方未对诊疗过程中使用的药品及液体保留和封存,并且有私改病历的行为。据此,法院判决医院的行为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应当赔偿小涛父母相应的损失。那么,本次事故不构成医疗事故,为什么医院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律师解答】
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构成医疗事故并不代表能免除所有法律责任。在医疗纠纷中,患者总是处于被动,举证比较困难。因此,《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所谓推定过错,是指行为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并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本案中,医院未按规定封存物品,并且对病历进行了修改,所以在此次事故中存在明显的程序错误,但又不能证明该错误与小涛的死之间没有关系,所以,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赔偿小涛父母的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法律解读】
现实中,虽然有些医疗过失行为本身尚未构成医疗事故,但医务人员确实存在诊疗护理过失,给患者的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因此,2010年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七章专门对医疗损害责任进行了规定。根据该法,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并不以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为要件。只要是院方的错过使患者受到损害,医院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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