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编辑推荐
★一册在手,成功在握
★关键标注 强化记忆
★重点难点 真题巩固
★关键索引 全面掌握
★随身巧记 免费增补
内容简介
◎收录全:全面收录指定法规24件
◎法条新:“*”标注全新增补法规4件
◎标重点:突出标识重点法条
◎练真题:精选2002-2015典型真题
作者简介
法律考试中心,是法律出版社下属的专门研究国家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政法干警考试、法律硕士考试等法律相关考试的机构,其编写出版的法律法规汇编、司法考试真题等书专业,得到广大考生的认可。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垄断协议
第三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四章经营者集中
第五章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六章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精彩书摘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例题】(13/1/27)
某品牌白酒市场份额较大且知名度较高,因销量急剧下滑,生产商召集经销商开会,令其不得低于限价进行销售,对违反者将扣除保证金、减少销售配额直至取消销售资格。关于该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答案:D。
A�蔽�护品牌形象的正当行为
B�崩挠檬谐≈�配地位的行为
C�奔鄹裢�盟行为
D�弊菹蚵⒍闲�议行为
第十五条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于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
第三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第十八条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
(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
(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例题】(11/1/64)
关于市场支配地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答案:AD。
A.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无滥用该地位的行为者,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B.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只考虑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
C.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不影响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D.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推定为有市场支配地位
……
前言/序言
好的,这是一份针对您的图书《2016年司法考试分类法规随身查:经济法》所编写的、不包含其内容的,针对其他领域法律法规书籍的详细简介。 --- 聚焦民事责任与侵权救济的深度解析:《现代民法理论前沿与典型案例裁判精要》 (一本专注于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合同法中疑难适用问题的专著) 本书定位与核心价值: 在当代法律实践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与日俱增,尤其是在新兴技术、跨界交易以及新型侵权形态出现后,对传统民法理论的适用提出了严峻挑战。本书并非面向司法考试的速查工具书,而是深度聚焦于民法学界和实务界长期关注的理论前沿、争议焦点及典型案例的裁判逻辑。它旨在为资深律师、法官、法学研究人员以及高阶法学院学生,提供一套结构严谨、论证深入的民事法律分析框架。 本书结构与核心章节详述: 本书分为上、中、下三编,共计十二章,字数超过五十万字,力求对民法核心领域进行地毯式梳理与批判性分析。 上编:民法基础理论的重构与重申 (Foundational Reconstruction) 本编深入探讨民法体系的哲学基础与当代功能转型,着重于对民法总则中一些核心概念进行现代化阐释。 第一章:私法自治的边界与功能重塑 核心议题: 探讨在社会规范日益干预私法领域的背景下,“意思自治”的实质内涵与实践限制。重点分析《民法总则》中关于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对合同自由的能动性限制作用。 案例分析: 审视“显失公平”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被具体化,特别是在金融借贷、预付式消费等领域,对格式条款效力的审查标准演变。 第二章:自然人与法人主体资格的再认识 核心议题: 聚焦胎儿的继承权、特定情形下非营利组织(如基金会、社会团体)的民事责任承担机制。讨论人工智能(AI)拟制主体地位的理论可能性与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对接困境。 理论探讨: 深入剖析法人设立中的“目的限制原则”与对外效力之间的张力,以及滥用法人人格进行逃债行为的司法应对策略。 第三章:物权法定原则的弹性解读 核心议题: 本章超越了简单的物权法定清单罗列,转而探讨物权变动中的“公示原则”在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中的细微差别。详细论述了“用益物权”的混合形态(如土地使用权与地上权结合体)的法律性质认定。 前沿问题: 探讨虚拟财产(如区块链上的代币、游戏装备)是否以及如何纳入现有物权体系的理论框架。 中编:侵权责任法的新挑战与精细化裁判 (Torts and Liability in the Modern Age) 本编是全书的重点和难点所在,聚焦于日益复杂的侵权行为类型和归责标准的精细化适用。 第四章:过错认定标准的动态演进——从“客观化”到“个体化” 核心议题: 详细对比传统过错理论(抽象危险理论)与现行法中对注意义务的实践要求。重点分析“一般社会理性人”标准在面对专业活动(如医疗、金融咨询)时的局限性。 实务剖析: 深度解读医疗损害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条件与抗辩理由。 第五章:特殊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链条分析 核心议题: 集中探讨多因一果、替代责任、共同侵权中“过错比例分配”的量化难题。详细分析了环境污染、产品缺陷引发的群体损害中,侵权人责任的延伸与边界。 技术性讨论: 引入风险分析理论,探讨在“高度危险作业”中,即使无明显过错,也应承担的严格责任基础。 第六章:人格权与隐私权的司法保护前沿 核心议题: 聚焦信息时代下的隐私边界。深入分析“同意撤回权”在数据使用中的效力,以及对“个人信息权益”的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热点追踪: 对“人肉搜索”、深度伪造(Deepfake)技术引发的名誉权和肖像权侵犯,提出了具体的救济路径和停止侵害的司法命令设计。 下编:合同法中的疑难适用与履行救济 (Contractual Disputes and Remedies) 本编聚焦于合同关系中的意思表示瑕疵、情势变更以及违约责任的弹性适用。 第七章:意思表示瑕疵的司法审查:误解、欺诈与显失公平的交叉适用 核心议题: 细致区分重大误解与欺诈的界限,探讨非故意但明显失衡的交易如何适用“显失公平”条款予以撤销。 裁判逻辑: 分析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规定而采取的“虚拟交易”或“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认定。 第八章:情势变更原则在经济波动中的适用阈值 核心议题: 严格界定“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这三个构成要件的司法证明标准。本书基于经济周期数据,分析了特定历史时期(如疫情、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的合同履行僵局。 救济方式探讨: 比较情势变更下,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的优先顺序和法律后果差异。 第九章:违约责任的计算与损害赔偿的预见性规则 核心议题: 不仅探讨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更侧重于违约方“恶意违约”的惩罚性赔偿的可能性(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的探索)。 专业分析: 深度剖析了违约金的约定与法定赔偿之间的调整机制,特别关注延迟履行中的“利息损失”的认定标准。 第十章:持续性合同与退出机制的规范设计 核心议题: 针对供水、供电、特许经营等长期合同,探讨单方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通知义务的履行方式,以及解除合同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评估。 结语: 本书严格遵循民法私法自治的核心精神,但同时以审慎的态度关注社会正义与经济效率的平衡。它不是一本快速查找条款的工具书,而是一部引导读者进行深度法律思维训练的理论工具箱。其分析和结论,均立足于2015年底至2016年上半年最新发布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和重要的学术研讨成果,旨在推动读者超越条文理解,直抵法律背后的价值体系。 --- (总结: 本书内容集中于民法理论前沿、侵权法的新兴问题、合同法的争议适用,与司法考试所需的经济法(含商法、竞争法、金融法等)领域无任何交叉或包含。)
说实话,刚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有点怀疑,这么一本小小的“随身查”,能有多大的内容量? 毕竟2016年的经济法知识点更新迭代也很快,不少新规定、新案例都需要及时跟进。但当我翻开它,我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这本书的精髓在于它的“分类”和“随身查”的理念。它不像厚重的教材那样让人望而却步,而是将繁杂的法规按照知识点进行精准的划分,比如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每一个模块都提炼出了最核心、最常考的法条和司法解释。我尤其喜欢它在一些关键条文下方标注的“考点提示”和“易错点提醒”,这些都是作者经验的结晶,省去了我很多自己摸索的时间。而且,这本书的排版非常简洁明了,不会有花哨的设计,每一个字都实打实地在传递信息。在准备2016年司法考试时,这本书陪伴我度过了无数个挑灯夜读的夜晚,它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师,在你迷茫的时候,指引你方向,在你懈怠的时候,提醒你复习。那种随手翻阅就能找到所需知识点的便捷感,是其他大部头书籍无法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