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增订版)》初版是1999年,久已脱销,鉴于作者在法学界的影响力,增订版的出版势必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和市场效应。与初版相比,增订版增删了许多内容,使得该书的结构和内容更加合理。书中所收文章皆是作者今年发表于各种重要期刊的学术文章,大致可分为三编:第一编主要是关注一些社会和法律的热点问题,诸如言论自由和隐私权、送法下乡、科技与法律以及司法审查和制度形成的问题。第二编主要是对于法学自身的反思和总结。最后一编是读书笔记和读后感。
目录
增订版前言 I
原版序 Ⅲ
致谢 Ⅷ
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中
为什么"朝朝暮暮"?
我和你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之中
罪犯、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把道德放在社会生活的合适位置
这里没有不动产
家族的地理构成
法律与科技问题的法理重构
透视中国农村的司法需求
阅读中国市场经济中的秩序
"法"的故事
"法"的故事
反思法学的特点
法学知识的分类
法学教育随想
知识的互惠与征服
曾经的司法洞识
悼念费孝通先生
社会转型中的中国学术
阅读秩序
法律如何信仰?
认真对待人治
从政法的视角切入
民主与法治的张力
社群主义的挑战?
经济学帝国主义?
《新乡土中国》序
超越"不过如此"
精彩书摘
二
婚姻制度最重要的功能之一,特别是在工业化之前的社会或社区中,就是费孝通先生在《生育制度》中曾予以详细分析讨论的生育功能,特别是“育”的功能。
生育冲动是一种自然本能,但人类要完成这一由基因注定的历史使命时,却不能仅仅凭着性本能。从一个受精卵到一个可以独立谋生的人,至少需要十多年的时间。在这期间,如果没有他人的支持和养育,小生命随时可能夭折。首先当然是娘胎里的养育;但即使出生之后,也需要人养育。从可能性上看,出生之前或之后的养育未必要父母共同提供(例如有借腹怀孕和领养);但一般说来,父母可能最合适,也最有动力好好养育这个孩子。从生物学上看,每个生命都“希望”自己的基因能更多传播开来、存活下去(因此,常见的男子“花心”、女子“痴心”都可以从这一点开始解释);一般说来,父母更关心承继了自己基因的孩子,养育的动力也更大。“儿子是自己的好”,这句俗语概括了作为生物的人类的一个普遍特征;各国民间长期广泛流传的邪恶“继母”或“继父”形象,例如,白雪公主和“小白菜,地里黄”。由此也可以得到一个生物学的解释(尽管这一解释不完整)。
不仅如此,以生物基因联系为基础分配养育后代的责任,也大致公平、便利和有效率。所谓公平,首先是从人类总体上看,由于生育能力和生活环境的限制,每个父母实际养育的孩子数量一般不会太悬殊,因此每个父母都分担了大致相当的养育后代的责任。人类物种遗传的任务不仅分担了,而且保持了生物基因的多样性,防止了面对意外疾病或灾难时,因基因单一可能出现种族甚或物种灭绝的巨大风险。公平的第二方面是从生物个体上来看,基因得到更多遗传(即有更多子女)的父母必须承担起更多养育责任,只有履行更多责任才能实现他们在生物学上的更大收益;“权利”、“义务”两者大致对等。此外,以这种生物关系分配养育责任相对来说比较方便。试想如果以其他方式.例如让一个机构来决定养育责任的分配,就可能发生很多的纠纷和争议。人们都会争着养育那些相对健康、漂亮、省心的孩子,不愿养育那些病弱甚或先天残疾的孩子。这种责任分配因此也是有效率的:效率来自“产权”明确,使父母更有激励来养育好自己的(生育以及以其他方式收养的)孩子。
这种责任分配至少在一定的人类历史阶段也适用于作为母亲的女性。在农耕和狩猎社会中,妇女的生理特点使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很难与其他人在同一起跑线上展开生存竞争,她们行动不便,容易受到伤害,需要他人的保护和支持。但这个“他人”是谁,如何在茫茫人海中标记出这个“他人”?血缘关系当然可以作为一个标记系统,父母兄弟姊妹也确实常常提供了支持和保护(部分原因是他/她们分享了共同基因)。但是,父母也许年长、去世(特别是在生命预期只有30一40岁左右的古代),或他们还有更年幼的孩子要保护,他们自己也还要生存;兄弟往往有或即将有自己的妻子或孩子要保护;姊妹也许面临与这位妇女同样的问题。也许(并不必然,因此有摩梭人的婚姻制度)需要到血缘关系外发现可能并可靠的保护者和支持者;显然,那位使她受孕的男子是更有能力的且最合适的。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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