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我一直在寻找一本能够真正帮助我理解刑法的著作。市面上有很多教材,但我总觉得它们要么过于理论化,要么不够系统。直到我遇到这套《规范刑法学(第3版)》,我才意识到,我找到了真正需要的“宝藏”。 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它对刑法基本概念的精准阐释和逻辑梳理。很多时候,我们在学习刑法时,会纠结于一些基础概念的理解,比如“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等。这本书在讲解这些概念时,非常注重它们的内在逻辑和相互关系,避免了孤立地理解。它会从犯罪论的宏观角度出发,将这些概念有机地融入到整个体系中,让我能够更清晰地认识它们在刑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此外,它对刑法理论的讲解,也非常具有前瞻性。第三版的内容,能够反映出当前刑法学界的研究热点和发展趋势。它不仅介绍了传统的刑法理论,也探讨了一些新兴的理论和学说,这对于我们了解刑法的最新发展非常有帮助。我尤其喜欢它在讲解“正当防卫”等一些复杂理论时,会引用最新的案例和学者的观点,让我能够看到刑法理论是如何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 这本书在语言表达上也做得非常出色。它既有学术的严谨性,又不失可读性。很多时候,我们在阅读法律书籍时,会被大量晦涩的术语所困扰。但这本书的语言却非常生动,能够将复杂的法律问题用清晰易懂的方式表达出来。我常常在阅读的过程中,会感觉到自己与作者在进行一场智慧的对话,受益匪浅。 总的来说,《规范刑法学(第3版)》是一套非常优秀的刑法学习教材。它不仅能够帮助我们建立起扎实的刑法理论基础,还能够让我们了解刑法的最新发展。我强烈推荐给所有对刑法感兴趣的读者,它一定会为你打开刑法世界的新篇章。
评分这套《规范刑法学(第3版)》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时常需要面对各种复杂的刑法案件,而在日常工作中,我总感觉自己对刑法的理解还不够深入,知识体系也有些零散。这本书的出现,就像在我混乱的知识海洋中点亮了一盏指路明灯。 首先,它最打动我的是其“问题导向”的学习模式。相较于一些侧重于体系性介绍的教材,这套书更倾向于从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出发,然后深入剖析其背后的法律原理。这种学习方式,对于我们这些需要在实务中应用法律的人来说,简直是太有价值了。它能让我们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巩固和深化对刑法理论的理解,而不是死记硬背一些不着边际的理论。 其次,书中的案例分析极其精彩,堪称“案例宝典”。作者在选取案例时,不仅考虑了经典性,更兼顾了代表性和时效性。每一个案例的分析都非常细致,从案情梳理到法律适用,层层剥茧,逻辑清晰。更重要的是,作者能够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例的争议点和不同观点,引导读者进行批判性思考。这对于我这样在实务中需要权衡利弊、做出决策的人来说,是非常宝贵的经验。 再者,它的语言风格非常接地气,又兼具学术的严谨。虽然是一本学术著作,但它并没有故作高深,而是用一种平实质朴的语言,将复杂的刑法概念和原理解释清楚。我常常能在阅读过程中,找到共鸣,感觉作者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同行,在和我分享他的宝贵经验。这种亲切感,让我在学习过程中倍感轻松和投入。 总而言之,《规范刑法学(第3版)》不仅是一本理论扎实的教科书,更是一本实战性极强的操作指南。它能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刑法,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我的专业素养。我真心推荐给所有从事或即将从事法律工作的朋友们,它一定会成为你案头必备的案头书。
评分这套书简直是刑法学习的神器!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我之前在学习刑法时总是感觉概念模糊,条文晦涩难懂。市面上也看了不少教材和参考书,但总觉得差了点意思,要么过于理论化,要么过于零散。直到我遇到了这本《规范刑法学(第3版)》,我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拨云见日”。 首先,它的体系构建非常清晰。作者在编写这本书时,显然花了很多心思来梳理刑法的基本原理和核心概念。从犯罪的构成要件到具体犯罪的分析,逻辑链条严丝合缝,环环相扣。我特别喜欢它在讲解一些复杂理论时,会用大量的案例来佐证,而且这些案例都贴近现实,非常具有启发性。不像有些书,光讲理论,讲到最后感觉自己还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根本不知道怎么运用。这套书就不同了,它不仅教你“是什么”,更重要的是告诉你“怎么用”。 其次,它的语言表达也非常精准和到位。作为一本学术著作,它保持了严谨的学术风格,但又不失可读性。很多时候,我们学习法律会觉得枯燥乏味,但这本书的文字却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能够引导读者主动去思考。它不像那种堆砌名词术语的“天书”,而是用一种更加易于理解的方式,将深奥的法律条文和理论转化为生动的知识。我常常在阅读的过程中,会不自觉地被作者的逻辑所吸引,甚至会停下来,反复咀嚼其中的精妙之处。 更重要的是,这本书的“更新”非常及时。第三版的内容,我认为是对刑法最新发展和研究成果的很好体现。在学习过程中,我能感觉到作者紧跟时代步伐,对于一些新出现的社会现象和问题,也能在书中找到相应的法学解读。这一点对于我们学习者来说至关重要,因为法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了解最新的理论和实践动态,才能确保我们的知识是与时俱进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这套书不仅适合初学者,对于已经有一定基础的学习者来说,也能提供更深层次的理解和启发。它就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在你迷茫的时候指引方向,在你遇到瓶颈的时候提供突破口。我强烈推荐给所有对刑法感兴趣的朋友们,无论是备考司考、法硕,还是仅仅想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这套书都绝对是你的不二之选。
评分坦白讲,初次拿到这套《规范刑法学(第3版)》时,我并未抱有多大的期待,毕竟法律书籍的“厚重感”和“晦涩感”早已是刻板印象。然而,事实证明,我的顾虑完全是多余的。这套书不仅颠覆了我对刑法学习的认知,更是在我的学习过程中扮演了“伯乐”的角色。 最让我惊喜的是,这本书在理论深度和实践应用之间的平衡处理。很多刑法著作要么过于学院派,理论分析艰深晦涩,让人望而生畏;要么过于实务化,缺乏理论支撑,显得浅尝辄止。而这套书则恰到好处地找到了那个“黄金分割点”。它在讲解理论时,既有学术上的深度,又能让读者理解其逻辑起点和发展脉络。同时,又能够将这些理论与大量的司法实践相结合,通过深入的案例分析,让读者明白这些理论是如何在现实中发挥作用的。这种“理论与实践齐飞”的模式,极大地提升了学习的效率和效果。 其次,它的结构设计非常合理,堪称“教科书中的教科书”。第一册侧重于理论体系的构建,从犯罪论到刑罚论,层层递进,逻辑清晰。第二册则深入具体犯罪的分析,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具体情境中,进行实操演练。这样的设计,使得读者可以循序渐进地掌握刑法知识,避免了“一口吃不成胖子”的窘境。我尤其喜欢它在讲解某个具体犯罪时,会先总结其核心要件,再结合案例进行阐释,这种“先总后分,再以点带面”的方式,让我更容易抓住重点,理解精髓。 另外,书中对一些争议性问题处理的态度,也让我印象深刻。作者并没有回避学术上的争鸣,而是能够客观地呈现不同学派的观点,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判。这种严谨的学术态度,培养了我独立思考的能力,也让我对刑法领域的研究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它让我明白,法律并非是简单的对错判断,而是一个充满思辨和论证的过程。 总而言之,《规范刑法学(第3版)》是一套非常值得推荐的刑法学习书籍。它不仅内容翔实、体系完整,而且在理论深度和实践应用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对于任何想要深入理解刑法的学习者来说,它都将是一次宝贵的学习体验。
评分对于《规范刑法学(第3版)》(套装共2册)这本书,我只能说,它在我的法律学习生涯中扮演了重要的“引路人”角色。作为一个对刑法既好奇又畏惧的学生,我曾一度陷入“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困境,然而这本教材却真的让我体会到了“十年苦读,一朝顿悟”的快感。 它最为吸引我的一点,在于其对刑法基本原则的深度挖掘和体系化梳理。以往的学习过程中,我总觉得刑法像是零散的片段,难以形成完整的认知。但这本书通过构建一个逻辑严谨的知识框架,将各个模块有机地串联起来,让我看到了刑法背后统一的思想脉络。比如,它在阐述“犯罪构成”时,不是简单地罗列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而是深入分析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在不同犯罪中如何具体适用,这种“解构式”的讲解方式,让我对理论的理解上升了一个层次。 此外,书中大量的案例分析,更是这本书的“灵魂”所在。作者并没有仅仅停留在理论的层面,而是精挑细选了许多经典案例和前沿案例,并通过细致的法律分析,将抽象的法条与鲜活的司法实践紧密结合。阅读这些案例,我仿佛置身于法庭之中,亲身感受法律的适用过程,也更能理解那些晦涩难懂的法律概念是如何在现实中发挥作用的。这种“学以致用”的感觉,是其他同类书籍难以比拟的。 当然,其语言的严谨性和学术深度也是我非常赞赏的。虽然是作为教科书使用,但作者的文笔并没有因此而变得枯燥乏味。相反,他能够用精炼而富有逻辑的语言,将复杂的理论问题阐释得清晰透彻,同时又不失学术的严谨性。很多时候,我会被作者的某些观点和论证方式深深吸引,甚至反复研读,从中汲取养分。 总而言之,这套《规范刑法学》不仅仅是一本教科书,更像是一本“刑法百科全书”和“案例指导手册”。它为我打开了刑法世界的大门,让我从最初的茫然无措,逐步走向了清晰的认知和深刻的理解。对于有志于深入研究刑法的读者来说,这绝对是一套值得反复研读的宝贵财富。
评分19世纪初,德国著名刑法学家费尔巴哈明确地把构成要件一词引入刑法,使之成为一个实体法上的概念。费尔巴哈从罪刑法定主义出发,要求在确认任何行为为犯罪并对之处以任何刑罚时,都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从这一原则出发,费尔巴哈把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成立条件称为构成要件,指出:构成要件乃是违法的(从法律上看)行为中所包含的各个行为的或事实的诸要件的总和。这个意义上的构成要件,是特殊的构成要件、客观的构成要件和事实的构成要件。所谓特殊的构成要件,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的成立条件。在特殊的构成要件的基础上,形成一般的构成要件的概念。所谓客观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要件的内容具有客观的属性,不包括犯罪成立的主观要件,因此也称为构成要件的客观结构。所谓事实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要件的内容具有事实的属性,不包括犯罪成立的规范要素,在价值上具有中立性。费尔巴哈关于构成要件的理论对此后德日犯罪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评分当心理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时候,心理学实验室开始在北美的大学中出现,第一个于1883年出现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这些早期实验室往往受到冯特的影响。例如,在跟随冯特学习之后,铁钦纳(Edward Tichener)成为了美国的第一批心理学家之一,于1892年在康奈尔大学建立了一个实验室。但是,几乎在同时,一位学习过医学且对文学和宗教有着强烈兴趣的哈佛哲学教授发展出了一套独特的美国观点: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伟大的小说家亨利·詹姆斯的弟弟——写了一部两卷本的著作——《心理学原理》(The Principles of Psychofo-gy,1890/1950),它被许多专家认为是曾经有过的最重要的心理学教科书。不久以后,在1892年,斯坦利·霍尔(G.StanleyHall)建立了美国心理学会(American Psy-chology Association,APA)。截至1900年,美国已经有超过40个心理学实验室(Hilgard,1986)。
评分有很多学电脑的人认为,我有这个东西,一个礼拜可以帮你写一篇论文。而历史学家对这个看法不同,毕竟工具就是工具,不能取代人。所以为什么我尽量不去特别接触?因为还要有人没有喝醉酒,记得带大家回家。
评分现代心理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人物是威廉·冯特(Wilhelm Wundt),他于1879年在德国莱比锡建立了第一个正式实验心理学实验室。冯特曾经接受过作为生理学家的训练,但在他的研究生涯中,他的兴趣从躯体问题转移到了精神问题:他希望理解感觉和知觉的基本过程以及简单心理过程的速度。在建立他的心理学实验室的时候,冯特已经完成了一系列的研究并且出版了《生理心理学原理》(Principles of Physiological Psychology)的几个版本中的第一种(Kendler,1987)。当冯特的实验室在莱比锡建立的时候,他开始训练第一批特别献身于正在出现的心理学领域的研究生。这些学生大多在世界各地建立了自己的心理学实验室。
评分刑法学
评分刑法学分为以下类型:(1)规范刑法学,是指以本国的现行刑法为研究对象,主要采取注释方法揭示法条的内容,并加以评注而形成的刑法规范知识体系。(2)理论刑法学,是指采用思辨方法,对蕴含在法条背后对法条起支撑作用的法理加以阐述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在理论刑法学中,按照其内容又可以分为刑法法理学与刑法哲学。(3)比较刑法学,是指采用比较方法,研究各国刑法,探求其立法思想和原理的异同,阐述其特征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4)国际刑法学,是指对国际刑事法律规范(包括刑事实体法规范和刑事程序法规范)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本书属于规范刑法学,是以我国现行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的。规范刑法学是刑法学的基础,也是刑法入门的基本知识。
评分德日的构成要件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3世纪。当时的历史文献中出现过犯罪的确证这一概念,它是中世纪意大利纠问式诉讼程序中使用的概念,指在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究前必须首先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1581年意大利刑法学家法利斯从犯罪确证中引申出犯罪事实的概念,用以表示已被证明的犯罪事实。1796年德国刑法学家克莱因将犯罪事实概念译成德语,始有构成要件一词,当时只有诉讼法的意义。
评分几乎在心理学出现的同时,关于这个新学科的适宜的主题和方法的问题的争论就出现了。这场争论浮现出的一些问题,迄今仍显得很有分量。我们将特别描述结构主义与机能主义之间的紧张对峙。结构主义:心理的内容当心理学成为一门围绕实验而组织起来的实验室科学时,它想要对知识做出独特贡献的倾向就变得非常明显了。在冯特的实验室里,实验参加者在不同的实验室控制条件下对他们知觉到的刺激做出简单反应。因为数据是通过系统、客观的程序收集的,所以独立的观察者可以重复得到这些实验的结果。对科学方法、精确的度量以及数据的统计方法的强调,表现了冯特心理学的传统特色。
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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