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5-01-18
历代文史要籍注释选刊:文史通义注(套装上下册) 下载 mobi pdf epub txt 电子书 格式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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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这套书观望了快半年了,一直因为定价高望而却步。其实《文史通义》手中已有很多版本,想购得这套是因为它排版最为疏朗,阅读也更为方便,更不用说注释者的地位了。以下转引专家评论:《文史通义》共8卷,包括内篇和外篇两部分,内篇5卷,外篇3卷。但是,由于该书版本很多,内容不尽一致。1921年,吴兴刘承干所刻《章氏遗书》本,《文史通义》内篇增1卷, 《文史通义》"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史通》问世之后,对于后世史论的发展,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因此,宋元期间,相继产生了如郑樵的《通志》、范祖禹的《唐鉴》和吴缜的《新唐书纠谬》等。继宋元之后,明清两代评史论史之风更盛,而章学诚的《文史通义》,堪称能与《史通》匹敌的第二部史学理论巨著。章氏在《文史通义》中,不仅批判了过去的文学和史学,也提出了编写文史的主张。他对编纂史书的具体做法,又表现在他所修的诸种地方志之中。章氏撰写《文史通义》,大约始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至嘉庆六年(1801年)为止,历时20余年。其一,"六经皆史"论。关于我国史学的源流,《文史通义》开卷便宣称"《六经》皆史也"。又说:"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易教上》)在《浙东学术》中,进一步阐述:"三代学术,知有史而不知有经,切人事也;后人贵经术,以其即三代之史耳;近儒谈经,似于人事之外别有所谓义理矣。"章氏提出"六经皆史"的命题,以为《六经》皆属先王的政典,记述了古代的典章制度,说明史之源起先于经,并且指明经术乃是三代之史而为后人所重视。虽然"六经皆史"不是章氏的创见,在他之前王守仁已提出"五经亦史"的见解,但是在乾嘉时期,针对"汉学"注重"舍今求古"的考据和"宋学"专尚"空谈性天"的两个极端,"六经皆史"提出学术必须"切合当时人事",在客观上却有着积极的意义。对于"六经皆史"的论述,《文史通义》的《易教》、《书教》、《诗教》、《礼教》、《经解》、《史释》、《浙东学术》等诸篇,均有涉及。其二,有关历史编纂学问题。这是该书的主要内容之一,散见于《史德》、《说林》、《书教》、《答客问》、《原道》、《释通》、《古文十弊》诸篇中。章氏发展刘知几的史学理论,于"才、学、识"之外,提出"史德"问题。他说:"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史德》)具备"义、事、文"方可称为"史学"。"义"指历史观点,"事"指历史事实,"文"则是表达的文笔。在章氏看来,三者以"义"为主,而"事"与"文"不过是求"义"的根据和技巧而已。然后,"义"毕竟是史家主观的东西,那么,如何使主观的"义"与客观的"事"一致呢?章氏认为,"能具史识者,必知史德;德者何?谓著书者之心术也。"这是说,史家治史要有尊重历史真实的基本态度,即"填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的态度。所以,章学诚所说"史德"的内容,实际上就是"尽其天而不益以人"的治史态度。在章氏看来,古来史书就其性质而言,基本可分为两大类,即所谓"撰述"和"记注"(《书教》),或称为"著述"与"比类"(《报黄大俞先生》),又称之为"著述"与"纂辑"(《博约中》)。虽然称谓不尽相同,而含义并无区别。前者指史家的"独断之学",即史学著作;后者属文献资料汇编,即史料纂辑。章学诚可说是我国古代史学史上,第一个严格区别史著与史料的史学家。在体例方面,章氏推崇通史,以为通史具有"六便"。对于纪事本末体,章学诚亦备加赞许,以为"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决断去取,体圆用神"(《书教下》),兼有纪传史和编年史所不具备的优点。其三,把方志作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我国方志起源很早,《周官》载外史掌"四方之志",就是指当时的地方志。自宋元以来,纂修方志之风日盛,清初修志之风更加盛行。但是,把方志作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提出系统的理论主张,始自章学诚。章氏不但对方志的性质、内容、体例等问题有独到的见解,而且将其主张贯彻于具体的编修方志的工作中。章氏的有关方志的论述,如今仍保存在《文史通义》和《章氏遗书》中。这是章氏对方志学的杰出贡献。关于方志的性质,历来把它列入地理类。章学诚认为,方志"《文史通义》相关图书 《文史通义》相关图书乃史体",与地理不同。而"地理之学,自有专门"(《跋湖北通志检存稿》),二者不能混淆。从性质上划分了方志与地理的区别。至于方志的内容,章氏认为,它既然属历史,专载一方,就不应只重地区沿革,而轻一方文献。因此,在体例上,他主张方志立三书,即记载大事记和人物的"通志"、记载典章制度的"掌故"、记载文献诗文的"文征",以及作为附录的"丛谈"。为了征集文献资料,便于编修方志,章学诚还提出了各州县建立志科的主张。
评分这套书观望了快半年了,一直因为定价高望而却步。其实《文史通义》手中已有很多版本,想购得这套是因为它排版最为疏朗,阅读也更为方便,更不用说注释者的地位了。以下转引专家评论:《文史通义》共8卷,包括内篇和外篇两部分,内篇5卷,外篇3卷。但是,由于该书版本很多,内容不尽一致。1921年,吴兴刘承干所刻《章氏遗书》本,《文史通义》内篇增1卷, 《文史通义》"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史通》问世之后,对于后世史论的发展,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因此,宋元期间,相继产生了如郑樵的《通志》、范祖禹的《唐鉴》和吴缜的《新唐书纠谬》等。继宋元之后,明清两代评史论史之风更盛,而章学诚的《文史通义》,堪称能与《史通》匹敌的第二部史学理论巨著。章氏在《文史通义》中,不仅批判了过去的文学和史学,也提出了编写文史的主张。他对编纂史书的具体做法,又表现在他所修的诸种地方志之中。章氏撰写《文史通义》,大约始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至嘉庆六年(1801年)为止,历时20余年。其一,"六经皆史"论。关于我国史学的源流,《文史通义》开卷便宣称"《六经》皆史也"。又说:"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易教上》)在《浙东学术》中,进一步阐述:"三代学术,知有史而不知有经,切人事也;后人贵经术,以其即三代之史耳;近儒谈经,似于人事之外别有所谓义理矣。"章氏提出"六经皆史"的命题,以为《六经》皆属先王的政典,记述了古代的典章制度,说明史之源起先于经,并且指明经术乃是三代之史而为后人所重视。虽然"六经皆史"不是章氏的创见,在他之前王守仁已提出"五经亦史"的见解,但是在乾嘉时期,针对"汉学"注重"舍今求古"的考据和"宋学"专尚"空谈性天"的两个极端,"六经皆史"提出学术必须"切合当时人事",在客观上却有着积极的意义。对于"六经皆史"的论述,《文史通义》的《易教》、《书教》、《诗教》、《礼教》、《经解》、《史释》、《浙东学术》等诸篇,均有涉及。其二,有关历史编纂学问题。这是该书的主要内容之一,散见于《史德》、《说林》、《书教》、《答客问》、《原道》、《释通》、《古文十弊》诸篇中。章氏发展刘知几的史学理论,于"才、学、识"之外,提出"史德"问题。他说:"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史德》)具备"义、事、文"方可称为"史学"。"义"指历史观点,"事"指历史事实,"文"则是表达的文笔。在章氏看来,三者以"义"为主,而"事"与"文"不过是求"义"的根据和技巧而已。然后,"义"毕竟是史家主观的东西,那么,如何使主观的"义"与客观的"事"一致呢?章氏认为,"能具史识者,必知史德;德者何?谓著书者之心术也。"这是说,史家治史要有尊重历史真实的基本态度,即"填辨于天人之际,尽其天而不益以人"的态度。所以,章学诚所说"史德"的内容,实际上就是"尽其天而不益以人"的治史态度。在章氏看来,古来史书就其性质而言,基本可分为两大类,即所谓"撰述"和"记注"(《书教》),或称为"著述"与"比类"(《报黄大俞先生》),又称之为"著述"与"纂辑"(《博约中》)。虽然称谓不尽相同,而含义并无区别。前者指史家的"独断之学",即史学著作;后者属文献资料汇编,即史料纂辑。章学诚可说是我国古代史学史上,第一个严格区别史著与史料的史学家。在体例方面,章氏推崇通史,以为通史具有"六便"。对于纪事本末体,章学诚亦备加赞许,以为"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决断去取,体圆用神"(《书教下》),兼有纪传史和编年史所不具备的优点。其三,把方志作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我国方志起源很早,《周官》载外史掌"四方之志",就是指当时的地方志。自宋元以来,纂修方志之风日盛,清初修志之风更加盛行。但是,把方志作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提出系统的理论主张,始自章学诚。章氏不但对方志的性质、内容、体例等问题有独到的见解,而且将其主张贯彻于具体的编修方志的工作中。章氏的有关方志的论述,如今仍保存在《文史通义》和《章氏遗书》中。这是章氏对方志学的杰出贡献。关于方志的性质,历来把它列入地理类。章学诚认为,方志"《文史通义》相关图书 《文史通义》相关图书乃史体",与地理不同。而"地理之学,自有专门"(《跋湖北通志检存稿》),二者不能混淆。从性质上划分了方志与地理的区别。至于方志的内容,章氏认为,它既然属历史,专载一方,就不应只重地区沿革,而轻一方文献。因此,在体例上,他主张方志立三书,即记载大事记和人物的"通志"、记载典章制度的"掌故"、记载文献诗文的"文征",以及作为附录的"丛谈"。为了征集文献资料,便于编修方志,章学诚还提出了各州县建立志科的主张。
评分品相好,速度快,感谢
评分图书很好,可以购买。
评分综合性学科。就其狭义而言,文化史曾与学术思想史或典籍文化史同义,如蔡尚思所著《中国文化史要论》。显然,这种界定过于狭窄,但从迄今为止的研究成果看,一方面文化史研究或文化研究多集中于文化总体,比如对中国传统文化、国民性、中西文化比较、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等问题的研讨;另一方面,许多人认为文化史应集中于精神文化的历史,研究重点如特定历史时期的观念、时尚、宗教崇拜、方言、习俗、娱乐等,即将文化视为狭义文化,这样的文化史研究虽比学术思想史的范围有了很大扩展,但仍没有明确文化史研究的全部范围,与文化学理论的要求相距甚远。文化史研究范围的不确定是与人们对文化的定义千姿百态、文化学理论派别林立有关的。但就一般而论,文化史研究应该包括对物质文化、观念文化、社会关系态文化(各种组织、制度)乃至深层心理的研究。譬如原始文化,主要是物质文化,从制造各种工具、使用和发明火、采猎生活到动植物的驯化(植物之栽培耕作是西文“文化”之本意),占据了原始文化史的较大比重;其中如婚姻、家庭、部落组织等属社会关系态文化,离开这些,原始文化便无从谈起。实际上在文明时期,观念态文化也只占一小部分,特别是在大多数下层民众知识程度较低、观念形态的遗留较少的时代,这种文化多代表上层文化或精英文化,而下层文化多呈物质形态,抛开后者也就没有了文化史。但是文化史作为一门独特的史学分支,其研究内容在许多方面又与人类学、宗教学、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史、思想史、科技史、语言学、心理学等相交叉,显然就应有独特的研究视角。把一种崇拜、一个家庭、一种婚姻作为文化现象加以研究,与宗教学及社会学研究它们迥然相别;而取火、动植物驯化作为一种文化成就,是文化进步的重要表现,对它们的文化史研究不同于其他分支的历史研究(事实上传统意义上的史学对这类题目——即物质生活史的题目很少涉及)。这就是说,文化史研究把人类文化的各方面成就当作综合的文化概念的各个侧面,研究它们是为研究文化整体服务的。在此意义上,文化史首先要研究不同民族、国家在不同时代的文化特征及其影响,其次要研究各种文化传播、融合、受阻等等的原因、过程、途径、方式,第三要研究文化在历史中的各种功能。这些研究必然要借助对文化各因子的探索,比如研究文化传播,我们必须研究生产工具(如青铜器、铁器)、生产技术(如四大发明)、思想观念(如佛教)、语言(如某种方言)、艺术(如西洋画法)等各方面的传播扩散,其扩散方式、传播圈、传播效果、源地、有利因素及阻碍因素等,由此才能了解各文化因子在文化传播上的异同,最后对文化整体在传播问题上进行理论上的说明。以上各例说明,文化史的特点在于,把人类的各种文化创造当作文化现象而非其他来研究,研究各种文化因子的目的是宏观地把握文化整体。
评分平装,价格略贵,字大行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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