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中國曆史上,農民與國傢的關係始終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一治一亂循環的曆史周期率沒法打破;“興,百姓苦;亡,百姓苦”的曆史怪圈沒法跳齣;孔子嘆息過的“猛於虎”的“苛政”沒有法根治;“天高皇帝遠,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這種官逼民反式的中國傳統政治睏境沒法終止。於是,在世界曆史上不多見的農民起義和農民戰爭在中國曆史上卻頻頻發生。自從陳勝、吳廣於公元前209年舉起中國曆史上第一次農民起義的大旗後,幾韆年來各種大大小小的農民起義充斥著幾乎每個朝代,成為中國改朝換代的重要權力轉移機製。尤令人深思的是,不管農民起義成功與否,農民的悲慘命運似乎並沒有得到根本的改觀。遇亂世,“白骨露於裏,韆裏無雞鳴。”處盛世,“硃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縱覽二十五史,中國農民的悲慘命運充斥字裏行間,無不令讀史之人痛心扼腕;放眼大好河山,中國農民的血淚生活隨處可覓,直叫多少仁人誌士作“哀民生之多艱”之嘆。[8]國傢如何跳齣“治亂循環周期率”,農民如何走齣“興亡百姓苦怪圈”,這是我對中國曆史的一個長久的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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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傢”這一概念在中國,至少蘊涵瞭三種含義:一是“國”與“傢”密不可分,相互依存,即所謂“傢國不分”,“國”離不開“傢”,“傢”也離不開“國”。[3](P20-27)這正如卡爾·馬剋思指齣的那樣:“政治國傢沒有傢庭的天然基礎和市民社會的人為基礎就不可能存在。”[4](P252)二是“國”在“傢”前,即所謂“有國纔有傢”,隻有“國傢”太平,農民纔能安居樂業。換言之,隻有把“國”治理好瞭,“民”纔能安享太平。三是“國”的職責在保衛“傢”,“國”的後麵有“傢”作基礎、作後盾、作支撐;“傢”的前麵有“國”作堡壘、作前鋒、作護衛。幾韆年來的中國曆史,實質上就是“國”與“傢”或者說是“國”與“民”關係的曆史。中國古代學者荀子對君民關係的見解影響深遠:“天之生民,非為君也。天之立君,以為民也。”他強調君民關係為“舟”與“水”的關係:“《傳》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此之謂也。”唐太宗李世民(599-649)深悟“水可載舟亦可覆舟”之理,從而提齣:“為君之道,必須先存百姓,若損百姓以奉其身,猶割股以啖腹,腹飽而身斃。”民本思想是中國古典政治哲學中最具價值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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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的傢庭是團體性社群,有嚴格的團體界限,是由親子構成的生育社群。親子指結構,生育是功能。西洋傢庭裏夫婦是主軸,兩性之間的情感是凝閤的力量,夫婦共同經營生育事務,子女成年即離開這團體,政治、經濟、宗教等功能由其他團體來承擔,不在傢庭的功能分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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