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是当今世界经济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两部法律。从历史发展看,它们是作为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进行演化的。两者都有自己的立法宗旨,也有自己实现这些宗旨的途径。因为这两个法律体系的产生主要都是为了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因此其宗旨有很大的重合。但由于两个体系采取不同的途径实现自己的目标,因此两者在处理某些具体的经济问题时又不时会产生冲突。
作者简介
彭志刚,男,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先后从事过教师、律师、检察官职业。现在某市检察机关担任领导工作,高级检察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法、检察学、知识产权法、反垄断法。先后在《法商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司法》、《中国司法》、《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等刊物发表法学学术文章数十篇,主持过国土资源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构研究课题,是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
内页插图
目录
引言
一、相同的目标与不同的途径
二、协调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
三、本书的结构安排
第一章 知识产权拒绝许可概述
一、知识产权拒绝许可的定义
(一)知识产权与拒绝许可
(二)知识产权拒绝许可分类
二、知识产权拒绝许可的动机
第二章 知识产权拒绝许可反垄断的法理分析
一、知识产权拒绝许可反垄断的基本理论
(一)知识产权外部性影响理论
(二)权利不得滥用理论
(三)利益平衡理论
(四)垄断杠杆理论
(五)关键设施理论
二、知识产权拒绝许可的违法性分析
(一)拒绝许可的企业具有市场优势地位
(二)拒绝许可损害市场竞争
(三)拒绝许可缺乏合理的理由与动机
第三章 与知识产权拒绝许可相关的美国反龚断法
一、立法
二、知识产权许可的反垄断指南(IPG)
三、知识产权拒绝许可反垄断的司法实践
(一)影响实践的几个观点
(二)认定拒绝许可不构成违法的判例
(三)认定拒绝许可构成违法的判例
四、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在拒绝许可上的冲突
第四章 与知识产权拒绝许可相关的欧盟反龚断法
一、立法
二、2009年欧盟82条指南
三、司法实践
(一)拒绝与现有客户交易
(二)拒绝许可第三方
四、欧盟知识产权反垄断司法与美国的差异
(一)欧盟的特点
(二)欧盟与美国的差异
第五章 加拿大和日本的知识产权拒绝许可反龚断
一、加拿大的知识产权拒绝许可反垄断立法与司法
二、日本知识产权拒绝许可反垄断立法与司法
第六章 知识产权拒绝许可中的关键设施理论
一、关键设施理论概述
二、关键设施理论在美国反垄断法中的应用
(一)Terminal Railroad Association案
(二)Otter Tail案
(三)Aspen Skiing案
(四)KodakII案
(五)Intel案
(六)Trinko案
三、关键设施理论在欧盟反垄断法中的应用
(一)欧盟早期与拒绝交易有关的案件
(二)明确提到关键设施理论的案件
(三)关键设施理论的发展
四、关键设施的构成要件
(一)相关市场
(二)处于市场优势地位
(三)不可或缺性
(四)不可复制性
(五)拒绝缺乏客观理由
五、关键设施理论的局限性
第七章 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拒绝许可反龚断制度的思考
一、我国经济生活中的知识产权拒绝许可
二、与知识产权拒绝许可相关的中国反垄断法
三、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强制许可相关立法的思考
(一)立法模式的选择
(二)结合关键设施原则的知识产权强制许可制度的建立
参考文献
精彩书摘
第四,一个掩盖其真正观点的司法判决会给商业活动带来相当大的损害。法院可能只有在专有保护值得争论的情况下才会延伸对关键设施原则的解释。但是,商家可能会把这种方法看作是对他们合法获得的优势的威胁。强制许可的威胁同责任本身一样可能对市场上的创新造成破坏性的影响,企业在欧洲的技术进步可能会受到打击。更有甚者,如果他们察觉到立法者在寻求一个知识产权背景下的宽泛的关键设施政策,他们会停止进入欧洲市场。从政策层面来看,向市场传递不清晰的信息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因为这些信息是商业计划形成的基础。
早在IMS一案中,欧洲法院就曾有一个合适的机会在知识产权的语境中建立一个关于关键设施的清晰原则。多数学者和司法界均认为关键设施理论的许多问题的确与知识产权的本质相关。但是,由于权利所有者对权利的主张过于模糊,它的范围太广泛了,或者说权利被保护的那段时间允许权利所有者形成一个真正的垄断地位。因为法院已经拒绝了直接面对知识产权存在的问题,那么,在缺乏有效的协调措施的情况下,关键设施理论不应当被推广到知识产权层面。如果我们允许关键设施原则出现,那么它应当得到充分的成本收益分析,尤其是要考虑对创新的影响。根据美国和欧盟的知识产权法律,基本规则是占优势地位的知识产权所有者没有义务许可其知识产权。否则,如果每次有人要求使用其知识产权,并愿意支付合理的版权,所有者就被迫给予许可,这实质上就剥夺了所有者的独占权利。但是,正是由于关键设施理论的介入,这个普遍规则已经受到了不小的侵袭,以至于对拒绝许可其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来说拒绝会带来法律上的不确定性。
总之,我们必须以积极的态度看待关键设施理论的应用。在任何情况下,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必须还要回归到法律方面,以及让竞争得以发展的适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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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好的,这是一本关于“科技伦理与人工智能治理:跨学科视角下的挑战与前瞻”的图书简介,内容详尽,旨在探讨人工智能快速发展背景下,人类社会面临的深刻伦理困境、法律真空及治理路径。 --- 科技伦理与人工智能治理:跨学科视角下的挑战与前瞻 图书简介 随着深度学习、大数据分析以及通用人工智能(AGI)的快速突破,人工智能(AI)已不再是遥远的科幻概念,而是深刻重塑现代社会结构、经济模式乃至人类自我认知的核心驱动力。然而,技术的指数级增长并未完全伴随着与之匹配的伦理框架和治理体系的成熟。本书《科技伦理与人工智能治理:跨学科视角下的挑战与前瞻》正是在这一关键的历史节点上,以严谨的学术态度和广阔的跨学科视野,深入剖析了当前人工智能发展所引发的复杂伦理冲突、法律适用困境以及全球治理的紧迫性。 本书聚焦于当前技术前沿与社会现实交汇的痛点,系统性地梳理了人工智能在设计、部署及应用全生命周期中产生的伦理风险,并探讨了如何通过构建多层次、多主体的协同治理机制,以确保技术的发展能够真正服务于人类的福祉与可持续发展。 第一部分:人工智能伦理的基石与挑战 本部分首先奠定了探讨AI伦理的理论基础,超越了简单的“是与非”的道德判断,深入挖掘了技术哲学层面的伦理谱系。 1. 算法的“黑箱”困境与可解释性: 探讨了深度神经网络的内在复杂性如何阻碍我们理解决策过程,从哲学上讨论了“理解”与“信任”之间的关系。重点分析了在医疗诊断、金融信贷等高风险领域,缺乏透明度如何引发问责难题,并引入了因果推断、反事实解释等前沿解释性AI(XAI)技术的伦理评估框架。 2. 偏见、公平性与社会正义: 深入剖析了训练数据中固有的历史偏见如何被算法固化并放大,导致系统性的歧视。本书不仅界定了“算法公平”的多种数学定义(如群体公平、个体公平),更探讨了这些定义在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下的适用性与冲突,提出构建“去偏见”技术路径与社会干预措施的必要性。 3. 机器能动性与人类尊严: 考察了随着AI系统自主性(Autonomy)的提高,关于机器主体性(Agency)的哲学思辨。本书审视了情感计算和类人交互技术对人类情感结构和社会连接的潜在影响,强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伦理原则,防止技术对个体自主选择权的侵蚀。 第二部分:法律与监管的滞后与重构 人工智能的快速迭代对现有的法律体系构成了严峻的挑战,本部分侧重于分析传统法律原则在面对新型技术实体时的失效点,并探索必要的法律重构方向。 1. 责任主体认定与归责难题: 详细分析了自动驾驶事故、AI医疗失误等场景下,如何界定制造商、开发者、用户乃至“自主系统”本身的法律责任。本书对比了不同法域(如欧盟、美国)在产品责任法、过失侵权法等领域的最新尝试,并探讨了引入“风险承担”机制而非传统过错认定的可能性。 2. 数据治理、隐私保护与新型数据权利: 聚焦于AI对大规模数据采集与分析的依赖性,深入研究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等法规在AI训练场景下的适用边界。本书着重探讨了“去标识化”数据的再识别风险,并倡导构建新型的“数据控制权”和“算法知情权”,以平衡创新需求与个人权利保护。 3. 知识产权的边界延展: 探讨了AI生成内容(AIGC)的原创性认定、著作权归属问题,以及AI辅助发明的专利权问题。本书超越了传统“创造者必须是自然人”的限制,分析了不同法律体系对“机器创造物”的潜在态度,提出建立适应人机协作创新模式的知识产权新范式。 第三部分:全球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协同 人工智能的无国界性要求治理体系必须超越国家层面,本书致力于描绘一个全球协同、多方参与的治理蓝图。 1. 国际合作与标准制定: 分析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国际组织在制定AI伦理指南和原则方面的工作,强调了跨文化、跨政治体制背景下达成治理共识的复杂性。本书呼吁建立一套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行为准则,特别是在军事AI和生物科技融合领域。 2. 治理模式的创新: 提出了“软法”与“硬法”相结合的治理路径。除了传统的立法监管,本书重点阐述了“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行业自律、标准认证等“软治理”工具在加速技术创新和及时应对风险方面的优势,并探讨了公私伙伴关系(PPP)在AI治理中的作用。 3. 技术的善用与未来风险防范: 最后,本书展望了AI在应对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全球挑战中的巨大潜力,强调伦理治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负责任的创新”。同时,本书对超级人工智能(ASI)的长期风险进行了审慎的评估,并讨论了“安全保障机制”(Safety Engineering)和“价值对齐”(Value Alignment)在确保AI系统与人类核心价值保持一致方面的前沿研究进展。 --- 《科技伦理与人工智能治理:跨学科视角下的挑战与前瞻》面向法学、计算机科学、哲学、社会学等领域的学者、政策制定者、企业高管及所有关注未来科技走向的读者。本书不仅是对当前技术困境的深刻诊断,更是对人类如何驾驭自身创造的强大力量,迈向更公正、更可持续的未来社会的理性探索与路径规划。它提供了一个全面、深入且具有前瞻性的框架,以应对这个时代最重大的科技-人文交汇点。
这本书的封面设计简洁大气,深蓝色的背景搭配白色的书名,给人一种专业、严谨的学术感。我一直对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交叉的领域充满好奇,尤其是在数字化时代,知识产权的界定和使用边界日益模糊,随之而来的反垄断问题也愈发复杂。这本书的出现,无疑填补了我在这方面的知识空白。虽然我还没有开始阅读,但仅从书名就可以预见到,作者必然深入探讨了知识产权在哪些情况下可能被视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构成限制竞争的行为。例如,一些关键的专利,如果被知识产权所有人恶意囤积,或者以不公平的条件拒绝许可给其他有需求的企业,是否会引发反垄断的审查?在数字平台经济中,一些平台利用其拥有的海量用户数据(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形式)来构建竞争壁垒,限制其他创新者进入市场,这是否也属于拒绝许可的范畴?这些都是我非常感兴趣的问题,期待书中能够给出深入的分析和解答,并可能引用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来梳理这一复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