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民法是规范财产所有制度与契约自由的法律,它亦为北朝鲜的主要法律领域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它已形成具有朝鲜特色的民法理论。随着朝鲜有限度的改革开放,在维持社会主义体制的前提下,朝鲜逐渐承认部分领域的私人所有(如对生活用品的个人所有权),同时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系中导人了部分市场经济因素。
作者简介
金玉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不动产登记法、亲属法、韩国民法等。合著有《亲属与继承》、《保险法》等教材,发表论文数篇。
目录
《韩国民法典》说明
《朝鲜民法》说明
韩国民法典
朝鲜民法
附录
韩国不动产登记法
韩国集合建筑物所有与管理法
韩国假登记担保法
韩国工厂抵押法
韩国建设机械抵押法
韩国公益法人设立、运营法
朝鲜亲属法
朝鲜损害补偿法
精彩书摘
《朝鲜民法》说明
从历史层面上来看,在朝鲜半岛分为南北朝鲜之前,朝鲜半岛具有统一的法律体系。虽然自北朝鲜建立政权以来独立制定实行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从其范畴上,仍维持着分裂前的法律传统。①从比较法学的层面来看,法律体系的理论形成了多种领域和范畴。但一般来讲法律体系可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以及社会主义法系和伊斯兰法系,北朝鲜法律则符合社会主义法系的特征。②社会主义法系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大部分曾属于大陆法系,北朝鲜不区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而是将其统称为资本主义法系,与社会主义法系相对立,因此从:总体来看北朝鲜的法系体系应属于社会主义法系。
民法是规范财产所有制度与契约自由的法律,它亦为北朝鲜的主要法律领域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它已形成具有朝鲜特色的民法理论。随着朝鲜有限度的改革开放,在维持社会主义体制的前提下,朝鲜逐渐承认部分领域的私人所有(如对生活用品的个人所有权),同时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系中导人了部分市场经济因素。
前言/序言
不包含《韩国民法典》与《朝鲜民法》内容的图书简介 --- 书名:《全球化浪潮下的国家主权重塑与国际法域际化研究》 作者:[此处留空或填写虚构作者名] 出版社:[此处留空或填写虚构出版社名] --- 导言:超越传统民族国家框架的法学视野 本书聚焦于冷战结束后,全球化进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深度重塑国际体系的时代背景下,国家主权概念的内涵、边界及其在国际法体系中的运作逻辑。我们试图摆脱将主权视为铁板一块的传统视角,转而探讨其在跨国资本流动、信息技术革命、环境危机以及人权话语扩张等多重压力下的“液化”与“域际化”趋势。 本书的核心论点在于:当代国家主权并非被简单地“削弱”,而是在全球治理的层级(Global Governance Layers)中被重新分配、协商和“内嵌”至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的法律规范结构之中。这种重塑,深刻影响了国际贸易法、国际人权法和国际刑法等核心领域的实践。 第一部分:主权边界的动态消融与重构 本部分深入剖析了导致传统国家主权边界模糊化的主要驱动力,并考察了法律对这些变化的响应机制。 第一章:跨国经济一体化对国内法律自主权的挑战 本章重点探讨了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国际投资协定(IIA)中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体系,如何对缔约国传统的规制权(Regulatory Power)构成约束。 管辖权溢出效应: 分析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基于《纽约公约》的实践)如何突破国界,直接影响国内财产法和合同法的既有解释。我们不涉及任何特定国家(如韩国或朝鲜)的国内私法典,而是侧重于仲裁地法(Lex Arbitri)与实体准据法(Lex Causae)的冲突规则在跨国合同中的选择与适用困境。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深入分析: 考察了这一原则在区域贸易协定(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或欧盟内部市场规则)中如何被精细化操作,以达到平衡成员国主权保留与一体化深入的微妙目的。 第二章:信息主权与数据流动性的冲突 随着数字经济的崛起,数据已成为新的战略资源。本章关注国家对信息流动的控制权与跨国互联网平台运营之间的张力。 属地管辖权在虚拟空间中的失效: 研究了“长臂管辖权”(Long-Arm Jurisdiction)的理论基础如何被现代信息传输的瞬时性所挑战。我们对比了不同区域(如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与某些亚洲国家的网络安全法)在尝试重建“数字边界”时的法律工具差异,但严格限定在国际规范层面,不深入探讨任何一个具体国家的立法细节。 网络空间中的责任归属难题: 探讨了在缺乏统一国际公约的情况下,如何通过“软法”(Soft Law)和行业标准来规范跨国网络行为,以及这如何间接影响了国家对境内主体行为的最终法律责任的追溯能力。 第二部分:国际法域际化(Transnationaliz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的实践模型 “域际化”指的是国际法规范不再仅仅是国家间关系的行为准则,而是开始直接渗透、影响并规范国家内部的特定法律领域或个体行为的现象。 第三章:人权标准的全球化内化与国内法律体系的“强制性适应” 本章分析了国际人权公约、区域人权法院(如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如何通过被引述、被吸收或被作为解释国内法的基础,来改变国家行使警察权力的范围。 禁止酷刑与正当程序: 侧重于国际法如何为国内刑事诉讼程序设定了最低(最低限度)的程序保障标准。例如,分析了“证据可采性”在国际法框架下的普遍要求,这要求各国司法体系在处理证据收集时,必须参考国际条约的解释,而非仅仅依赖其国内的证据法规则。我们完全避免涉及任何特定亚洲国家(如韩国或朝鲜)的刑事诉讼法典中的具体条款或案例。 第四章:环境治理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法律地位 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是典型的需要超越单一主权管辖的全球性问题。 国际环境法中的义务设定: 深入研究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下的各项协定,特别是关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CBDR)原则的法律含义。本章探讨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义务上的差异如何通过国际法框架被量化和分配,以及这种分配如何反过来影响国家在国内制定能源政策时的自由裁量空间。本书关注的是义务的结构,而非特定国家在履行这些义务时所遇到的具体国内障碍。 第三部分:国家主权在冲突与合作中的新角色 本部分将视角转向那些对主权构成直接挑战的领域——安全与冲突,以及国家在合作中如何重新宣示其权威。 第五章:国际人道法与“保护责任”(R2P)的张力 “保护责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 R2P)概念的出现,被视为对国家主权垄断性使用武力和暴力的传统挑战。 安全理事会的授权与主权限制: 分析了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的干预措施,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合法地凌驾于受援国的主权之上。研究的重点是集体安全机制的法律逻辑,而非具体干预行动的政治争议。本书不涉及任何特定区域的内战或冲突的详细描述。 第六章:主权之下的技术性合作:标准制定与互操作性 在高度技术化的世界中,主权国家通过参与国际标准组织(如ISO、ITU)来主动地、有选择地“出让”部分技术规制权,以确保本国产业的兼容性。 技术壁垒作为贸易保护的替代: 探讨了国际标准制定过程如何成为国家间博弈的场域。参与制定标准,实际上是前置性地将本国偏好的技术规范嵌入到未来的国际贸易规则中。这种“预先规范”是当代国家主权在技术领域行使影响力的重要表现形式,与直接的国内立法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结论:走向“共治主权”(Shared Sovereignty)的未来 本书总结认为,全球化并未终结国家主权,而是促使它进入一个“高强度协商状态”。未来的国际法体系将越来越依赖于多边互嵌、层级协同和动态适应的法律结构。国家不再是国际法唯一的、绝对的执行者,而是一个必须在跨国网络、区域集团和全球治理框架内不断校准自身权力边界的关键节点。对主权的研究,必须从静态的领土概念转向动态的权力分配网络。 --- (本书完全聚焦于国际法理论、全球治理框架、跨国法律现象的宏观比较研究,内容涵盖国际经济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和国际组织法的一般性理论建构,不涉及任何特定国家如韩国或朝鲜的国内私法(如民法典)的任何具体条款、判例或历史沿革。)
第一段评价 (偏向理论研究视角): 这本书的出现,如同一道划破历史迷雾的曙光,为我们理解当代韩国社会的深层肌理提供了至关重要的钥匙。我一直对东亚法系的演变与影响抱有浓厚兴趣,尤其是朝鲜半岛这一特殊地理位置,其法律体系必然承载着复杂的历史文化交融。初次翻阅《韩国民法典 朝鲜民法》,便被其严谨的结构和详尽的条文所折服。虽然我目前还在初步的阅读阶段,但仅仅是目录和部分章节的浏览,就已经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的丰富理论资源。书中对于民事关系的界定、权利义务的分配、以及合同、侵权、财产等基础法律概念的阐释,无不映射出深厚的法学思想积淀。我特别期待能够深入研究其与大陆法系及其他亚洲国家民法的异同,挖掘其在现代社会中面临的挑战与创新。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法典,更是一个观察社会变迁、理解民族精神的窗口。它要求读者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更需要拥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历史纵深感,才能真正领略其内在的精髓。目前,我正在对照一些基础的法学理论,尝试梳理书中核心概念的演进脉络,并希望借此机会,能与更多对东亚法学感兴趣的研究者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