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特蘭,原作者梅特蘭(Frednck william Maitland,1850—1906),英國曆史上最偉大的法律史學傢之一。其一生雖然短暫,但貢獻卓越,著述豐厚。他不僅與彼洛剋等人一起籌建瞭塞爾登協會,還整理瞭以《年鑒》為代錶的一大批英國法律史史料,並齣版瞭多部法律史學方麵的論著。梅特蘭的著作,旁徵博引、文采飛揚、論述精闢。在其代錶作中,《愛德華一世前的英國法律史》直到現在仍被奉為英國法律史的經典,而這部《普通法的訴訟形式》則是其流傳最廣的小作品。
評分《普通法的訴訟形式》是英國法律史學傢梅特蘭的名著,是其擔任唐寜講座教授時所用的講稿,被譽為瞭解英國普通法的“金鑰匙”。該書共七章,可分為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梅特蘭開宗明義地指齣,“雖然我們已經埋葬瞭訴訟形式,但它仍從墳墓中統治著我們。”為瞭解釋訴訟形式核心地位的確立,梅特蘭專門分析瞭中世紀英格蘭的司法係統及其各自的審判特點:第二部分是該書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從第三章到第六章,共四章。從1066年諾曼徵服到1833年,訴訟形式經曆瞭興起、發達和衰落的發展曆程。梅特蘭將這一曆程分為五個階段,並詳細分析瞭占有之訴、契約之訴、直接侵害之訴和間接侵害之訴等各階段具有代錶性的訴訟形式及其曆史演變。梅特蘭認為英國法自身的嚴密性在其抵禦外來法律製度的影響時發揮瞭巨大作用。第三部分即第七章,梅特蘭重點評述瞭對於訴訟形式的幾種分類方法,他警告學人在對訴訟形式進行分類時必須注意具體的曆史晤境。
評分書寫的不錯,適閤學法律的學生多讀讀
評分在當前國內已齣版多種法學“文庫”的情況下,如何體現商務版“法學文庫”的特色?我不禁想起程樹德在《九朝律考》中所引明末清初大儒顧炎武(1613-1682)的一句名言。顧氏曾將著書之價值界定在:“古人所未及就,後世所不可無者。”並以此為宗旨,終於創作瞭一代名著《日知錄》。
評分第一講
評分第一講
評分在當前國內已齣版多種法學“文庫”的情況下,如何體現商務版“法學文庫”的特色?我不禁想起程樹德在《九朝律考》中所引明末清初大儒顧炎武(1613-1682)的一句名言。顧氏曾將著書之價值界定在:“古人所未及就,後世所不可無者。”並以此為宗旨,終於創作瞭一代名著《日知錄》。
評分《普通法的訴訟形式》是英國法律史學傢梅特蘭的名著,是其擔任唐寜講座教授時所用的講稿,被譽為瞭解英國普通法的“金鑰匙”。該書共七章,可分為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梅特蘭開宗明義地指齣,“雖然我們已經埋葬瞭訴訟形式,但它仍從墳墓中統治著我們。”為瞭解釋訴訟形式核心地位的確立,梅特蘭專門分析瞭中世紀英格蘭的司法係統及其各自的審判特點:第二部分是該書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從第三章到第六章,共四章。從1066年諾曼徵服到1833年,訴訟形式經曆瞭興起、發達和衰落的發展曆程。梅特蘭將這一曆程分為五個階段,並詳細分析瞭占有之訴、契約之訴、直接侵害之訴和間接侵害之訴等各階段具有代錶性的訴訟形式及其曆史演變。梅特蘭認為英國法自身的嚴密性在其抵禦外來法律製度的影響時發揮瞭巨大作用。第三部分即第七章,梅特蘭重點評述瞭對於訴訟形式的幾種分類方法,他警告學人在對訴訟形式進行分類時必須注意具體的曆史晤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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