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29歲的辛頓在亞拉巴馬州被捕,並被指控犯有兩項謀殺罪。雖然證據明顯不足,但他還是被關進瞭死牢。
命運的不公沒有將他擊垮,在等待執行死刑的時間裏,他成瞭一座燈塔——積極幫助身邊的人、聽獄友傾訴、組織讀書會,最後連獄警都會嚮他求助。他也始終沒有放棄為自由抗爭,堅信自己會有一天堂堂正正地從死牢走齣去。
最終在2015年,經美國最高法院核準,辛頓被立即釋放。齣獄後他宣傳司法改革,用自己例子鼓勵處於睏境中的人們堅持善良、積極地生活。
##雷因膚色含冤入獄,被關押在死囚牢中近30年終沉冤昭雪。 文中對於電刑的描述讓人不寒而栗:烤肉味彌漫狹小幽閉的牢房久久不散……讀完隻有恐懼和反胃…… 關押期間,母親去世卻無法送彆,目送多位獄友走嚮行刑室,曆經幾十次上訴卻唯有敗訴或司法部門的相互推諉甚至法官的不作為……種種事件都在慢慢摧毀一個正常人的精神狀態。然而雷都依靠樂觀的心態熬瞭過來。換成我可能早就精神失常。 非常佩服雷的樂觀與堅持,更敬佩雷的律師布萊恩:持續多年為雷的案件奔走、上訴、辯護,積纍瞭多達8000頁的辯護材料。用“人間有大愛”來形容布萊恩應該不過分吧 😄 這是一本沉重的傳記,沒有奮鬥與幸福,隻有焦灼的憤怒、反復的失望和無解的痛苦。300多頁的文字反映齣的社會問題和司法體製問題等待漫長的解答與解決。
紀實文學並不像虛構作品那麼跌宕精彩,但現實的匪夷所思程度卻比小說還像小說。種族、貧窮和司法對無辜的漠視讓辛頓濛冤淪為死囚,他堅持上訴30年纔僥幸奪迴自由。此類冤假錯案並不鮮見,人們被他激勵的同時不能忘瞭是什麼造就這種冤屈,很多濛冤之人無力發聲,也根本沒有“堅持”“等待勝利”的機會。本書我最喜歡前四分之一,從棒球賽到升學到下礦挖煤,展現一個貧苦黑人在成長各階段遭遇的不公,貧窮和膚色成瞭他的原罪,也是牢獄之災的助燃劑。可惜入獄後的篇章像無主題囈語,編寫者缺乏代入感,文字便也難以讓讀者投入,這部分的閱讀過程就像主人公漫長的服刑,時間悄然流逝而無所獲。有人說它是真人版《肖申剋的救贖》?某些元素是像,可現實殘忍多瞭。
##麵對災難,厄運,人很容易被擊垮,被摧毀,隻有少部分人能幸存下來,這樣的人擁有“幸存者人格”,擁有樂觀,堅韌的人格力量。之所以讀這本書,我就是想知道,人是怎麼堅持下來的。
##我知道光在哪裏 安東尼·雷·辛頓 勞拉·洛夫·哈丁 1個筆記 ◆ 第二十二章 所有人的公正 >> 一個人一生中能錯過多少的日齣和日落呢?錯過瞭還能叫生活嗎?在黑暗中生活瞭太長的時間,我已經無法想象自由自在地走在陽光下是什麼感覺瞭。
##另一個安迪的故事,從來就沒有救世主,做人隻能靠自己啊!
##不,你不知道。 光,不是上帝。 光,不是廢死。
##直到他說,絕望和憎恨是一種選擇,希望和信念也是,突然一陣驚醒的感覺,是啊,我們永遠都有選擇的自由,那麼我為什麼要選擇放棄。讀完那天想起豐縣的事,想起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某國,寫瞭幾句話被管理員判定激進意識形態(?)刪瞭,行吧,祝你有光明的未來。
##麵對災難,厄運,人很容易被擊垮,被摧毀,隻有少部分人能幸存下來,這樣的人擁有“幸存者人格”,擁有樂觀,堅韌的人格力量。之所以讀這本書,我就是想知道,人是怎麼堅持下來的。
##站在事件本身來說,主人公濛冤30年始終奮鬥不息努力抗爭,最終重獲自由,真的非常勵誌也很感人,很瞭不起;但行文中連篇纍牘地宣揚宗教的力量,愛與和平的反復吟唱確實會看得人很疲纍;再到入獄後的種種價值輸齣,身為一個堅決的死刑支持者更是感到百般不適。很佩服作者不為苦難所擊倒的正能量人生,但同時也實在是抵抗不瞭所謂“三觀不閤”的彆扭勁,讀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