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29歲的辛頓在亞拉巴馬州被捕,並被指控犯有兩項謀殺罪。雖然證據明顯不足,但他還是被關進瞭死牢。
命運的不公沒有將他擊垮,在等待執行死刑的時間裏,他成瞭一座燈塔——積極幫助身邊的人、聽獄友傾訴、組織讀書會,最後連獄警都會嚮他求助。他也始終沒有放棄為自由抗爭,堅信自己會有一天堂堂正正地從死牢走齣去。
最終在2015年,經美國最高法院核準,辛頓被立即釋放。齣獄後他宣傳司法改革,用自己例子鼓勵處於睏境中的人們堅持善良、積極地生活。
##雖然作者的人生經曆很精彩,可是這本書的結構並沒有那麼吸引人,再加上時間的過渡也很倉促,使得整本書可讀性並沒有那麼高。。。
##想要判斷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你可以去它的監獄看看。 — 費奧多爾·陀思妥耶夫斯基
##【本月最佳】這是一個心酸而又溫暖的故事。想來能夠平安健康的老去真的不是一件易事,唯有鋼鐵般的意誌和充滿愛的心。
##不,你不知道。 光,不是上帝。 光,不是廢死。
##麵對災難,厄運,人很容易被擊垮,被摧毀,隻有少部分人能幸存下來,這樣的人擁有“幸存者人格”,擁有樂觀,堅韌的人格力量。之所以讀這本書,我就是想知道,人是怎麼堅持下來的。
##今年讀瞭不少關於種族歧視問題的書,有不同個例的“藝術化”呈現,有社會心理學的分析,這本算是傳記。閱讀的過程常常齣神,會不時泛起一些“刻闆印象”,會反思“時·空”對同情心和同理心的影響,可最後還是會“破防”。即使活得不那麼純粹,不那麼講求意義,但麵對生命,理智的防綫不堪一擊。本雅明說:“任何發生過的事情都不應視為曆史的棄物,隻有被贖救的人纔能保有一個完整的,可以援引的過去。”辛頓先生幸也不幸地實踐瞭這一論斷。被贖救的人,被解放的人,也是成為瞭自己的光的人。
##直到他說,絕望和憎恨是一種選擇,希望和信念也是,突然一陣驚醒的感覺,是啊,我們永遠都有選擇的自由,那麼我為什麼要選擇放棄。讀完那天想起豐縣的事,想起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某國,寫瞭幾句話被管理員判定激進意識形態(?)刪瞭,行吧,祝你有光明的未來。
##麵對災難,厄運,人很容易被擊垮,被摧毀,隻有少部分人能幸存下來,這樣的人擁有“幸存者人格”,擁有樂觀,堅韌的人格力量。之所以讀這本書,我就是想知道,人是怎麼堅持下來的。
##公平公正是基於一定條件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