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是米兰·昆德拉的第四本随笔集,共分为九个部分,涉及绘画、文学、音乐等各项领域。昆德拉一如既往“出入于艺术之境”,在书中回忆了与弗朗西斯·培根、富恩特斯、勋伯格、阿纳托尔·法朗士等人的“相遇”,既是美学的“相遇”,也是几个时代的“相遇”、更是作者与其旧主题和旧爱的“相遇”。
##昆德拉逐渐成为我的树洞,比如我才发现原来他这样爱布勒东
评分##3.5/5 喜欢写《皮》的几节。
评分##植根于历史与祖国的挥之不去的永恒流亡感。我好爱昆德拉。
评分##“创造现代诗的那些人没有主张要做反诗歌(anti-poésie)。相反地,自波德莱尔以降,诗的现代主义向往的是要彻底接近诗的本质,接近诗最深层的特质。在这样的意义下,我想象的现代小说并非反小说,而是原小说(archi-roman)。原小说:第一,它专注于只有小说能说的事;第二,它让小说的艺术在小说四个世纪的历史里所累积但却被忽略、遗忘的一切可能性获得重生。”昆德拉给富恩特斯的信。
评分##3.5/5 喜欢写《皮》的几节。
评分##原来早就读过。遥望智者。
评分##那些人我都不知道,书都没看过。
评分比起昆德拉的小说,我更喜欢他的小文学理论。哦,这或许并不能称得上是文学理论,而更像是一个朋友对你侃侃而谈他所阅读的琳琅满目的小说,喜欢他谈卡夫卡、陀、托的沉稳与爱,以及那些我连名字都不知道的艺术家,某些充满洞见的看法令我感到心中那块模糊的地方变得清晰了起来(关于卡夫卡、还有布勒东)也是发现我近乎看完了他所有的书了……还有一点,且看且珍惜嗷
评分##昆德拉是喜欢法朗士的。“法朗士令人赞赏之处正在于他处理恐怖时代的沉重所运用的手法之轻!在法朗士的时代,没有任何一部伟大的小说里头找得到这种轻”“这部小说(《诸神渴了》)结合了悲惨得令人难以承受的历史和平庸得令人难以承受的日常生活,由于这两个对立的生命面总是在碰撞,在相互辩驳,要让对方显得可笑,它们的结合因此激出了嘲讽的火花。这种结合创造了这本书的风格,同时也创造了一个伟大的主题(大屠杀时期的日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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