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伟大的法学家/世界法学名著译丛 [Great Jurists of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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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约翰·麦克唐奈,[英] 爱德华·曼森 编,何勤华,屈文生,陈融 等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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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8148765
版次:2
商品编码:12277530
包装:平装
丛书名: 世界法学名著译丛
外文名称:Great Jurists of the World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7-12-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507
字数:621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在近代世界法和法学的发展中,国际法和法学的崛起,是*为引人注目并且对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的发展影响深远的大事之一。
  《世界上伟大的法学家/世界法学名著译丛》对贞提利斯、格劳秀斯、苏支、宾克尔舒科、瓦特尔和斯托厄尔等一批国际法的创始人与奠基者的介绍和评述,让我们了解了近代国际法和法学的形成、发展与演变的历史,国际法在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海洋、岛屿等人类共同财产的开发、利用和归属标准,预防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的战争以及一旦战争爆发后如何尊重生命和履行人道主义责任中存在的价值与贡献。尤其是《世界上伟大的法学家/世界法学名著译丛》对格劳秀斯这位近代国际法鼻祖的介绍和评述,使我们领略到了这位大师为了维护人类的和平、实现对全人类的爱而著书立说、周游于各国统治者的辛劳伟大的一生。

目录

世界法学名著译丛总序
译者序
凡例

大陆法制史系列总序
美国法学院协会编辑委员会
原编者序
引论

1.盖尤斯(Gaius)
2.帕比尼安(Papinian)
3.乌尔比安(Ulpian)
4.巴托鲁斯(Bartolus)
5.阿尔恰托(Alciati)
6.居亚斯(Cujas)
7.贞提利斯(Gentilis)
8.培根(Bacon)
9.格劳秀斯(Grotius)
10.塞尔登(Selden)
11.霍布斯(Hobbes)
12.苏支(Zouche)
13.柯尔贝尔(Colbert)
14.莱布尼茨(Leibnitz)
15.普芬道夫(Pufendorf)
16.维柯(Vico)
17.宾克尔舒科(Bynkershoek)
18.孟德斯鸠(Montesquieu)
19.朴蒂埃(Pothier)
20.瓦特尔(Vatted
21.贝卡利亚(Beccaria)
22.斯托厄尔(Stowell)
23.边沁(Bentham)
24.米特迈尔(Mittermaier)
25.萨维尼(Savigny)
26.耶林(Ihering)

中英索引对照表
本书插图索引
译后记

精彩书摘

  《世界上伟大的法学家/世界法学名著译丛》:
  关于在海上抓捕的问题,存在各种各样的学说,各个国家也有不同的做法。
  一些人认为,战利品一旦被捕获即归属于捕获者;有些人认为,捕获物应该连续二十四小时处于捕获者掌控之下才发生所有权方移转;贞提利斯等人则认为,财产的取得,应在到达捕获方的安全区域才生效(deduction intra praesidia)。这几种学说中,二十四小时说最为流行。
  (六)中立
  关于中立国的权利义务问题,贞提利斯提倡属地主义原则,这是个不可缺少的标准。交战国在中立国领土上并不享有无限制的绝对通行权,但无害通过是合法的,不过由于主权国家和君主有权禁止其领土上的任何军事行动,因此最好能得到该国或君主的同意。如果外国商人只是在敌国领土上作暂时性停留,没有参加战争,并且忠实地恪守中立立场,那么交战国就不能像对待敌人那样对待他们。因为商人可以免受包括报复行为在内的一切战争行为。但是,如果这种商人或其他性质的外国人已经在敌国永久居住,并且将他们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财产放在此处,即便是他们还没有获得该国市民的全部权利,他们可以被视为已具有敌国臣民的地位。然而,判断是不是该国臣民,并不以其出生或是否归化为标准——因为任何人都可以是多个地方的居民,而要根据他的住所,但是不能仅参照居住的事实,而是要关注居住的意思——如对居住的意思有疑惑时,可以其是否住满十年来推断。此外,一个人可以有很多住所。因此,基于这些考虑,居住者的物品虽然可以被没收,但严格意义上的外国人的财产应该受到尊重(正如英国和西班牙之间的战争中发生的那样),除非这些外国人积极地援助敌人。
  依据属地主义,在中立国内获得的物品或俘虏不得移送给捕获者,必须经领土的君主批准才可以移交。即使战俘在合法捕获后逃至中立国,这项原则仍然适用’因为领土的变化意味着主权及管辖权的变化。因此,在法国和西班牙战争中,西班牙逃亡者逃至英国境内时受到了英国的保护。同样,1588年,当西班牙人受到英国舰队的驱逐逃至法国海岸时,也受到了保护。
  任何中立国一旦向一方提供军需品及其他给养品,或者以某种方式唆使或鼓动一方,即视作参战,可以被另一方视为敌人。更通俗的表述即取悦敌人的人也是敌人。在万民法中,虽然没有特别规定明确禁止中立国与交战国发生通商关系;但是,根据自然法或衡平法原则,交战国一方可以就停止这种通商关系发表一个普通声明或提出特别要求。贸易自由和商人的权利毫无疑问要受到尊重。然而,一旦中立商人的利益与交战国的最高利益之间发生冲突,则后者处于优势地位。因此,贞提利斯回忆起1589年伊丽莎白女王主张英国舰队抢劫汉萨同盟国( HanseaticStates)的船舶是正当的,因为其将食品、海军物资、船只送给西班牙。(在此情况下,1597年,应丹麦大使的要求,英国政府列出了一份违禁物品的清单;1604年,英格兰国王詹姆士一世和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三世达成的协议中也作了相关规定,其后在瑞典和共和国的协议中也有类似规定。)因此,贞提利斯认为,英国等国向正与国王交战的土耳其人提供军需物品是非法的。同理,查尔斯·勃艮第( Charles Burgundy)对那些向敌人提供物资的外国商人采取了严厉的惩罚措施。解决以上这些问题的指导性原则可以以下面这句格言概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Quod tibifieri non vis, alteri nefeceris)。
  六、结语
  在国际公法史上,贞提利斯的著作具有不朽的价值。与其他学者相比,他竭力使国际法从根深蒂固的神学理论和错综难解的经院式诡辩论的桎拮中解放出来。对于国际法的各主要问题,贞提利斯有着清晰的认识,并坚持自己的观点,同时据此预示了近代国际法的流行观点,认为调整国际关系的规则是基于法律,而不仅仅是基于礼仪。他经常援引神法,总是借助自然理性和自然法的权威。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被人类直觉所普遍肯定的事项获得进一步的确认。他避免哲学的抽象性和辩证法的诡秘难辨,这会构成对学科基础的稳定性的威胁。他胸怀切合实际的目标,像公正不阿的法官一样来思考,根据常识而不是过去的权威理论来判断当时的热点争议。对于这些问题,尽管缺乏前人的赞同与支持,也未经历长期的实践,但他坚持根据正义和人性找出明确的解决之道。与格劳秀斯包罗万象的概括式著作相比,贞提利斯的著作看起来有些细碎。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清楚,前者的作品要比后者更晚出版,并且有后者作为模板,为其提供了诸多有利条件。毋庸置疑,格劳秀斯的哲学领悟力确实略胜一筹。凭借这一优势,他详细阐述了国际法体系。不过,其中一部分论述在某些方面有倒退的迹象,而另外部分论述则与同时代的要求和实际环境相去甚远。因此,格劳秀斯的著作有时会呈现出抽象的演绎论文样态。贞提利斯则恰恰相反,他通常会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现实可能性,从未忘记调整个人之间或国家之间关系的整套规则应是彼此关联不可分的。因此,他避免种种独断专行教条守旧的研究方法。贞提利斯明确划分了国际法学家和神学家各自的领域,谨慎区分了国际法学者和国内法学者的事业范围。
  ……

前言/序言

  我们又想起了梅特兰( Maitland)大师,他说:“历史是一张没有接缝的网;只想讲某一段历史的人,一定会感到他说的第一句话,就要扯破这张网。”
  英美法律史这张没有接缝的网,将我们同西欧和南欧的历史紧密地联合在一起。我们的主要兴趣因此必须自然而然地集中在破译这一就摆在眼前的模式(盎格鲁一美利坚法律模式)之上。当我们追寻这张网的经线和纬线时,我们必然会进入一个更为宽广的视域。
  西欧大陆法的历史,说到底是由种族和智识两大运动构成的。一个是日耳曼人的迁徙运动,它把日耳曼习惯移植到了各地,并使之茁壮成长。另一个是罗马法的余威,它或抗拒着其他法律制度,或与其他法律制度保持着竞争的关系,或与其他法律制度结合在一起,始终如此;数以千计的不同结合由此得以出现,如今约有十余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仍独立存在。但问题是,若不从整体上对它们了解一番并追根溯源,对于其中的任何一种法律制度而言,我们都很难作出完整的理解。
  即便是英格兰这样的岛国,也无法逃脱这张网。因为,首先来说,英格兰的各个种族织线——撒克逊人、斯堪的纳维亚人、诺曼人——都是同一日耳曼人经线和纬线的分支;日耳曼人确立了法国、德国、斯堪的纳维亚、荷兰、奥地利、瑞士、北意大利及西班牙的法律。其次,英格兰的法律文化绝谈不上从未受到过罗马法的任何影响;罗马法对欧洲大陆各民族都有过智识上的影响。因此,一方面,当我们把英美法上的任一学说或规则与罗马法进行对比时,英美法中的原则或学说鲜有不能从罗马法上找到源头或未从罗马法中受益的,我们会发现,英美法在与罗马法出现分歧前,必有共通之处。另一方面,在交互影响的几百年里,英美法和大陆法之间,或多或少存在一种“持续的法律交际现象”( constant juristic sociability),如果这样的一种提法是可以的话。总之,西欧的法律与英美法之间存有一种交织的共同的祖先,有种族上的,也有智识上的。
  于法学研究而言,这样的历史应为所有有志于了解英美法历史的人所熟知。时机现已成熟。在过去三十年中,欧洲学者将他们的法律史视作现在批判研究和哲学研究的立足点。今天,在英美学者中间,我们发现,人们对于本国和外民族法律制度的对比研究,在视野上已有显著扩大,兴趣也日渐浓厚。如果说,这一研究尚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的话,唯一的障碍就在于,这方面的英语语言研究资料还相对匮乏。
深入洞察法律的演进与精髓:《世界著名法学家评传》 聚焦法律思想的里程碑,构建现代法治的知识图谱 本书并非对某部特定法典或某位单一法学家的深入研究,而是一部恢弘的、横跨历史长河的法律思想全景扫描。它旨在带领读者穿越时空,系统性地梳理并评述了自古希腊哲学思辨奠基,直至当代全球化背景下法律理论多元发展的过程中,那些最具影响力和开创性的世界级法学家及其核心思想。 我们相信,理解现代法律体系的复杂性,必须追溯其思想的源头。本书以一种宏大叙事的结构,精选了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法系背景下,对人类社会秩序、司法公正和权力制衡产生决定性影响的法律巨人。 --- 第一部分:古典基石与早期构建(从自然法到罗马法的奠基) 本卷首先回溯至法律思想的童年。我们详细考察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正义”、“城邦法律”和“理想政体”的思辨,探讨了他们如何将哲学抽象概念转化为早期治理规范的尝试。 随后,叙事转向罗马法学的黄金时代。重点剖析了西塞罗在自然法理论与共和精神维护中的作用,以及那些塑造了后世民法体系的罗马法学家(如盖尤斯、乌尔比安等)如何通过注释法和判例整理,构建了世界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系统化的法律科学体系。我们深入分析了《查士丁尼法典》的编纂意义,以及它如何成为中世纪和近代欧洲法学复兴的“活化石”。 第二部分:中世纪的信仰与世俗的拉锯(教会法、经院哲学与封建法制) 随着中世纪的到来,法律思想被卷入教会权力与世俗王权之间的复杂角力。本部分详尽评述了格拉提安对教会法的规范化努力,以及托马斯·阿奎那如何成功地将亚里士多德哲学与基督教神学融会贯通,构建出影响深远的“永恒法”、“自然法”与“人定法”三层次理论,为后来的天赋人权思想埋下了伏笔。同时,书中也审视了封建领主制下,地域性习惯法和早期王室敕令的形成与冲突。 第三部分:近代法的崛起与理性时代的洗礼(自然法、社会契约论与革命浪潮) 启蒙运动是法律思想史上的分水岭。本部分着重剖析了塑造现代国家法律形态的几位关键人物: 霍布斯、洛克与卢梭:解析了他们的社会契约理论如何从根本上挑战了君权神授的合法性,为现代主权国家和宪政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书中特别对比了他们对“自然状态”和“国家目的”的不同理解。 孟德斯鸠:我们详细阐述了其“三权分立”理论的法律架构意义,即如何通过权力之间的制衡来保障公民自由,以及这种理论如何被美国宪法所采纳。 边沁与密尔:作为功利主义法学的代表,书中探讨了他们对“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的系统化构建,以及这种目标导向的立法哲学对刑法和行政法改革的深远影响。 第四部分:法律实证主义的巅峰与挑战(规范论、自由法运动与法律社会学) 进入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法律思想界迎来了对自然法超越性的反思。本部分聚焦于法律实证主义的崛起: 凯尔森:深入解析了其“纯粹法理论”,特别是“规范阶层结构”和“基本规范”的概念,展示了法学如何试图摆脱道德和政治价值的污染,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 哈特(H.L.A. Hart):探讨了其对法律体系的结构性分析,特别是“承认规则”、“义务规则”与“次级规则”的区分,以及他对凯尔森理论的现代化修正与发展。 与此同时,本书也呈现了对僵硬的实证主义的反叛: 萨维尼与历史法学派:强调法律的“民族精神”(Volksgeist)和历史传承性,反对拿破仑式理性立法强加于人的做法。 美国法律现实主义:探讨了“法律即是法官所为”的激进观点,以及对法律推理过程中社会、经济因素作用的揭示。 第五部分:当代法律视野的拓宽与交汇(批判理论、全球化与法治的未来) 最后一部分将目光投向当代复杂的法律现实。我们探讨了在二战后对人权、司法能动主义的反思: 德沃金(Ronald Dworkin):详细论述了他对哈特理论的批判,特别是对“原则”(Principles)在判决中的核心地位的强调,及其对法律的“诠释性”本质的论断。 法与经济学:分析了其如何用效率和理性选择模型来分析法律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产权界定和侵权法产生的革命性影响。 法治的全球化:考察了国际法、人权法以及跨国公司治理对主权国家法律体系的冲击,以及当代法学家在处理环境、科技伦理等新兴领域法律挑战中的贡献。 --- 本书的价值在于其广度与深度兼备: 本书并非简单的法学家传记汇编,而是一部关于“思想如何塑造制度”的编年史。它通过对每位法学家核心文本的精准提炼和批判性评价,揭示了法律作为社会工程的复杂性、内在张力及其永恒的伦理追求。读者将获得一个清晰的框架,用以理解从罗马法到大陆法系,从普通法系到新兴的国际法秩序,其间相互借鉴、批判与发展的完整脉络。它适合于法学专业人士进行理论回溯,也为所有关注社会结构、正义理念与权力运行的非专业读者,提供了一把洞察人类文明进步关键工具的钥匙。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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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它记录了哪些伟大的法学家,更在于它如何引导读者去理解“伟大的法学家”意味着什么。它不是一篇简单的名人录,而是一次深入的思想之旅,带领读者去探寻那些奠定现代法律基石的智慧之光。从书中,我了解到,真正的伟大,并非仅仅在于其学术成就有多么辉煌,更在于他们如何用自己的思想和实践,去回应社会的需求,去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书中对不同法学家思想的阐述,展现了法律思想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也让我看到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是如何思考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我尤其被书中那些充满争议和革新的思想所吸引,它们挑战了当时的权威,但也正是这些挑战,才带来了法律的进步和社会的变革。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另一面,它不仅仅是维护秩序的工具,更是承载着人类对公平、正义和人道主义的追求。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不仅增长了见识,更重要的是,它激发了我对法律、对社会、对人生的更深层次的思考,让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在这个世界中的位置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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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偶然翻开的书,却意外地在我心中激起了层层涟漪。我向来对法律这个领域知之甚少,总觉得它晦涩难懂,与我这样的普通人相去甚远。然而,当这本厚重的著作摆在眼前时,一种莫名的好奇心驱使我开始了阅读。从第一页起,我就被一种宏大的叙事所吸引,仿佛穿越了时空的隧道,置身于那些古老而充满智慧的殿堂。书中那些名字,我曾只在模糊的历史书页中听闻,如今却鲜活地呈现在我眼前,他们不再是遥不可及的符号,而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执念的个体。我惊叹于他们的远见卓识,他们是如何在各自的时代,用智慧的光芒照亮人类文明前行的道路。他们提出的理念,即使在今天看来,也依然闪烁着不朽的光辉,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社会的运作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阅读的过程,更像是一场与智者对话的旅程,我感受着他们思想的碰撞,理解着他们为了真理和正义所付出的努力与牺牲。我开始意识到,法律并非冰冷的条文,而是承载着人类对公平、秩序和尊严的永恒追求。这本书,彻底颠覆了我之前对法律的刻板印象,让我看到了它背后深邃的人文关怀和磅礴的思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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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远不止于知识的增长,更在于它所激发的思考。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常常停下来,陷入沉思。那些法学家们所处的时代背景、社会环境,以及他们所面临的挑战,都与我们今天的生活截然不同。然而,他们所探讨的核心问题——什么是正义?如何平衡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如何构建一个公平的社会?——却似乎从未过时。这让我不得不反思,在看似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我们是否真的解决了这些根本性的问题?书中的某些论述,比如关于自然法和实在法的争论,让我看到了思想的演进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充满了辩证与迭代。我开始理解,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能够不断地回应时代的需求,并且在冲突与融合中寻求进步。我尤其被书中那些敢于挑战权威、不畏艰难的法学家所深深打动。他们并非一味地遵从既有规范,而是积极地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去审视、去批判、去革新。这种精神,对于身处信息爆炸、变革加速的我们而言,无疑是一种宝贵的启示。它提醒我们,要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要敢于质疑,更要勇于承担责任,用自己的方式为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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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阅读体验,对我而言是一次意外的惊喜。我原本并没有抱有多大的期待,只是出于职业需要或者说是偶然的机会才接触到它。然而,当我沉浸其中后,我发现自己完全被吸引住了。书中呈现的不仅仅是法学家们个人的成就,更是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下,人类社会在法律和秩序构建方面所进行的深刻探索。我从那些古老的法律条文和判例中,看到了人类文明的萌芽和演变,看到了不同文化和思想体系如何相互碰撞、相互融合,最终塑造了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法律”。我尤其欣赏书中对于一些关键法律概念的梳理和分析,它不仅仅是停留在概念的介绍,更是深入探讨了这些概念的形成过程、演变轨迹以及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意义。这种深度的挖掘,让我对法律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也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动态性和生命力。阅读这本书,就像是在与一群伟大的灵魂进行对话,我感受着他们的智慧、他们的困惑、他们的坚持。我开始意识到,法律的进步并非是线性的,而是充满了曲折和反复,但正是这些不断的探索和反思,才使得人类社会得以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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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能够激发强烈求知欲的书籍。当我翻开它时,我带着一种近乎“小白”的心态,但书中的内容很快就吸引了我,让我想要深入了解更多。它不仅仅是罗列了法学家的名字和他们的生平,更重要的是,它深入浅出地介绍了这些伟大的思想家是如何形成自己的法律哲学,又是如何通过他们的著作和实践,对世界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尤其欣赏书中对一些复杂法律概念的解释,虽然有些概念仍然需要反复咀嚼,但作者的笔触清晰流畅,逻辑严谨,使得我这个门外汉也能大致把握其精髓。我能够感受到作者在整理和呈现这些丰富内容时所付出的巨大心血,他们不仅仅是翻译了外国的经典,更是对这些思想进行了梳理和解读,让其更加符合中文读者的阅读习惯。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仿佛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看到了法律背后那庞大的思想体系和历史脉络。那些曾经认为遥不可及的法律术语,如今变得生动起来,它们不再是冰冷的文字,而是承载着智慧和思想的载体。我甚至开始对一些具体的法律问题产生了兴趣,想要进一步去探索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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