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2-23
本書撰寫曆經五年時間,基於近韆篇該領域中外文獻及國際經驗的係統研究,以及豐富的本土實踐,嘔心創作真正適閤中國的保護兒童免受性侵犯傷害專業指南,還給中國兒童健康快樂成長的權利。
作者龍迪,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心理健康重點實驗室教授,保護兒童及傢庭研究服務中心主任。在兒童性侵犯領域一綫潛心工作多年,擁有豐富的本土經驗和對中國兒童、對苦難的慈悲關懷。
本書由多傢專業機構、多領域專業人士聯閤導讀:
宋文珍 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副主任
傅小蘭 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 所長
趙旭東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 副理事長
陳雪梅 聯閤國兒童基金會 兒童保護專員
郭瑞香 聯閤國婦女署 項目協調員
喬東平 北京師範大學 教授
劉文利 北京師範大學 教授
蔔衛 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 研究員
佟麗華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 主任
馬麗莊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係 教授
本書擁有強大的專業顧問團隊,他們均為香港心理學會注冊臨床心理學傢或香港資深注冊社工。他們在本書的撰寫過程中提供瞭香港地區兒童保護工作先進的理念與經驗。
這是一部綜閤防治兒童性侵犯的專業工具書。作者基於豐富的研究文獻、國際經驗和本土實踐,以兒童權利和性彆公正為框架,破解關於兒童性侵犯的社會迷思,從預防、製止和專業支援服務三個方麵,係統、深入探討設計和落實多部門跨專業工作機製的專業理念和實務工作技巧。專業助人者(社工、心理谘詢師)、兒童保護工作者、律師、警察、檢察官、法官、學校老師、醫生等兒童權利相關責任人都可從本書中得到保護兒童免受暴力傷害的專業指引。
龍迪
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心理健康重點實驗室教授、保護兒童及傢庭研究服務中心主任。中國醫科大學醫學學士、碩士,香港中文大學博士。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谘詢心理學專業注冊督導、危機乾預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心理衛生協會心理治療與心理谘詢專業委員會委員、傢庭治療學組理事。已齣版《性之恥,還是傷之痛》(2007)、《迴傢之路》(2014)等專著。榮獲全國女科技工作者社會服務奬(2016)、香港中文大學“傑齣校友奬”(2013)、香港中文大學青年學術奬(2007)。
這部基於豐富文獻和實踐經驗的專著,係統介紹瞭如何科學理性地認識兒童性侵犯,如何準確、得當地預防和處置兒童性侵犯,相信這部專業指南能夠積極兒童保護工作者專業能力提升,把最後一公裏的兒童保護專業服務精準、及時地遞送到每個中國兒童和傢庭。
——宋文珍
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成人社會應該采取切實可行的行動,終止兒童性侵犯,還兒童 快樂成長的權利”決不應隻是一句口號,而要成為國傢必須實現的目標。我欣慰地看到,這部專業指南將為我國實現這一目標提供專業指引!
——傅小蘭
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所長,中國科學院大學心理學係主任,中國心理學會候任理事長、秘書長
綜閤方式兒童性侵犯無論是體係建設還是服務提供還處於起步階段,都存在著不少空白。本書為如何係統地彌補這些空白立通瞭專業理念和實務技術的指引。
——陳雪梅
聯閤國兒童基金會駐中國辦事處 兒童保護專員
這部專業指南,是一部基於豐富文獻和實踐經驗而有係統地介紹兒童性侵犯問題的專著。它全麵科學;強調重在預防,將工作重點提前;兒童利益壓倒一切,打破“沉默文化”;實用、可操作的社會化及人性化服務。
——趙旭東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副理事長 暨心理治療與心理谘詢專委會主任委員
從兒童保護的視角來看,兒童的安全是首要的,防治兒童虐待是國際社會兒童保護的核心。本書體現瞭國際經驗與本土實踐的結閤,是一本十分專業的防治兒童虐待的工具書。它的齣版必將有助於喚起我國社會各界對兒童性侵犯問題的更多關注,促進國傢和社會為兒童及其傢庭提供更有效的專業支援服務,進一步強化成人的保護責任及行動力。
——喬東平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副院長
這部著作傾注瞭龍迪老師對兒童權利的高度關注,對受性侵犯兒童的慈悲之心,還有強烈的專業責任感,是國內全麵、深入論述預防兒童性侵犯和專業支援服務的著作,是一本難得的好書。相信這部專業指南一定會成為廣大教師、父母、兒童工作領域的專業人員保護兒童免受性侵犯的專業指引。
——劉文利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 博士生導師,北京師範大學兒童性教育課題負責人
本書以翔實的文獻和作者的親身實踐為基礎,從理論到實踐,以兒童權利為本和社會性彆敏感的視角,運用保護與賦權並舉的思路,為讀者提供瞭充分的相關專業知識和綜閤防治兒童性侵犯的應對技巧。本書倡導性彆平等和尊重 兒童權利,著力促進建立平等、尊重、多元、包容和非暴力的社會共識和價值觀,著力消除針對兒童,尤其是針對女童的暴力傷害,特彆是性侵犯。
——郭瑞香
聯閤國婦女署 項目協調員
龍迪教授專注研究兒童性侵問題多年,是中國研究這一問題屈指可數的專傢。相信這本專業指南將為辦理兒童性侵案件提供務實有效的指導。所以,真誠嚮大傢推薦。
——佟麗華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
不僅是心理谘詢的專業人員,所有兒童工作者都應 該讀讀這本書,因為有一個兒童被侵犯,我們的社會就應該給予治愈,兒童保護機製就應該得到審視和重建。龍迪使用“專業支援服務”代替慣常使用的“專業乾預”代錶著一種話語轉嚮,終於在這裏,兒童成為被支援的主體,而不是強力乾預的對象。這本書還提醒我們,每個人的想法和行為都可能 成為侵犯者的“幫凶”,但我們每個人也有可能成為兒童的保護者。
——蔔衛
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研究員
一如既往,龍迪教授以她跨專業的敏銳眼光,深厚的學術根基,流暢的文字,深入淺齣地探討我國預防和乾預兒童性侵犯的現況及其運行機製。這本書是全社會關心兒童福祉、維護兒童權益人士的必讀指南。
——馬麗莊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係教授 美國婚姻及傢庭治療協會臨床院士、專業督導
第一篇認識兒童性侵犯
第一章什麼是“兒童性侵犯”002
第二章迷思與事實011
第三章負麵影響:受害兒童及成年幸存者021
第四章負麵影響:受害傢庭076
第五章促使兒童性侵犯發生的風險機製091
第六章披露與識彆109
第二篇預防兒童性侵犯
第七章製定預防策略130
第八章預防措施:麵嚮兒童的預防教育147
第九章預防措施:麵嚮成人的預防教育158
第十章預防措施:機構製度層麵的情境預防184
第三篇專業支援服務
第十一章初步詢問204
第十二章即時響應219
第十三章聯閤調查230
第十四章跟進服務242
第十五章心理支援服務257
第四篇認識性侵犯兒童者
第十六章認識性侵犯兒童者304
附錄一中國政府簽署並承諾與保護兒童權利相關的國際共識及行動322
附錄二關於保護兒童免遭性侵犯的中國法律法規和政策325
附錄三全麵性教育課程相關內容356
後記360
第一篇
認識兒童性侵犯
近年來,兒童性侵犯現象藉助媒體報道在中國社會逐漸浮齣水麵。 然而,人們對於兒童性侵犯現象的認識卻不一定準確。 例如,兒童性侵犯“一定會造成身體傷害”“沒有身體證據,就不可能發生性侵犯”“如果兒童拒絕或反抗,性侵犯就不會發生”“性侵犯造成的傷害主要是處女膜的損壞”“男孩不可能受到性侵犯”“侵犯者主要是陌生人”……這些誤解很容易演化成責備受害者的公眾態度和專業話語,不利於有效地防治兒童性侵犯。在本篇,我們將以權威文獻為依據,從定義、迷思與事實、負麵影響、風險機製、披露與識彆五個方麵,協助讀者深入、係統地認識兒童性侵犯現象,作為“預防兒童性侵犯”和“專業支援服務”的知識基礎。
第一章
什麼是“兒童性侵犯”
“兒童性侵犯”的定義是特定文化背景下的社會建構。不同國傢、不同地域、不同文化對於“兒童性侵犯”的界定有所不同,並隨當地的社會規範和公眾意識而改變。 自20世紀70年代美國女性主義運動讓“兒童性侵犯”現象浮齣水麵以來, 全球40多年綜閤防治兒童性侵犯的研究和實踐錶明,在不平等的權力關係中,當有權勢的一方以性的方式操控、利用兒童的身體來滿足一己之需時,即使沒有造成明顯的身體損傷,兒童也將會在兩人之間的秘密關係中受到極大的心理傷害。危害兒童身心健康及發展的所有性活動都屬於兒童性侵犯行為。
第一節 定 義
綜閤防治兒童性侵犯通常會涉及兒童性侵犯的“法律定義”和“工作定義”。兩種定義用途不同。
一、法律定義
法律定義,是指我國《刑法》規定的性犯罪行為(針對兒童),包括強奸、猥褻,引誘、容留、介紹兒童賣淫,組織 / 強迫兒童賣淫,以及嚮兒童傳播淫穢物品等危害兒童身心健康 / 發展的行為。詳見本書附錄二。
司法部門以法律定義作為定罪標準,衡量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及犯罪程度。因此,從法律層麵界定兒童性侵犯行為,要非常清楚地界定犯罪行為,以便量刑定罪,並平衡考慮保護犯罪嫌疑人應有的基本人權。
二、工作定義
工作定義,是從保護兒童免受性侵犯傷害的角度來界定性侵犯兒童的行為,其範圍不僅包括《刑法》規定的性犯罪行為,還包括《刑法》中沒有規定但是侵 犯兒童權利、危害兒童身心健康及發展、與性有關的行為。
工作定義主要用於專業人員辨識兒童性侵犯現象,從而確定預防和專業支援服務的工作範圍和有關兒童性侵犯的研究範疇。
兒童保護部門和社會服務部門需要根據兒童性侵犯的工作定義進行服務需求評估,包括:需要阻止哪些性行為的發生,纔能避免危害兒童身心健康與發展?受害兒童及其傢庭是否需要專業支援服務?需要怎樣的服務?何時需要?…… 專業人員將根據評估結果提供相應的專業服務。
本書關注的重點是兒童性侵犯的工作定義。有關兒童性侵犯的中國法律定義以及相關的政策法規參閱本書附錄二。
三、權威工作定義的解讀
下麵,我們選取三個有代錶性的權威工作定義,解讀其中的核心含義,從而提齣本書使用的工作定義。
世界衛生組織(WHO)對於“兒童性侵犯”的工作定義是:
使尚未發育成熟的兒童參與其不能完全理解,或無法錶達知情同意,或違反法律,或觸犯社會禁忌的性活動。對兒童進行性侵犯的人可能是成人,也可能是年齡較大或相對比較成熟的其他兒童;他們相對於受害者在責任、義務或能力方麵處於優勢地位(Kung EG et al., 2002; WHO, 2014)。
該定義試圖概括世界各地的兒童性侵犯現象,因而沒有規定性侵犯的具體行為,但著重強調,兒童性侵犯的核心是濫用權力差異侵犯兒童權利。
香港社會福利署提齣的“兒童性侵犯”工作定義類似 WHO 所提齣的定義。所不同的是,前者對侵犯者的身份和性侵犯的行為方式有比較具體的說明,即:
牽涉兒童的非法性活動(例如強奸、口交),或兒童不能做齣知情同意的性活動,包括直接或間接對兒童做齣性方麵的利用或侵犯(例如 製作色情物品)。性侵犯可能發生在傢中或其他地方,侵犯者可能是兒童的父母、照顧者、其他成人甚至其他兒童,侵犯行為可以個彆或有組織的方式進行。性侵犯包括以奬賞或其他方式引誘兒童加以侵犯,侵犯者可能是兒童認識的人或是陌生人(香港社會福利署,2015)。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14 年頒布的《兒童暴力傷害預防與處置工作指引》把“兒童性侵犯”定義為:
既包括違反兒童的意誌強行對其實施性行為,也包括在兒童不知情或者沒有達到性自主的年齡、不具備理解能力的情況下對其實施與性有關的行為……可以是《刑法》規定的性犯罪行為,也可以是《刑法》沒有規定但是侵害兒童性權利、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行為,如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男童被猥褻、女童自願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而受到傷害的情形等。
該定義還具體說明瞭針對兒童的性犯罪行為“主要包括強奸、猥褻,引誘、容留、介紹兒童賣淫,組織、強迫兒童賣淫以及嚮兒童傳播淫穢物品等危害兒童 身心健康的行為(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2014)”。
該定義與 WHO 定義一緻的部分是,把“兒童無法錶達知情同意”放在首位,特彆強調兒童性侵犯“也可以包括《刑法》沒有規定但是侵害兒童性權利、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行為”,體現瞭我們國傢的社會進步——以兒童權利為基礎來定義“兒童性侵犯”。依據這樣的定義來開展綜閤防治兒童性侵犯的工作,可以使更大範圍的兒童享受到製度保護。
然而,該定義在界定性侵犯的具體行為時,比較多地使用法律定性的詞匯,不太適閤用於教育公眾識彆兒童性侵犯的具體行為,也有可能使受害兒童及其傢庭感到被標簽化、汙名化,從而增加他們的恥辱感。為此,本書綜閤上述權威定義的精髓,並結閤國際有關兒童性侵犯的研究文獻,提齣以下工作定義。
四、本書的工作定義
(一)工作定義
兒童性侵犯是指成人,或較年長的兒童,或雖然年幼但有權勢的兒童,通過武力、哄騙、討好、物質利誘或其他方式,與另一名兒童捲入對方不能做齣知情同意的性活動或性交往。侵犯者利用兒童作為性工具,滿足自己的性需要或其他需要。侵犯者可能是兒童熟悉、信任的人,甚至就是傢人,也可能是陌生人。
根據《聯閤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是指18 歲以下的任何人,包括人們平常所說的“兒童”和“青少年”。這意味著 18 歲以下的任何人都需要成人提供保護。“性活動或性交往”包括身體接觸的性行為、非身體接觸的性行為,以及通 過互聯網進行的性交往或性活動。
身體接觸的性侵犯行為包括:
觸摸 / 親吻兒童的隱私部位,無論是在衣服裏,還是在衣服外,都屬於性侵犯行為。“隱私部位”是指內褲、背心遮蓋的身體部位,特彆是生殖器(女孩的會陰,男孩的陰莖或睾丸)、肛門、乳房等處。
讓兒童觸摸彆人的隱私部位。
與兒童玩性遊戲(比如“脫褲子”)。
把物品或手指、舌頭、陰莖等放入兒童的會陰、陰道、口腔、肛門等。
強迫兒童與動物進行性活動。
……
非身體接觸的性侵犯行為包括:
嚮兒童暴露生殖器;
要求兒童暴露生殖器;
鼓動或強迫兒童自慰,或觀看彆人自慰;
鼓動兒童露體,或做性動作;
鼓動兒童做齣性行為;
讓兒童與彆人性交往;
引誘或強迫兒童觀看或製作色情圖片、書刊或影像;
給兒童拍裸體照,或做齣有性含義的體態;
引誘或強迫兒童觀看成人的性活動(在現場或用科技手段);
在兒童不知情的情況下,偷看兒童洗澡、上廁所、換衣服。
……
互聯網性交往或性活動,是一種隨著互聯網發展而齣現的性侵犯新形式,是指通過互聯網對兒童進行非身體接觸的性侵犯,或與兒童建立信任關係,從而在綫下實施性侵犯的行為(Mitchell et al., 2005 ; Ong, 2005),包括:
嚮兒童傳遞色情圖片和影像;
在綫對兒童進行性誘惑;
要求兒童在鏡頭前脫衣服、露體、做齣不雅動作,或者把這些過程攝錄下來,製作色情圖片和影像,保留或在網上傳播;
利用兒童的色情圖片和影像威脅兒童外齣見麵,強迫兒童發生性行為,或做齣其他的性剝削行為。
……
(二)性侵犯行為的共通特點
1. 兒童性侵犯發生在不平等的權力關係中,其本質是侵犯兒童權利、危害公共健康的暴力行為,甚至是暴力犯罪;
2.兒童性侵犯所造成的傷害,本質上是一種心理傷害,而不是父權社會規定的處女膜損壞,也不一定有看得見的身體損傷。
(三)用詞說明
本書全書使用“性侵犯”一詞,而不是“性虐待”“性侵害”或“性傷害”,目的是避免使用“虐待”或“侵害”等字眼讓人們誤以為“隻有造成看得見的身體損傷(包括處女膜破損)的性行為纔算性侵犯”。研究錶明,大多數受到性侵犯的兒童並沒有身體損傷,甚至沒有身體錶徵。“性侵犯”一詞強調:不要忽視性侵犯造成的傷害本質上是侵犯兒童權利而造成無形的心理傷害,從而使那些 遭受性侵犯的男孩和處女膜沒有破損的女孩能夠及時得到法律保護和專業支援服務。
另外,本書工作定義使用日常用語來具體描述兒童性侵犯的種種行為,目的 是幫助任何人(包括兒童)容易準確地識彆、描述性侵犯行為,方便(兒童本人)披露、(第三方)揭發和舉報兒童性侵犯事件。
一段曆史,無盡感激,一份責任
龍迪
這部專業指南是許多人共同努力多年的結果,它承載著一段曆史、無盡感激和一份責任,為的是還給中國兒童健康快樂成長的權利!
一段曆史
2001年,我在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係馬麗莊教授的指導下,把“兒童性侵犯”作為博士論文的研究課題。
2003年,我循著新聞綫索,隻身走進北方一個小村莊。那裏有六名女孩從小學二年級到五年級在學校遭受班主任老師性侵犯。傢長們偶然知情,立即聯閤報案。當地警方立即拘捕嫌疑人並展開刑事調查。不過,由於那時我們國傢尚未建立多部門跨專業協作兒童保護機製和服務體係,工作人員在處理兒童性侵犯案件過程中,缺乏保護兒童安全和保障兒童權益最大化的專業意識和專業能力,導緻傢長在周圍人指指點點的貞潔恥感文化中,把主要精力用在打官司、爭賠償,而當地教育部門則把主要精力用在說服傢長放棄賠償……
六名女孩夾在這些本應保護和照顧她們的成人之間權力抗衡中,得不到療愈創傷所必需的成人保護和支持,還受到再度傷害。最終,傢長和教育部門在賠償額度上各讓一步,打算翻過持續一年緊張備戰的一頁,可六名女孩療愈創傷的需要卻無人關顧。
2005年,我完成博士論文後迴到北京尋找項目資助,希望培訓當地專業人員為六名女孩及其傢庭提供療愈創傷的專業服務。樂施會鍾麗珊女士欣然與我一同走訪並瞭解六名女孩及其傢長的服務需求。他們都希望“不提那事”“開始新的生活”“需要時再找你們幫忙”。我們隻能尊重傢庭的決定!不過,我和麗珊則在這個過程中形成閤作共識:通過項目閤作,提升國內多部門專業人員的服務能力,為受害兒童及其傢庭提供有效的專業 綜閤防治兒童性侵犯專業指南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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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閤防治兒童性侵犯專業指南 下載 mobi epub pdf 電子書很專業,但文字又平實,傢長都應該補補課,畢竟誰也不希望這種事發生在自己孩子身上。
評分好書,期待傢長指南
評分很好的書,有幫助的,單位用
評分非常實用。
評分很不錯的書
評分挺好。。。。。。。。。。。。。。。。。。。。。。。。。。。。。。。。。。。。。。
評分很好
評分非常實用。
評分專業的事情,主要專業的學習
綜閤防治兒童性侵犯專業指南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下載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