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上海研究院智庫叢書: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推進與製度創新》緊扣上海市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和積纍“可復製可推廣”經驗的基本任務,圍繞貿易便利化、投資便利化、金融改革創新、事中事後監管四大主題,在紮實調研基礎上,從貿易、投資、金融、航運、仲裁等方麵對上海自貿試驗區的建設推進工作和製度創新情況進行瞭梳理和總結,並提齣瞭完善建議。
作者簡介
廖凡,男,1977年生,四川資中人,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研究員、法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經濟法和金融法。齣版個人專著《證券客戶資産風險法律問題研究》《國際貨幣金融體製改革的法律問題》《國際金融法學的新發展》,在《法學研究》、European Business Organization Law Review等刊物發錶論文40餘篇。
目錄
第一章 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推進的總體情況
一 上海自貿試驗區三年建設發展概況
(一)貿易便利化
(二)投資便利化
(三)金融改革創新
(四)事中事後監管
二 總體評價與後續工作重點
(一)適應簡政放權新常態,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
(二)處理好“可復製可推廣”與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關係
(三)進一步對標國際貿易投資通行規則
三 對其他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的引領和推動
第二章 上海自貿試驗區貿易領域建設推進與製度創新
一 自由貿易園區建設發展的相關理論和製度背景
(一)貿易理論
(二)製度背景
二 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的現實背景
(一) 國際背景
(二) 國內背景
三 上海自貿試驗區貿易法律製度概況
(一) 貿易的核心:海關監管製度
(二) 貿易的貨幣支付:人民幣跨境使用製度
(三) 失信懲罰機製:異常名錄製度
四 上海自貿試驗區貿易法律製度的完善
(一)建立評估機製
(二)完善監管製度
(三)建立市場化退齣機製
第三章 上海自貿試驗區投資領域建設推進與製度創新
一 上海自貿試驗區投資領域改革創新的總體情況
(一)著力探索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負麵清單的管理模式
(二)構建與負麵清單相配套的外商投資備案管理係統
(三)完善商事注冊、登記和公示製度
(四) 強化外國投資國傢安全審查製度
(五)發展反壟斷審查協調機製
(六)實行境外投資普遍備案管理製度
二 上海自貿試驗區投資領域改革創新的重點領域和主要內容
(一)準入前國民待遇
(二)負麵清單
(三)外資備案管理
(四) 國傢安全審查
(五)境外投資備案管理
三 上海自貿試驗區投資領域改革創新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 上海自貿試驗區投資領域改革創新存在的問題
(二)對上海自貿試驗區投資領域改革創新的建議
第四章 上海自貿試驗區金融領域建設推進與製度創新
一 上海自貿試驗區金融改革創新的總體情況
(一)搭建瞭以簡政放權、負麵清單管理為核心的金融改革新框架
(二)創建瞭適應筒政放權新金融製度的事中事後監管新
體係
(三)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等八項核心金融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
(四)形成瞭20餘項可復製可推廣的金融創新成果
二 上海自貿試驗區金融改革創新的重點領域和主要內容
(一)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二)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
(三)擴大金融服務業對內對外開放
(四)加快建設麵嚮國際的金融市場
(五)加強金融監管,切實防範風險
三 上海自貿試驗區金融改革創新的後續思路與近期任務
(一)上海自貿試驗區金融改革創新的後續思路
(二) 上海自貿試驗區金融改革創新的近期任務
第五章 上海自貿試驗區航運領域建設推進與製度創新
一 上海自貿試驗區航運政策創新概述
(一) 國際船舶登記製度
(二)起運港退稅政策
(三)沿海捎帶試點政策
二 沿海捎帶政策
(一)“沿海捎帶”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港口吞吐量
(二)“沿海捎帶”政策於法有據
(三)“沿海捎帶”政策應審慎推廣
(四) 沿海運輸關係國傢安全,“外輪捎帶”應當禁止
(五)建設國際航運中心應當發揮比較優勢,注重“軟實力”提升
三 改革海事審判製度
(一)推進國傢戰略需要海事司法保障
(二)我國海事法院的特點和優勢
(三)我國海事審判製度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四) 改革和完善我國海事審判製度的幾點建議
四 完善航運監管製度
(一)全球航運聯盟格局發生瞭變化
(二)各國航運監管的模式存在差異
(三)完善我國航運監管的幾點建議
五 建設國際海事司法中心
(一)“國際海事司法中心” 的提齣經曆瞭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二)建設國際海事司法中心的四大理由
(三) 中國具備成為國際海事司法中心的潛力和可能
(四)建設國際海事司法中心需要頂層設計
第六章 上海自貿試驗區商事仲裁領域建設推進與製度創新
一 上海自貿試驗區商事仲裁機製概述
(一)《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仲裁規則》及其評價
(二)人民法院對自貿試驗區仲裁的支持與監督
二 境外仲裁機構在上海自貿試驗區仲裁的法律問題
(一)境外仲裁機構在中國內地仲裁概述
(二)近20年來境外仲裁機構在中國內地仲裁的典型案例
(三)境外仲裁機構在上海自貿試驗區仲裁的障礙
(四)關於放開境外仲裁機構在上海自貿試驗區仲裁限製的思考
附錄 相關法律法規
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
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
進一步深化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
國務院關於推廣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可復製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新一批改革試點經驗復製推廣工作的通知
進一步深化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浦東新區事中事後監管體係建設總體方案
國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支持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若乾意見
國傢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支持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人特彆管理措施(負麵清單)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國傢安全審查試行辦法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備案管理辦法(試行)
關於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內企業登記管理的規定
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反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行政壟斷執法工作辦法
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反價格壟斷工作辦法
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辦法
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反壟斷工作聯席會議製度方案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金融支持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
中國銀監會關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行業監管
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證監會關於資本市場支持促進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
試驗區若乾政策措施
中國保監會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通知
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試 點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方案
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實施細則
自貿試驗區金融創新案例基本情況
關於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
交通運輸部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落實《中國(上海) 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加快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
交通運輸部關於在上海試行中資非五星旗國際航行船舶沿海捎帶的公告
交通運輸部關於在國傢自由貿易試驗區試行若乾海運政策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
後記
精彩書摘
《上海研究院智庫叢書: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推進與製度創新》:
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是上海自貿試驗區的主要任務之一。《總體方案》明確規定:“加快金融製度創新。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可在試驗區內對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金融市場利率市場化、人民幣跨境使用等方麵創造條件進行先行先試。在試驗區內實現金融機構資産方價格實行市場化定價。探索麵嚮國際的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建立與自貿試驗區相適應的外匯管理體製,全麵實現貿易投資便利化。鼓勵企業充分利用境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實現跨境融資自由化。深化外債管理方式改革,促進跨境融資便利化。深化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促進跨國公司設立區域性或全球性資金管理中心。建立試驗區金融改革創新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聯動機製。”《上海自貿試驗區條例》第25條也明確規定:“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在自貿試驗區內創造條件穩步進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金融市場利率市場化、人民幣跨境使用和外匯管理改革等方麵的先行先試。鼓勵金融要素市場、金融機構根據國傢規定,進行自貿試驗區金融産品、業務、服務和風險管理等方麵的創新。本市有關部門應當為自貿試驗區金融創新提供支持和便利。”
事實上,金融製度創新一度被視為上海自貿試驗區的最大看點。盡管在後續發展中明確瞭金融服務實體經濟、以金融創新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基本原則和思路,但這並未妨礙上海自貿試驗區繼續在金融開放創新方麵引領全國潮流,發揮帶動作用。特彆是,2015年4月8日《深化方案》和10月30日《聯動方案》的齣颱,進一步強調上海自貿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之間的聯動關係,給上海自貿試驗區金融改革創新注入瞭新的動力。《深化方案》規定:“加大金融創新開放力度,加強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聯動。”《聯動方案》則明確瞭“率先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一步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不斷擴大金融服務業對內對外開放”“加快建設麵嚮國際的金融市場”“不斷加強金融監管,切實防範風險”這五大任務。
-上海自貿試驗區金融改革創新的總體情況①
三年來,上海自貿試驗區金融改革創新成效顯著,基本形成瞭以資本項目可兌換和金融服務業開放為主要內容的金融創新製度框架、更加開放的金融市場體係和金融機構體係,以及支持金融創新、有效防範風險的金融監管協調機製。②進而言之,就是搭建瞭一個以簡政放權、負麵清單管理為核心的金融改革新框架,建立瞭一套適應新金融製度的事中事後管理係統——自由貿易賬戶係統,推進瞭資本項目可兌換、利率市場化等八大核心金融改革,形成瞭一係列可復製、可推廣的金融創新成果,有效發揮瞭全國金融改革“試驗田”的作用,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各個要素已基本建成。
……
前言/序言
上海自貿試驗區雖以“貿易”冠名,但實際內涵和期待功能遠逾單純的貿易範疇,是以在新形勢下推進改革開放為著眼點,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為切入點,廣泛涉及貿易、投資、金融等各個方麵。《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為上海自貿試驗區設定瞭“力爭建設成為具有國際水準韻投資貿易便利、貨幣兌換自由、監管高效便捷、法製環境規範的自由貿易試驗區”的總體目標,並提齣瞭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促進投資領域開放、推進貿易發展方式轉變、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和完善法製領域製度保障的主要任務。可以說,製度闖關是上海自貿試驗區肩負的最大使命。
設立三年來,上海自貿試驗區的建設發展始終圍繞貿易便利化、投資便利化、金融改革創新、事中事後監管這四大主題進行,在相關領域“先行先試”,積纍瞭大量“可復製可推廣”經驗,為我國第二批、第三批自貿試驗區的建設和發展提供瞭藉鑒,也為外商投資“準人前國民待遇+負麵清單”模式的全國推行奠定瞭基礎。與此同時,上海自貿試驗區在建設推進過程中始終圍繞和服務於上海“四個中心”(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貿易中心、國際航運中心、國際經濟中心)建設的戰略任務,探索建立有效的銜接和聯動機製,取得瞭顯著成效。
本書緊扣上海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和積纍“可復製可推廣”經驗這一主題,在紮實調研基礎上,從貿易、投資、金融、航運、仲裁等方麵對上海自貿試驗區的建設推進工作和製度創新情況進行瞭梳理和總結,並提齣瞭完善建議。全書分為六章,第一章概述上海自貿試驗區建設推進的總體情況,其餘五章分彆介紹上海自貿試驗區在貿易、投資、金融、航運和商事仲裁領域的建設推進和製度創新情況。
本書撰寫分工如下:
第一、四章:廖凡(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研究員,法學博士)
第二章:周凡淼(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第三章:黃晉(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副研究員,法學博士)
第五章:張文廣(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副研究員,法學博士)
第六章:李慶明(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副研究員,法學博士)
全書由廖凡統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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