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上海研究院智库丛书: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与制度创新》紧扣上海市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和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基本任务,围绕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金融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四大主题,在扎实调研基础上,从贸易、投资、金融、航运、仲裁等方面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推进工作和制度创新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作者简介
廖凡,男,1977年生,四川资中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和金融法。出版个人专著《证券客户资产风险法律问题研究》《国际货币金融体制改革的法律问题》《国际金融法学的新发展》,在《法学研究》、European Business Organization Law Review等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
目录
第一章 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的总体情况
一 上海自贸试验区三年建设发展概况
(一)贸易便利化
(二)投资便利化
(三)金融改革创新
(四)事中事后监管
二 总体评价与后续工作重点
(一)适应简政放权新常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二)处理好“可复制可推广”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关系
(三)进一步对标国际贸易投资通行规则
三 对其他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引领和推动
第二章 上海自贸试验区贸易领域建设推进与制度创新
一 自由贸易园区建设发展的相关理论和制度背景
(一)贸易理论
(二)制度背景
二 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现实背景
(一) 国际背景
(二) 国内背景
三 上海自贸试验区贸易法律制度概况
(一) 贸易的核心:海关监管制度
(二) 贸易的货币支付:人民币跨境使用制度
(三) 失信惩罚机制:异常名录制度
四 上海自贸试验区贸易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建立评估机制
(二)完善监管制度
(三)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
第三章 上海自贸试验区投资领域建设推进与制度创新
一 上海自贸试验区投资领域改革创新的总体情况
(一)着力探索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二)构建与负面清单相配套的外商投资备案管理系统
(三)完善商事注册、登记和公示制度
(四) 强化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五)发展反垄断审查协调机制
(六)实行境外投资普遍备案管理制度
二 上海自贸试验区投资领域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和主要内容
(一)准入前国民待遇
(二)负面清单
(三)外资备案管理
(四) 国家安全审查
(五)境外投资备案管理
三 上海自贸试验区投资领域改革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 上海自贸试验区投资领域改革创新存在的问题
(二)对上海自贸试验区投资领域改革创新的建议
第四章 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领域建设推进与制度创新
一 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总体情况
(一)搭建了以简政放权、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金融改革新框架
(二)创建了适应筒政放权新金融制度的事中事后监管新
体系
(三)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等八项核心金融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形成了20余项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创新成果
二 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和主要内容
(一)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二)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三)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
(四)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
(五)加强金融监管,切实防范风险
三 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后续思路与近期任务
(一)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后续思路
(二) 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近期任务
第五章 上海自贸试验区航运领域建设推进与制度创新
一 上海自贸试验区航运政策创新概述
(一)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二)起运港退税政策
(三)沿海捎带试点政策
二 沿海捎带政策
(一)“沿海捎带”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港口吞吐量
(二)“沿海捎带”政策于法有据
(三)“沿海捎带”政策应审慎推广
(四) 沿海运输关系国家安全,“外轮捎带”应当禁止
(五)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应当发挥比较优势,注重“软实力”提升
三 改革海事审判制度
(一)推进国家战略需要海事司法保障
(二)我国海事法院的特点和优势
(三)我国海事审判制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四) 改革和完善我国海事审判制度的几点建议
四 完善航运监管制度
(一)全球航运联盟格局发生了变化
(二)各国航运监管的模式存在差异
(三)完善我国航运监管的几点建议
五 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
(一)“国际海事司法中心” 的提出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二)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四大理由
(三) 中国具备成为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潜力和可能
(四)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需要顶层设计
第六章 上海自贸试验区商事仲裁领域建设推进与制度创新
一 上海自贸试验区商事仲裁机制概述
(一)《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及其评价
(二)人民法院对自贸试验区仲裁的支持与监督
二 境外仲裁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仲裁的法律问题
(一)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概述
(二)近20年来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的典型案例
(三)境外仲裁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仲裁的障碍
(四)关于放开境外仲裁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仲裁限制的思考
附录 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浦东新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总体方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人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反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行政垄断执法工作办法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反价格垄断工作办法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办法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反垄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
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关于资本市场支持促进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
试验区若干政策措施
中国保监会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通知
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 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
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案例基本情况
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上海试行中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在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若干海运政策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后记
精彩书摘
《上海研究院智库丛书: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与制度创新》:
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是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主要任务之一。《总体方案》明确规定:“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在试验区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全面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深化外债管理方式改革,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促进跨国公司设立区域性或全球性资金管理中心。建立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上海自贸试验区条例》第25条也明确规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自贸试验区内创造条件稳步进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外汇管理改革等方面的先行先试。鼓励金融要素市场、金融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自贸试验区金融产品、业务、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创新。本市有关部门应当为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提供支持和便利。”
事实上,金融制度创新一度被视为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最大看点。尽管在后续发展中明确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金融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基本原则和思路,但这并未妨碍上海自贸试验区继续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引领全国潮流,发挥带动作用。特别是,2015年4月8日《深化方案》和10月30日《联动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强调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之间的联动关系,给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注入了新的动力。《深化方案》规定:“加大金融创新开放力度,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联动方案》则明确了“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不断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不断加强金融监管,切实防范风险”这五大任务。
-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总体情况①
三年来,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成效显著,基本形成了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主要内容的金融创新制度框架、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机构体系,以及支持金融创新、有效防范风险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②进而言之,就是搭建了一个以简政放权、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金融改革新框架,建立了一套适应新金融制度的事中事后管理系统——自由贸易账户系统,推进了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等八大核心金融改革,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创新成果,有效发挥了全国金融改革“试验田”的作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各个要素已基本建成。
……
前言/序言
上海自贸试验区虽以“贸易”冠名,但实际内涵和期待功能远逾单纯的贸易范畴,是以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为着眼点,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切入点,广泛涉及贸易、投资、金融等各个方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为上海自贸试验区设定了“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韵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总体目标,并提出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投资领域开放、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和完善法制领域制度保障的主要任务。可以说,制度闯关是上海自贸试验区肩负的最大使命。
设立三年来,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发展始终围绕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金融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这四大主题进行,在相关领域“先行先试”,积累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我国第二批、第三批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借鉴,也为外商投资“准人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模式的全国推行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上海自贸试验区在建设推进过程中始终围绕和服务于上海“四个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经济中心)建设的战略任务,探索建立有效的衔接和联动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书紧扣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和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这一主题,在扎实调研基础上,从贸易、投资、金融、航运、仲裁等方面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推进工作和制度创新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提出了完善建议。全书分为六章,第一章概述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的总体情况,其余五章分别介绍上海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金融、航运和商事仲裁领域的建设推进和制度创新情况。
本书撰写分工如下:
第一、四章:廖凡(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法学博士)
第二章:周凡淼(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第三章:黄晋(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
第五章:张文广(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
第六章:李庆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
全书由廖凡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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