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清华大学于二〇〇八年七月收藏的一批战国竹简,被称为“清华简”。经碳十四年代测定,证实清华简属战国中晚期文物。清华简共约有二五〇〇枚(包括少数残断简),是迄今发现的战国竹简中为数较多的一批。清华简在秦之前就被埋入地下,未经『焚书坑儒』影响,所以能够很大限度地展现先秦古籍的原貌。清华简大多使用的是较为典型的楚文字,书手书写娴熟,工整而不失优雅,自如而不失规矩,是楚文字书写的典型范例。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书法选编(套装全八辑)》辑选清华简中内容较为完整的篇章,各篇均做简要介绍,每简依整支、放大、字形、隶写次序编排,其后为释文,方便读者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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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辑 尹至尹诰金縢说命中
第二辑 耆夜周公之琴舞
第三辑 楚居厚父
第四辑 皇门子仪
第五辑 郑文公问太伯(甲)郑武夫人规孺子
第六辑 良臣汤处于汤丘
第七辑 子产
第八辑 管仲
《汉唐法制思想研究:兼论魏晋南北朝的法律演变》 内容概要 本书聚焦于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上承前启后的两个关键时期——汉代与唐代,辅以对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变迁的深入考察,旨在构建一部详尽、系统的汉唐法制思想研究专著。全书以宏大的历史视野和精密的文本考证为基石,探讨了中国古代法律体系在国家治理、儒家伦理、社会结构等多个维度上的深刻互动与演变。 本书共分为三大部分,二十余章节,力求全面勾勒出中国古代“人治”与“法治”思想张力下的法律实践图景。 第一部分:汉代法制的奠基与儒家化的路径(约五章) 汉代是中国法律制度从秦代的严苛刑罚向儒家伦理规范过渡的关键时期。本部分首先梳理了汉承秦制下郡县制与三公九卿制对法律执行体系的影响,重点分析了《九章律》及其后世修订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与局限。 重点探讨内容包括: “礼法结合”的理论基础与实践: 深入剖析董仲舒“天人感应”思想如何渗透到法律解释中,考察儒家“仁义”、“孝悌”等道德规范如何被纳入或影响刑罚的裁量标准,尤其关注“疑罪从有”、“情法兼顾”等原则的萌芽。 法律文书与司法运行: 选取汉代简牍(如睡虎地秦简的出土对理解汉初法律的意义)作为重要参照,研究汉代地方官吏的判案流程、文书格式以及对律令条文的理解偏差,揭示基层司法实践中的“人治”色彩。 《汉律》体系的特点: 对比秦律,详述汉律在刑罚的轻重、犯罪概念的界定以及对特定社会群体(如宗室、士人)的法律待遇方面的变化,揭示其维护中央集权与社会稳定的双重目标。 官员选拔与法律素养: 探讨汉代察举制度下,官员的儒学修养对法律执行的影响,分析了地方豪强对法律的利用与规避现象。 第二部分:魏晋南北朝的法律动荡与融合(约六章)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大分裂时期,这一阶段的法律特征是古典儒家传统的松动、玄学思潮的介入以及不同民族法律习俗的碰撞与融合。 本部分聚焦于: 曹魏正始之治的法律重构: 重点研究曹魏时期“以经入律”的尝试,分析何晏、嵇康等士人对汉代法律的批判与重塑,以及《新律》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西晋法律的整理与影响: 细致考察杜预主持编纂的《晋律》及其注疏,分析其在法律条文上的精细化处理,以及对后世的影响,特别是对刑法分则的完善。 南北法律的差异性发展: 比较南朝(偏向士族门阀的维护)与北朝(受少数民族法律传统影响)在刑罚设置、财产继承权方面的不同倾向,特别是北魏至北齐时期法律中体现的鲜卑文化元素。 门阀制度下的司法特权: 探讨士族阶层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对法律适用的干预,如“八议”制度的演变及其对司法公平性的挑战。 律学与玄学的交锋: 分析玄学思潮对传统法律伦理观的冲击,以及法律学者如何在维护既有秩序与追求个体生命价值之间进行艰难的平衡。 第三部分:唐代法制的成熟与集大成(约九章) 唐代是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巅峰时期,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确立了此后一千年东亚法制的基本范式。本部分旨在展现唐代法制如何吸收前代经验,最终达到法、理、情的精妙结合。 研究深入至以下层面: 《唐律疏议》的编纂体系与思想内核: 不仅对《唐律疏议》的结构进行拆解分析,更着重于“疏议”部分所体现的立法精神,阐释其如何以儒家伦理作为核心指导原则(如“名教”对“刑禁”的约束)。 刑法理论的系统化: 考察唐代对“十恶”、“八议”的精细划分,分析“比附”原则在司法中的灵活运用,探讨唐代刑罚体系中“报应”与“教化”思想的并存。 法律与行政的融合: 深入研究《永徽留司格后》、《唐初令拾遗》等行政法规对日常治理的指导作用,展示唐代法律体系不仅是刑罚规范,更是庞大的行政管理手册。 唐代审判制度与诉讼程序: 探讨三司(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在司法中的相互制衡机制,分析唐代的审判公开性与上诉复核制度,对比汉代地方审判的粗放。 财产法与婚姻家庭法: 详细梳理唐代《唐六典》中关于土地继承、田制、夫妻共同财产、休妻和再嫁等社会关系规范的法律条文,揭示其对社会经济结构稳定性的维护。 唐代法律的域外影响: 简要分析《唐律疏议》对日本、朝鲜半岛等周边国家的深远影响,确立其在东亚法律文化圈中的中心地位。 总结 本书通过对汉、魏晋、唐三个阶段的跨越式考察,清晰地展示了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如何从早期适应专制统治的工具性(秦制遗存),逐步内化并升华为以伦理道德为基石的社会治理哲学,最终在唐代形成一个结构严谨、义理完备的法律典范。本书适合历史学、法制史、中国古代思想史研究者及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师生深入研读。全书采用严谨的史料引证,确保了研究的可靠性与学术深度。
我退休后开始学习书法,原本以为只能从唐楷入手,但接触到这套竹简选编后,我的视野一下子被拓宽了。这套书的价值在于它展示了一种“活”的历史。那些竹简上的笔画,粗细变化极为自然,线条的起承转合充满了生命的张力,不像后世刻意雕琢的痕迹。我最喜欢其中一些看起来略显“草率”的片段,反而最有韵味,那是一种信手拈来的洒脱,是那个时代文人修养的自然流露。虽然临摹起来难度颇高,但每当我对着这些墨迹揣摩许久,总能获得一些新的体会,让我的心境也跟着沉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