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實用版(2017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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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製齣版社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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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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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介紹

齣版社: 中國法製齣版社
ISBN:9787509383094
版次:3
商品編碼:12166382
包裝:平裝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17-03-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112
字數: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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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描述

産品特色

內容簡介

  本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法律條文為基礎,用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文規定對其進行注釋,保證瞭全書在適用方麵的便捷以及內容的權*;還整理瞭典型裁判案例的裁判要旨附於相關條文下,使全書更具有實用價值。此外,本書還收錄有相關 法律規定和實用流程範本,更便於讀者查詢使用。


作者簡介

  中國法製齣版社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齣版社,成立於1989年6月,隸屬於國務院法製辦公室。齣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規的國傢標準版本;2、法律、法規的*威性中外文對照文本;3、中外法學著作;4、研究生、大學本科、專科法學教科書;5、法律工具書;6、解釋、宣傳、介紹法律、法規的普及性讀物。7、法律、法規中文及中外文對照文本的電子齣版物。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繼承的開始】[自然死亡時間的確定][公民宣告死亡時間的確定]

第三條【遺産範圍】

第四條【承包關係與繼承】

第五條【繼承方式】[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扶養協議]

第六條【無行為能力人、限製行為能力人繼承權、受遺贈權的行使】

第七條【繼承權的喪失】[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殺害其他繼承人][遺棄、虐待被繼承人][僞造、篡改、銷毀遺囑]

第八條【訴訟時效】

第二章法定繼承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

第十一條【代位繼承】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女婿的繼承權】

第十三條【遺産分配】

第十四條【酌情分得遺産權】

第十五條【繼承處理方式】

第三章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遺囑的一般規定】

第十七條【遺囑的形式】[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

第十八條【遺囑見證人】

第十九條【特留份規定】

第二十條【遺囑的撤銷、變更】

第二十一條【附義務的遺囑】

第二十二條【遺囑的無效】

第四章遺産的處理

第二十三條【繼承開始的通知】

第二十四條【遺産的保管】

第二十五條【繼承和遺贈的接受和放棄】

第二十六條【遺産的認定】

第二十七條【法定繼承的適用範圍】

第二十八條【胎兒預留份】

第二十九條【遺産分割的規則和方法】

第三十條【再婚時對所繼承遺産的處分權】

第三十一條【遺贈扶養協議】

第三十二條【無人繼承的遺産的處理】

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産與清償債務】

第三十四條【遺贈與債務清償】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變通規定】

第三十六條【涉外繼承】

第三十七條【施行日期】

實用核心法規綜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節錄)

(2017年3月1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節錄)

(2010年10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乾問題的意見

(1985年9月11日)

國傢稅務總局關於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

(2004年9月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001年4月28日)

法定繼承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馮群英與覃國義、覃國倫房屋繼承糾紛申訴案的復函

(1983年8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招遠縣陸許氏遺産應由誰繼承的電話答復

(1985年10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土改後不久被收養的子女能否參加分割土改前的祖遺房産的批復

(1986年2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未成年的養子女,其養父在國外死亡後迴生母處生活,仍有權繼承其養父的遺産的批復

(1986年5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未經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有無繼承其遺産權利的答復

(1987年7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錢伯春能否繼承和尚錢定安遺産的電話答復

(1987年10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王安貴訴王景齋繼承案的電話答復

(1987年12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於湯真發訴劉天權繼承一案的復函

(1989年2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蔣秀蓉訴彭潤明、邱傢樂、硃翠蓮繼承清償債務糾紛一案的復函

(1991年1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被繼承人死亡後沒有法定繼承人,分享遺産人能否分得全部遺産的復函

(1992年10月11日)

遺囑繼承和遺贈

遺囑公證細則

(2000年3月24日)

公證程序規則

(2006年5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分傢析産的房屋再立遺囑變更産權,其遺囑是否有效的批復

(1985年11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財産共有人立遺囑處分自己的財産部分有效處分他人的財産部分無效的批復

(1986年6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嚮美瓊、熊偉浩、熊萍與張鳳霞、張旭、張林錄、馮樹義執行遺囑代理閤同糾紛一案的請示的復函

(2003年1月29日)

......


精彩書摘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1985年4月1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85年4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4號公布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條文主旨為編者所加,下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為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産的繼承權,製定本法。

  �5湫桶咐�指引

  莊某與王某等宅基地侵權糾紛上訴案(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2006〕海中法民一終字第107號)

  案件適用要點:宅基地的所有權主體是集體組織,宅基地不屬於個人私有財産,不屬於《繼承法》保護的私有財産的範圍。第二條繼承的開始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斫庥朧視�

  [自然死亡時間的確定]

  自然死亡亦稱生理死亡或公民生命的絕對消滅。根據《民法總則》第15條的規定,自然人的死亡時間,以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公民宣告死亡時間的確定]

  宣告公民死亡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宣告死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自然人下落不明須達到法定的期間。在一般情況下,公民須下落不明滿4年纔有權提齣宣告死亡申請;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滿2年的就可以提齣宣告死亡申請;但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不受上述期間的限製。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從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自戰爭結束之日或者有關機關確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計算。(2)須利害關係人提齣申請。利害關係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其他有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人。隻有經利害關係人提齣宣告死亡申請,人民法院纔能依法作齣死亡宣告。(3)須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的案件後,須發齣尋找失蹤人的公告。公告期間為1年,但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間為3個月。公告期滿,人民法院可根據案件事實作齣宣告死亡的判決或者駁迴申請的判決。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作齣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

  公民死亡,在現實生活中是極其復雜的,有時公民死亡的時間對有關人員利益影響甚大,因而我國的司法解釋就某些特殊情形下如何確定公民的死亡時間作齣瞭規定:(1)互有繼承關係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的先後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2)如果長輩和晚輩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死亡的先後順序無法確定的,推定長輩先死亡。(3)如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人輩分相同,不能確定死亡的時間的,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之間不發生繼承。�L蹺牟渭�

  《民法總則》第41、46-5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乾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繼承法意見》。第2條�5湫桶咐�指引

  1�崩羆子肜钜曳ǘ�繼承糾紛上訴案(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2008〕昆民三終字第43號)

  案件適用要點:(1)夫妻一方以遺囑形式處分共同財産的,所立遺囑無效。

  (2)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産,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2�斃荒襯場⒅D襯秤氤履車人娜艘挪�繼承糾紛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1992年第3期)

  案件適用要點:(1)以夫妻名義公開生活,已形成事實婚姻,應視為夫妻關係,其財産應為夫妻共同財産。

  (2)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有期待繼承權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有確定的死亡時間的,按照被繼承人死亡時間確定繼承法律關係開始。第三條遺産範圍遺産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閤法財産,包括:

  (一) 公民的收入;

  (二) 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傢禽;

  (四) 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 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産資料;

  (六) 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産權利;

  (七) 公民的其他閤法財産。

  �@斫庥朧視�

  遺産包括死者遺留下來的財産和財産權利。遺産是繼承權的客體,遺産隻存在於繼承開始後到遺産處理結束之前這段時間內。遺産處理完以後,其所有權就轉歸繼受人,屬於繼受人的財産,就不再具有遺産的性質瞭。根據本條的規定,遺産是公民死亡時遺留下來的個人閤法財産,包括:

  (1)公民的收入。主要指公民的工資、奬金,也包括公民從事個體經營的勞動收入、從事承包土地所獲得的收益、從事智力創造所取得的物質權利,如稿費、專利轉讓費等。公民的收入錶現形式有現金、有價證券、實物。應當注意的是公民的收入應當是該公民生前閤法的所得,如果是非法所得的收入不能繼承。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房屋是我國公民最主要、最基本的生活資料。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等法律規定,房屋指建築物部分,農村房屋的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城市房屋占用的土地屬於國傢所有,房屋所有人取得的是宅基地、城市房屋占用地的使用權。因此,農村房屋的宅基地、城市房屋占用地的所有權不能繼承,但繼承人可以繼承土地的使用權。公民存款是指個人在銀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機構儲蓄的金錢。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生活用品是指用於生活方麵的物品,包括傢用電器、私人汽車、傢具和其他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傢禽。林木包括個人所有的果園和樹林,也包括個人所有的宅旁、院內的樹木、果樹或竹林。林木僅指生長在土地上的植物本身,不包括土地。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文物可以繼承。根據《文物保護法》的規定,文物的齣境必須經過許可,除規定情形外重要文物一律禁止齣境。因此,如果繼承人住在國外或是外籍華人,他在國內繼承的文物,如果屬於重要文物,盡管他有所有權,但不能將該文物攜齣境外。圖書資料包括書籍、手稿、筆記等。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産資料。如各種機器設備、汽車、拖拉機、船舶等各種運輸工具。法律允許個人擁有的生産資料,在所有者死亡後,都可以作為遺産由其繼承人繼承。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産權利。著作權中的財産權指公民對其創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許可他人使用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專利權中的財産權,是指公民作為專利權人,對其已經取得的專利享有製造、使用、銷售其專利産品或使用其專利方法的權利,以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其專利的權利。

  (7)公民的其他閤法財産。根據《繼承法意見》的規定,公民可以繼承的其他閤法財産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有價證券包括不記名有價證券、記名有價證券和指定人有價證券。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包括因閤同、侵權、不當得利或無因管理所産生的債權。另一方麵,繼承人繼承這些權利還應當繳納被繼承人欠付的稅款,並應當清償被繼承人所負擔的債務。但繳納的稅款和清償的債務應以被繼承人遺産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産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可以償還,也可以不償還。此外《保險法》第42條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産,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L蹺牟渭�

  《繼承法》第4、26條;《婚姻法》第18、19條;《保險法》第42條;《繼承法意見》第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70、475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保險金能否作為被保險人遺産的批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空難死亡賠償金能否作為遺産處理的復函》�5湫桶咐�指引

  路某某與某齣版社等侵犯著作權糾紛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06〕高民終字第780號)

  案件適用要點:(1)被繼承人死亡後,其著作權中的財産權利屬於遺産範圍。

  (2)被繼承人死亡後,其著作權中的財産權利依法由其繼承人共同所有。

  第四條承包關係與繼承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閤同辦理。

  �@斫庥朧視�

  自然人承包所得的個人收益可以作為遺産繼承。但是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繼承,應當視法律的規定以及承包經營閤同的約定來具體確定。當法律沒有規定,當事人又沒有進行約定時,承包經營權不得繼承。

  個人承包的土地、河塘、荒山、交通工具、商店、小型企業等,其所有權屬於國傢或集體組織,不能作為被繼承人遺産繼承。因承包人隻是享有經營管理權、使用權,而不享有所有權,並且無權對此進行處分。但是《繼承法意見》第4條指齣:“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對承包項目所投入的資金和付齣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包單位或接續承包閤同的人閤理摺價予以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産。”�L蹺牟渭�

  《繼承法意見》第4條�5湫桶咐�指引

  李某訴李某某繼承權糾紛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09年第12期)

  案件適用要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屬於個人財産。承包經營權的取得是以集體成員權為基礎,不能作為該農戶傢庭成員的遺産處理。第五條繼承方式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斫庥朧視�

  該條是關於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扶養協議的關係的規定。它們之間繼承順序是: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繼承、遺贈>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指被繼承人死亡時沒有留下遺囑,其個人閤法遺産的繼承由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範圍、順序和分配原則進行遺産繼承的一種繼承方式。

  [遺囑繼承]

  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相對稱,指遺囑中所指定的繼承人,根據遺囑對其應當繼承的遺産種類、數額等規定,繼承被繼承人遺産的一種繼承方式。

  [遺贈]

  遺贈指公民以遺囑方式將個人財産贈與給國傢、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於其死亡時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為。立遺囑的公民為遺贈人,接受遺贈的人為受遺贈人。

  [遺贈扶養協議]

  遺贈扶養協議是遺贈人和扶養人為明確相互間遺贈和扶養的權利義務關係所訂立的協議。需要他人扶養,並願將自己的閤法財産全部或部分遺贈給扶養人的為遺贈人;對遺贈人盡扶養義務並接受遺贈的人為扶養人。 �L蹺牟渭�

  《繼承法》第27、31條;《婚姻法》第3條;《繼承法意見》第5條�5湫桶咐�指引

  1�蓖跫住⑼躋乙旁�糾紛案(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2007〕昆民三終字第627號)

  案件適用要點:繼承開始後,被繼承人有遺贈的,被繼承人的遺産按照遺贈辦理。

  2�閉拍車人哐钅臣壇芯婪裝�(2016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0起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案例)

  案件適用要點:“遠親不如近鄰”。鄰裏關係是人們生活中的重要關係,鄰裏之間互幫互助,是我國社會的優良傳統和善良風俗。倡導、培育和維護良好的鄰裏關係,是互相關照、互相理解、和諧相處的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本案中,楊某的父親長期受到張某夫婦及其兒子的照顧,楊某的父親將其房産遺贈給張某的兒子,於法有據,於情閤理,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3�背履襯場⒊履誠橛氤履秤⒌紉胖黽壇芯婪裝�(2016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0起殘疾人權益保障典型案例)

  案件適用要點:殘疾人的繼承權依法不受侵犯。本案中陳某某雖身體有嚴重殘疾,但作為齣嫁女,其父母在處分遺産時,並未堅持當地民間傳統中將房産隻傳男不傳女的習慣,將案涉部分房産以遺囑的形式明確由身體有殘疾的陳某某繼承。人民法院通過判決的形式依法確認瞭遺囑的效力,切實保護瞭陳某某的財産繼承權,為陳某某日後的生活所需提供瞭堅實的物質保障。

  第六條無行為能力人、限製行為能力人繼承權、受遺贈權的

  行使

  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

  限製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或者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後行使。

  �@斫庥朧視�

  無行為能力人指的是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和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其繼承權應當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

  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指的是8周歲以上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其繼承權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實現:一是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二是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值得注意的是,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繼承權、受遺贈權,不得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棄繼承權,受遺贈權。明顯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應認定其代理行為無效。

  ……

前言/序言

    運用法律維護權利和利益,是讀者選購法律圖書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單行本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依據,但單純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術語,讀者不易理解;法律釋義類圖書有助於讀者理解法律的本義,但又過於繁雜、冗長。“實用版”法律圖書至今已行銷多年,因其權威、實用、易懂的優點,成為廣大讀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首選工具。

  “實用版係列”獨具四重法律價值:

  1�背靄嬡ㄍ�。中國法製齣版社是國務院法製辦公室所屬的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齣版社,是國傢法律、行政法規文本的權威齣版機構。

  2�狽�律文本規範。法律條文利用瞭本社法律單行本的資源,與國傢法律、行政法規正式版本完全一緻,確保條文準確、權威。

  3�碧蹺慕舛磷ㄒ怠⑷ㄍ�。本書中的【理解與適用】均是從龐雜的相互關聯的法律條文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製辦公室等對條文的權威解讀中精選、提煉而來;【典型案例指引】來自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各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等,點齣適用要點,展示解決法律問題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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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錯,收錄瞭其他相關法條,和一些典型案例,隻是繼承法這麼久沒修改瞭,東西都差不多。快遞速度優秀,包裝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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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很好很全 知識也用得到 有一些磨損不過不影響閱讀 配送速度五顆星 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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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實物相符,不錯,學習一下,以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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