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 [The Call of the Wi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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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杰克·伦敦 著,杨耐冬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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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ISBN:9787550023338
版次:1
商品编码:12147751
品牌:磨铁图书(Xiron)
包装:精装
外文名称:The Call of the Wild
开本:32
出版时间:2017-09-01
用纸:纯质纸
页数:376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产品特色

内容简介

《野性的呼唤》为杰克·伦敦的动物小说代表作。小说描述的是一只家犬克服种种恐惧,适应野生世界,恢复强韧的精神和智慧,最终君临荒野的故事。

对于封闭在都市丛林中的现代人而言,读杰克·伦敦的这部小说,仿佛在面对极限挑战,读者会被带入粗犷野性、一望无际的原野。那里没有人订的法律,却有大自然亘古以来就存在的残酷法则。

在杰克·伦敦笔下,每一只狗都散发出“人”性,他们的性格是那么强烈、鲜明,让你永难忘怀。小说打动读者的,是在人与动物、文明世界和自然环境的对比下,所呈现出来的不屈不挠、奋进求生的精神。

本书特别收入近八千字长篇导读,附录完整英文原版以及作者短篇小说代表作《热爱生命》《叛逆者》《一块牛排》。


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1916)

原名约翰·格里菲斯·伦敦,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写过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和故事,3部剧本等。主要作品有《野性的呼唤》《海狼》和《马丁·伊甸》等。


杨耐冬

曾任教于台湾大学外文系,著有《现代小说散论》《现代文学的默想》,译有《蝇王》《百年孤独》等四十余部作品。


精彩书评

“与杰克·伦敦同时代的作家中,没有一人能写出比《野性的呼唤》更伟大的作品。”

——亨利·路易斯·门肯(H. L. Mencken,美国知名编辑、评论家)


“杰克·伦敦的成就是塑造了巴克(《野性的呼唤》主角)这样的英雄,小说的节奏充满了戏剧张力!”

——《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

“杰克·伦敦作品的精华就在于那些北国故事中的强烈驱动。鲜有人能将野性中驱使繁衍和生存的力量用写作的方式体现出来,而杰克·伦敦正是其中之一。他的作品所达到的高度无人能及。”

——詹姆斯·迪基(James Dickey,美国著名诗人、作家)


目录

杰克·伦敦与《野性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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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

第一章 进入蛮荒

第二章 棍子和利齿法则

第三章 原始野兽的领导欲

第四章 夺取统治权

第五章 拖绳和雪道

第六章 爱的回报

第七章 呼声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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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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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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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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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伦敦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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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all of the Wild


精彩书摘

第一章?进入蛮荒


那远古流浪的热望在跳跃,

愤怒地要挣脱那习俗的桎梏;

从冬眠中再度唤醒,

唤醒那奔放的野性。


巴克没有看报纸,否则他便会知道灾难即将来临。不仅是巴克,所有沿太平洋海岸,从普吉湾到圣地亚哥港,每一只蛮力十足、毛长而耐寒的狗,他们的命运都是一样的。原因是在北极黑暗区探险的人们发现了黄金,再加上轮船公司和运输公司的大肆吹嘘,以至于成千上万的人都拥向北方去。这些人都需要狗,需要长毛耐寒壮硕的狗。

巴克住在有阳光照射的圣塔克拉拉谷地一座大宅院里,这是米勒法官的寓所,房子距马路不远,院中树丛枝叶茂密,房屋在叶簇中隐约可见,阳光从枝叶的隙缝中照射过来,可以窥见四周宽敞阴凉的走廊。宽阔的草坪从沙砾道上伸展出去,道旁有高大的白杨树,枝叶拱掩直到门前。房子后院比前院宽大:后院的大马房有十余个马夫和僮仆照料牲口。横列成排的用人房,墙上爬满了葡萄藤。无数堆杂物的平房也是并列成排的。那儿有长方形的葡萄架,绿油油的牧草,和青翠蓊郁的果园。自流井上装有打水的井泵。到了热天,米勒法官的儿子们早上就在大水泥槽中游泳,下午也泡在水槽中纳凉。

巴克在这个大院落里称王,统治着这块领土。他出生和成长在这里,已经有四个年头了。当然,这么大的地方不会没有其他狗,只是他们算不了什么。别的狗时来时去,他们住在拥挤的狗窝里,或蜷伏在嘈杂又寒碜的屋子角落里,像日本叭儿狗杜兹和墨西哥无毛狗伊莎贝尔,这些奇怪的动物是不太容易走出户外或在地上随便走动的。另外还有一种猎狐梗,至少有二十余只,每当杜兹和伊莎贝尔从窗口探头出去张望,或者在拿着扫帚和抹布的女仆们的簇拥下出来活动时,猎狐梗便会发出令人害怕的吠声。

然而,巴克不是室内宠物,也不是外面狗窝堆里的野狗。他统辖着这里的全部领土。有时他与法官的小孩一起跳进水槽或一起出去逐猎,有时他陪伴法官的女儿朱莉和爱丽丝在黄昏或清晨一起散步。冬天里,在暖和的炉火前,他依偎在法官的脚边。有时他背着法官的孙子一起在草地上面打滚,并护送他们一路上嬉戏着到大马房院子那里的喷水池去,甚至到更远的地方冒险,到养马的场子里,或有浆果的地方去。巴克在猎狐梗前威风得很,对杜兹和伊莎贝尔则不予理睬,因为他是王,他照料着米勒法官家里所有飞的、爬的、走的生物,包括人在内。

他的父亲亚尔莫是一只体态壮硕、气力极大的圣伯纳犬,活着的时候和法官形影不离,巴克潜移默化地受到了父亲的影响。由于母亲只是一条苏格兰牧羊犬,巴克的个子并没有父亲那么高大,体重只有一百四十磅。因为养尊处优,又一直受到尊重,巴克有着一种威严,自己也觉得十分威风,可以说目空一切。四年来他过着有如贵族般的生活,不免志得意满、盛气凌人,甚至自大起来,就像见识并不广,却颇为夜郎自大的乡绅一样。然而,值得一提的是,他没有成为娇生惯养的室内宠物。逐猎和类似的户外活动使他肌肉坚实,减少了脂肪,而不至于臃肿。他和爱洗冷水浴的人们一样,喜欢游泳,他的身体因此能保持健壮。

这是一八九七年秋天巴克的情形。这时克朗代克发现了金矿,吸引了世界各地的人前来冰天雪地的北方。可是巴克是不会看报纸的,也不会发觉花匠的助手曼纽尔是个心术不正的人。曼纽尔有一种改不了的不良嗜好,就是赌中国纸牌,赌的时候又相信一套包赢不输的赌法,这便使他陷入无法自拔的境地。这种赌法需要大笔的金钱,但是花匠的助手所赚得的钱,除了养活老婆孩子之外,所剩无几。

在曼纽尔违背天良的那个夜晚—让巴克永生难忘的一个夜晚,法官正在出席葡萄干制作协会的会议,法官的儿子也正忙于筹组体育联谊会的事宜;没有人看见他偷偷带着巴克走出果园,而当时巴克以为是带他出去散步。他们到了一个名叫大学公园的车站,有个人一看到他们就走过来。这个人跟曼纽尔说了几句话后,他们叮叮当当地在数着钱币。

“在交给我之前,你要把他拴好啊!”陌生人粗暴地大声说,曼纽尔便拿出一条粗绳子套在巴克的颈项下,并且绕了两圈绑好。

“只要一拉绳子,就能将他紧紧地勒住。”曼纽尔说道。那个陌生人只哼了一声,表示知道。

绳子套上巴克的头颈,他只是静静地接受。当然,这是让他不习惯的,但他对熟人已养成信赖的习性;他认为人的智慧比他高得太多。可是,当绳子交到陌生人的手里时,他发出了威吓的咆哮声。他是在表达自己的不快,平常威风惯了的他,以此表达他的不满。他做梦也不会想到,套到他脖子上的绳子会紧紧地勒住他,使他几乎透不过气来。巴克极为愤怒地扑向那人,陌生人轻轻地往旁一拉,绳子便紧紧地扼住了他的喉咙,再迅速一拽,便把巴克摔到后面去了。接着陌生人再把绳子狠狠地收紧些,巴克气得发狂,两眼直瞪,舌头垂在外边,拼命地挣扎;他那庞大的胸脯起伏急促,然而反抗也没有用。他生平从未受过这样的侮辱,也从未这般光火过。他的气力慢慢地衰竭了,两眼发黑,火车进站停下来时,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被两个人抬起来抛进行李车里去的。

当他醒过来时,他只感到舌头微微作痛,身子正在一节他不认识的车厢里摇晃着。火车行抵平交道时发出呜呜的汽笛声,这才使巴克知道自己处在什么地方。他曾和法官外出旅行过,坐行李车厢的滋味他是相当熟悉的。他睁开眼睛,迸发出像帝王被绑架时那种暴怒的眼神。那陌生人跳起来想扼住他的脖子,然而巴克比他快了一步,他一口咬住那人的手不放,直到他再度被绳子勒昏过去为止。

“噢!他真有疯病!”陌生人掩住被咬伤的手,以免被闻声前来的车厢行李管理员看到,“我是替老板把他送到旧金山去的,那里有位高明的兽医,说是可以医好他的疯病。”

至于他干的什么勾当,在旧金山码头那家酒店后面的小屋里,他说得就很清楚。

“我干这种事只得了五十块钱的报酬,”他埋怨道,“早知这样,就是给我一千美元现金我也不干。”

他那只受伤的手用手帕包扎着,手帕上血迹斑斑,右脚裤管从膝盖以下都被撕破了。

“另外那个家伙拿了多少?”酒店老板问。

“一百块,”那人答道,“我绝对没有骗你,他是一毛钱也不肯少。”

“那么,一共是一百五十块钱了,”酒店老板计算了一下说,“他值这个价钱的,否则我就是个傻瓜。”

那个歹徒把血迹斑斑的手帕打开,望着那被咬烂的手,说:“要是我不得狂犬病……”

“那是你干这行命中注定的!”酒店老板放声笑着说,“喂!你拉货之前再给我搭把手!”他又加上一句。

即使是在昏迷状态中,喉咙和舌头都很疼痛,几乎是半死半活,巴克仍然要和虐待他的人拼命。然而,他不断地被按住和扭住,脖子也还紧紧地被勒住,直到最后,他们把那沉重的铜项圈取下来,把他抛入一个笼子似的木箱里。

他躺在木箱里度过了极为难受的一夜,忍住满腔的愤怒与委屈,他完全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两个陌生人要把他怎样呢?他们为什么要把他关在这个木箱里?他不明白到底为什么,只觉得阵阵难过,似乎感到大难即将临头。整个晚上屋门开启了好几次,他霍然站起来,满以为是法官来了,或者至少是法官的孩子们来了,然而每次所见到的都是那个肥胖的酒店老板,手中拿着牛油蜡烛,从烛光中窥视他的动静。本来从喉咙想要发出喜悦的叫声,但是每次都变成了怒吼。

酒店老板对他不予理睬。第二天早晨,四个人来抬木箱,巴克心想:又是几个恶棍。这些人面孔狰狞,衣衫不整,头发蓬乱,巴克从笼缝中向他们龇牙咧嘴咆哮着。他们只是哈哈大笑,且用棍子捅他,巴克立即扑上去咬住棍子,不久他发现他们是在故意逗他玩,有意把棍子给他咬。于是他躺下来,愤怒地躺着,随他们把木箱抬进一辆货车里去。他和那个木箱就这样中转了好几次,先是由搬运公司的职员用行李车推上另一辆货车,接着再用一辆卡车连同其他箱子与包裹运到渡江的轮船上,而后再转运到一处很大的铁路货运站,最后安放在一列快车里。

火车头拖着这列快车,呜呜地行驶了两天两夜,巴克也两天两夜不吃不喝。搬运公司的职员起初本想讨好他,但他盛怒咆哮,于是惹得那些人也用调笑逗弄的态度来报复他。他气得眼睛喷火,口冒白泡,猛撞木箱上的横木板,而他们只是哈哈大笑,并且嘲骂他。他们学猫叫,又像恶犬那样狂吠,还扑动双臂学公鸡啼。巴克知道他们这些都是极端无聊的动作,只是这样做伤害了他的自尊,使他气得无法自制。他并不在乎饿,但是没有水喝却使他难受得几乎发狂。因此,他变得敏感而暴躁,每次受虐时便全身发烧,加上喉咙和舌头干得发肿,他便烧得更为厉害。

他唯一觉得高兴的是,脖子上的绳子已经除掉,因为那根绳子使人们占尽便宜,很不公平,可是现在不同了,他要叫他们尝尝苦头。他们再也无法在他的脖子上套上那根绳子,这一点他很有信心。他已经两个昼夜没有吃喝,再加上两天来的折磨,别说他的怒火有多大了,这回谁要碰上他谁就倒霉。他的两眼露出红红的血丝,简直像个暴怒的恶魔,这副凶猛的样子,恐怕连法官也不认识他了。搬运公司的职员们在西雅图把他从火车上卸下来,大家才松了口气。

四个人把木箱从货车上抬下来,抬到一个四面有高墙的小院子里,一个穿套头红毛衣,衣领松松垮垮的壮汉走出来,他在车夫的收货单上签了字。巴克猜想这个人就是他的新虐待者,于是向木箱的横木板猛撞,那个人冷冷地笑着,手上拿着斧头和棍子。

“你的意思不会是现在就把他放出来吧?”车夫问。

“当然就是现在!”这个壮汉一边说着,一边用斧头劈着木箱,以便把箱子打开。

送货的四人赶紧跑开,各自爬上墙头,准备看热闹。

巴克猛然咬住破碎的木片,又扯又拉。斧头砍进来时,他向斧头那边扑去,龇牙咧嘴地咆哮,急着要冲出来,穿红毛衣的壮汉则很镇定,一心想把巴克弄出来。

“来吧,你这红眼魔鬼!”壮汉把木箱劈出一个够巴克钻出来的洞口,把斧头扔掉,把木棍从左手移到右手。

巴克真像个红眼魔鬼,他缩起身子,毛根直竖,口吐白沫,红红的眼睛凶光逼人,准备扑出来。一百四十磅的体重,带着两天两夜的闷气,他纵身直扑那个壮汉。就在巴克身体腾空,嘴快要咬到他的时候,棍子猛然打下来,巴克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停住,嘴也“咔”的一声闭起,一个跟头,四脚朝天倒在地上。他没有尝过棍子的味道,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发出怒吼声,部分是吠声,但更多的是痛叫声。他翻过身来站好,又是一次猛扑,接着又挨了一棍,跌在地上。这回他明白了,原来是棍子在作怪,但他怒极了,奋不顾身,连扑十几次,每次都被击倒跌落在地上。

在挨了特别重的一棍之后,他仍然爬起来,只是觉得天旋地转,头昏眼花,眼前直冒金星,嘴巴、鼻子、耳朵都在流血,一身美丽的长毛也血迹斑斑;他一瘸一拐,步态蹒跚地走着。那个壮汉走过来,在他的鼻梁上又是狠狠的一棍。前面所受的痛苦都无法跟这痛彻骨髓的一棍相比,他像狮子般怒吼一声,又扑向那个人。那个人将棍子移到左手,冷不防用右手捉住他的下巴,左手用棍子往上把他挑起,巴克在空中画了一圈,然后又是半圈,接着砰的一声头和胸栽倒在地上。

他爬起来再做最后一次猛扑,这个壮汉先前是蓄意保留了这致命的一棍,这回可毫不留情地出手了。巴克被掀到半空中,而后摔下来,完全失去了知觉。

“我说,他驯狗的方法可真绝。”躲在墙角的那个人兴高采烈地说。

“杜鲁索每天都会驯野马,星期天他会驯两次。”车夫一边这样说着,一边爬上马车,赶着马走了。

巴克虽然醒过来了,体力却尚未恢复,他躺在原来倒下的地方,望着那个穿套头红毛衣的壮汉。

“嗯,名叫巴克,”那个壮汉看看酒店老板委托寄售的信,而后自言自语着。信里记载着出货的时间与狗的种类称谓。“好,巴克,乖家伙!”他和气地说,“我们刚吵过架,最好吵过就算了。你明白了你的地位,我也明白我的。乖乖地做只听话的狗,那样一切都会安然无事,我不会亏待你。要是你不听话,我就把你剥皮抽筋,你明白吗?”

他一边说着,一边毫不害怕地拍拍刚刚被他毒打过的巴克的头。他的手一碰到巴克,巴克的毛便竖起来,可是巴克不再吭声了,只是默默地忍耐着。那个人给他水喝,他便猛喝着水;而后,那个人又亲自喂他一块块生牛肉。

他知道他被击败了,然而他的精神没有屈服。这次经验告诉他,他无法对付一个手上有棍子的人。这个教训使他终生难忘。那棍子是个启示,他懂得了原始的统治法则,就是强者握有权力。现实的生活更是野蛮,但他并不恐惧,这反而激起了他狡猾的天性。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又来了别的狗,有的也是用木箱送来的,有的则是用绳子牵着来的。有的也跟他初来时一样暴怒狂吼,有的则很驯服;他也看到了穿红毛衣的壮汉对那些新来者施加威力,在他眼前一次又一次施加残暴的威力,使他体会到手上有棍子的人就是执法者,需要服从主人,但也不必讨好他。巴克看到一些被击败的狗在摇尾乞怜,舔主人的手,讨好主人,然而他自己却从未这样低声下气过。他也看到一只狗不屈不从,一直拼到底,结果被活活打死了。

经常有各式各样的人来到这儿,他们总是比手画脚,油腔滑调地跟那个穿红毛衣的壮汉说话。这时钱就会交到那个壮汉手上,陌生人则带一只或几只狗走。巴克怀疑的是这些人和狗到什么地方去了,因为他们一去不复返;他对自己将来的命运感到惶恐,因此反而觉得没有被选中倒是幸运。

但是那一天终于来了,一个干瘦的小老头选中了他,这个老头英语说得不流畅,声音也有些怪异,巴克完全听不懂。

“哇!”他一见到巴克就叫起来,“他妈的,真是一条好狗!嘿,多少钱?”

“三百块,真可以说是半买半送,”穿红毛衣的壮汉很快地回答说,“你花的是公家的钱,可别再费什么话,怎么样,佩罗?”

佩罗笑了,由于需求急切,狗价又正在暴涨,这么好的一条狗,这个价钱算很公道了。加拿大政府不想太花钱,也不想让公文书信在路上耽搁太久。佩罗对狗很内行,一眼便看出巴克是非常难得的好狗。他心里想着:“这只怕是万里挑一的好狗了。”

巴克看见钱转了手,所以他对干瘦的老头把他和一只温驯的纽芬兰种狗放在一起带走,并不觉得诧异。从此以后,他没有再见到那个穿红毛衣的壮汉。并且,他和那只纽芬兰种的狗在“独角鲸号”轮船的甲板上,看见西雅图愈来愈远时,他也就和温暖的南方永别了。佩罗将他和那只纽芬兰种狗带到甲板下面去,交给一位叫弗朗索瓦的黑脸大汉。佩罗是法裔加拿大人,皮肤黑黑的。弗朗索瓦是土人和法裔加拿大人的混血儿,皮肤更黑。巴克过去从未见过这样肤色的人(以后会见得更多)。他虽然没有跟他们建立起感情,却对他们慢慢地真心尊敬起来。他很快就发觉佩罗和弗朗索瓦都是正直的人,主持公道的时候,他们的态度都非常审慎,观察入微,毫不偏心,而且熟悉狗性,不会草率行事。

在“独角鲸号”的船舱里,巴克和那只纽芬兰种狗以及另外两只狗共处。那两只狗中的一只大狗全身毛色雪白,是由一位捕鲸船的船长从斯比次伯根带出来的,后来又跟一个地质调查团到过贝伦斯区荒地。他外表友善,内里却很狡猾,能一边笑脸迎人,一边心里打着坏主意。他们第一次一起进食时,他就偷巴克的食物。当巴克扑过去教训他的时候,弗朗索瓦的鞭子“啪”的一声打在他身上,而巴克没有挨打,却抢回来一根骨头。巴克认为弗朗索瓦很公正,从此对他更加尊敬。

另外那只则不与别的狗亲近,别的狗也不与他亲近;不过他对新来者的食物不会打歪主意。他个性抑郁,终日沉闷不悦。他向那只纽芬兰种鬈毛狗表示他不愿受骚扰,要是哪个惹了他,可就麻烦了。他名叫戴夫,每天除了吃就是睡,不吃不睡的时候,他就猛打呵欠。他对于周遭的事情漠不关心,毫无兴趣,甚至当“独角鲸号”轮船在渡过夏洛特皇后海峡时,船身像着魔般摇晃得非常厉害,他也毫不在乎,一副安闲的样子。然而,巴克和纽芬兰种鬈毛狗却显得十分紧张,害怕得快发疯了。戴夫只是一副不高兴的样子抬起头来望望,向他们略略瞄了一眼,打个呵欠又继续睡他的觉。

推进器不停地转动着,船日以继夜地向前航行,虽然每天的情形总是那么单调,巴克却发觉气候愈来愈寒冷了。终于有一天,“独角鲸号”轮船的推进器停止转动了,船上到处弥漫着欢欣的气氛。巴克和其他的狗都感觉得到情形将有变化。弗朗索瓦为他们系上皮带,牵他们上了甲板。一踏上冰冷的甲板,巴克的脚便陷入一种软绵绵的白色东西里,他惊叫了一声,立即缩回脚。那白色的东西从天上不停地往下落着,落在他身上,他把这些东西抖落掉,但是又有更多落在他身上。他好奇地嗅一嗅,而后又舔了一舔,那东西像火一般刺舌,但立即化为乌有。巴克被弄糊涂了,于是又试了一试,结果还是一样。旁观的人们笑得连嘴都合不拢了,巴克觉得不好意思,然而他不明白这是什么原因,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看到雪。





《野性的呼唤》 一部关于自我发现与命运抗争的史诗。 在这浩瀚无垠的世界里,生命之流奔腾不息,裹挟着我们每一个人,推向未知的远方。有时,这股力量是温和的引导,如同春风拂过大地,带来生机与希望;有时,它又是狂暴的巨兽,将我们抛入惊涛骇浪,逼迫我们直面内心最深处的恐惧与渴望。这不是一个关于人与自然简单对话的故事,而是一场灵魂在文明与原始法则之间挣扎、徘徊,最终追寻真正自我的壮丽远征。 故事的主人公,并非我们熟悉的英雄人物,而是潜藏于我们每个灵魂深处的那股最原始、最纯粹的生命力。它蛰伏于我们日常生活的轨迹之下,被规矩、责任、以及社会的条条框框所束缚,却从未真正沉寂。当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当生活的表象被无情地剥离,这股被压抑的力量便会如同沉睡的巨龙苏醒,发出震彻灵魂的怒吼。 我们的旅程始于一个平凡的夜晚,或是一个突如其来的变故。那可能是因为一份突如其来的告别,一份未曾预料的重逢,抑或是某个午夜梦醒时,脑海中闪过的一个遥远而模糊的画面。无论起点如何,结局注定是一场深刻的改变。我们将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牵引,离开熟悉的港湾,踏入一片陌生而充满挑战的领域。这片领域,或许是地理上的荒野,也许是心灵深处的迷宫,抑或是社会边缘的隐秘角落。在那里,平日里习以为常的逻辑将失效,而那些我们从未敢于正视的本能,却成了唯一的生存法则。 我们将不得不重新审视“文明”的定义。那些曾经让我们引以为傲的礼仪、道德、以及社会身份,在极端环境下,是否依然能够提供庇护?当生存成为唯一的目标,当尊严与体面被饥饿与寒冷所取代,我们内心深处那些被遮蔽的兽性,是否会借机浮现?这不是一次简单的道德评判,而是对人性在重压之下最真实的拷问。我们将看到,在纯粹的生存本能面前,一切虚伪的装饰都将烟消云散,只剩下最赤裸、最原始的生命搏斗。 我们的角色,将被迫学习一种全新的语言——大地的语言,风的语言,以及那些无声的,却比任何言语都更具力量的生存法则。我们要学会倾听内心的声音,辨别危险的信号,理解那些隐藏在微妙变化背后的深意。每一次选择,都将是一次赌博,每一次决策,都可能牵动生死的弦。我们会经历挫折,我们会感到绝望,我们会因为未知而颤抖,但正是这些磨难,将一点点地锻造出更坚韧的灵魂。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将与形形色色的人物相遇。他们或许是同样迷失在荒野中的旅人,他们身上带着我们熟悉或陌生的印记,他们的故事可能成为我们的镜子,折射出自身的困境与希望。他们可能是纯粹的恶徒,他们冷酷无情,将生存的法则演绎到极致;他们也可能是意想不到的盟友,他们在绝境中伸出援手,成为黑暗中的一束光。与他们的每一次互动,都将是对我们判断力和适应能力的极大考验。 然而,最深刻的遭遇,将是与自我的遭遇。当一切外在的束缚被打破,当面对的只剩下自己,我们是否有勇气去面对那个最真实、最不加修饰的自我?是否能够接纳那些被我们长期忽视的,甚至是我们曾经厌恶的特质?“野性的呼唤”并非是回归愚昧,而是对生命本源的回归,是对那种在自然法则下,纯粹而无畏的存在状态的向往。它教会我们,真正的强大并非来自外在的认可,而是源自内心的坚定与对生命本质的深刻理解。 故事将带领我们穿越险峻的山脉,穿过寂静的森林,甚至潜入人迹罕至的荒原。每一个场景,都将是灵魂历练的舞台。寒风刺骨,烈日炙烤,饥饿啃噬,都只是对意志的考验。在这些极端环境下,我们将被迫放下骄傲,放下固执,去拥抱那些曾经被我们视为禁忌的事物。我们将重新认识“自由”的含义——不是随心所欲的放纵,而是摆脱内在束缚后的轻盈与洒脱。 这场旅程的终点,或许并非一个物质的归宿,而是一种心灵的觉醒。当尘埃落定,当喧嚣散去,我们不再是那个曾经出发的模样。我们可能带着新的伤痕,也带着新的领悟。我们或许会发现,那曾经让我们恐惧的“野性”,其实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是我们内心深处最强大的生命能量。我们学会了与自然的节奏共舞,学会了在变化中寻找稳定,学会了在孤独中找到力量。 《野性的呼唤》是一次对生命本质的深层探索。它挑战我们对“正常”的认知,鼓励我们去拥抱那些隐藏在内心的原始冲动。它告诉我们,真正的力量,往往潜藏在我们最不希望触碰的地方。这是一次关于寻找自我,关于接受自我,关于最终与内心最深处的“野性”和谐共存的,震撼人心的故事。它将带领我们超越日常的平庸,去感受生命最原始的脉搏,去倾听那来自灵魂最深处,永恒不变的呼唤。而当你听到这呼唤时,你便知道,你已经不再是过去的你,你已经找到了那条属于你的,最真实的道路。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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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作品的叙事力量简直是震撼人心,它没有用那些花哨的辞藻去堆砌场景,而是用一种近乎原始的、直击灵魂的笔触,描绘了一个生命在极端环境中挣扎求存的史诗。我仿佛能闻到北地的严寒,感受到雪橇上沉重的负荷,甚至能体会到那份深入骨髓的孤独与对家的渴望。作者对自然环境的刻画达到了令人叹为观止的程度,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野性的张力,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不由自主地摒弃了文明社会的种种束缚,开始重新审视生存的本质。那种在冰天雪地中为了活下去而展现出的狡黠、坚韧和对领地的捍卫,都被刻画得入木三分。它不仅仅是一部关于动物的故事,更像是一面映照人类内心深处野性本能的镜子。你会在那些关于忠诚与背叛、驯化与自由的冲突中,找到太多可以深思的地方。读完之后,你会感到一种久违的、充满力量的震撼,仿佛经历了一场彻底的心灵洗礼,对“生存”二字有了全新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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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简直要为作者对细节的痴迷程度鼓掌!阅读过程中,那些关于雪地行走的物理细节,关于动物间细微的肢体语言,关于气味和声音的描写,都达到了教科书级别的标准。它们不是生硬地堆砌名词,而是有机地融入到情感的表达中,使得整个故事具有一种惊人的真实感和代入感。你仿佛能从文字中感受到每一根毛发下的肌肉是如何收缩,每一次呼吸的气流是如何带着寒意。这种对“真实体验”的极致追求,使得任何自诩了解过类似主题作品的读者,都会在这个故事面前感到汗颜。它成功地构建了一个完整、自洽的微观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所有的行为逻辑都服务于生存这一最高指令。这种精雕细琢的文字功力,让我在合上书本后,仍能在脑海中清晰地回放那些画面,仿佛亲身经历了一场漫长而艰苦的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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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节奏把控得极为高明,它像一首精心编排的交响乐,开篇的铺陈是低沉而富有张力的,为主角的命运埋下了深厚的伏笔。随着情节的推进,冲突骤然爆发,那种紧张感是层层递进的,让人手心冒汗,根本无法停下来。作者巧妙地利用环境的恶劣和人性的复杂,不断地给主角制造绝境,每一次的绝境都伴随着一次蜕变和一次对本能的重新发现。我特别欣赏它在描绘群体内部权力斗争时的细腻,那种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在字里行间展现得淋漓尽致,毫不留情。它没有给读者任何喘息的机会,读者必须跟随主角一同经历那段残酷的历程。到了后半部分,那种速度感和宿命感达到了顶峰,让人在阅读时几乎能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跳声,完全沉浸在那种追逐与被追逐的原始激情之中,每一次转折都出乎意料却又合乎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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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作品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它对“回归”主题的探讨,那种由内而外的、无法抗拒的召唤。它不是简单地描述一个角色走丢了然后回家,而是深刻揭示了一种精神上的本能回归,一种对原始自由的向往。这种向往是如此强大,以至于可以超越所有的社会规训、所有的物质依赖,甚至超越了某种程度上的安全感。读到最后,那种释放和解脱感是混合着一丝伤感的,因为你知道,一旦走上了那条路,就再也无法回头。它以一种近乎史诗般宏大的格局,讲述了一个个体的命运,但核心却是关于“选择”——选择被驯化,还是选择彻底拥抱那份遗失已久的天性。这种深刻的、带着宿命感的结局处理,让我久久不能平息,它迫使我思考:在我们的现代生活中,我们又为了安逸,牺牲了多少本应属于自己的野性与自由?这是一部真正能让人在精神层面留下深刻印记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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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初读时我有点被它那种近乎残酷的写实主义风格震慑住了。它毫不回避地展现了生命为了延续所必须付出的代价,那些关于力量、服从与反抗的哲学思考,是用最直接的方式呈现出来的,没有多余的道德审判,只有客观的自然规律。这本书的叙事视角非常独特,它似乎站在一个超然的角度,审视着角色们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做出的选择。那些人类角色的形象塑造得也极其立体,有残暴的、有懦弱的,但更有那种对生活怀有朴素执着的人。尤其是一些次要人物的命运,虽然着墨不多,却能深深地触动人心,让人反思人类文明在面对原始力量时的脆弱。这种对生命形态的深刻洞察力,使得这部作品超越了一般的冒险故事,上升到了对存在主义的探讨,读完后让人感觉自己对这个世界多了一层更深沉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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