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特色
編輯推薦
◎第五版擴容四十餘萬字,形成190萬字的刑法學巨著:
新增《刑法修正案(九)》的相關內容
新增2011年6月以後公布的立法解釋、司法解釋
增刪、修改與全新闡釋犯罪論、法律後果論、罪刑各論等方麵的諸多重大問題
◎第五版觀點依舊鮮明,仍然堅持:
遵守罪刑法定原則的前提下對構成要件進行實質的解釋
違法性方麵采取結果無價值論的立場
責任領域采取以心理責任論為前提的規範責任論
刑罰論領域采取以責任刑限製預防刑的並閤刑論
內容簡介
本書是張明楷教授風格鮮明、獨步學林的代錶作。無論是理論體係的構建,抑或分析問題的邏輯,都帶有著強烈的法益思想和濃厚的大陸刑法理論的氣息。
作者抉微發隱、深考精思,迴歸刑法本位,一以貫之地以刑法解釋學為本體,發掘成文法的真實含義和內在理念。第五版仍然堅持:在遵守罪刑法定原則的前提下對構成要件進行實質的解釋,在違法性方麵采取結果無價值論的立場,在責任領域采取以心理責任論為前提的規範責任論,在刑罰論領域采取以責任刑限製預防刑的並閤刑論。
第五版四十餘萬字的篇幅擴容中,除增加瞭《刑法修正案(九)》的相關內容以及2011年6月以後公布的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外,在犯罪論、法律後果論以及罪刑各論等方麵均有較大幅度的增刪與修改。此外,新版對近幾年來司法實踐中齣現的新問題也展開討論。
本書通過豐富的資料實證和敏銳的論斷分析,同時為法科學生和實務人士解惑辯難。因而本書不僅適於刑法學課堂教學及自學之用,也適於司法考試及研究生入學考試的考生係統復習和研究之用,還是實務人士不可或缺的參考書。
作者簡介
張明楷,1959年生,湖北仙桃人。1982年畢業於湖北財經學院(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係。曾是日本東京大學客員研究員、日本東京都立大學客員研究教授、德國波恩大學高級訪問學者和中南政法學院(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現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權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警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獨著《犯罪論原理》(武漢大學齣版社1991年版)、《刑事責任論》(中國政法大學齣版社1992年版)、《刑法的基礎觀念》(中國檢察齣版社1995年版)、《市場經濟下的經濟犯罪與對策》(中國檢察齣版社1995年版)、《刑法學》(法律齣版社1997年第1版、2003年第2版、2007年第3版、2011年第4版)、《未遂犯論》(法律齣版社·成文堂1997年聯閤齣版)、《刑法格言的展開》(法律齣版社1999年第1版、2003年第2版、北京大學齣版社2013年第3版)、《外國刑法綱要》(清華大學齣版社1999年第1版、2007年第2版)、《刑法學(教學參考書)》(法律齣版社1999年版)、《法益初論》(中國政法大學齣版社2000年第1版、2003年修訂版)、《全國律師資格考試指定用書·刑法》(法律齣版社2001年版)、《刑法的基本立場》(中國法製齣版社2002年版)、《刑法分則的解釋原理》(中國人民大學齣版社2004年第1版、2011年第2版)、《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定教材·刑法學》(北京大學齣版社2006年第1版、2014年新版)、《詐騙罪與金融詐騙罪研究》(清華大學齣版社2006年版)、《刑法學教程》(北京大學齣版社2007年第1版、2010年第2版、2011年第3版)、《罪刑法定與刑法解釋》(北京大學齣版社2009年版)、《犯罪構成體係與構成要件要素》(北京大學齣版社2010年版)、《刑法原理與實務》(北京大學齣版社2010年版)、《刑法原理》(商務印書館2011年版)、《行為無價值論與結果無價值論》(北京大學齣版社2012年版);《刑法的私塾》(北京大學齣版社2014年版)、《責任刑與預防刑》(北京大學齣版社2015年版);譯《日本刑法典》(法律齣版社1998年第1版、2006年第2版);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上發錶學術論文四百餘篇。
目錄
緒論
第一編刑法基礎論
第一章刑法概說
第一節刑法的概念、淵源與分類
第二節刑法的性質、機能與目的
第三節刑法的製定、修改與根據
第四節刑法的規範、體係與解釋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刑法的基本原則概述
第二節罪刑法定原則
第三節法益保護原則
第四節責任主義原則
第三章刑法的適用範圍
第一節刑法的空間適用範圍
第二節刑法的時間適用範圍
第二編犯罪論
第四章犯罪概說
第一節犯罪的一般概念
第二節犯罪的基本分類
第三節犯罪的成立條件
第五章不法
第一節不法概述
第二節構成要件符閤性
第三節違法阻卻事由
第六章責任
第一節責任與責任要素概述
第二節積極的責任要素
第三節消極的責任要素
第七章犯罪的特殊形態
第一節犯罪的特殊形態概述
第二節犯罪預備
第三節犯罪未遂
第四節不能犯
第五節犯罪中止
第八章共同犯罪
第一節共同犯罪的理論前提
第二節共同犯罪的基礎理論
第三節共同正犯
第四節間接正犯
第五節狹義的共犯
第六節承繼的共同犯罪
第七節片麵的共同犯罪
第八節不作為的共同犯罪
第九節共犯與身份
第十節共犯與認識錯誤
第十一節共犯與犯罪形態
第十二節共犯人的處罰原則
第九章罪數
第一節罪數的區分
第二節單純的一罪
第三節包括的一罪
第四節科刑的一罪
第五節並罰的數罪
第三編法律後果論
第十章犯罪的法律後果概說
第一節法律後果與刑事責任
第二節法律後果與處罰條件
第三節法律後果與製裁措施
第十一章刑罰的觀念
第一節刑罰的概念
第二節刑罰的目的
第三節刑罰的功能
第十二章刑罰的體係
第一節刑罰的體係概述
第二節主刑
第三節附加刑
第十三章刑罰的裁量
第一節量刑概述
第二節量刑情節
第三節量刑製度
第四節量刑方法
第五節數罪並罰
第六節緩刑
第十四章刑罰的執行
第一節刑罰執行概述
第二節減刑
第三節假釋
第十五章非刑罰的法律後果
第一節非刑罰的法律後果概述
第二節單純宣告有罪
第三節非刑罰處罰
第四節保安處分
第十六章法律後果的消滅
第一節法律後果的消滅概述
第二節時效
第三節赦免
第四編罪刑各論
第十七章罪刑各論概說
第一節罪刑各論的研究對象與研究方法
第二節刑法分則的條文結構與基本內容
第三節刑法分則的注意規定與法律擬製
第十八章危害國傢安全罪
第一節危害國傢安全罪概述
第二節危害國傢、顛覆政權的犯罪
第三節叛變、叛逃的犯罪
第四節間諜、資敵的犯罪
第十九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節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第二節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三節破壞公用工具、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四節實施恐怖、危險活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五節違反槍支、彈藥管理規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六節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二十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一節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概述
第二節生産、銷售僞劣商品罪
第三節走私罪
第四節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五節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六節金融詐騙罪
第七節危害稅收徵管罪
第八節侵犯知識産權罪
第九節擾亂市場秩序罪
第二十一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一節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概述
第二節侵犯生命、健康的犯罪
第三節侵犯性的決定權的犯罪
第四節侵犯自由的犯罪
第五節侵犯名譽、隱私的犯罪
第六節侵犯民主權利的犯罪
第七節妨害婚姻的犯罪
第二十二章侵犯財産罪
第一節侵犯財産罪概述
第二節盜竊罪與侵占罪
第三節搶劫罪與搶奪罪
第四節詐騙罪與敲詐勒索罪
第五節職務侵占罪與挪用罪
第六節毀壞罪與拒付報酬罪
第二十三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概述
第二節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三節妨害司法罪
第四節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第五節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六節危害公共衛生罪
第七節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第八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第九節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十節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第二十四章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一節危害國防利益罪概述
第二節平時危害國防利益的犯罪
第三節戰時危害國防利益的犯罪
第二十五章貪汙賄賂罪
第一節貪汙賄賂罪概述
第二節貪汙犯罪
第三節賄賂犯罪
第二十六章瀆職罪
第一節瀆職罪概述
第二節一般國傢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罪
第三節司法工作人員的瀆職罪
第四節特殊國傢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罪
第二十七章軍人違反職責罪
第一節軍人違反職責罪概述
第二節危害作戰利益的犯罪
第三節違反部隊管理製度的犯罪
第四節危害軍事秘密的犯罪
第五節危害部隊物資保障的犯罪
第六節侵犯部屬、傷病軍人、平民、俘虜利益的犯罪
前言/序言
前言
刑事立法活躍化的時代已經來臨。我不知道這將意味著刑法解釋學的蓬勃生機,還是預示齣刑法解釋學的深刻危機。麵對解釋者各執一詞、分庭抗禮時,國外的立法者總是袖手旁觀、置身事外,我國的立法者則要挺身而齣、一槌定音。我不清楚立法者是否相信自己製定的法律具有完美的內在豐富性和充足的邏輯延展力,不需要外在的填補即可時時刻刻滿足社會生活中林林總總的需求,但我確實不會相信這一點。任何個人與團體在起草法律時都不可能徹底避免與某個無法估計的、已經生效的法條相抵牾,不可能完全預見藏身於無盡多變的生活海洋而未曾衝上沙灘的各種現象。認為立法者能夠通過成文法條對每個案件都預先做齣完整、終局之決定的想法,已被證實是一種錯覺、一絲幻想。法律的含義並非由文字固定,也不能由起草者鎖定,而是需要在社會生活事實中不斷發現。不管麵對如何完美的法典,解釋者都不會緘口不言、沉默不語,也不應言不由衷、語與心違。為瞭使法律滿足一個處在永久變動中的社會的所有新的需要,解釋者在麵對嶄新的生活事實時,總是要不斷地使法律的真實含義得以發現、得到闡揚。立法修法有時止,釋法綿綿無絕期!況且,再完備的刑法典,也難免有符號的創傷。但是,我不會在傷口上撒鹽,也不會東捱西問已經對成文刑法喪失占有權的起草者,更不會對成文刑法吹毛求疵、洗垢求瘢。法律並不被某個人或者某些人所占有,而是由人類傑齣的智慧所擁有,並且經過漫長的過程,在輝煌的時代被界定齣來,沒有人可以認為自己比法律更聰慧。所以,我隻能秉持追求真理的良心,在解釋法律的過程中澄思寂慮、颳肚搜腸。
托尼?奧諾爾曾說:“歲月流轉,實證主義法律人和自然法學派的法律人在世界杯的決賽上一次次相遇……有時候這邊取勝,有時候那邊取勝,但類似於參賽者和觀眾的熱情保證瞭輸掉的一方將會復仇。”可是,我不會厚此薄彼、偏袒一方,而是要將實證主義的法律人與自然法學派的法律人組成一支球隊。不可否認,“當法官能夠自由地將他們的個人觀念,諸如何謂公平、何謂同情或者什麼纔是應當遵循的社會正義等強加到法律之上時,就不可能存在可靠的法律框架”。然而,“法官的職能不是也不可能隻是機械地適用那些眾所周知的和已經確定的規則”。盡管將製定法與自然法相融閤,可能正在剝奪我們自己自律的知識與自主的道德,但是,“如果一個法律形式主義法官遵循製定法的平白文義,那麼可能會損害製定者的意圖,甚至與其背道而馳。這就是所謂的‘草率的’或者‘機械’法學”。何況,“形式主義法官並不是真正地遵循平白文義。事實上他們毋寜是根據自己的政策偏好來作齣判決,然後用法律形式主義的語言來掩人耳目”。顧左盼右,慮得憂失,最終還是隻能將製定法與自然法融為一體。本書的這一基本立場,過去未曾首鼠兩端、輾轉不決,將來不會翻然易轍、改弦更張。
當然,在融閤自然法與製定法的過程中,難免將自己的前理解當作法律的真實含義。前理解既可能是有用的資産,也可能是危險的罪犯,這取決於前理解者的眼光。作者管中窺豹、甕裏觀天,見驥一毛,不知其狀,見畫一色,不知其美,不能保證在前理解中清除瞭危險的罪犯。盡管自以為心中充滿瞭正義,但不知道個人的正義是否與製度的正義相對立,也不清楚能否通過個人的、社會的道德決定剋服個人的正義與製度的正義的對立。而且,傳統觀念根深蒂固,法律條文錯綜復雜,案件事實盤根錯節,理論學說撲朔迷離,真是一寸凝思韆萬緒,剪不斷、理還亂,韆思百慮皆不是,長夜漫漫無心眠。盡管如此,我也沒有因此而額蹙心痛、愁腸九轉,也不會萬念俱灰、黯然神傷。事實上,在解釋法律的過程中,常常有霍然雲消霧散而歡意浹洽,往往會瞬間柳暗花明而心花怒放。不斷地擯除心結、破除陳念、消除疑問、解除難題,終歸會令人眉開眼笑、欣喜若狂。
刑法典獨一無二,解釋者成韆上萬,每位解釋者心中都有一個哈姆雷特。我早已知道,在法學領域,不可隻願君心似我心,隻能眾生隨類各得解。我沒有奢望能夠說服他人,隻是要求說服自己。即使本書針對相反觀點提齣瞭不同看法,也僅僅是在描述說服自己的心路曆程。倘若將刑法解釋學的不同立場比作不同的河流,我也隻是在說明為什麼踏入瞭這一條河流而沒有踏入另一條河流。即便如此,我也會欣賞其他河流的粼粼波光與滔滔波浪。雖然每一位解釋者都會將自己的解釋結論當作法律的真實含義,但可以肯定的是,像絕對的必然性、絕對的正確性、最終真理、最終權威等觀念都是應當從刑法學中排除齣去的幽靈。“相信隻有一種真理而且自己掌握著這個真理,這是世界上一切罪惡的最深刻的根源。”我不會相信隻有一種真理,更不會認為自己掌握瞭真理;我清醒地意識到,本書不是在錶述四海皆準的客觀真理,隻是在記述百孔韆創的個人主張。
法學最古老也最獨特。“盡管科學能夠綫性地不斷嚮前發展,但法律卻做不到綫性發展。在法律這裏,同樣的洞見與錯誤總是一再地發生。”倘若說結果無價值論是錯誤的,那麼,本書的錯誤就不隻是一再地發生,而是持續地存在;作者不是多次犯,而是持續犯。就具體觀點而言,不管法條是否修改,無論情勢是否變更,我不能一成不變,也不會率由舊章。隻要閱讀就有想法,隻要思考就有變化。雖然在曆時一年的修改過程中,我盡量芟柞繁蕪、補增闕略,並且思左想右、瞻前顧後,但不知道是將錯的改對瞭,還是將對的改錯瞭,抑或由此錯改為彼錯,或者由小錯改成大錯。果真如此,則是“錯誤總是一再地發生”。但是,我不會將錯就錯,也不想以訛傳訛。當然,本書沒有洞察洞見,隻有漏洞空洞,還有陳詞濫調、浮詞麯說。對於讀者的析疑匡謬、補偏救弊,筆者會謝意永存、銘感不忘。
魏因斯海默說:“這個世界沒有經典,隻有文本,並且所有文本都是平等的。”可以肯定的是,不管這個世界有沒有經典,由於作者賜牆及肩、管窺筐舉,不能學富五車、書通二酉,經典與本書無異鈎金輿羽,本書與經典實乃寸木岑樓。斯科爾斯的話倒是令人欣慰:“任何文本,都不會因其瑣屑,而被摒棄在人文研究的界域之外,再瑣碎的塗鴉,如果在它的背景中充分理解,都可能是人類錶達的財富。”本書充其量隻是瑣碎的塗鴉,也可謂孤獨的言說。盡管如此,我還是會繼續在追求法律真實含義的道路上負笈擔簦、櫛風沐露。我不可能任他塵世多喧囂,靜我凡心立功名;但可以做到法不正解心不朽,再挑燈火看文章。
張明楷
2016年5月8日於清華園明理樓
《刑法學(第五版 上下冊)》圖書簡介 本書是一部係統、深入的刑法學專著,旨在為讀者全麵解讀中國刑法體係的精髓。第五版在繼承前幾版精良學術傳統的基礎上,緊密結閤我國法治建設的最新進展和刑法學研究的最新成果,力求以科學、嚴謹的態度,為讀者呈現一部與時俱進的刑法學教材。 上冊內容聚焦刑法總論,奠定理論基石。 上冊從刑法的基本原理齣發,層層遞進,深入淺齣地闡釋瞭刑法的基本概念、原則和製度。 第一編 刑法的基本概念與原則:本編首先界定瞭刑法的概念、任務與功能,明確瞭刑法在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權利中的核心作用。接著,詳細闡述瞭罪刑法定原則,這是刑法最為根本的指導原則,強調瞭行為的閤法性以及法律的明確性、確定性。此外,還深入探討瞭類推解釋的禁止、溯及力問題,以及刑法的淵源與解釋等基礎性理論,為讀者構建起對刑法的初步認識框架。 第二編 犯罪的構成:本編是刑法總論的核心部分,係統分析瞭犯罪構成的各個要素。從犯罪主體入手,區分瞭普通主體與特殊主體,並詳述瞭主體資格的認定。隨後,深入剖析瞭犯罪客體,即刑法所保護的法益,區分瞭不同性質的客體,為理解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奠定瞭基礎。犯罪客觀方麵的闡述尤為詳實,涵蓋瞭行為、結果、因果關係、責任時間、地點、手段等關鍵要素,並對實行行為、不作為犯、過於客觀的注意義務等疑難問題進行瞭細緻辨析。犯罪主觀方麵的探討則側重於故意與過失的區分,闡述瞭認識因素與意誌因素,並介紹瞭目的、動機、原因等輔助性主觀因素,為準確判斷犯罪的主觀惡性提供瞭理論支撐。 第三編 犯罪的形態:本編關注犯罪的發生與發展過程。未遂犯部分,深入分析瞭實行終瞭、實行開始、著手等概念,闡述瞭中斷、中止、未遂與實行終瞭的界限,以及未遂犯的處罰依據。預備犯部分,界定瞭預備行為的特徵,探討瞭其處罰的必要性與界限。共犯部分,對共同犯罪的構成要件、類型(共同實行、教唆犯、幫助犯)進行瞭詳盡闡述,並深入分析瞭教唆犯與幫助犯的實行犯化問題,以及正犯與共犯的區分,是理解復雜犯罪形態的關鍵。 第四編 犯罪的消滅:本編探討瞭犯罪行為終結後,追究刑事責任的各種法律狀態。犯罪中止部分,區分瞭主動中止與被動中止,闡述瞭中止犯的處罰根據。正當防衛部分,詳細界定瞭正當防衛的條件、限度,以及防衛過當的處理。緊急避險部分,闡述瞭緊急避險的構成要件、性質,以及避險過當的法律後果。不可抗力與意外事件部分,辨析瞭二者的區彆及其對刑事責任的影響。時效部分,深入解讀瞭追訴時效與管轄時效的法律規定,以及中斷、延長的情形,為理解刑事責任的期限提供瞭清晰指引。 第五編 刑罰的理論與適用:本編將視角轉嚮刑罰本身。首先,係統闡述瞭刑罰的性質、目的與理論基礎,包括報應刑論、預防刑論(一般預防與特殊預防)以及摺衷主義。接著,詳細介紹瞭各類刑罰的種類,如主刑(剝奪人身自由的刑罰、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財産刑)與附加刑,並深入分析瞭各刑種的特點與適用。量刑部分,詳細論述瞭量刑的基本原則,包括罪刑相當原則、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以及影響量刑的各種因素,如犯罪情節、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等。執行刑罰部分,則對刑罰的執行原則、刑罰的變更(減刑、假釋、緩刑)以及刑罰消滅(赦免、特赦)等問題進行瞭闡釋。 下冊內容深入探討具體犯罪,聚焦刑法分則,精細解析各類犯罪。 下冊緊密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條文,對各類具體犯罪進行瞭係統、詳細的分析。本書以犯罪構成要件為綱,結閤最新的司法解釋和相關案例,力求為讀者呈現清晰、準確的犯罪認定標準。 第一編 危害國傢安全犯罪:本編聚焦於觸犯國傢主權、安全和統一的犯罪,如背叛罪、分裂國傢罪、煽動分裂國傢罪、武裝叛亂、暴亂罪等,分析其客觀行為、主觀故意以及特殊犯罪主體,強調瞭此類犯罪的嚴重社會危害性。 第二編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本編涵蓋瞭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生命、健康或重大財産的犯罪,包括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電力設備罪等。對這些犯罪的實施方式、危害結果以及主觀要件進行瞭深入剖析,強調瞭公共安全法益的不可侵犯性。 第三編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本編詳細闡述瞭侵犯公民生命權、健康權、自由權、人格尊嚴權以及民主權利的各類犯罪,如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強奸罪、侮辱罪、誹謗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在分析犯罪構成時,特彆注重對行為特徵、結果發生以及侵犯法益的分析,並結閤司法實踐中的難點問題進行瞭辨析。 第四編 侵犯財産犯罪:本編是刑法分則中最為常見和重要的部分,詳細分析瞭盜竊罪、搶奪罪、詐騙罪、搶劫罪、貪汙罪、挪用公款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等。本書在講解時,不僅區分瞭不同財産犯罪的構成要件,而且深入探討瞭共同犯罪、未遂犯等形態下的認定問題,並結閤司法解釋,明確瞭定罪量刑的界限。 第五編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犯罪:本編涉及範圍廣泛,包括生産、銷售僞劣商品罪、假冒注冊商標罪、非法生産、銷售禁賣商品罪、生産、銷售不符閤安全標準的産品罪等。本書對這些犯罪的客觀行為、主觀故意、構成要件以及實踐中的爭議問題進行瞭細緻的梳理和論述,強調瞭此類犯罪對市場經濟秩序和消費者權益的侵害。 第六編 危害國防利益犯罪:本編主要涉及危害國防建設和軍事活動安全的犯罪,如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等。 第七編 賄賂犯罪:本編深入闡述瞭行賄罪、受賄罪等賄賂犯罪的構成要件、主觀故意以及共同犯罪的認定,並結閤最新的反腐敗鬥爭形勢,分析瞭賄賂犯罪的新特點和新問題。 第八編 侵犯知識産權犯罪:本編重點分析瞭侵犯著作權罪、侵犯專利權罪、侵犯商標權罪等,闡述瞭其構成要件、犯罪情節的界定,以及與民事侵權行為的界限。 第九編 瀆職犯罪:本編聚焦於國傢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行為,如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徇私枉法罪等。本書對這些犯罪的特殊主體、行為特徵以及侵害的法益進行瞭詳細闡釋。 第十編 軍人違反職責罪:本編專門針對軍隊的特殊性,規定瞭軍人違反職責的各類犯罪,如臨陣脫逃罪、畏罪潛逃罪、逃軍罪等。 本書的突齣特點在於,它不僅涵蓋瞭刑法分則的全部罪名,而且在每一個罪名之下,都力求做到: 1. 精細的構成要件分析:對每個罪名的客體、客觀方麵、主體、主觀方麵進行逐一拆解,明確犯罪的界限。 2. 結閤最新司法實踐:大量引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指導性案例,將抽象的法律條文與鮮活的司法實踐緊密結閤。 3. 辨析疑難問題:針對實踐中常見的、具有爭議性的問題,進行深入的理論辨析和觀點梳理,為讀者提供解決問題的思路。 4. 體係化的闡釋:將同一類彆的犯罪進行歸納梳理,展現其內在聯係和區彆,幫助讀者構建起完整的犯罪圖譜。 5. 理論與實踐的融閤:在闡釋具體犯罪的同時,不忘迴到刑法總論的原理,使讀者能夠將總論的理論應用於分論的實踐判斷。 《刑法學(第五版 上下冊)》以其嚴謹的學術態度、豐富的理論內容、鮮活的實踐案例以及與時俱進的更新,將成為法學專業學生、法律實務工作者以及對刑法學感興趣的讀者學習和研究的寶貴參考。本書的齣版,將有助於提升讀者對中國刑法體係的理解深度,把握刑法學的最新發展動態,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傢貢獻力量。
《刑法學(第五版 上下冊)》這本書,我拿到手的時候,就被它厚實的體量所震撼瞭。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我深知刑法理論的重要性,也清楚要真正掌握這門學科需要付齣多少努力。這本書的裝幀設計我還是挺喜歡的,簡潔大方,書脊上的燙金字體也顯得很有質感。翻開扉頁,首先映入眼簾的是清晰的目錄,讓我對全書的章節劃分和知識體係有瞭初步的瞭解。整體感覺,這絕對是一本能夠陪伴我度過漫長學習生涯的“磚頭”級著作。我特彆關注的是它能否提供足夠深入的理論分析,以及案例的選取是否具有代錶性和啓發性。在學習過程中,我一直很看重理論與實踐的結閤,希望這本書在這方麵能有獨到之處。我嘗試著翻閱瞭其中幾個章節,關於犯罪構成要件的闡述,感覺條理清晰,邏輯性很強。當然,我更期待的是它在刑法解釋、犯罪論、具體犯罪等方麵的深入探討,尤其是一些前沿性的理論觀點,不知道這本書是如何處理的。這本書的齣版時間(第五版)也讓我覺得比較新,希望其中包含瞭最新的司法解釋和學界研究成果,能夠緊跟刑法理論發展的步伐。總而言之,我對這本書的期待值很高,希望它能成為我學習刑法道路上的得力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