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并不局囿于美学学科内部的研究范式探讨“美”的本质与现象,而是从哲学的高度进行高屋建瓴地阐发。通过剖析人与世界的关系和人的生存状态,作者将艺术视为一种基本的生活经验和基本的文化形式,一种历史的“见证”,表达了作者在“思”、“史”、“诗”相统一的哲学视角下独特的美学观与艺术观,并且呼吁让生活充满美和诗意。《美的哲学(重订本)》角度新颖,视野宏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作者简介
叶秀山,1952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读本科,1956年从该系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后改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工作,由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至研究员及该院研究生院教授。曾任该院哲学系主任,该所学术委员会主任。首届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专攻西方哲学,兼及美学,旁及中国传统哲学。著有《哲学要义》《前苏格拉底哲学研究》《苏格拉底及其哲学思想》《思·史·诗—现象学和存在哲学研究》等,其专著及论文、随笔收入《叶秀山文集》四卷。近年专著有《西方哲学史导论》上编,以及论文若干。业余喜好中国书法、戏曲及西方音乐。
目录
重订本前言
第一部分 引言——美学与哲学
一、美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
二、美学在西方的历史发展
三、中国传统审美观念的一些特点
第二部分 人及其世界——“人诗意地存在着”
一、如何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
二、“人”如何理解“自己”
三、艺术的世界与现实的世界
第三部分 艺术作为一种基本文化形式
一、基本生活经验与基本文化形式
二、艺术与科学
=、艺术与宗教
四、艺术天才
第四部分 艺术作为历史的“见证”
一、历史·科学·艺术
二、作者·作品·读者
三、艺术作为“活的”历史的存留
简短的结束语——让生活充满美和诗意
参考书目
出版后记
前言/序言
好几年前,北京后浪出版公司的吴兴元先生就约我重版此书,因为这是近十年前的书,要再版不如重新写一本,无奈我十年来没有再做美学方面的研究,思想也集中不到这方面来,重写难,改更难,不得已就订正了一些词句重印一次了,这是首先要向读者道歉的,而且我这个做法,也向读者讨个谅解。
我是一个很不成熟的作者,当时信心十足写的书和文章,过不了多久,又觉得要“改”了,检查其原因,一方面我的“兴趣”经常在“变”,一方面也是“学问”上,“思想”上不成熟的表现。
自打写了《美的哲学》之后,我倒也没有闲着,除写了长长短短的一些文章外,主要完成了两个项目:一是为学术版多卷本《西方哲学史》的《绪论》前半部“欧洲哲学史”部分,然后是集中精力完成“西方哲学中科学与宗教两种思想方式”的项目,就工作来说,平时读书写作也都集中在这两个方面,其他方面,就很难顾及了。
当然,工作作业面固然有方方面面的不同,但在“哲学”的道理上,也都是相通的。如果说,这十年只是做了“不同”的工作,那么现在再来看《美的哲学》虽然不能修改,但可能还是满意的,甚至会觉得现在要写可能都写不出来了;无奈情况不是这样,我现在至少自己觉得要重做会做的更好,这是很别扭的事情。
譬如对于康德的《判断力批判》,我虽然一直比较重视,但只是在最近这几年,才开始觉得有一些重要的问题过去我理解得很肤浅,甚至是不对的;而这种情形,又是跟对康德哲学的整体把握不可分的。我现在的认识是:康德在出版《纯粹理性批判》时,他的三个《批判》的大轮廓已经具备,在这里,不仅预示了《实践理性批判》的方向,而且也有了《判断力批判》的“目的论”的规划,只是“审美”的“批判”的确是《判断力批判》新加的内容。《纯粹理性批判》里经常出现“目的论”的问题,甚至在“先验辩证论附录”里集中阐述了这个问题,但是“审美-aesthetic”的先天原则,则是被否定的,而的确是到了《判断力批判》才“扶正”了过来。
对于康德的这三个《批判》的关系的理解,我现在侧重思考的是:“建构性原理”和“范导性原理”的区别问题,在康德,“知识”和“道德”一“知性”和“理性”运用的都是“建构性原理”,前者通过“自然”的“概念”,后者通过“自由”的“概念”,但是“审美”和“目的”却是“范导性一规整性”的,是一种“反思”性的原理。
何谓“建构性”?在康德的意思,可以理解为,一种从“概念”的原则“建构”出一个“直观”来,譬如根据“圆”的“概念”的“原理”可以“建构”起一个“圆”的“直观”“图形”来,亦即,我们按照“一个中心点”与其“边缘”各个直线皆为“等长”这个“原理”,就能“画出”(建构出)一个“圆”的“图形”来,这样由“概念”“建构”的“直观”,乃是“无待经验”的“先天直观”。这在康德的知识论中是相当清楚的。
然而,“审美”和“目的”就没有这个特性,它们不可能由一个“概念”的“原理一原则”“建立一建构”一个“直观(图形)”来。在这个“判断力”——“审(评判)美”、“审(评判)目的”的“领域”,并无“确定性”的“概念”的“原则一原理”可以“运用”来“建构一建立”它的“直观”,这似乎就意味着,不仅“目的一终极目的”是一个“理念”,而且“美”的“概念”也只是“理念”,没有相应的、确定的“直观”,“建立建构”不起来一个“先天直观”,没有“直观”,也就进入不了“经验”,不能成为“经验对象”,因而“美”和“目的”的“判断”都不可能是“先天综合判断”,因而不是“知识”,也不是“道德”。这样,“美”和“目的”都不是“自然”的一种“客观”的“属性”。
与我们这本书内容有关的,我们看到,“美”和“艺术”都不可以从一个确定的“概念”出发,来“建构—建立”“直观一形象”。很多年来,我们文学艺术经常批评的“概念化一公式化”的毛病,在这里有了一个理论的安顿。“艺术创作”并不是从一个“概念”的“原理原则”出发,来“画”出一副“图象”来;它的路线恰好相反,是从一个具体的经验的“直观一直觉”出发,“寻求”一个“不确定”的“概念”,亦即“不受直观限制”的“概念”,亦即“理念”。“不受直观限制一理念”,亦即是一种“自由的概念”,这样,“判断力”的问题又“兼容”了“实践理性”的问题,所以康德有时也说“判断力”是“理论理性”向“实践理性”“过渡”的“环节”;换一个角度来看,“判断力”的问题也就“蕴含一兼容”了“思辨理性”和“实践理性”的问题,虽然范围仍在“思辨理性”之内,但它的处理方式是“范导”式的,“路线”是由“个别特殊”到“普遍”的,而不是相反。就这一点来说,《判断力批判》的问题,又是更“基础性”的,亦即本书经常提到的,它涉及的是“基本的生活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理性”并无“权力”像在“知识”和“道德”领域里那样,“建立—建构”自己的“独立王国”,而只能通过“理念”来“调节—规范—引导”“经验”“无限—自由”的“追求”。“理性”在这个“领域”里的“运用一作用”是“范导”性的,而不是“建构“性的。
康德经过“理性”自身“批判”之后得出的这样一个“建构性”和“范导性”的区别观念,在他的哲学中有很重要的意义,但这个方面,我长期并没有给予应有的注意,以致使我对他三个《批判》的理解不很过得硬,存在着不少马马虎虎蒙混过关的地方,而在康德,无论你同意与否,都是有所交代的。
“理性的概念一理念”和“知性的概念一范畴”不同在于:前者在“经验知识一科学知识”的“王国一领地”内只具有“范导性”功能,不具有“建构性”功能,但也并不是可有可无的,“理性概念一理念”“规范一引导”着“科学知识”,“自由”“范导”着“必然”,“自由”不是“自然”的“属性”,不是“知识”的“对象”,但确“引导”着“自然”,“经验”中“找不出”“自由”,一切都是“因果”的“必然”“环节”,但“自由”作为“理念”却“引导~牵引”着“经验”。
于是,我们看到,即使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在阐述了“理念”不能成为“科学知识”“对象”的同时,并用大力气揭示理性“二律背反”在“知识王国”的“虚幻性”后,还要特别提醒读者不要忽视了即使在“思辨理性”、“理念—物自体的观念”具有一种积极地“范导”功能。正是在这样一种区别的基础上,康德阐述了“目的”和“终极目的”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何在“思辨理性”的范围内,也能具有一种积极的意义,也就是说,我们在“科学知识一思辨理性”范围内,在何种意义被允许运用“目的”以及“终极目的”这样一些“理念”,既然它们已经被“批判”地揭示都是一些“超越经验”之外的观念,何以还能对“经验”起“作用”。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似乎在于“界限”这个概念上。“理念”的确在“经验”“界限”之外,但要对“经验知识”起到合法的作用而不至于“越权”,则“理念”必“在”“经验”的“边界”上,一方面“守卫”这个“界限”,另一方面这个“理念”既是“自由”,则是“自由”“守卫”着这个“界限”,“经验”的“界限”是“自由”的。这就是说,“自由”“范导”着“经验一自然一必然”。过去我也曾经注意到了“理念本质一物自体”这样一些观念,作为“概念”,是一些“界限”的“概念”,康德也叫做“问题性成问题的”“概念”,但我的理解也仅止于此。
随着这条思路,进入“美”和“艺术”,在康德似乎也有个发展的过程;当然如果联系他早期对于英国伯克关于“美”和“崇高”的研究论文,也可以说这个问题本身,在康德也是有长期思考的,只是他在做“批判”的工作时,因为这个第三《批判》“厘析”出来的“理性”职能判断力只是“范导性一规整性”的,所以在“批判”之后,并未将“美崇高艺术”和“目的”问题,如同他对于“自然”和“自由”那样,有一个“自然”和“道德”的“形而上学”作为“学说”上的目标,而相反,认为不可能有“美”和“目的”的“形而上学”之“学说”。在这个意义上,康德以后如谢林特别是黑格尔的“艺术哲学”或“美学”,也就不是康德心目中的“形而上学”,这之间的思想上、历史上和理解上的关系,还需要下功夫去理清的。
从康德到黑格尔,再到胡塞尔至海德格尔,关于“形而上学”问题上的思路,是一个复杂而又有趣的问题,对它的研究颇费时日,我会努力去做,但现在还没有系统的思想可以告诉读者,这也是我不能“修改”这本从哲学来谈美和艺术的小书主要原因。次要的原因是我这多年来对于美和艺术的问题过于隔阂了。从这本书也已经看出,名为“美学”,但主要在谈哲学,说明对艺术已经开始有丫距离。
早年我对“美学”和“艺术”的兴趣非常专一,甚至觉得哲学太“抽象”,干巴巴不好玩。这种态度当然有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主观上说,那时候年龄小,理解力差,玩心重,觉得“哲学”枯燥”,而“艺术”“寓教于乐”,既是“学习工作”了,又“玩”了。“做美学”,“工作”显得“轻松”,而“娱乐”中又显得“严肃”,真是个“理想”的境界。
在客观方面大概也是因为当年(五、六十年代)“美学”这个领域可能也比较“宽松”些,当然说“宽松”,也是在很“相对”的意义上,“艺术”有许多“政策”,而理论上的“大批判”更也还有不少,我生在那个时代,在这个潮流中,也写过不少这类文章,想起来很别扭,但也不必讳言;或因“人微言轻”没有被当时的“伯乐”“选为”“棍子”也就很“庆幸”了。应该说,那种尽管很相对的“宽松”已经吸引了一批爱好“自由思考”的学者,参与到这个领域中来。
不过这个局面没有延续多久,随着“革命的深化”,先是“艺术”领域变得紧张起来,从“京剧现代戏”到“京剧革命”,一场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居然在一个古老传统的剧种——京剧中首先发难,也真是很奇怪的事情,这大概也是我们历史上“文字狱”的一个延续和扩大吧。
“好玩”的。艺术”“不好玩”了,本来相对“宽松”的环境成了最严酷的阵地,非坚强的“战士”不得人内。我因家庭出身和个人表现不合格从未被吸收为“红卫兵”,不是“革命动力”,又因为所在单位“牛鬼蛇神”太大、太多,也侥幸未成“革命对象”,成了“左右逢源”也“左右为难”的“逍遥派”。后来人们说,“逍遥派”占了“便宜”,这话也有一定道理。首先革命的任务少些,自己的时间多些——当然也有限,心情相对比较“平静”些,“地下工作——偷偷读书”就会抓紧些。
就“客观”情况言,随着“文化大革命”的深入发展,随着“艺坛”八个样板戏越来越“僵化”起来,“哲学”的“理论问题”反倒“暗暗地”“活跃”起来。且不说过去心目中那些“哲学理论老师一大师”像杨献珍、艾思奇等等都早已趴下,就连一直当红的陈伯达也倒了,还有那康生,虽是较晚倒台,但也早有暗中的议论了;更不用说我们上学时奉为经典的《联共(布)党史》里清楚系统论述“辩证唯物理论一历史唯物论”的“四章二节”,早已不能成为“根据”来引证的了,但一直也没有“系统”的“批判”,只是“含糊”着,这一“含糊”,反倒引起了“理论”的兴趣。“哲学”在“人人”都要学的“覆盖”下,虽然不是人人都“思考问题”,但原本就是做哲学的,此时的脑子就有了“逆反”的“催化剂”。
相比之下,“哲学”反倒“自由”一些了。因为“艺术”这种“活动”,常依托于“视一听”,要“有形”或“出声”,那时要转入“地下”,有相当的困难,而“哲学”的“书”,就方便些,“哲学”的“思想活动”,更是“无形”、“无声”,看不见摸不着,尽管长期来很重视“思想改造”,也是“收效甚微”。这样,再加上主观的兴趣倾向,我逐渐地真的转移到“做哲学”来。
做着做着,才发现,原来“哲学”并不“枯燥”,而是十分“有趣”(也就是“好玩”,但为了避免“闲情逸致”之讥,就不说这个词了吧);也不是“抽象”,而是非常“具体”的。于是进入“改革开放”后,我就在“哲学”这块土地上“耕耘”起来:从古代希腊到康德、黑格尔,至叔本华、尼采再到胡塞尔、海德格尔,以及上世纪后半叶出现的“后现代”诸家,觉得“其乐无穷”,对于“艺术”实在无暇顾及了。不是说,这个阶段“艺术”还在“禁锢”中,它是很“自由”了,可以说,中外古今各种艺术都有机会在中国的“大舞台”上“表演”了,山阴道上应接不暇了,我却没有精力和时间“看”了;还是“读书”方便,一本书,一杯茶,如果二者都能谈得上“好”,则其乐也无穷。
这样,我对于“艺术”的现状实在知道的很少,只觉得是十分繁荣活跃的,无论戏剧、音乐、绘画、舞蹈等等,都各自“领风骚”很多年了,而且不是“收效甚微”,而是“硕果累累”了;特别是在“艺术”更加深入地“进入”“市场”之后,又有了一番新面貌,正如“后现代”诸家所谓的“实际现实”“解构”了原有的“艺术”“系统”,一如“解构”了“思想哲学”的“系统”。由“产业化”到“商业化”占领了一切领域,并非危言耸听。所好现在不是“人人唱”的时代,个人可以有自己的“娱乐”方式,不用强求一律,也如同“哲学”领域,各自有自己的“做法”,有专事推广的,推广也各自不同,有推广孑L教的,有推广道教的,也有推广周易的等等,也可以不做推广的工作。我做欧洲哲学,绕了一圈之后,仍然归到了“德国古典哲学”这个系统,深感仍需学习。
譬如刚才提到新进的“解构”,其实“哲学”一直在做“解构”的工作;就我做的范围来说,康德、黑格尔都已经包含了这个“解构”的因素在内,因为他们强调“理性”的“自由”,而“自由”本是一个“解构”的力量。一方面如后现代诸家所言,“现实实际”“解构”着“思想”的“体系”,另一方面,“思想”如作“理性自由”观,则也“解构”着“现实实际”的“体系”;而且“思想体系”的“解构”,往往通过“思想体系”的“内在矛盾”“解构”的。这一点,康德的“二律背反”揭示得很清楚,“思想”的“二律背反”“解构”了“知识”的“体系”,“理性”的“僭越”,亦即“理性”之“自由”,唯有通过“理性”自身的“批判”,“厘定”“理性”之“合法”“职能”,也只能“限制”“理性”的某一部分(知性)的“僭越.”,而不能“消灭”这种“僭越”,甚至即使在康德做这项“制约”工作时,也很强调这种“僭越”的“提示”作用:有一个“本质自由”在,有一种不同于“经验科学知识”的“知识”在,亦即有不同于传统的“哲学一形而上学”在;于是我们有了黑格尔哲学。
说到这里,似乎离题太远了,我只是想说,这本小书名为“美的哲学”,实际重点未在“美”和“艺术”,而在“哲学”,而在这本书之后我的工作也还有些进展,所以现在再检阅这本书,有无可奈何之感。
在书写方式上,有一点倒是可以指出:这本书是我一口气写成的,不是“规范”的学术文章,以后我的书和文章,常常都是这样的写法,这是一个开始。之所以这样,或许是因为,如果再做旁征博引,一是没有耐心,二也是觉得总还是自己要说的“话”是主要的,养成这个习惯,所以对后来我的文章有失学术规范的地方,一并在此道歉了。
今后我大概也不会再回到“美学”或“艺术”来,但是在哲学的研究中,如果遇到涉及“艺事”方面,也是不会回避的,近期尤其对于康德《判断力批判》涉及的问题,想有一个贴切的梳理,也会谈到“美”和“艺术”的问题,当然,那也是先要在康德自己的“批判哲学”意义内厘清关键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谈他的“美”、“崇高”和“艺术”的问题。
叶秀山
2010年6月15日星期二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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