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据考证,湖南自南宋至明初,有古方志154种,虽迄今全佚,但部份内容为《永乐大典》所收录。作者通过对《大典》(残本)所收录的湖南古方志的有关内容,分地区进行辑编,加以整理点校,撰成本书,对研究自宋至明初湖南的乡土地理和乡土历史有一定文献价值。
目录
序言
自序
整理说明
长沙府
长沙志
渌江志
长沙县渌江志
长沙府志
浏川志
浏阳志
浏阳县志
攸县志
长沙府攸县志
茶陵州志
湘潭志
湘乡志
长沙府湘潭志
古罗志
湘阴县古罗志
长沙府湘阴县古罗志
衡州府
衡阳志
衡州志
衡州府志
衡州府图经志
衡阳县志
桂阳志
前桂阳府桂阳志
桂阳府志
宝庆府
邵阳郡志
邵阳志
都梁志
宝庆府邵阳志
宝庆府志
武岗州志
岳州府
岳州志
岳阳志
岳州府志
临湘志
华容志
澧州志
澧阳志
澧阳新志
常德府
武陵图经
常德志
武陵新志
武陵图经志
常德府武陵图经志
武陵续志
常德府志
龙阳志
郴州
郴州图经
郴州图志
郴州重修图志
郴州志
郴州图经志
郴江志
永州
永州志
永州府志
舂陵图经
舂陵重校图经
辰州府
沅川记
沅州志
沅州府志
靖州直隶州
靖州志
后记
精彩书摘
《<永乐大典>本南宋至明初湖南佚志辑校》:
二妃既曰以谋语舜,脱舜之厄,成舜之圣,尧死而舜有天下为天子,二妃之力。宜常为神,食民之祭。今之渡湖江者,莫敢不进礼庙下。
元和十四年春,余以言事得罪,黜为潮州刺史。其地于汉南海之揭阳,厉毒所聚,惧不得脱死,过庙而祷之。其冬,移袁州刺史。明年九月,拜国子祭酒。使以私钱十万抵岳州,易庙之圮桷腐瓦于刺史王堪。长庆元年,刺史张愉自京师往,余与(愉)故善,谓曰:“丐我一碑石,载二妃庙事,且令后世知有子名。”愉曰:“诺。”既至州,报曰:“碑谨具。”遂篆其事,碑刻之。(册三,卷五七六九,十六麻,页二五一六上)
萧振《修(黄陵)庙记》
岁在单阏,律应甤宾,太尉中书令楚王重修新二妃庙于洞庭岸,所以酬灵感而答前愿也。在昔有鳏侧陋,将弘试可之功;釐降观刑,始协嫔于之德。于是化流妫讷,德洽尧闻,罔矜帝子之尊,尽执家人之礼。洎南巡不反,北渚俱来,莫追龙驭之踪,空见象耕之所。违天有恨,甘委骨于重泉;同穴无期,分捐躯于积水。芳流旧俗,德被遗黎,焕庙貌于千秋,俪精灵于二圣。魂归紫府,想从西母之游;迹瘗黄陵,犹锡斯民之福。有祈皆应,无感不通,权水旱于乡关,运惨舒于生植。吞刀吐火,越巫而但骋蹁跹;桂酒椒樽,楚老而犹通肸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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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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