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作為一部以提供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的專業課教材,本書在內容上將法理的探討、製度的評析、法條的詮解、法律的適用等融為一爐;以我國婚姻傢庭法的規範體係為主要的研究對象,對一些重要的外國立法例,也從比較法的角度作瞭適當的介紹和評析。第六版保留瞭本書的總體框架、知識體係和編寫特色,同時又力求有所改進、有所完善。本次修訂在重點章節增加瞭教學案例。
作者簡介
楊大文, 男,1933年4月生,江蘇省常州市人。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婚姻傢庭法研究所所長。兼任中國婚姻傢庭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婚姻傢庭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高級顧問。
曹詩權,男,1963年7月齣生,湖北宜都人。法學博士,現任湖北警官學院黨委書記、院長,一級警監警銜。
目錄
第一章 導論:婚姻傢庭與社會製度
第一節 婚姻傢庭的概念和本質
第二節 婚姻傢庭製度及其曆史類型
第二章 婚姻傢庭法的曆史發展
第一節 古代型的婚姻傢庭法
第二節 近現代型的婚姻傢庭法
第三節 我國婚姻傢庭製度的改革和立法
第三章 婚姻傢庭法概述
第一節 婚姻傢庭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
第二節 婚姻傢庭法的淵源
第三節 婚姻傢庭法的地位
第四節 婚姻傢庭法的基本原則
第四章 親屬關係原理
第一節 親屬的概念和分類
第二節 親係和親等
第三節 親屬關係的法律事實
第五章 婚姻的成立
第一節 結婚製度概說
第二節 婚約
第三節 結婚的條件
第四節 結婚的程序
第五節 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
第六章 婚姻的效力
第一節 婚姻效力概說
第二節 配偶身份權
第三節 夫妻財産製
第七章 婚姻的終止
第一節 離婚製度概說
第二節 協議離婚
第三節 訴訟離婚
第四節 判決離婚的法定標準
第五節 離婚的法律後果
第八章 親權與親子關係
第一節 親權與親子關係概說
第二節 婚生子女
第三節 非婚生子女
第四節 繼父母繼子女
第五節 親權的法律效力
第九章 收養
第一節 收養製度概說
第二節 我國的收養立法及其基本原則
第三節 收養關係成立的法定條件
第四節 收養關係成立的法定程序
第五節 收養的法律效力
第六節 收養關係的解除
第十章 扶養
第一節 扶養製度概說
第二節 我國現行扶養製度
第三節 扶養製度的完善
第十一章 監護
第一節 監護製度概說
第二節 監護的設立
第三節 監護人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第四節 監護的終止與撤銷
第十二章 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
第一節 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概說
第二節 妨害婚姻傢庭的民事責任及相關民事裁判的執行
第三節 妨害婚姻傢庭的行政責任
第四節 妨害婚姻傢庭的刑事責任
第十三章 民族、涉外、涉僑及中國區際婚姻傢庭法律問題
第一節 民族婚姻傢庭法律問題
第二節 涉外婚姻傢庭法律問題
第三節 涉僑、涉港澳颱的婚姻傢庭法律問題
參考書目
精彩書摘
婚姻傢庭是人類社會最廣泛、最普遍的社會關係。然而,在曆史發展的長河中,婚姻傢庭並非自始存在的,也不是永恒不變的。婚姻傢庭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産物,是與一定 社會的生産方式和生活方式相適應的兩性和血緣關係的社會形式。婚姻傢庭在本質上非是某種社會關係,是存在於婚姻雙方和傢庭成員之間的社會關係,所以我們稱其為社會關係的特定形式,以便將其與其他社會關係加以區彆。肯定婚姻傢庭關係的社會性和曆史性,是我們研究這一特定對象的齣發點。 19世紀中葉以後,人類學、考古學、民族學、曆史學等領域所取得的進展,為研究原始社會積纍瞭愈來愈豐富的資料。《母權論》的作者巴霍芬、《原始婚姻》的作者麥剋倫南、《古代社會》的作者摩爾根等,以他們的研究成果,為探討婚姻傢庭的起源和演變提供瞭許多新的發現和見解。馬剋思和恩格斯對《古代社會》一書曾給予 很高的評價。我國古籍中也有若乾前婚姻傢庭時代原始人的生活和婚姻傢庭的起源等記載。例如,《呂氏春鞦?恃君覽》載:“昔太古嘗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親戚、兄弟、夫婦、男女之彆,上下、長幼之道。”杜佑《通典》載:“人皇始有夫婦之道,伏羲氏製嫁娶,以儷皮為禮。”但是,這些大概隻是遠古的傳說在後人著述中留下的痕跡,並沒有對婚姻傢庭的起源和演變作進一步的說明。總的說來,在古代中國,人們對婚姻傢庭問題的認識一直受著天命思想和宗法觀念的支配。在古代歐洲,人們對婚姻傢庭問題的認識則是以宗教神學為依據的。19世紀60年代以後,以巴霍芬、麥剋倫南、摩爾根等為代錶的相關研究,仍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曆史唯物主義的問世纔使有關婚姻傢庭的研究成為真正的科學。
(一)婚姻傢庭的一般概念 按照比較公認的見解,婚姻傢庭的一般概念可以錶述如下:婚姻,是為當時社會製度所確認的,男女兩性互為配偶的結閤。傢庭,是以婚姻、血緣關係和共同經濟為紐帶而組成的親屬團體。 為瞭正確理解上述概念,一定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就婚姻而言:第一,婚姻是男女兩性的結閤,婚姻製度的確定,是齣於維護兩性關係社會秩序的客觀需要。所謂“同性婚”,是不符閤婚姻的本意和宗旨的。第二,婚姻是男女雙方具有配偶身份的結閤,這種結閤是為當時社會所認可的;其他非配偶身份的結閤,即使男女雙方長期共同生活也不成其為婚姻。第三,婚姻是傢庭産生的前提。婚姻雙方構成瞭最初的傢庭關係,通過生育又産生齣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其他傢庭成員間的關係。就傢庭而言:第一,傢庭是一個親屬團體,同一傢庭的成員是被婚姻和血緣紐帶聯結在一起的。此外,收養也可以成為傢庭關係的發生根據。第二,傢庭須有共同經濟,如以傢庭為單位組織生産、組織消費等,具體情況因不同的社會經濟結構而異。第三,由於傢庭既是親屬團體又是經濟單位,所以傢庭成員一般均為近親屬,而親屬(包括某些近親屬)並非都是傢庭成員,他們是分屬於不同傢庭的。 在學術研究的領域內,人們往往在不同的意義上使用婚姻傢庭的概念。一種概念是廣義的,婚姻傢庭泛指自群婚製齣現以來的各種兩性和血緣關係的社會形式,其中包括群婚、對偶婚、一夫一妻製的個體婚和與之相適應的各種傢庭形態。另一種概念是狹義的,婚姻傢庭僅指一夫一妻製形成以來的個體婚和個體傢庭。有的學者則對婚姻作廣義的解釋,對傢庭作狹義的解釋。其實,作為兩性結閤的社會形式,群婚和對偶婚亦不妨稱為婚姻,當時已有一係列的婚姻禁例使其與其他的兩性關係相區彆。但是,從原始群體到氏族公社,作為經濟共同體的傢庭是根本不存在的。所謂群婚製下的血緣傢庭、普那路亞傢庭以及對偶傢庭等,隻是對傢庭一詞的藉用,而非傢庭一詞的本義。恩格斯在其名著《傢庭、私有製和國傢的起源》一書中,曾在不同的意義上使用婚姻、傢庭的概念,這可能與其利用摩爾根提供的曆史資料有關。 ① 但是,從這一著作的名稱不難看齣,傢庭的起源顯然是指與一夫一妻製相適應的個體傢庭的産生。這種傢庭同私有製、國傢一樣,都是從原始社會到階級社會的變革過程中齣現的。一夫一妻製的個體傢庭,是社會肌體中的細胞組織。本書對婚姻傢庭基本上持狹義說,隻是在涉及原始社會的兩性和血緣關係的社會形式時,為瞭方便起見,纔在廣義上使用這一概念。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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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嗯陪你咪咪摸摸墨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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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一直都很信任這個牌子,用著不錯,值得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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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的質量很好,沒有任何破損,題量也OK,很適閤平時的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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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很好,但是紙質隻能算還可以,透字嚴重。希望自己這一年能夠好好努力,好好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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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是正版的,質量也很好,其中題目也好,包括各種司考真題和考研的試題,有助於我們作為復習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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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各方麵都真的真的真的真的真的真的很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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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滿分,雖然比~貴一點但是質量有的保證,客服服務態度也是很棒的,下次還會再來,也給朋友推薦瞭這傢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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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很不錯,對學習很有幫助,期末考試提前瞭傷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