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远超出了我最初的预期。我一直认为,律师这个职业,需要的无非是扎实的法律知识和雄辩的口才,但读完这本书,我才意识到,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是一种高度发达的战略思维和心理博弈能力。书中对“心理博弈”的阐述,让我眼前一亮。它不是那种肤浅的“读心术”,而是基于对人性、动机和行为模式的深刻洞察,去构建和瓦解对方的心理防线。比如,作者提到在庭审中,如何通过一些看似不经意的小动作、眼神交流,甚至是沉默,来传递信息,影响对方的情绪和判断,这简直就是一场无声的心理战。而且,这种“博弈”并不是为了欺骗或操纵,而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委托人争取权益。我感觉,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将抽象的策略,具象化、可操作化,让读者能清晰地看到,一个优秀的律师,是如何在规则之内,玩转这场高风险的游戏。
评分坦白说,我一开始拿到这本书,主要抱着学习一些诉讼技巧的心态,但读到后面,我发现它探讨的远不止于此。它更像是在揭示一种“逆向思维”的力量,在看似固定的框架下,寻找那些被忽视的突破口。书中的案例分析,并不是简单地将结果呈现出来,而是层层剥茧,展现出律师是如何一步步打破常规,甚至是在一些常人看来不可能的情况下,找到转机。我特别欣赏作者在描述“打破僵局”的部分,那种对困境的精准识别,以及由此产生的创新性解决方案,给人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它让我明白,很多时候,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怎么做”,而在于“怎么想”。它鼓励我们跳出固有的思维模式,从不同的角度去审视问题,去探索那些隐藏的可能性。读这本书,感觉就像是跟一位经验极其丰富的智者对话,他不仅告诉你真相在哪里,更重要的是,他教你如何去寻找真相的方法。
评分这本书的内容,给我带来的最大启发,是关于“风险管理”的深度思考。我之前对诉讼的理解,更多停留在“赢”和“输”的二元对立上,但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在疑难案件中,真正的挑战在于如何在高风险环境中,实现风险的最小化和效益的最大化。作者在书中对于“概率思维”的运用,以及如何评估和应对各种潜在风险,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仅仅是告诉你如何去打赢官司,更是告诉你如何在这种高度不确定性的环境中,做出最理性、最审慎的决策,确保在追求胜利的同时,不会因为鲁莽而付出过高的代价。我感觉,这本书中的一些关于“底线思维”和“备用方案”的探讨,对于任何需要进行复杂决策的人来说,都具有极强的借鉴意义。它让我们学会,在制定计划时,不仅要考虑最理想的情况,更要为最坏的情况做好准备,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清醒的头脑。
评分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倒是挺有意思的,那种深邃的蓝色背景,配合着金色流动的线条,给人一种既稳重又充满智慧的感觉。拿到手里,纸张的质感也很不错,不是那种廉价的滑腻,而是带点微微的磨砂感,翻阅起来很舒服。封底的介绍文字,虽然用了不少诸如“策略”、“博弈”、“智慧”之类的词汇,但我感觉它更像是在描绘一种思维方式,一种在复杂环境中寻找突破口的能力。我一直觉得,很多事情的难点并不在于事情本身有多么复杂,而在于我们如何去看待和处理它。很多时候,僵局的出现,并不是因为没有出路,而是我们被固有的思维模式所束缚,看不到那些隐藏的可能性。如果这本书真的能帮助读者打开这样的思路,那它就不单单是一本关于某个特定领域的书了,而更像是一把开启思维大门的钥匙。我特别好奇它在“疑难案件”这个层面,到底会提供哪些具体的分析框架和案例拆解,是侧重于证据的收集与呈现,还是逻辑的推演与反驳,抑或是对人性弱点的洞察和利用?这些细节的呈现,往往是区分一本“好书”和一本“更有价值的书”的关键所在。
评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最深刻的体会就是,原来解决那些看似无解的难题,真的需要一套系统性的方法论。书中不仅仅是简单地罗列一些案例,然后告诉我们“这样做就行了”,而是深入剖析了每个案件背后,律师所经历的思考过程、决策权衡,以及如何在这种充满不确定性的环境中,一步步构建出成功的路径。我印象特别深的是关于“信息不对称”的处理,作者用了很生动的比喻,来讲解如何利用对方的认知盲区,以及如何巧妙地引导信息流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这种“知己知彼”的智慧,在诉讼领域自然是至关重要,但仔细想想,在工作和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常常因为信息量的不完整,或者对情况的误判,而做出一些事倍功半的选择。这本书在这方面提供的启示,感觉非常具有普适性,它教会我们去观察,去倾听,去分析,去预测,而不是被动地接受和反应。它的价值,可能远远超出了纯粹的法律范畴,而触及到了更广泛的“生存智慧”。
评分书很不错,很有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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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但在中国,“阻碍”没有成为现实,相反是集体工资谈判还太少 楼部长显然是把他提到的这种阻碍是当作现实存在的,“2007年是一个拐点。从这一年开始,工资的增长高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2007年在讨论《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实施。” 然而正如央视财经评论员刘戈所指出的,“谁都知道,在中国一部法律颁布和它被认真的执行,中间至少隔着一个孙悟空筋斗的距离。事实上《劳动合同法》的执行并不比《环境保护法》执行的更好,而如果按照同样的思路,按照法律的制定而不是执行来考量的话,我们能得出的结论是——《环境保护法》才是导致中国有可能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真正原因。那里面对环保的规定是多么严苛啊,会让企业提高多少成本啊!在这样严苛的法律约束下,怎么会有雾霾在穹顶之下产生呢?” 刘戈随之提出疑问,“《劳动合同法》被严格执行了吗?时至今日,除了在深圳等少数地方如沃尔玛等企业尝试过集体薪酬谈判,我没有听说过任何一个中国著名企业有过哪怕是走过场式的集体薪酬谈判,行业薪酬谈判更是闻所未闻。我也很少听到有哪一家格执行劳动合同而导致经营破产的新闻。” 事实上,当初劳动合同法这些条款制定的时候,之所以显得超前,正是考虑到中国工人自主空间较小,少有能团结起来争取自身权益的情况。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者的利益比较容易受到侵害。在经济学家华生看来,这就是为什么《劳动合同法》中会有潜在的、倾向劳动者的一面。这种法律偏向,有一定的合理成分在内。
评分曹建明强调,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和不足,最高检将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出四项重点举措强化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一是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针对人民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执行办案不规范不严格、限制律师权利等突出司法“顽疾”,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健全规范司法的各项制度机制,带动和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二是健全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的保障机制。针对律师普遍关心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三难”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明确和细化相关规定保证律师合法执业权利,同时,研究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构建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等四大平台;进一步深化针对律师的检务公开,加强律师接待窗口建设,畅通律师接待渠道,规范律师接待流程,健全及时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方便律师参与诉讼。四是健全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机制。认真履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对司法机关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强化法律监督。
评分不错哈,很满意。
评分曹建明最后表示,虽然检察官和律师职责任务、角色定位等不太相同,但对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的要求是相同的。检察官和律师同为法治工作者,同受法律教育,同循法律思维,同行法治方式,同以捍卫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为己任,同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无论从哪方面讲,检察官与律师都不是简单的控辩、对抗关系,而是对立统一、相互依存、平等相待、彼此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希望我们进一步增强检察官和律师之间的职业认同感和信任感,着力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为实现“法治梦”而携手前行、共同奋斗。
评分书很不错,很有参考意义。
评分挺好的,快递也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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