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2-22
“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风流才子冯唐的纯情文字。旧书堆中偶然发现的17岁少年习作。完整未删节版,鲜活重现1980年代往事,可谓是阴柔纯情版《阳光灿烂的日子》。作者自我评价:“比我现在的东西更像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对少年的描写细腻嚣张,是我在其他地方从来没有见过的,我现在肯定写不出”。
《欢喜》是冯唐十七岁作品,青春寻找的故事,结构完整,堪比仲永。读到结尾有种莫名的伤感,觉得青春这回事实在是难以捉摸。多年后的回忆,似曾相识的瞬间,恍然明白,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酷爱读书的秋水,有着普通孩子对社会、人生以及异性的好奇,有着青春期少年的乖张和叛逆,在80年代末的高中校园里,他和同学们一起议武侠、论诗歌、谈理想。那个时候没名没利,却有人生真正的欢喜。
冯唐,男,作家,古器物爱好者。1971年生于北京。
1998年,获妇科医学博士学位,协和医科大学。
2004年,获MBA学位,美国EMORY大学。
2005-2008年,全球董事合伙人,麦肯锡咨询公司。
2012年,任大型国企CEO。
已出版著作:
长篇小说《欢喜》
长篇小说《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
长篇小说《万物生长》
长篇小说《北京,北京》
随笔集《活着活着就老了》
诗集《冯唐诗百首》
长篇小说《不二》
中短篇小说集《天下卵》
随笔集《三十六大》
2005年,第三届“茅台杯”人民文学奖;
2005年,凭借当年的新作《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荣获第四届“青年作家批评家论坛”年度青年作家;
2011年1月18日,第六届风尚中国榜揭晓了23个奖项结果。年度风尚作家:冯唐;
2011年7月,在香港出版《不二》,成为畅销榜首,洛阳纸贵;
2011年9月2日,《智族GQ》“年度人物MEN OF THE YEAR”颁奖典礼在京举行,荣获GQ年度专栏作家。
2011年12月12日,《人民文学》“未来20大家”评选中,位居榜首。
2012年4月,创造文学“金线论”,引起广泛争议,“金线”成为年度热词。
京派的文人里,语言好的,要数老舍,接下来是王朔(王是语言好,不是文字好),再接下来是王小波,再接下来是涂鸦,现在是轮到了北京人冯唐橫空出世。冯是语言好,文字亦好。
——何立伟
一个二十岁的少年向我伸来他细瘦的、敏感的手指——他叫作秋水或者不是,他的肋骨也是细瘦的,眼神也是,味道也是;他的意识还没有跟肉身分离,他不懂什么意淫,一旦拥抱,他的手臂是要将人勒出血肉的;将来,他可能会长成社会栋梁,也可能会长成市井流氓;他可能会长成目无焦点的庸俗人,也可能会长成滴水不漏的精明人。可是在那之前,在那之前,岁月的潮水已经没顶。在记忆的骨灰里我恍惚,用文字打败时间,真的不可能吗?真的可能吗?
——叶三
自序
差一点成了忧伤的仲永
我写《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初衷是,在我完全忘却之前,记录下我最初接触暴力和色情时的感觉。但是,当我写到三分之一的时候,我发现,已经晚了。尽管我有小时候的八本日记,还有二十三岁时写的一个两万字的中篇小说,但是,我想那个姑娘的时候,心跳再也到不了每分钟一百二十次,手指也不再微微颤抖。王朔写《动物凶猛》的时候,也反复在正文里怀疑并否定自己记忆和叙述的真实性,以致息偃雄心,把一个长篇的好素材弄成个中篇,硬生生结了尾巴。
我想到的补救办法是,全篇引入成年后回望少年时代的视角:书中的少年人偷窥当时周围的世界,写书的中年男子二十几年后偷窥书中的少年。姜文拍《阳光灿烂的日子》,在结尾用了一点点这样的处理:加长凯迪拉克转上建国门立交桥,长大了的混混们喝着人头马XO,看见儿时的傻子骑着棍子走过,傻子对他们的评价依旧:傻×。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初稿完成,我换了工作,换了城市。原来在北京的房子大,四壁都是书架。香港的房子比我原来的厕所大点有限,睡了人就不能再放书。我把所有的书装了四十四个大纸箱,四吨多,堆进大哥家某间十几平米的空房。
"地板禁得住吗?"我问。
"没问题。塌了也砸死楼下的。"我哥说。
我大哥赋闲在家,我说:"别无聊,你每年打开一个书箱,全部读了。四十四箱书读完,你就成为了一个幸福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快要告别人世的人。"
在书籍装箱的过程中,我找到自己一堆手稿,搞不清楚是过去的情书还是无病呻吟的文字,反正都没兴趣,飞快收拾起来,免得老婆看见生事儿。有过教训:我一个学计算机的朋友,被老婆发现他大学时代写给其他姑娘的情诗,勒令三天之内写出十首新情诗献给老婆,要比舒婷写得好,诗里还不能有"0"或"1"。
修改《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时候,我明白,这是我最后一个机会谈论这个主题,忽然想起那些手稿,想找出来看看有哪些素材可以废物利用。于是,2004年3月,在我满三十三周岁之前,我发现了一部我十七岁时写的长篇小说:蓝黑钢笔水写满的三百二十七页浅绿色稿纸,封存在一个巨大的牛皮纸袋子里,竟然是个结构和故事极其完整的长篇小说,不可割断,不可截取,《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几乎一点儿也用不上。
奇怪的是,十六年之后,我对这部长篇小说的记忆几乎丧失。什么时候写的?为什么写?当时的情景如何?那个女主角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全部忘记了?我无法回答,甚至那些蓝黑钢笔水的字迹和我现在的字体都有了本质的差别,要不是小说结尾清晰写着"1989年9月",要不是手稿沉甸甸攥在我手里,我不敢相信这个东西是我的。我心虚地举目四望,周围鬼影憧憧,我看见我的真魂从我的脚趾慢慢飘散,离开我的身体,门外一声猫叫。
我托人将手稿带给出版家熊灿,他说找人录入。他是个有明显窥阴癖倾向的人,在录入之前就偷偷看了手稿。他打来电话:"你丫小的时候,写的小说很有意思。有种怪怪的味道,说不出来。"
"我打算友情出让给我的小外甥王雨农,让他用这本书和他七岁的傲人年纪,灭了韩寒和郭敬明,灭了王蒙的《青春万岁》。"
"不好。浪费了。要你自己用。简直就是《阳光灿烂的日子》的阴柔纯情版哦。"
"你觉得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还好?"
"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真实哦,简直就是活化石,恐龙蛋,有标本价值。你现在和王朔当年一样,记忆都有了变形。嘿,总之,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强。"
"你是说我这之后的十六年白活了,功夫白练了。日你全家。"
"你的孤本在我手上哦,语言要检点哦。毁了之后,没有任何人能再写出来哦。"
"北京是个有所有可能的地方,我的手稿少了一页,就找人剁掉你一个指头,少了十页,就剁掉十个指头。"
择了个吉日,我重新校对了一遍。我不相信熊灿的判断,我自己的判断是,优点和不足同样明显。小说语言清新,技巧圆熟,人物和故事完整,比我现在的东西更像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对少年的描写,细腻嚣张,是我在其他地方从来没有见过的,我现在肯定写不出。但是,这篇小说思想和情感时常幼稚可笑,如果拿出来,必然被满街的男女流氓所伤害。
我曾多次冲动,想动手修改这篇少年时的作品,按照现在的理解,掩饰不足,彰显优点。但是每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稍稍动手就觉得不对劲儿。思量再三,决定放弃修改,仿佛拿到一块商周古玉,再伤再残,也绝不动碾玉砣子,防止不伦不类。等我奠定了在街面上的混混地位或是四十多岁心脏病发作辞世,再拿出来,一定强过王小波的《绿毛水怪》和《黑铁时代》。随手给这个长篇起了个名字,叫做《欢喜》。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
最后,打电话给大哥,开箱翻书的时候一定留神,要是再发现整本的手稿一定要告诉我。没准儿在那四十四个大箱子里,还隐藏着我少年时代写成的另外三四个长篇小说。幸亏这些小说当时没有在街面上流行,否则作者现在就是另外一个忧伤的仲永。
冯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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