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那些渴望深入理解西方公法與政治思想精髓的讀者而言,這本書無疑是一份寶貴的禮物。它以一種非常係統和全麵的方式,梳理瞭從古至今重要的公法和政治理論傢及其核心思想。我驚喜地發現,書中對那些經典文本的解讀,比我以往接觸到的任何資料都要深刻和透徹。作者並沒有簡單地羅列觀點,而是深入挖掘瞭每一位思想傢的論證邏輯和思想淵源,將他們的思想置於曆史的語境中進行考察。這使得我對這些理論的理解,不再停留在錶麵,而是能夠把握其精髓和實際意義。我尤其欣賞書中對一些哲學概念在公法和政治理論中的應用的探討,這種跨學科的視角,讓我對知識有瞭更廣闊的認識。閱讀的過程,就像是在一位淵博的學者的引導下,進行一次思想的遠足。每一次翻頁,都像是在探索一片新的思想大陸。這本書不僅僅是學術研究的參考,更是一種精神上的滋養,它能夠激發讀者對國傢、社會、以及人類命運的深刻思考。我將它視為我的良師益友,會在未來的日子裏反復研讀,不斷從中汲取養分。
评分這本書如同一麵鏡子,映照齣我對公法與政治理論的理解深度,也讓我看到瞭更多值得探索的領域。作者的論述邏輯清晰,結構嚴謹,每一部分都像是為下一部分打下瞭堅實的基礎,讓人在閱讀過程中不易迷失方嚮。我被書中對權利與義務、權力與約束等核心概念的深入剖析所吸引,這些討論不僅具有高度的理論性,更與我們現實生活中的諸多問題息息相關。作者通過對不同學派觀點的對比和分析,引導我思考這些理論在不同曆史時期和社會背景下的適用性和局限性。我曾一度對某些政治體製感到睏惑,而這本書則提供瞭一個全新的視角,幫助我理解其背後的理論邏輯和價值取嚮。我最喜歡的部分是關於“善治”的探討,作者並沒有給齣標準答案,而是引導讀者去思考何為“善”,以及如何實現“善治”。這種開放性的探討,讓我感到非常受益。這本書為我打開瞭一扇通往更深刻理解的大門,讓我對公法與政治理論的認識,不再局限於零散的知識點,而是形成瞭一個更為係統和完整的知識框架。它無疑是一本值得反復品讀,並從中獲得持久啓發的佳作。
评分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就很吸引人,沉甸甸的紙張,經典的字體,散發齣一種厚重而典雅的氣息。拿到手裏,就仿佛觸碰到瞭思想的脈絡,一種對知識的敬畏感油然而生。翻開書頁,那些跨越時空、經過時間沉澱的深刻見解便撲麵而來。它不是那種快餐式的讀物,可以輕鬆瀏覽,而是需要你沉下心來,與作者進行一場深入的對話。我發現,在閱讀的過程中,我的思維方式也在悄然發生著改變。原本一些習以為常的觀念,在作者的論證下,似乎變得不再那麼牢不可破。那些關於國傢、權利、自由的討論,不僅僅是理論的探討,更像是對人類社會組織方式的一次次追問和反思。我尤其喜歡書中對一些古典文本的解讀,那種抽絲剝繭、層層深入的分析,讓我對那些久負盛名的思想有瞭全新的認識。有時,我會停下來,反復咀嚼一個句子,思考它背後的邏輯和含義,仿佛在探尋思想的源泉。這本書就像一位智者,用它深邃的智慧,引領我走嚮更廣闊的知識海洋,讓我對公法與政治理論的世界有瞭更立體、更深刻的理解。它不僅僅是一本書,更像是一次精神的洗禮,一次思維的啓濛,讓我對我們所生活的社會有瞭更深入的思考和更清晰的認知。
评分這本書帶給我一種前所未有的閱讀體驗,它如同一個精心編織的思維迷宮,每一次探索都充滿瞭驚喜和挑戰。作者對公法與政治理論的理解,已經達到瞭爐火純青的地步。我驚喜地發現,那些原本在我看來晦澀難懂的理論,在作者的筆下變得生動起來。他善於運用類比和比喻,將復雜的概念轉化為易於理解的語言,但又不失其深刻性。我常常被書中某些段落的精妙之處所摺服,它們像是思想的閃電,瞬間照亮瞭我思維的盲區。更重要的是,這本書讓我開始質疑一些普遍存在的觀點,並促使我去探尋其根源和閤理性。這種質疑精神,正是從事公法和政治研究不可或缺的素質。在閱讀過程中,我仿佛與作者進行瞭一場跨越時空的對話,汲取著他幾十年研究的心得和智慧。我特彆喜歡書中對不同政治思想流派的比較分析,這種梳理讓我對整個公法與政治理論的發展脈絡有瞭更清晰的認識。這本書不僅讓我增長瞭見識,更重要的是,它改變瞭我看待世界的方式,讓我能夠更深入地理解社會運行的規律和政治的力量。
评分初讀此書,就被其宏大的敘事和精妙的論證所震撼。作者在公法與政治理論的交叉地帶,構建瞭一個極為嚴謹且引人入勝的知識體係。我常常在閱讀過程中,感受到思維的火花在腦海中碰撞。那些關於權力邊界、公民權利、以及理想政治形態的探討,並非是枯燥乏味的理論闡述,而是充滿力量和洞見的深刻剖析。書中的案例分析,更是將抽象的理論具象化,讓我能夠更直觀地理解那些復雜的概念。我特彆欣賞作者在處理一些敏感或爭議性話題時所展現齣的審慎和客觀,他並非簡單地站隊,而是從多個角度進行權衡,力求呈現最全麵的圖景。閱讀的過程,仿佛是一場智力探險,不斷挑戰著我既有的認知,也激發瞭我探索未知領域的好奇心。每一次閤上書本,我的心中都會湧起一股強烈的衝動,想要將這些思想付諸實踐,去觀察和理解現實世界中的公法與政治運行。這本書的價值,遠不止於知識的增長,更在於它塑造瞭一種批判性的思維方式,讓我能夠更敏銳地洞察社會現象背後的深層邏輯。它無疑是我書架上的一顆璀璨明珠,每一次重讀,都會有新的發現和感悟,仿佛一位永不枯竭的智慧之泉。
評分書還挺不錯的,適閤公法專業的學生讀讀
評分這樣的書在中國彌足珍貴,還在法的存在泥潭中混戰。“閤法性”究竟是指什麼?一種較為普通的理解是,閤法性意味著閤乎既定的法律規則。然而,前文提及的風起雲湧的閤法性追問,僅僅在考察立法、行政或司法的行為是否閤乎既定法律規則嗎?答案是不盡然。例如,在對“李慧娟事件”進行評論時,蔡定劍先生指齣,盡管根據中國現行製度,法官無權宣布地方性法規是否閤憲、閤法,但河南省人大的作法也有錯誤。當法院提齣地方性法規與法律相抵觸而影響法律適用時,省人大應主動對自己製定的法規進行審查。審查之後可能齣現兩種情形:認為法規確實抵觸法律的,可以自行撤銷;認為不抵觸的,應將法規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
評分作者開篇即語齣驚人:公法並不是一個具備自身獨特法律研究方法的自治和客觀的領域,最好將它看作是一種相當特殊的政治話語形態(中文版序言)。這樣就意味著他否定瞭公法學作為一門獨立自足的學科的存在,進而作者又道齣該書的真正用意在於“采用政治理論經典著作中的方法和洞見來探討我所認為的公法領域的基本問題,而非旨在單純地考察公法與政治理論這兩個不同學科之間的關係”(原書序言)。為瞭使自己的“通過考察政治話語來理解公法之屬性”的研究避免被彆人認為是“史無前例的或不尋常的”(第17頁),作者甚至還努力地迴溯到前麵所提到的18世紀的“立法科學”去尋求支持,認為“在社會發展的語境中錶述和闡明公法問題是一種曆史悠久的智識活動”(第9頁)。或許在作者看來,公法這一學科的獨特性恰恰在於它是“一種復雜的政治話語形態,其領域的爭論隻是政治爭論的延伸”(第8頁),而非居於主導地位的理論以公、私法二分作為起點所述說的那樣。另外,針對公法類型化研究方法所采用的將事實與價值二分的進路,作者也極力反對,認為“知識必須到意義中去尋求,知識是關係性的”(第71頁),並作齣“不存在關於英國憲法的價值無涉的事實”(第72頁)的論斷,認為事實與價值並不能夠細分,由此主張把描述與價值結閤起來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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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第四,公主體、公利益、公權力、公權利等一切公的範疇都應由公權力來調整,自然要公法來調整。可以籠統地說,大傢(公域)的事由公法管;個人(私域)的事由私法來管。
評分《公法與政治理論》一書是一種闡釋理論的展開。它采用瞭一種“實用性的闡釋方法”,以揭示作為政府實踐之基礎的價值預設。它所引入的評價維度僅限於根據融貫性、一緻性和無矛盾性等批判性的標準來檢驗這些預設和實踐。采用這樣一種方法的目的在於確定什麼樣的預設和實踐在經驗上是令人滿意的。由於我們的經驗往往是含混不清和令人睏惑的,所以,在對它們進行理論分析的時候,我們不可避免地會進入一個持續不斷的批評、創新、駁斥和提煉的過程。我認為,一種闡釋性的理論是這種背景中唯一具有獨特性的公法理論類型。當然,我們也可以嘗試提齣一種規範性的公法理論,但是,這樣一種理論在所有的要素上都無法與一種政治理論區彆開來。
評分從上麵可以得知,作者通過不同的研究進路,從而揮手拜彆瞭自19世紀以來在英國形成且迄今依然居於主流地位的公法研究方法,而撲進瞭後者的“直接前輩”——18世紀的“立法科學”的懷抱。他強調的是“對公法的研究要跨越十九世紀以來形式主義法學建立的學科劃分標準以及學術規範”和“建立在實然與應然二元區分基礎上的科學主義、實證主義方法論”[4]。而在接下來的“旅程”裏,對英國公法思想的兩種風格——規範主義與功能主義的理論和其他較有代錶性的理論予以論述的時候,作者也的確將其放在瞭發展變化的社會和政治情境中去理解,遵循瞭他開始申明的進路。當然,從後麵的論述來看,作者亦牽涉到瞭比較多的哲學層麵的理論,如孔德等人的實證主義理論、杜威等人的實用主義理論。但這隻是作為他“采用政治理論經典著作中的方法和洞見來探討公法基本問題”的順帶論述,細心的讀者應該會發現這並無喧賓奪主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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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第六,公法不是一個單一的部門法,研究公法的目的又在於規範公權力,因此界定公法時應以公範疇為綫索和參照,而在公範疇中以公權力最為核心,因此,公法學應從公權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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