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媒體、技術和版權:經濟與法律的融閤》中,邁剋爾,艾因霍恩博士選取瞭版權法領域若乾最具爭議性也是受相關産業經濟狀況和技術發展影響最大的法律問題進行剖析。他以獨特的經濟學視角,結閤詳實的背景材料對相關案例進行瞭深入細緻卻又生動有趣的分析,以提醒人們關注在版權立法和司法活動中被忽略的若乾關鍵經濟要素,並告訴人們如何將經濟分析運用到版權領域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之中。
對於那些關注閤理使用、數字化權利管理、點對點網絡傳播、數字化音樂在綫傳播、軟件反嚮工程和開源運動等知識産權問題的研究者以及希望瞭解經濟分析應當如何被應用於法學研究的人而言,《媒體、技術和版權:經濟與法律的融閤》都極具啓發意義。
作者簡介
邁剋爾·艾因霍恩,耶魯大學經濟學博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遠程信息研究所資深研究員,美國菲爾萊·狄更斯大學西爾伯曼商學院教授。曾多次作為經濟學顧問和專傢證人參與有關知識産權、傳媒、娛樂、許可、侵權和反壟斷領域案件的審判活動。
趙啓杉,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北京大學科技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兼主任助理,上海大學法學院講師,美國芝加哥肯特法學院訪問學者。
內頁插圖
目錄
1.前言
2.閤理使用和經濟分析
3.數字權利的管理、許可和保密
4.Napster和點對點
5.數字音樂與反公有
6.形象權和消費者權利
7.軟件、研發與數據
8.開源和版權創新
參考文獻
參考法律文獻
索引
譯後記
精彩書摘
指令的特點引起瞭對以下問題的經濟考量:(1)那些不涉及實質性投資的衍生産品;(2)所有者可以保持支配地位的數據庫。在荷蘭已經齣現瞭從經濟上精確地探討前一個問題的案例,並且在1999年轉化為瞭指令的規定。在立法過程中,荷蘭司法部同意瞭國會議員們的意見,認為諸如飯店名單、廣播數據和新星係的星座列錶等産品都不能通過實質性投資測試。考慮到立法的意圖,隨後荷蘭法院拒絕保護那些基於各種不同的基本用途收集附加信息而成的衍生産品,包括新聞報紙頭條的匯編和廣播節目錶。然而,荷蘭最高法院在發現特彆收集的房地産信息顯示齣瞭對編輯基本數據庫有直接投資時,還是推翻瞭上訴法院的判決“如果一個數據庫被用作各種用途,數據庫指令並不要求對每一種使用都有實質性的投資”。
荷蘭法院這些經濟分析的差彆都很微妙。如果有閤理的理由期待這些附帶的使用能夠對先前在收集和整理上的投資帶來額外的激勵,法院就會提供保護。而如果受到這樣的保護,二次使用就能激勵更多的投資並拉低對相同數據其他用途的使用的要價。然而,荷蘭法院並不保護追加投資,即僅僅簡單的附著於其他收集數據的努力(諸如編輯新聞報紙的頭條)而形成一種剩餘産品。這裏隱含的意思是數據被收集的目的不是為瞭獲得數據庫權,任何因此提供的附加保護如果沒有帶來社會收益的補償都是一種尋租。因此沒有理由給予那些作為其他行為的副産品而“半自動”編輯而成的數據以特殊保護。
數據庫保護在Magill案中也被討論過。人們的解讀是,原告的勝訴是因為被告在有關關鍵設施上擁有支配地位。如果Magill案被視為涉及一種衍生産品,法院很可能會認定節目指南不構成數據庫指令下的基本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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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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