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民法學(第2版)》在結構設計上突破傳統教科書的固有形式,共分六編四十三章,詳盡論述瞭民法總論、物權法、債權法、繼承法以及侵權行為法的具體內容。《民法學(第2版)》以權利為核心概念,以我國現行民事法律及相關規範性文件為主要依據,整理齣我國民法學的基本框架,並力圖以簡潔的語言傳授民法基本原理和製度規則。同時,在講述過程中,作者穿插瞭大量的補充性材料,以期盡可能為讀者擴展視野,厘清概念,減少睏惑。
《民法學(第2版)》規模恢宏,體係新穎獨特,自成一格,是一本富有創新精神、蘊含作者民法理念、頗具特色的優質教科書。
《民法學(第2版)》內容全麵、豐富,語言簡潔、準確,講述細緻、到位,除適於本科、研究生課堂教學外,更適閤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作復習之用,並可為其他民法研習者提供有效的參考。
作者簡介
高富平,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民法研究中心主任、知識産權學院院長。曾在墨西哥國立自治大學訪學,美國天普大學(富布賴特項目)訪學各一年;主要研究領域:物權法、房地産法、電子商務法和知識産權法。主持完成多項國傢和省部級課題,齣版《物權法原論》(三捲本)、《土地使用權和用益物權》、《中國物權法:製度設計與創新》、《物權法專論》等專著,發錶《民法法典化的曆史迴顧》等論文七十餘篇。兼任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上海市立法谘詢委員、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等社會職務。
目錄
緒論
第1章 民法學基礎
§1.1 民法的概念
1.1.1 民法之含義
1.1.2 民事權利
1.1.3 民事義務
§1.2 民法的私法性
1.2.1 私法和公法
1.2.2 民法是私法
1.2.3 民法在法律體係中的地位
§1.3 民法基本原則
1.3.1 民法基本原則:一般概述
1.3.2 我國民法基本原則
1.3.3 民法基本原則的功能
§1.4 民法適用範圍
1.4.1 民法對主體的效力
1.4.2 民法在空間上的效力
1.4.3 民法在時間上的效力
第2章 民法學方法論
§2.1 民法法律淵源:解釋與適用
2.1.1 民法法律淵源
2.1.2 民法法典化:民法典製定
2.1.3 民法適用與解釋
§2.2 民法學學習和研究方法
2.2.1 民法學習方法
2.2.2 民法學研究方法
第一編 民事主體製度
第3章 自然人
§3.1 民事主體製度基礎
3.1.1 民事主體概述
3.1.2 民事主體資格:人格與權利能力
3.1.3 民事主體的行為能力
3.1.4 民法上的人:自然人在民法中的地位
§3.2 自然人:權利能力
3.2.1 自然人及其權利能力
3.2.2 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取得和終止:齣生和死亡
§3.3 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
3.3.1 自然人行為能力概說
3.3.2 自然人行為能力:現行法律規定
3.3.3 公民民事行為能力的法律宣告
3.3.4 自然人行為能力的補救:監護製度或法定代理人製度
§3.4 自然人:宣告失蹤和死亡
3.4.1 宣告失蹤
3.4.2 宣告死亡
§3.5 自然人:身份信息
3.5.1 自然人身份識彆:身份信息概述
3.5.2 姓名
3.5.3 住所
3.5.4 身份證明文件
§3.6 自然人從事商事活動:自然人商事主體概述
3.6.1 自然人特殊形式:自然人從事商事活動
3.6.2 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4章 自然人人格權
§4.1 人格權和身份權概述
4.1.1 人身權
4.1.2 一般人格權和具體人格權
4.1.3 人格權保護的法律框架
§4.2 具體人格權
4.2.1 生命健康權
4.2.2 姓名權
4.2.3 肖像權
4.2.4 名譽權和榮譽權
4.2.5 隱私權
§4.3 法人人格權
4.3.1 法人名稱權
4.3.2 法人名譽權和榮譽權
4.3.3 其他組織的人格權問題
第5章 自然人身份關係:監護和親屬製度
§5.1 自然人行為能力的補救:監護
5.1.1 監護
5.1.2 監護人設定
5.1.3 未成年人監護人
5.1.4 精神病人的監護人
5.1.5 單位監護和監護主管機關
5.1.6 監護人的職責和責任
5.1.7 監護的撤銷
§5.2 自然人身份關係:親屬製度導論
5.2.1 婚姻、傢庭和親屬:身份關係
5.2.2 親屬的分類
5.2.3 親屬關係:親屬權
§5.3 夫妻關係:配偶權
5.3.1 夫妻關係的締結
5.3.2 夫妻關係的內容:配偶權
5.3.3 夫妻關係的解除:配偶權的終止
§5.4 父母子女關係:親權
5.4.1 父母子女關係成立
5.4.2 父母子女關係:親權
第6章 法人
§6.1 法人製度概述
6.1.1 法人製度的産生
6.1.2 法人獨立性
6.1.3 法人類型
§6.2 法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6.2.1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6.2.2 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6.2.3 法人的責任能力
6.2.4 法人住所
§6.3 法人機關、法人責任及其承擔
6.3.1 法人機關
6.3.2 法人責任及其承擔
§6.4 法人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6.4.1 法人設立概述
6.4.2 法人成立的條件
6.4.3 法人變更
6.4.4 法人的終止
§6.5 法人分支機構
6.5.1 法人分支機構的基本概念
6.5.2 分支機構的法律地位
6.5.3 分支機構的法律規範
第7章 非法人社團
§7.1 非法人團體概述
7.1.1 非法人團體
7.1.2 第三類民事主體
§7.2 個人獨資企業
7.2.1 個人獨資企業的主體地位
7.2.2 個人獨資企業的資産和經營
7.2.3 個人獨資企業的責任承擔
§7.3 閤夥一般原理
7.3.1 閤夥的含義
7.3.2 閤夥企業的主體地位
§7.4 閤夥企業:具體規則
7.4.1 閤夥企業的成立
7.4.2 閤夥企業的經營:閤夥事務執行
7.4.3 閤夥企業財産、盈餘分配和責任承擔
7.4.4 閤夥人變更:入夥和退夥
7.4.5 閤夥企業的終止和清算
§7.5 閤夥企業的特殊形式
7.5.1 特殊的普通閤夥企業
7.5.2 有限閤夥企業
7.5.3 隱名閤夥
……
第二編 民事權利體係:發生根據和保護
第三編 物權
第四編 債權
第五編 第一分編 閤同法總論
第五編 第二分編 閤同法分論
第五編 第三分編 準閤同
第六編 侵權行為
附錄一民法學主要規範性文件及其縮略語索引
附錄二本書主要參考文獻索引
後記
精彩書摘
第1章 民法學基礎
本章及下一章是民法學的導論部分,本章側重於民法學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則的介紹,而下一章側重於民法學方法的介紹。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人身關係和財産關係的規範總和。民法學是以民事法律規範為研究對象的一門法律學科。民事法律關係發生在平等主體之間,可以說,民事主體的主要特徵便是平等性。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為特定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是民法的核心概念。本書以民事權利發生、變動、保護為主綫,將“權利本位”的民法基本理念貫徹到整個民法學的論述中。
民法為私法,民法為整個私法體係的基礎。但在現代社會,私法愈來愈多地受到公法的影響,私法自治受到更多強製規範的限製。
民法基本原則貫穿於民法整體,體現民法基本的價值取嚮,具有剋服成文法缺陷,指導立法司法的功能。民法基本原則也是動態的,近代民法原則到現代民法原則的變化,說明瞭整個民法理論和價值觀的變化。《民法通則》規定瞭我國的民法基本原則,本書結閤我國民法基本原則的規定,對此作瞭闡釋。
民事法律規範適用受主體、空間和時間三個因素製約。本章最後一節論述民法適用的基本規則。
1.1 民法的概念
1.1.1 民法之含義
作為一門學科,民法學是以民事法律規範為研究對象的一門法律學科。民法學服務於民事立法和民事司法。
作為重要的部門法,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人身關係和財産關係的規範總和。民法的調整對象有兩個特點:第一,它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第二,它是民事法律關係,而不是其他法律關係。民事法律關係錶現為人身關係和財産關係。平等主體間的財産關係和人身關係首先錶現為一種社會關係,經民法調整後形成瞭民事法律關係。
前言/序言
民法學(第2版)/21世紀法學規劃教材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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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麼喜愛籃球,可就是不明白為什麼美國籃球水平如此之高,以至於世界上其他國傢隻能望其項背?中國籃球的問題究竟齣在瞭什麼地方?為什麼就是贏不瞭美國隊呢?難道真的是因為人種的區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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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很漂亮,書隻看瞭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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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條明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緻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對不當得利固設統一的規定,但法律適用上應采非統一說,建立“基於給付受利益”及“基於給付以外事由而受利益”的兩個類型。此項類型化有其內在的依據。給付不當得利旨在調整欠缺給付目的之財産變動,凡依當事人意思而增益他人財産者,均有一定之目的,倘其給付目的自始不存在、目的不達或目的消滅時,財産變動即失其法律上原因,受領人應負返還義務。至於給付外事由之不當得利,有基於行為,有基於法律規定,有基於特定事件,受利益有無法律上原因,應該依其事由分彆判斷受益人得否保有其所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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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在起跑綫上的哈佛男孩目錄 > 第二部分第24節:重新認識自己——進入低級彆高中(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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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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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錯,寫得比較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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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著民法研究係列叢書包括《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八冊)、《民法思維:請求權基礎理論體係》、《民法概要》、《民法總則》、《債法原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及《民法物權》,自2004年起曾在大陸發行簡體字版,茲再配閤法律發展增補資料,刊行新版,謹對讀者的鼓勵和支持,錶示誠摯的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