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喬治・路易斯
(GeorgeLois)
美國廣告首席創意指導,也是“藝術指導名人堂”
(ART DIRECTOR HALL OF FAME)及“創意名人堂”
(THE CREATIVE HALL OF FAME)的會員,同時身
兼LOIS/GGK廣告公司董事長及創意總監。曾著有《廣
告的藝術》(THE ART OF ADVERTISING)一書,該
書被譽為“大眾傳播學的《聖經》”。
喬治・路易斯是神秘的麥迪遜大道上,最聰明
的人之 ……・他是個性急而纔高八鬥的傢夥,在廣
告世界,掀起瞭 一陣創意的風暴,不但對廣告的製
作産生瞭深遠的影響,同時也改變瞭美國人的購買
習慣。
――《華爾街日報》
先驅者……發明傢……麥迪遜大道上穿灰西裝
的超人……路易斯為我們這媒體轟炸的時代,創造
瞭典型的創意模式。
――《芝加哥日報》
路易斯是個創始者,他似乎瘋狂、頑固地搖撼
瞭整個廣告係統
――《芝加哥論壇》
這本書是路易勞動保護四十年廣告創意生涯的總結。透過他具有傳奇性及爭議性的廣韆創造活動,形象生動地傳授瞭廣告創意人如何運用各種手段使創意衝破藩籬,飛天入地。本書圖文並茂,七十幅圖均是路易斯的優秀廣告設計。
##看瞭200/280,不打算繼續瞭 本書的英文名是《what is the big idea》,直譯過來應該是《大創意》,剛好有一本書叫《喬治路易斯大創意》。我查瞭下目錄,三大章節一字不落。頁數,都是280頁上下。也就是說,這二貨根本就是一個東西 另外,豆瓣查詢“蔚藍詭計”,有2個搜索結果...
評分##右腦萬歲
評分##三大廣告宗師,奧格威傾心統計學,霍普斯金精通消費心理學,前麵兩個人都可以稱為“科學的廣告“,而路易斯則是”廣告狂人“,有時候像痞子,有時候像控製狂和自大狂,創意天馬行空不拘一格。廣告從業者說,奧格威的書要讀7遍以上纔能入行,奧格威說,霍普斯金的書要讀7遍以上纔能進廣告業,但是路易斯呢,說自己的書可以讀7遍以上,你們纔能做齣好廣告來。他們說的都挺有道理的。
評分##crazy AD man
評分##右腦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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