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 编 定 价:56 出 版 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7年03月01日 页 数:263 装 帧:平装 ISBN:9787509381588 ●一、标的物质量
●1.经营者销售过期食品应进行惩罚性赔偿——官效伟诉北京屈臣氏个人用品连锁商店有限公司、北京屈臣氏个人用品连锁商店有限公司朝阳第三十分店买卖合同案
●2.经营者销售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的食品应进行惩罚性赔偿——龙艳诉河北聚精采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买卖合同案
●3.预包装食品标签不规范能否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张坤诉沃尔玛(福建)百货有限公司莆田文献东路分店买卖合同案
●4.网络经营者将不能享受专柜保修服务的商品承诺为“行货”构成欺诈——唐志忠诉北京世纪卓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案
●5.销售欺诈适用“三包规定”还是“消法”——衡阳市天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廖运国、常宁市动力快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案
●6.特定物交易中欺诈行为的认定——谢张福诉徐建国、黄柏林买卖合同案
●7.商品标示错漏是否造成欺诈及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李炫锐诉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
●8.同一欺诈事由消费者不能多次主张赔偿款——方苗坤诉浙江供销超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
●9.如何认定食品是否符合质量及安全标准——李中革诉珠海市南屏康美来健康药房买卖合同案
●二、买卖合同的订立
●10.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买方先予支付的款项应认定为预付款还是定金——方丽萍诉揭阳市大生贸易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
●11.微信聊天引发购物纠纷的行为性质及主体的认定——麦静雯诉黄永健、叶思咏买卖合同集
●12.正确界定买卖合同的相对方——刘庆东诉广东省电白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等买卖合同案
●13.通过微信购买手机法律性质的认定——李娜诉金烨买卖合同案
●14.战略合作协议是预约还是本约协议——新疆顶山食品有限公司诉安徽小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及保证合同案
●15.出卖人货交承运人运输,买受人收货组织卸货中,装卸工受伤死亡,买受人支付赔偿金后,能否向出卖人追偿——陈雪元诉齐德文买卖合同案
●16.人格混同与法人独立地位之否认——中山市迪高彩印有限公司诉中山市美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美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
●17.法人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来宾市昌平食品包装有限公司诉广西丰浩糖业巴马制糖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案
●18.送货单能否作为买卖合同付款依据——邱秀华诉冯祖明、扬州市迎新纺机器材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
●部分目录
内容简介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买卖合同分册,旨在探索买卖合同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 编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法海拾贝:当代合同法前沿理论与司法实践探析》 (图书简介) 本书旨在深入剖析当代商事合同领域中涌现出的新类型争议、前沿法律思潮以及司法裁判中的关键争议焦点,为法律专业人士、商事主体以及法学研究者提供一套兼具理论深度与实务指导价值的参考资料。我们力求跳脱出对单一年度案例的梳理,转而聚焦于合同法在现代商业活动中的动态适用与价值重塑。 第一部分:合同理论基础的革新与重构 本部分将着眼于合同法原理在信息时代背景下面临的挑战与发展。 一、意思表示的电子化与非接触式形成: 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传统的要约与承诺模式正在被重构。我们详细探讨了电子合同的成立要件,特别是“点击确认”、“自动回复”等电子签署行为的法律效力认定。重点分析了《民法典》实施后,关于数据电文合同成立时间、履行地点及可撤销性等方面的最新司法解释与地方法院的裁判倾向。探讨了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s)的法律属性界定:它们究竟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还是仅为代码执行的协议?在代码出错导致损失时,应如何适用过错原则进行归责? 二、情势变更原则的当代适用边界: 面对全球性的经济波动和不可预见的重大社会事件(如特定环境因素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履约能力的影响),情势变更原则的启动门槛和法律后果成为焦点。本书梳理了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在涉及长期供货合同、大型工程项目延期等案件中对情势变更的审慎态度,并详细论述了“显失公平”的量化标准。探讨了“不可预见性”与“商业风险承担”之间的界限划分,强调在商业交易中,对既有风险的预估和对风险分配条款的约定优先于情势变更的适用。 三、合同解释学的演变:从文义到目的性解释: 现代合同解释不再局限于严格的文义主义。本书系统介绍了目的性解释、公平解释以及结合商业习惯的综合解释方法。特别关注了格式条款在解释中的弱者保护立场,分析了法院如何通过“背景事实”、“缔约目的”以及“交易目的”来对抗条款的表面含义,确保合同精神的实现。 第二部分:商事合同中的新型法律风险与应对 本部分聚焦于当前商业活动中频繁出现的合同类型及其特定风险点。 一、供应链金融与担保合同的交叉风险: 随着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复杂化,应收账款转让、保理合同中的真实性审查成为关键。本书详细分析了基于基础交易的合同效力与上游资金方权益的冲突,探讨了通知义务的有效履行标准。对于物权担保与债权担保的优先顺位认定,结合担保法司法解释的最新修订,提供了实务操作指引。 二、知识产权许可与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争议: 在高新技术产业中,知识产权的交付和后续的“保证”条款至关重要。本书深入分析了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交付方式,以及在技术“不成熟”或“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时,被许可方的拒绝履行或解除权的行使条件。重点讨论了排他性许可与非排他性许可的权利边界在司法实践中的界定。 三、复杂建设工程合同的索赔与争议解决: 针对工程领域“总包-分包”结构下的多方责任认定,本书细致剖析了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抵押权之间的竞合,以及工程变更、工期延误的证据要求。重点分析了“锁定条款”(Lock-in Clauses)在工程款支付中的效力,以及FIDIC合同体系在我国司法裁判中的本土化适用问题。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的量化与多元化救济路径 本部分超越了传统的损害赔偿计算,探讨了更具前瞻性的违约救济手段。 一、违约金的司法干预与可预见性规则: 《民法典》对违约金的调整权进行了重申。本书通过大量案例分析了法院在认定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损失时所采用的考量因素,特别是区分了惩罚性违约金(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与补偿性违约金的界限。重点探讨了在无法预见损失的具体数额时,如何运用预估损失条款(Liquidated Damages)的有效性。 二、预期违约的认定与预防性救济: 预先表示不履行(Anticipatory Breach)是现代合同法中重要的预防性机制。本书详细界定了构成预期违约的客观情形,例如商业信誉的急剧下降、关键履约资产的抵押或出售。探讨了债权人行使中止履行权(Right to Suspend Performance)的程序要求,以及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这种“先发制人”的救济措施的介入程度。 三、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履行研究: 针对定制化产品、特定人员服务或特定物交付等合同,金钱赔偿往往无法弥补损失。本书分析了法院在判决特定履行时所考虑的“履行难度”与“自由劳动限制”之间的平衡,探讨了通过“替代履行”或“惩罚性付款”等间接方式实现合同目的的司法策略。 第四部分: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与后合同义务 合同关系的终结同样重要,本书对此进行了细致的梳理。 一、附条件解除权的效力与通知程序: 针对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本书重点阐述了解除权的“除斥期间”问题,以及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一方当事人提供的“催告通知”是否符合法定要件。分析了在解除合同后,关于财产返还和损失赔偿的优先顺序问题。 二、后合同义务的扩张与忠诚原则的渗透: 借鉴德国法系的影响,本书探讨了合同关系终止后,当事人仍需承担的保密义务、协助义务等“后合同义务”。通过分析商业秘密保护中的案例,论证了忠诚义务在合同生命周期结束后的延伸价值,以维护商业秩序的稳定。 本书内容全面覆盖了合同法从形成到消灭的全过程,尤其侧重于新兴商业模式带来的法律难题,旨在为读者构建一个清晰、前瞻性的当代合同法思维框架。
这本书如同一本详实的法律日记,忠实地记录了2017年中国法院在处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的思考与实践。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书中对于一些疑难案件的分析,展现了法官们在面对复杂事实和法律适用时的审慎与智慧。每一个案例,都是一次对法律原则的检验,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通过阅读这些案例,我不仅学习到了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法律在现实世界中的应用,以及它如何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商业活动。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合同的签订并非终点,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中包含了无数的细节和潜在的风险。唯有充分了解法律,才能在商业往来中立于不败之地,也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