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学生萨尔为追求个性自由,与狄安(以卡萨迪为原型)、玛丽露等一伙男女开车横穿全美,一路狂喝滥饮,耽迷酒色,流浪吸毒,性放纵,在经过精疲力竭的漫长放荡后,开始笃信东方禅宗,感悟到生命的意义。小说主人公及其伙伴沿途搭车或开车,几次横越美国大陆,最终到了墨西哥。
《在路上》体现了作者主张的即兴式自发性写作技巧,并广泛涉及美国社会一文化习俗,都给理解和翻译带来很大困难。
##好久没读过这么爽快的书了,有些人的生活本身就是传奇。无视道德的人自身是幸福的,但他身边人就倒霉透顶了。
##其实我多年来始终觉得这本书的文学性和思想性都乏善可陈,纯粹胡闹。王永年的点评很到位呀,文化价值大于文学价值,卡波特不也说凯鲁亚克「不是写作而是打字」么?所以这个书的面貌不能怪译者,原文就不好
##除了结尾处的文字能勾起我一点点的感触以外,别的真是无感。所以说,骨子里我还是个很保守的人,对这种看似做事情不顾后果的流浪情怀并不感冒。
##我只喜欢这一类人,他们的生活狂放不羁,说起话来热情洋溢,对生活十分苛求,希望拥有一切,他们对平凡的事物不屑一顾,但他们渴望燃烧,像神话中巨型的黄色罗马蜡烛那样燃烧,渴望爆炸,像行星撞击那样在爆炸声中发出蓝色的光,令人惊叹不已。
##这本书作为小说太碎了
##非常普通,几乎是流水账,也许在那个年代很有意义,现在看起来非常普通,甚至乏味。老先生的译文很流畅,坚持读完。
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感觉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那些平凡的东西。
##有些书就是被神话了 这本就是
##好久没读过这么爽快的书了,有些人的生活本身就是传奇。无视道德的人自身是幸福的,但他身边人就倒霉透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