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對我有所幫助,子有點小。
評分盡管布萊森不把自己看作旅行傢和遊記作傢(“真正的旅行傢都要冒險,睡硬地,我卻總是住旅館”),他的如下一些作品通常都齣現在書店的遊記櫃上:《失落的大陸》(The Lost(Continent,1990年)、《無處歸屬》(Neither Here Nor There,1993年)、《小島劄記》(Notesfrom a Small Island,1996年)、《大國劄記》(Notes from a Big Country),1998年)、《林中遠足》(A Walk in the Woods,1998年)和《烈日暴曬的地方》(In a Sunburned Country,2000年)。按布萊森本人的說法,上述第一部作品《失落的大陸》雖以“美國小城之旅”(Travels in SmallTown America)為副題,重點在“失落”一詞,本質是懷舊和追逐,懷童年巡遊之舊,尋覓理想中的美國小城,但在涉足三十八個州以後,理想終歸烏有。《無處歸屬》,依我個人之見,是迄今為止布萊森最精彩的作品,寫作的緣起似乎仍在憶舊,即重現二十年前從挪威到伊斯坦布爾的歐洲之旅:傲慢的巴黎人;橫衝直撞的意大利司機;以鏟除英國特色樹籬為榮的推土機;挪威催人昏睡的電視;瑞士城鄉遍地高聳的高壓電綫塔……《小島劄記》是對英國告彆旅行的産物,寫得很有感情,布萊森自稱這次旅行“就像跑完全程的運動員為嚮觀眾緻敬而加跑的一圈”;“雖有百分之八十五或百分之六十五的英國人想不齣英國有什麼東西值得他們自豪,我仍願為英國鼓吹。”《大國劄記》是在英國報紙上連載時以及最後結集齣版時所采用的書題,同書稍後在美國齣版時改題為《故國陌路》(I’m a Stranger Here Myself)。布萊森在本書中詳盡描述瞭迂迴美國的頭十八個月中,他和自己的英籍傢人所經受的文化震撼,諸如“百分之九十三的離傢外齣之行,不管距離遠近,也不論目的何在,美國人都要開車!”《林中遠足》為布萊森贏得的文名可能勝於他的任何其他作品,因為這一迴旅人要動真格瞭,須知阿巴拉契山間小路全長二韆二百英裏,乃是世上有人工標誌的最長山路,走完全程約需五個月!百分之九十的人半途而廢;百分之二十的人走完一周便敗下陣來,布萊森和旅伴走瞭整整一個夏天,走完八百七十英裏的距離(相當於從紐約走到芝加哥),總算瞭卻一樁心願。關於這個心願,作傢本人是這樣說的:
評分 評分是從全球角度來寫的。不隻學到英語,還對其它國傢語言有認識。一直以為日語5個元音簡單,原來歐洲有種瀕臨滅絕語言纔3個元音。
評分不管是在蕞爾小島,或是莽莽林原,或是熙攘鬧市,布萊森總能在尋常的景物或人事中發現不尋常而值得一寫(有時是大書特書)的東西,並挖掘笑料,生發齣獨特的觀感。麵對差強人意的現實,他能領略有缺陷的美。他寜可用冷嘲的口吻對讀者詳述所見所聞;除瞭極個彆的動情的例外,決不贊同在旅行紀實文字中作浪漫主義的美化,兼發矜誇高論。應當說,這既是布萊森寫作的特色,在不同程度上,也是現當代旅行紀實文學的共性。“文革”期間某位意大利導演在中國這片異域以上述手法拍瞭一部紀實電影,結果被江青大批特批,其實如果瞭解上述手法普遍性的話,那批判多半是對著影子打拳瞭(shadow boxing)。
評分活動購入的,很實惠。
評分這是瞭解英語語言發展曆程的一本好書,值得一讀,強力推薦!
評分頭腦裏有個微弱的聲音在說:“聽上去真帶勁!咱們乾吧!”我又想齣好幾個理由。多年懶散之後,長途步行可使我保持健康;這還是個發人思考的好方法,使我得以重新領略故國的廣袤和美麗……當那些身穿迷彩褲、頭戴獵人帽的男子漢們在四A小餐館圍坐在一起,談論野外完成的非凡業績時,我將不再自慚形穢。我要帶上一點傲氣,眯起雙眼,眺望遠方的地平綫,並拖長著聲調,像個男子漢般地哼哼說:“是啊,我在林子裏拉過屎呢。”
評分衝作者去的,書很難買的樣子,彆讓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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