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2-01
★ 鲁迅文学奖、《小说月报》百花奖、《小说选刊》优秀作品奖、中国女性文学奖获得者,第十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作家方方创作精华全景展现!
★ 方方亲自遴选的读本,收录中篇小说《闲聊宦子塌》《风景》《在我的开始是我的结束》《民的1911》《刀锋上的蚂蚁》《涂自强的个人悲伤》、短篇小说《凶案》《湖上》《言午》等代表作,以及散文若干。一本书读懂方方!
★ 王蒙亲自作序并诚意推荐!
★ 书中配有多幅珍贵插图,生动展现文字之外的方方。
★ 随书附赠精美书签。
本书精选方方“为大时代中的小人物代言”的经典作品,收录短篇小说《凶案》《湖上》,中篇小说《闲聊宦子塌》《风景》《在我的开始是我的结束》《民的1911》《刀锋上的蚂蚁》《涂自强的个人悲伤》,以及散文《滨湖的大学》《少年往事》等,关注社会底层人物的生存状况,深刻揭示生活本质,比较全面地展现了方方的文学创作成就。
方方,本名汪芳。198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中文系。上大学前写诗,曾获中国《诗刊》新诗一等奖。现为湖北省文学院专业作家、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当代写作研究中心主任、湖北省作家协会主席。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乌泥湖年谱》《水在时间之下》《武昌城》等,中篇小说《风景》《万箭穿心》《奔跑的火光》等。2012年,凭《武昌城》获第十届华语文学传媒杰出作家奖。此外,《风景》获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琴断口》获鲁迅文学奖,另有作品获《小说月报》百花奖、《小说选刊》优秀作品奖、中国女性文学奖等国内多个重要奖项,亦曾多次登上中国小说排行榜。已出版小说、散文集一百余部。多部小说被译为法、日、意、葡、韩、泰、西班牙等文字在国外出版。
韩少功(知名作家):她就近取材,不避庸常,特别能体会小人物物质性的困窘,也不轻易许诺精神的拯救,其作品散发着俗世的体温,能使读者联想到自己的邻居、同事、亲友及自己,苏醒人生的绝望和希望。戴锦华(文学评论家):方方作品的意义正意味着当代中国文学、文化中一个久经延宕的、“在场的缺席者”终于登台。……从某种意义上说,方方更像是一位为19世纪的文化所造就的工业时代的行吟歌手。她挚爱,但不煽情;充满对社会的关注,却不自命为寓言家与说教者。或许方方的写作,将成为当代中国文学中批判现实主义写作的引人注目的一处标记。付如初(青年评论家):她对纯文学写作的坚持、对现实主义的坚持,是文学探索和发展的一点不灭的星火。……如果从当代作家中挑选一个“时代的文学书记官”,那非方方莫属。贺绍俊(文艺评论家):无论她在其小说创作的“画布”上描绘什么样的图景,勾勒什么样的人物,都因其底色的烘托而增加了思想的厚度。
短篇小说凶案湖上这天这年言午一棵树推测几种哪里来哪里去中篇小说闲聊宦子塌白梦白雾白驹风景在我的开始是我的结束定数民的1911刀锋上的蚂蚁涂自强的个人悲伤散文滨湖的大学女人的字女人的书在丽江看街看雨看人少年往事去汉口吃粉附录方方主要著作出版年表
风景 ……在浩漫的生存布景后面,在深渊最黑暗的所在,我清楚地看见那些奇异世界 ……——波特莱尔一七哥说,当你把这个世界的一切连同这个世界本身都看得一钱不值时,你才会觉得自己活到这会儿才活出点滋味来,你才能天马行空般在人生路上洒脱地走个来回。七哥说,生命如同树叶,来去匆匆。春日里的萌芽就是为了秋天里的飘落。殊路却同归,又何必在乎是不是抢了别人的营养而让自己肥绿肥绿的呢?七哥说,号称清廉的人们大多为了自己的名声活着,虽未害人却也未为社会及人类做出什么贡献。而遭人贬斥的靠不义之财发富的人却有可能拿出一大笔钱修座医院抑或学校,让众多的人尽享其好处。这两种人你能说谁更好一些谁更坏一些么?七哥只要一进家门,就像一条发了疯的狗毫无节制地乱叫乱嚷,仿佛是对他小时候从来没有说话的权利而进行的残酷报复。父亲和母亲听不得七哥这一套,总是叫着“牙酸”然后跑到门外。京广铁路几乎是从屋檐边擦过。火车平均七分钟一趟,轰隆隆驶来时,夹带着呼啸而过的风和震耳欲聋的噪音。在这里,父亲和母亲能听到七哥的每一个音节都被庞大的车轮碾得粉碎。依照父亲往日的脾气,七哥第一次这么干时,父亲就会拿出刀割下他的舌头。而现在父亲不敢了。七哥现在是个人物。父亲得忍住自己全部的骄傲中篇小说去适应这个人物。 七哥已经很高很胖了。他脸上时常地泛出红油油的光。肚子恰如其分地挺出来一点点。很难想象支撑他这一身肉的仍然是他早先的那一副骨架。我怀疑他二十岁那次动手术没有割去盲肠而是换了骨头。否则就不好解释打那以后他越长越胖这个事实了。七哥穿上西装打上领带便仪表堂堂地像个港商。后来又戴了副无框眼镜便酷似教授抑或什么专家。七哥走在大街上常有些姑娘忍不住含情脉脉地凝视他。七哥在外面说话毫无疯狗气,文质彬彬地卖弄他那些据说是哲人也得几十年修炼才能悟出的思想。七哥住过晴川饭店。起先父亲不信。父亲每天到江边溜达都能看到那高白高白的房子,父亲在汉口活了偌些年从来还没见过这么高的房子,便咬定只有毛主席或者是周总理这个级别的人才能住。母亲说毛主席和周总理来不及住进去就升天了。父亲说那还有胡总书记和赵总理能住哩。父亲说这话时是一九八四年。七哥解释不清,便说那大楼里的“晴川饭店”写得像“暗川饭店”,不信你们去查证。父亲和母亲自然是不敢设想自己有机会去那里瞧瞧。直到有一天报上登着个体户住进晴川饭店的消息后,五哥和六哥各带一千块钱去了一趟。第二日回来对父亲说小七子的确在那里住过,那字真的写得像“暗”川饭店。七哥说他去那里总是坐“的士”,每回都有穿红衣服的小侍者为他打开车门,然后还鞠个躬说:“欢迎您的光临。”五哥和六哥是坐公共汽车去的,下了大桥,还走了好远的路,无法证实七哥的话。但父亲母亲不必做何证实也完全相信了。父亲再往江边转悠时,遇见熟人便忍不住说:“那个晴川饭店也就那样,我小七子住过好些回数。”“哦?就是睡床底下的那个小七子?”熟人常惊叹着问。父亲说:“是呀,是呀,硬是睡出个人物来了。”父亲说这话时,脸上充满慈爱和骄傲之气。其实,过去父亲总怀疑七哥不是他的儿子。在母亲肚皮隆起时,父亲才知道有这么回事。父亲蹲在门口推算日期,算着算着便抓过母亲扇了两嘴巴。方方自选集 父亲说那时候他跟一只货船到安庆去了,一个老朋友要死了想再见他一面。他前后去了十五天,而母亲却在这段日子里怀上了七哥。母亲风骚了一辈子,这一点父亲是知道的。他一走半月,母亲如何能耐得住寂寞?父亲觉得隔壁的白礼泉最为可疑。白礼泉精瘦精瘦,眼珠滴溜溜地不怀好意,薄嘴皮能言会道勾引女人还有富余。而最关键的是父亲亲眼见过他和母亲打情骂俏。父亲越想越觉得真理在握。为此在母亲生七哥坐月子的时间里,父亲看都不看七哥一眼,若无其事地坐在屋门口大口喝酒,把下酒的炒黄豆嚼得“吧喀吧喀”地响。服侍母亲的事全是大哥干的。大哥那时已经十七岁了。他十分庄严地照料这个小肉虫一样软软的七弟。半年后父亲头一次看了七哥。他看得很仔细,然后像扔个包袱一样把七哥朝床上一甩。七哥瘦瘦巴巴的,全然不似高高壮壮的父亲的骨肉。父亲揪住母亲的头发,追问她七哥到底是谁的儿子。母亲声嘶力竭地同他吵闹,骂他是野猪是恶狗是瞎了眼的魔鬼,说他到安庆去为他过去的情人送终还有脸回家吵架。父亲和母亲的喉咙都大得惊人。平均七分钟一趟的火车都没能压住他们的喧闹。于是左邻右舍来看热闹。那时正是晚饭时候,一个个的观众端着碗将门前围得密密匝匝。他们一边嚼着饭一边笑嘻嘻地对父亲和母亲评头论足。母亲朝父亲吐唾沫时,就有议论说母亲这个姿势没有以前好看了。父亲怒不可遏地砸碗时,好些声音又说砸碗没有砸开水瓶的声音好听。不过了解内情的人会立即补充说他们家主要是没有开水瓶,要不然父亲是不会砸碗的。所有人都能证明父亲是这个叫河南棚子的地方的一条响当当的好汉。这个问题毋庸置疑,父亲的确是条好汉。全家人都崇拜父亲,母亲自然更甚。母亲一辈子唯一值得她骄傲的就是她拥有父亲这么个人。尽管她同他结婚四十年而挨打次数已逾万次,可她还是活得十分得意。父亲打母亲几乎是他们两人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母亲需要挨完打后父亲低三下四谦卑无比且极其温存的举动。为了这个,母亲在一段时间没挨打后还故意地挑起事端引得父亲暴跳如雷。母亲是个美丽的女人,自然风骚无比。但她的确从未背叛过父亲。她喜欢在男人们面前挑逗和卖弄那是她的天性,仅此而已。母亲说难道世界上还会有比父亲更像男人的吗?母亲说如果有那才是真的见鬼了。母亲说除非父亲先她而死她才会滚到另一个男人怀里。母亲说这话时才二十五岁,而现在她已六十了,父亲仍然健在。母亲毫无疑问地履行着她的中篇小说诺言。所以父亲怀疑七哥是隔壁白礼泉的崽子显然是不讲道理。白礼泉比母 亲小十八岁,母亲常忍不住去逗弄他,偶尔也动手动脚,但七哥绝对无误是父母的儿子。因为只有父亲这样的人才可能生出七哥这样的儿子。这个道理直到二十五年后七哥突然一天说他被调到团省委当一个什么官了之后父亲才想明白。父亲从七哥那里听说团省委的人下一步就是去党省委,有运气到中央也是不难的。父亲几乎有点接受不了这个事实。父亲这辈子连县一级的官都没见过。父亲跟他认识的同样对方也认识他的最大的官员——搬运站的站长——一共只说过两句半话。有半句是站长没听完就接电话去了。而现在,他的小七子居然比站长大好些级别并且还只有二十来岁。鉴于这点,对七哥一进家门就狂妄得像个无时无刻不高翘起他的尾巴的公鸡之状态,父亲一反常规地宽容大度。二父亲带着他的妻子和七男二女住在汉口河南棚子一个十三平米的板壁屋子里。父亲从结婚那天就是住在这屋。他和母亲在这里用十七年时间生下了他们的九个儿女。第八个儿子生下来半个月就死掉了。父亲对这条小生命的早夭痛心疾首。父亲那年四十八岁。新生儿不仅同他一样属虎而且竟与他的生日同月同日同一时辰。十五天里,父亲欣喜若狂地每天必抱他的小儿子。他对所有的儿女都没给予过这样深厚的父爱。然而第十六天小婴儿突然全身抽筋随后在晚上咽了气。父亲悲哀的神情几乎把母亲吓晕过去。父亲买了木料做了一口小小的棺材把小婴儿埋在了窗下。那就是我。我极其感激父亲给我的这块血肉并让我永远和家人待在一起。我宁静地看着我的哥哥姐姐们生活和成长,在困厄中挣扎和在彼此间殴斗。我听见他们每个人都对着窗下说过还是小八子舒服的话。我为我比他们每个人都拥有更多的幸福和安宁而忐忑不安。命运如此厚待了我而薄了他们这完全不是我的过错。我常常是怀着内疚之情凝视我的父母和兄长。在他们最痛苦的时刻我甚至想挺身而出,让出我的一切幸福去与他们分享痛苦。但我始终没有勇气做到这一步。我对他们那个世界由衷感到不寒而栗。我是一个懦弱的人,为此我常在心里请求我所有的亲人原谅我的这种懦弱,原谅我独自享受着本该属于全家人的安宁和温馨,原谅我以十分冷静的目光一滴不漏地看着他们方方自选集 劳碌奔波,看着他们的艰辛和凄惶。那时是一九六一年。九个儿女都饿得伸着小细脖呆呆地望着父母。父亲和母亲才断然决定终止他们年轻时声称的生他一个排的计划。小屋里有一张大床和一张矮矮的小饭桌。装衣物的木盆和纸盒堆在屋角。父亲为两个女儿搭了个极小的阁楼。其余七个儿子排一溜睡在夜晚临时搭的地铺上。父亲每天睡觉前点点数,知道儿女们都活着就行了。然后他一头倒下枕在母亲的胳膊上呼呼地打起鼾来。父亲说这地方之所以叫河南棚子就是因为祖父他们那群逃荒者在此安营扎寨的缘故。河南棚子在今天差不多是在市中心的地盘上了。向南去翻过京广铁路便是车站路。汉口火车站阴郁地像个教堂立在路的尽头。走出车站路向右拐,便上了中山大道。这一段中山大道,几乎有门即是店。铁鸟照相馆老通城饭店首家服装厂扬子街江汉路六渡桥诸如此类汉口繁华处几乎占全。父亲每天越过中山大道一直走到滨江公园去练太极拳。父亲总是骄傲地对他的拳友们说他是河南棚子的老住客。而实际上老汉口人提起河南棚子这四个字如果不用一种轻蔑的口气那简直是等于降低了他们的人格。父亲说祖父是在光绪十二年从河南周口逃荒到汉口的。祖父在汉口扛码头。自他干上这一行后到四哥已经是第三代干这了。三哥总说爷爷若一来便当兵,没准参加辛亥革命,没准还当上一个头领,那家里就发富多了。说不定弟兄姐妹都是北京的高干子弟。父亲便吼放屁。父亲说人若不像祖父那样活着那活得完全没有意思。祖父是个腰圆膀粗力大如牛有求必应的人。祖父老早就加入了洪帮。那时“打码头”风气极盛,祖父是打码头的好手。洪帮所有的龙头拐子都对他倍加赏识。祖父认朋友而不认是非,每有所唤都狂热地冲在最前面。父亲说他十四岁就跟着祖父打码头。他亲眼见过祖父是何等的英勇和凶悍。后来祖父在一次恶战中负了重伤,肋骨被打断了好几根,全身血流如注宛若红布裹着一般。祖父被抬到家时已经奄奄一息。尽管如此祖父却一直带着微笑。父亲说大头佬殷其周专门派人为祖父送来了云南白药。殷其周是当时汉口最有名的“码头皇帝”。父亲至今提起他的名字还激动得战栗不已。不过那药仍然没能救活祖父。祖父把手在父亲的肩上拍了两下便咽了气。那时父亲正跪在祖父面前垂泪。他见祖父头一歪便号叫一声扑在他身上。立即所有人都知道祖父已经走了。啜泣声便如远天滚过的雷。为祖父洒泪哀伤的人几乎是一望无边。父亲至今也没想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父亲猜测大约是祖父善打码头的缘故。父中篇小说 亲时年二十岁,除了身子比祖父稍稍单薄一点以外差不多同祖父一模一样。父亲安葬了祖父的第三天便被头佬叫去打码头。他虎视眈眈地往那儿一站,对方的人立即目瞪口呆。竟有人颤着声问他是人还是鬼。父亲每回说到这里都要仰面哈哈大笑。笑罢又大饮一口酒,把十来颗黄豆扔进嘴里嚼得“吧喀吧喀”响。父亲每回喝酒都要没完没了地讲述他的战史。这时刻他所有的儿子都必须老老实实坐在他的身边听他进行“传统教育”。有一次二哥想上他的朋友家去温习功课以便考上一中,不料刚走到门口,父亲便将一盘黄豆连盘子扔了过去。姐姐大香和小香立即尖声叫起。黄豆撒了一地,盘子划破了二哥的脸,血从额头一直淌到嘴角。父亲说:“给老子坐下,听听你老子当初是怎么做人的。”从此,逢到父亲这种时候谁也不敢把屁股挪动一下。七哥有几回都把尿憋了出来,湿了一裤。最喜欢听父亲说往事的只有母亲。母亲记忆力比父亲强多了。父亲忘却的日期地点人名全靠母亲提醒,如果母亲也忘记了,父亲就得使劲地擂着脑袋想,想得一脸痛苦表情。父亲不想出来是绝不往下讲的。遇到这种意外,父亲的儿女们才如同大赦。有一回父亲为了想民国三十六年轰动武汉的徐家棚码头之争的日期整整地想了一星期。一星期后仍没想起便只好用季节代替日期重新召拢他的听众。父亲说那是民国三十六年的冬天,日本人刚跑掉,粤汉铁路通了车,徐家棚码头业务大增油水肥厚,一些头佬都眼馋得发疯,相互寻衅械斗好几次都没有结果,洪帮头子王理松托人约了父亲。父亲那几日正手痒,便一口应允了。父亲为了打徐家棚码头凌晨三点就起了床,过江的时候天还漆黑,凛冽的风横吹过来刺得脸皮一阵阵发麻。父亲穿一件黑袄,搭肩往腰间一扎,显得威风凛凛。他上船前喝了至少八两酒,酒精把他的血烧得一窜一窜的周身痒痒,故而他对挤进骨缝的寒风感到莫名的欢喜。他望着浩渺长江,脸上像单刀赴会的关羽一样毫无惧色。父亲手上拿的是扁担,父亲每次用的都是这根,深棕色油光油光的。他挥动起来得心应手,他觉得这玩意儿不比关公的青龙偃月刀逊色。父亲的同伴熊金苟坐在船舱里瑟瑟发抖。父亲指着他的腿笑得全身抽搐,然后说:“老子恨不得把你这个熊包扔到江里喂鱼。”江水浑浊不堪,小船咿呀地摇着一支很媚人的歌,在浅黑色的凌晨显得清丽幽婉。熊金苟总是哆嗦,不管父亲怎么辱骂他都不停止这个活动。这使得他旁边的几个人都一块儿干起这活儿来。熊金苟有个瞎眼的老母和三方方自选集 个细弱如草的小姑娘,第四个又把他老婆的肚子撑得老高老高了。父亲他们抵岸时天还没亮。他们捷足先登立即抢占了徐家棚的上中下码头。父亲他们全都剽悍体壮,吓得对方手足发软。当有人发现华清街的哑巴打手队之后,更是屁滚尿流地边跑边哀号爹妈何故只给了两条腿。华清街的哑巴是鲁老十豢养的一群打手。那时说起“华清街之虎”鲁老十,人们会情不自禁地发抖。他的打手心毒手辣且从来不问为什么出手便打。不过他们也的确不会问为什么。父亲与鲁老十从无交情,哑巴中倒有一二曾崇拜过祖父。父亲他们那次自然打赢了。天亮以后他们把对方丢下的尸体绑上石头沉入江底。父亲是给一个姓张的人系的石头。父亲说他认识这个人。他们在一个码头干过活。父亲记得他曾经在父亲趔趄一下时扶了父亲一把。父亲晓得张是很老实的,但不晓得这回死在乱棒之下的怎么恰恰是他。想来想去父亲还是说这是命。父亲的腿在那一天被铁棍撕了个三角口,血流如喷。父亲对流血已经很习惯了,他只用土擦了一下,第二天就去码头干活。那道伤痕至今还染着泥土的色彩留在父亲的腿上。打赢了的头佬总是在当夜便灯红酒绿地频频举杯祝捷。而那时,父亲们却在自己的茅棚中擦洗伤口抑或为受伤的同伴寻医为死去的朋友落泪。打哆嗦的熊金苟连轻伤都没负。他把父亲搀到屋里然后笑盈盈地走了。父亲说没打死他实在是件遗憾的事,因为半个月后的又一次械斗,他被头佬定为“打死”对象。头佬们为了扛着尸体打赢官司悄悄派手下人在混乱中将熊金苟打死了。父亲亲眼看见一根铁棍砸向熊金苟的。父亲喊了他一声,结果在他迟钝地一扭头时,铁棍正砸在他天灵盖上。他连哼也没哼便“噗”地倒地,血浆流淌着把他的头变得像个新品种西瓜。父亲那一晚喝得酩酊大醉。他揍了母亲一顿然后起誓说他再不去打码头了。不过,父亲自然是要食言的。他打架斗殴像抽了鸦片一样难得戒掉。父亲的精力过剩。他不这么消耗便会被堵塞在体内而散发不出的精力折磨而死。那一幕幕悲壮的往事总是能让父亲激动得手舞足蹈。他有时还大口地喝着酒然后叫喊道:“儿子们你们什么时候能像老子这样来点惊险的事呢?”
自 序几年前我出过一本自选集。因为出版社决定再版,需要增添近年新作,所以这一部我做了一点调整。除了保留以前的部分内容,又加入了我新近发表的几部小说。所有这些,算起来,也算是我写作史上颇有代表性的作品。其中以中篇小说为最多。平常我最爱写的也是中篇小说,因为写得比较多,以至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的都是它们。这就让我的短篇小说十分委屈。其实我的好几篇短篇小说都是我自己特别喜欢的。当年的选刊们因为经常选我的中篇,见我的短篇,便一律放弃转载。有一次一个编辑跟我说,因为刚选过你的一个中篇,所以他们不肯再选你这个短篇。这篇小说这么好,真可惜呀。是可惜,但却没办法。所以大量的读者没有机会读到我的这些作品。在这里,我把我自己喜欢的这些短篇都收了进来。我在选编的时候,又一次阅读它们,我相信它们能历经时间的考验。这部自选集中最大量的当然还是我的中篇。我格外喜欢中篇小说这种形式,甚至有点入迷。因为它特别适合我这种性格的人来写。写短篇常常会觉得不过瘾,似乎正写在兴头上,突然就写完了。就好像吃一道好酒席,吃了一半就被人强行拉走似的。而写长篇则需要太多的耐心。生活中总会有干扰,一干扰,几天定不下心来。结果写作的时间便总是被拉得很长,一直拉到自己都不耐烦为止。唯有中篇,写到我自己想要收手或是恰有外界骚扰时,正好写完。更兼它篇幅不大,答应编辑的稿债,也比较容易还。最多咬咬牙,半个月完成一篇时间也足够。如此这般,大量地写中篇小说于我便自然而然。所以,这部自选集篇幅最多的便是我的中篇小说。现在的写作于我来说,如同每日的生活必需。隔上一阵,如果什么都不写,便会不自在,心里的空虚便像春天的草一样疯长。经常我也并非都是在写小说,有时候随手写上一点感想,也很舒服。特别有了博客、微博、微信这些新型媒体之后,漫不经心地随心所欲地在博客上自说自话一番,或是将旧作翻拣出来重新看过,贴出来给大家看,也蛮来劲。这一切,其实都成了一种生活方式。是属于我自己的生活方式。1978年我进了武汉大学中文系读文学专业后,才算是我真正接触文学的开始。以前不过是胡乱读闲书而已——我家里人全都是学理工科的。那时的我,像我的父兄一样,只不过是一个读者。只会不知好坏地见书就读,仿佛猫抓老鼠,逮着哪只是哪只。所幸那年月,没有什么文化课可上,天天放大假。大量的时间若不阅读,便不知如何打发。想起那个时候,闻知谁有一本好书,不辞辛苦,磨尽嘴皮,也一定要借到手。为了在规定时间内还书,还必须通宵达旦地看。若逢停了电,点着煤油灯也要读完。那些读书的日子,真是尽兴呀。尤其夏天的下午,天热不想出门玩,我几乎天天坐在走廊大门通风的地方看小说。多少年如此。左邻右舍都看惯了,他们常说,方方看起书来,她妈妈怎么喊她她都听不到。直到现在,我还会常常想起自己坐在走廊的椅子上看小说的情景。以至进到大学,看到老师开出的必读书目时,我竟是大喜。因为当代的小说部分,几乎全被我通读过了,而古代的经典小说,也读了大半。对于我来说,写作最初的开始,便是阅读。是阅读让我热爱写作。转眼之间,自己竟也写了近四十年,把一个热血青年的我,写成了一个头发斑白的我。有时候会想,不知今天还有没有读者,像当年的我那样去阅读。如果有,希望我这本书,能让他感到阅读的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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