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2-22
《染匠之手》是奥登的文学批评代表作。收录了奥登甚为精彩的散文作品。
首本完整的中译本,填补耀眼空白。
五卷本“奥登文集”收官之作,二十世纪欧美文学批评领域的不朽巨著。
锁线精装,印制优良,收录珍贵照片和插图。
《染匠之手》收录了一代文学巨匠W.H.奥登精彩纷呈的散文作品,包括他作为牛津大学诗歌教授发表的著名讲演录。书中的文章题材广泛却又互有关联,对诗歌,对艺术,对人生的种种境况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些所思、所感独出机杼,不落窠臼,核心的关注点虽然是文艺,立论的背后却是作者在二十世纪中的全部经验。
奥登(1907—1973)是英国著名诗人、评论家(由于出生于英国,后来成为美国公民,所以也有人将其列为美国作家),举世公认的二十世纪zui伟大的作家之一。奥登的作品数量巨大,主题多样,技巧高超,身后亦备受推崇,其独特风格对后辈作家影响深远。
罗伯特·弗罗斯特
[英]W. H .奥登 文
胡桑 译
梵予 校
但是,神佑的岛屿,祝福你,孩子,
我从未见过受神庇佑的人。
如果问“美即是真,真即是美”这句话是谁说的,许多读者都会回答“济慈”。然而济慈并不曾说过这类话。这是济慈的诗作《希腊古瓮》中的句子,是他对某一类艺术作品的描述和评论,这种艺术作品刻意回避了当下生活的的罪恶和难题,或曰“极度悲伤和烦忧的心灵”。譬如,古瓮描绘了山城堡垒,以及其他美景;它并未描绘战争,而堡垒之所以存在正是因为战争这种罪恶。
艺术源于我们对于美和真理的欲求,也因为我我们深知这两者并不一样。有人会说,每一首诗都展示了爱丽儿与普洛斯彼罗 之间对抗的某种迹象;在每一首出色的诗中,他们之间的关系都是愉快的,虽然程度不尽相同,却从不缺失其张力。希腊古瓮表达了爱丽儿的立场;普洛斯彼罗的立场则由约翰逊博士(Dr. Johnson) 以同样简洁的方式表达:“写作的唯一目的是,能使读者更好地享受生活,或更好地忍受生活。”
我们希望诗歌展现美的一面,也就是说,一个可以言表的人间天堂,一个可供纯粹嬉戏的永恒世界。它给予我们愉悦,原因正在于它与人类历史中生存状态形成鲜明对比,不再有无从解决的难题和无法避免的苦难;与此同时,我们又希望诗歌具有真的一面,也就是说,将生活用某种方式在我们面前展现,为我们揭示生活的未来,并将我们从自我陶醉和欺骗中解救出来。而诗人若不将艰难、痛苦、无序、丑陋的元素引入自己的诗歌,就不能为我们带来真理。尽管每一首诗都会涉及爱丽儿与普洛斯彼罗之间“某种”程度的协作,但是他们所扮演的角色的重要性在每一首诗中都不尽相同:当评判诗人的一首诗,或者有时是他的整体创作时,我们可以说作品不是由爱丽儿主导,就是由普洛斯彼罗主导。
炽烈的太阳,冰凉的火,由温润的风所缓和,
黑荫,优雅的保姆,覆影于我的白发吧:
照耀吧,太阳;燃烧吧,火焰;呼吸吧,空气,让我安宁;
黑荫,优雅的保姆,遮盖我,愉悦我吧:
影子,我优雅的保姆,别让我晒伤,
愿我的欢乐不会引起人们的悲戚,
别让我美丽的火
点燃我不安的欲念,
也别让它刺伤任何一双明目,
只要在世上轻柔逡巡便好。
(乔治·皮尔 ,《拔士巴之歌》[Bathsabe’s Song])
路上升到顶点,
似乎来到了尽头,
要起飞,进入天空。
于是在遥远的弯口,
它似乎要进入一片树林,
这片地方,一切都静静矗立着,
久远如那些一直站立的树。
但是,说说幻想所渴求的,
一滴滴油猛燃
驱动着我负重的车子,
油滴被束缚在路上。
它们决定着此程的远近,
却与绝对的飞翔和休憩
几乎没有任何关系
从浩渺的蓝色,和眼前的绿色中,
能看出些端倪。
(罗伯特·弗罗斯特,
《中途》[“The Middleness of the Road”])
两首诗都用第一人称单数写成,然而皮尔那首《拔士巴之歌》中的“我”与弗罗斯特诗中的“我”并不一样。这一个“我”似乎是匿名的,几乎只是一种语法形式;我们不可能想象在宴会上遇见拔士巴。第二个“我”指定的是特定处境中的历史个体——他在某一特定类型的风景中开着车子。
去掉拔士巴所说的话,她就消失了,因为她所说的并非是对任何处境和事件的回应。假如有人问,她的歌到底唱的是什么,很难有人给得出确切的回答,而只有一个模糊的答案——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任何一个美丽的女子,在任何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半睡半醒之间,沉思着自己的美,顾影自怜与和愉悦的恐惧交织在一起,愉悦是因为她并未察觉任何实际的危险;如果害怕有人偷窥,她的歌声可不是这样的。假如有人试图解释他为什么喜欢这首歌或任何一首这种类型的诗,他就会发现自己讨论的是语言、韵律的处理、元音和辅音的模式、停顿的安排、换语等等。
在另一方面,弗罗斯特的诗对先于言辞而存在的经验做出了清楚的回应,没有这种经验,这首诗就不可能存在,因为写这首诗的目的就是给这种经验下个定义,并从中提炼智慧。尽管这首诗并不缺少词句所表达的美——这是一首诗,不是一段以传递信息为目的的散文——对于它言说的真理而言,这却是次要的。
假如有人突然让我给他举例说明好诗是什么样的,我很有可能会立刻想到皮尔的这类诗:但是,假如我正处在一种情绪激动的状态中,无论是出于欢乐还是忧伤,此时要努力想起一首合乎心境并且可以点亮希望的诗,一首类似弗罗斯特风格的诗最有可能浮现在我脑海。
就像莎士比亚所说,爱丽儿毫无激情。这既是是他的荣耀,又是他的局限。尘世的天堂是一个迷人的地方,然而,这里不会发生任何严肃、重要的事情。
爱丽儿要是编一部诗选,只收录类似维吉尔 的《牧歌》、贡戈拉 的《孤独》这样的诗,以及类似坎皮恩、赫里克 、马拉美这样诗人的作品,其狭隘而单调的情感终究会令我们厌倦:因为爱丽儿的别名是纳喀索斯。
一首诗在刚写下时也许是普洛斯彼罗占据主导的,在后代人眼里却成了爱丽儿式的诗。儿歌《我为你唱一个O》(I will sing you One O)最初可能只是易于背诵的雅韵诗,教人以最为重要的神圣知识。由于我们对诗歌中涉及的形形色色的人物已经不再好奇,对我们而言它更像是一首爱丽儿式的诗歌:探究诗歌中白皙如百合的男孩到底是什么人的时候,我们扮演的角色是人类学家,而非诗诗歌读者。另一方面,对于但丁《神曲》中所描述的人物,我们掌握的任何知识,都有助于鉴赏他的诗。
自己到底在写哪类诗,就连诗人自己也有可能搞混了。举个例子,《利西达斯》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们会觉得普洛斯彼罗占据了主导,因为其意图讨论的可能是最严肃的问题——死亡、悲痛、罪、重生。但是我相信这是一个幻觉。通过更仔细的观察,我感到这首诗只有外衣属于普洛斯彼罗,而爱丽儿披上了这件外衣,只为消遣,所以,诸如“谁是加利利湖的领航者” 、“谁是不长脚趾的珀贝尔(Pobble)” 都是无关主题的,在浪尖行走的人只是一名阿卡迪亚的牧羊人,他的名字碰巧叫基督。假如以这种方式阅读《利西达斯》,把它当成爱德华·利尔的诗,那么,我认为它就是英语诗歌中最优美的一首:然而,如果按照它表面上体现的风格,将它当成一首普洛斯彼罗式诗歌去读,那么,我们就会指责它冷酷无情、琐碎无聊,就像约翰生博士的评价一样,因为读者期望从中获得智慧和启示,但它什么也也没给。
由爱丽儿主导的诗人具有一个很大的优势;他失败的方式只有一种——其诗歌可能太过琐碎。在涉及自己的某首诗时,他最差的评价也不过是——这首诗本可以不写。然而由普洛斯彼罗主导的诗人失败的方式各不相同。在所有英语诗人中,爱丽儿与诗人相关的特质在华兹华斯身上可能体现得最少。假若要知道普洛斯彼罗试着全部由他自己来写诗结果会是什么,华兹华斯提供了最佳例子。
鸟与笼子,都属于他:
那只鸟是我儿子的:他将它养得
干净而齐整;许多次航行
这只叫声悦耳的鸟都伴随着他:
最后一次出航,他将鸟留在了船上;
这样做,可能是出自头脑中的预感。
读完这样一个段落,有人会惊叫:“这个人不会写诗,”爱丽儿绝不会收到这样得评价;倘若爱丽儿不会写,他就不会下笔。然而,普洛斯彼罗可能还会犯下比“可笑”更严重的错误;既然他要努力表达真实的东西,假如失败了,那么结果可能比琐碎无聊还要糟糕。如果他所言并非真实,可能会使读者下这样的结论——不是“这首诗本可以不写”,而是“这首诗就不该写”。
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方面,弗罗斯特都是由普洛斯彼罗主导的诗人。在自己的《诗合集》中,他写道:
声音是矿石中的金子。那么,我们要让声音独立出来,剔除无关紧要的部分。我们这样做,最终的目的在于发现写诗的目标,是让每一首诗尽可能地发出不同于其他诗的声音,只有元音、辅音、标点、句法、句子这些资源还不够。我们需要求助于语境-意义-主题……但回过头来说,诗歌只不过是另一种言说胸臆的艺术,不论完整健全还是有所缺陷。也许完整健全的诗歌会更好,因为更深刻,拥有更广阔的经验。“一首诗”始于欢愉,终于智慧……对生命的净化——不一定是以建立宗派、祭仪为基础的彻底净化,而是一种足以对抗混沌的暂时状态。
我以为,C. S. 刘易斯(C. S. Lewis)教授会将弗罗斯特的诗风称之为“出色而单调”(Good Drab)。诗中的乐感一直与说话的语调一致,平静而理智,除了卡瓦菲,我想不出有哪位现代诗人,除了卡瓦菲 ,对语言的使用如此简练。他极少使用隐喻,其所有作品中没有哪个词,或是历史或文字的典故是那类不喜读书的十五岁孩子所不熟悉的。他却能够用简单的语言表达各种各样的情感和经验。
尽管如此,她已置身于鸟儿们的歌声中。
此外,她的声音,扰乱了它们的声音,
并已在树林里停留了太久,
也许,再也不会消失。
鸟的歌声不再是以前的样子。
对鸟儿们所做的,是她到来的原由。
******
我希望,假如此刻他正在看得见我的地方,
那么,远离我,直到看不清我在做什么。
你可以从声名卓著跌落到籍籍无名。
关键是,假如我年轻时远近闻名,
精力充沛,这不会是我的结局,
并非意味着我有勇气
变得如此放肆,在别人面前捣乱。
我可能具有勇气,但看上去似乎又没有。
第一段诗里的情感温和、愉快,其中的沉思只能属于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男人。第二段诗里的情感激烈而沉痛,说话者是一个没有上过学的女人。然而,两段诗的措辞一样质朴。这个男人所使用的一些词,这个女人可能自己不会使用,然而没有一个词是她不理解的;她的句法要比前者稍微粗糙一些,但只是“稍微”而已。他们两人的声音听上去各不相同,却都是真实的。
弗罗斯特的诗歌用语属于心智成熟的人会使用的哪一类,完全清醒,能够自我控制;而不是梦话或无法控制的激情。他很少使用感叹句、祈使句和反问句,除非是在转述句中。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诗缺乏感情;我们可以一次又一次地感受到其诗句实际表达的背后,潜藏着多么强烈,甚至激烈的感情,不过他言辞审慎,而他的诗在听觉上,可以说是纯洁通透。即使弗罗斯特希望表达一种毫不收敛的绝望的怒吼,也几乎无能为力,而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主人公就经常可以做到。不过,能够写出以下诗行的人,肯定熟悉绝望的感觉:
我已静静站立,止住脚步的声音,
远处,一声断断续续的呼喊
从另一条街传来,越过房屋,
但并非是召唤我回去,或说再见。
而更远处,在一个神秘的高处,
一只闪亮的钟耸立在天空,
公布着没有对错的时间。
我已是一个熟悉黑夜的人。
每种风格都有其局限。以弗罗斯特的风格就写不不出《关于蛇的草稿》(Ebauche d’un Serpent) ,以瓦雷里的风格也写不出《雇工之死》(The Death of the Hired Man) 。像弗罗斯特这样接近日常用语的风格必定是一种当代风格,这种风格属于生活在二十世纪前半叶的人的风格;因此,这种风格不太适用于来自遥远过去的主题,因为往昔与今日之间往往有着很大的差异,也不适用于不受时间影响的神话主题。
无论是弗罗斯特在《理性假面具》(A Masque of Reason)中所写的约伯 ,还是在《仁慈假面具》(A Masque of Mercy)中所写的约拿 ,在我看来都有点不伦不类;两者穿上现代装束后都有点做作。
诗人也并不适宜用这样一种风格在正式的公开场合谈论“尘世文明”(Civitas Terrenae) 并为“尘世文明”作“代言”。甚至在戏剧作品中,弗罗斯特的语调也是在自言自语,“大声地”思考,却未意识到观众的存在。当然,这种方式与其他所有方式一样,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比大多数方式都更加精于世故。当诗歌关涉个人情感,这种深思熟虑是合理的,不过,如果诗歌主题是公共事务或人们普遍关心的观念,这就是一种错误的深思熟虑。弗罗斯特为1932年在哥伦比亚大学召开的美国各政党全国代表大会所创作的一首诗名叫《培育土壤:一首政治田园诗》(Build Soil, a Political Pastoral),当时这首诗受到来自自由主义左派的大量批评,被指责为反动作品。如今阅读这首诗,人们会奇怪这些批评者为何如此大惊小怪,然而,诗中那种“我是平常人”的“炉边漫谈”的方式依然令人恼怒。人们或许更希望哥伦比亚大学邀请叶芝来写这首诗;叶芝可能会说出些离谱的东西,却可以演好一出戏,这正是诗人对我们谈论我们所关切的事情时,我们想要听到的东西,不是作为私人个人,而是作为公民。也许,弗罗斯特自己也感到不舒服,因为这首诗最后的也是最好的两行是这样写的:
我们难以分离。我们离开同伴
回家,意味着恢复了清醒。
任何旨在阐明生活的诗歌必须关乎两个问题,所有人,无论他们读诗与否,都想听到对于这两个问题的清楚阐释。
1)“我是谁?”人与其他造物的差异是什么?两者之间可能有什么联系?在宇宙之中,人处于什么地位?哪些生存条件是他必须接受的命运,并且是任何意志都不能改变的?
2)“我应该成为谁?”那些值得每个人去尊重、去效仿的英雄、纯粹的人,他们有何特点?反过来说,那些每个人都应该努力避免成为的鄙陋、虚伪的人,他们又有何特点?
关于这些问题,我们所有人都试图找到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答案,然而我们用以测度的经验的总是此时此地的。例如,任何诗人对于人在自然中的地位所作的评价,部分取决于他居住地恰巧所处的地形和气候,部分取决于他基于个人性情对这种地形和气候做出的反应。假如居住于相同的地形,成长于热带的诗人不可能拥有与成长于赫特福德郡 的诗人一样的视野,快乐合群的胖型体质诗人,与忧郁孤僻的瘦型体质的诗人对同样的地形也会有不同的描绘。
弗罗斯特诗歌中描绘的正是就是新英格兰的自然特质。新英格兰属于花岗岩地质,山川绵延,森林茂密,但是土壤却贫瘠。这里的冬天漫长而严寒,夏天比美国大多数地区更加温和、怡人,春天转瞬即逝,秋天缓慢、美丽而富于戏剧性的变化。这里毗邻东海岸,是欧洲来的移民最初定居之地,然而,西部肥沃的土地刚开始被开拓,新英格兰这里的人口就开始下降。买得起夏屋的游客和城市居民会在夏天来此处消暑,然而许多曾经开垦过的土地又变回了荒地。
弗罗斯特最喜欢的意象之一就是废弃的房屋。在英国或欧洲,废墟既让人想起历史变迁或是战争、圈地运动等政治行动,抑或是废弃的矿区建筑,最终让人想起一个辉煌的过去,不是因为自然的伟力,而是因为它所拥有的一切已经被掠夺殆尽了。因此,欧洲的废墟常会促使人类反思自身的不义、贪婪,以及碾压人类傲慢的自然报复。然而在弗罗斯特的诗中,废墟是一个人类英雄主义的意象,是在绝望面前的负隅顽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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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一直都在买,希望不错,京东有时很便宜!!!
评分奥登的散文集,对诗歌对人生对艺术的看法,足称伟大的文学家。
评分似我背囫囵吞枣的阅读,真该看看这本书
评分非常好,经典作品,下次还会买的,哈哈哈。
评分之前就想着买了,一直没机会,现在有折扣立马收入囊中!!!
评分奥登(1907—1973)是英国著名诗人、评论家(由于出生于英国,后来成为美国公民,所以也有人将其列为美国作家),举世公认的二十世纪zui伟大的作家之一。奥登的作品数量巨大,主题多样,技巧高超,身后亦备受推崇,其独特风格对后辈作家影响深远。
评分京东配送很快,快递小哥服务特别好,满意!全五分!这本书名气非常大,值得认真研读,全五分!!
评分奥登文集,是不是最后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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