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法:理論與方法論

習慣法:理論與方法論 下載 mobi epub pdf 電子書 2025

李可 著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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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9717360
版次:1
商品編碼:12298370
包裝:平裝
開本:A5
齣版時間:2017-12-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394
字數:378000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習慣法:理論與方法論》遵循從“事實上升至理論,進而又從理論躍遷至方法論”的研究思路,依次分析瞭習慣如何演變成習慣法、習慣法上的糾紛防控及解決機製、習慣法與國傢之間的關係及前者如何進入後者、哈耶剋及“哈耶剋式的學者”之習慣法思想的內在矛盾及當代啓示,以及由習慣法及進化理性問題必然導齣的如何從封閉小社會走嚮開放大社會等問題,進而在此基礎上提齣瞭作者獨具一格的民間習慣法研究方法論體係。

作者簡介

李可,1975年生,湖南武岡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博士,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研究方嚮為習慣法、法學方法。主持“角色叢理論下法官員額製‘人案對接’建設模式研究”“法院內部管理的模式選擇與目標定位——以司法改革為背景”“民間糾紛解決機製與和諧社會建構”等國傢ji、省部級課題七項,齣版《習慣法》《法學方法論》《法學方法論原理》《法學方法與現代司法》《法學學術規範與方法論研究》等專著十三部,在《法學研究》《法商研究》《清華法學》《江蘇社會科學》《學習與探索》等刊物上發錶論文八十餘篇,獲省級學術奬十項;《警惕法學領域的“山頭主義”》一文曾獲廣泛關注。

目錄

第一章從習慣到習慣法
第一節對作為規則之習慣的本體論追問
第二節對作為規則之習慣的精神求索
第三節習慣如何成為習慣法及其方法論意蘊
第二章習慣法與糾紛解決
第一節習俗的解紛智慧
第二節宗教力量在應對唐宋民間糾紛中的作用
第三節民間糾紛解決機製與和諧社會建構
第四節民間糾紛解決機製的政治含量
第三章習慣法與國傢法
第一節習慣法與國傢法的關係
第二節習慣法進入國傢法的本體障礙
第三節習慣法進入國傢法的製度障礙
第四節習慣法進入國傢法的方式
第四章習慣法與哈耶剋
第一節哈耶剋規則進化命題中的幾對矛盾
第二節“哈耶剋的睏惑”及其當代啓示
第三節從封閉小社會走嚮開放大社會
第五章習慣法研究方法論
第一節習慣法研究方法論之構造
第二節習慣法研究方法論之層次
第三節習慣法研究方法論之轉嚮
參考書目
探尋古老秩序:中世紀西方法律思想的演變與實踐 內容提要 本書深入剖析瞭中世紀西歐社會中,法律觀念從羅馬法傳統嚮日耳曼習慣法融閤、演變的全過程,並著重探討瞭這一獨特法律體係在理論構建與實際運作中所展現的復雜性與內在邏輯。我們將細緻考察教會法(Canon Law)在重塑社會道德秩序中的核心地位,以及世俗君主權力如何逐步介入並試圖規範分散化的法律實踐。本書不僅關注法律條文本身,更緻力於揭示法律思想如何與當時的政治結構、經濟生活及宗教信仰相互作用,塑造瞭中世紀歐洲獨特的社會治理模式。通過對關鍵法律文獻、司法實踐及重要法學傢的思想梳理,本書旨在提供一個關於中世紀法律文化全麵而深入的圖景。 --- 第一部分:羅馬遺産的重塑與日耳曼衝擊 (約 400 字) 中世紀的法律史,是以羅馬帝國晚期法律體係的衰落為起點,與日耳曼民族遷徙帶來的新法律觀念激烈碰撞和緩慢融閤的過程。公元五世紀後,隨著西羅馬帝國的瓦解,歐洲大陸陷入瞭政治碎片化的時代。在此背景下,源自古典時期的、高度理性化和中央集權的羅馬法典(尤其是《查士丁尼法典》的再發現)並未立即成為主導力量。 本書首先將迴顧羅馬法在早期中世紀(約公元 500-1000 年)的“睡眠期”狀態。在許多日耳曼王國,如法蘭剋王國和西哥特王國,法律實踐深受日耳曼傳統的影響——強調部族身份、個人復仇權(Wergild,血價製度),以及領地內的族長權威。這些法律更像是基於族群的實踐而非抽象的立法。 然而,羅馬法的殘餘(如《羅馬人法匯編》的簡略版本,或地方性的地方習慣法)並未完全消失。我們探討瞭“人法易分,地法不易分”的過渡性原則,即不同族群的人在同一領地內可能適用不同的法律。這種雙重性為後世法律體係的整閤埋下瞭伏筆。本部分將詳細分析早期法律的口頭性和儀式性特徵,以及它們如何反映瞭當時社會關係的鬆散與地方權力的相對獨立性。 --- 第二部分:教會法的崛起與法律知識的復興 (約 550 字) 中世紀早期,教會是西歐社會中唯一保存瞭大量法律知識和成熟管理機構的實體。教會法(Canon Law)迅速發展成為一個係統化、具有普適性的法律體係,它不僅規範瞭神職人員的行為和教會內部的運作,更滲透到婚姻、財産繼承、契約乃至道德審判等世俗生活領域。 本書將詳細梳理教宗權力的增長如何推動瞭教會法的統一化進程,從早期的教令(Decretals)到格拉提安的《協調教令》(Concordia Discordantium Canonum)。教會法在理論上繼承瞭羅馬法的邏輯嚴謹性,同時融入瞭大量的基督教倫理和神學論斷。我們考察瞭教會法庭在處理“良心法”方麵的獨特性,以及它對世俗司法實踐中證據規則和訴訟程序的潛移默化影響。 大約在十一世紀末和十二世紀初,隨著博洛尼亞大學等地的興起,古典羅馬法(尤其是《查士丁尼法典》的完整文本)被重新發掘和係統性地研究。這標誌著中世紀法學的高峰——“兩大法學”(Roman Law and Canon Law)的並存與衝突。本書將分析大學教授們(如伊爾內裏烏斯和巴爾杜斯)如何對古老的法條進行注釋(Glossators 和 Commentators 體係),使之適應不斷變化的歐洲社會需求。這種理論上的重構,為後世的法律科學奠定瞭基礎,也為世俗君主最終建立統一的“公法”概念提供瞭理論工具。我們區分瞭教會法在道德領域的主導性與世俗君主在領土主權領域的主張。 --- 第三部分:世俗權力的掙紮與“習慣”的製度化 (約 550 字) 在教會法和復興的羅馬法學派之間,世俗領主和新興的君主國必須找到自己的法律權威基礎。本書的第三部分著重探討瞭世俗權力如何應對這種復雜的法律環境,特彆是如何利用和規範所謂的“習慣”(Consuetudo)。 日耳曼傳統中,習慣具有不可撼動的權威性,因為它被視為曆史和社群共同意誌的體現。本書詳細分析瞭領主(Barons)如何在封建契約關係中,將自己的權力建立在地方習俗之上。然而,隨著中央集權趨勢的顯現,君主們開始努力將這些地方性的、零散的習慣納入更具普遍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框架內。 我們考察瞭英國普通法(Common Law)的早期發展,這是一個在沒有全麵復興羅馬法的情況下,通過王室巡迴法庭的判例積纍,形成具有強大地域約束力的“共同習慣法”的典型案例。這與大陸法係國傢(如神聖羅馬帝國晚期)更積極地采納和改造羅馬法理論形成瞭鮮明對比。 此外,本書還討論瞭新興的城市和行會法(Lex Mercatoria,商法)。這些商業習慣法是適應商業擴張的産物,它們展示瞭法律實踐是如何超越傳統的領主-附庸關係,基於交易的需要而自我規範的。君主們最終發現,承認並編纂重要的商業和地方習慣,是鞏固其統治、減少地方抵抗的有效途徑。本書將分析中世紀晚期齣現的各種“習慣法匯編”的政治意圖,它們是權力試圖馴服古老秩序的明確信號。 --- 結語:中世紀法律思想的深遠影響 中世紀法律體係的復雜性——羅馬法的理性、教會法的道德約束、日耳曼法的地域性和習慣的黏性——共同構成瞭一個獨特的法律生態。本書認為,正是這種多樣性與衝突,催生瞭現代法律思想中對法律淵源的區分、對司法解釋的重視,以及對“法治”概念的早期探索。理解中世紀法律的演變,是理解現代歐洲法律體係(無論大陸法係還是普通法係)結構性差異的關鍵。

用戶評價

评分

讀罷《習慣法:理論與方法論》,腦海中湧起的,是對一個被我們日常經驗所忽略但又無處不在的法律現象的全新認識。我一直以為法律就是擺在書本上、寫在紙上的那些條文,是法官宣讀的判決。然而,這本書讓我意識到,法律的生命遠不止於此。它像一條隱秘的河流,在社會的大地上默默流淌,滋養著各種關係,規範著無數行為。我尤其好奇書中是如何處理“習慣”與“法律”之間的界限的。畢竟,“習慣”往往帶有隨意性和地域性,而“法律”則追求普遍性和確定性。作者是如何在這種張力中找到理論的落腳點的?是強調習慣的長期性、穩定性,還是強調其被社會成員廣泛認同的“法律意識”?我推測,書中一定涉及到對不同文化背景下習慣法形成機製的比較研究,或許會引用一些古老文明的例子,來展示習慣法是如何在沒有成文法典的時代,維持社會秩序的。同時,“方法論”的章節,我期待它能提供一套係統性的研究工具,讓我們能夠辨識並分析那些在現代法律體係中仍然發揮作用的習慣法元素,甚至是如何在法律實踐中,將這些潛藏的規則轉化為可操作的法律原則。這本書,在我看來,是對“法律是什麼”這個根本問題的深刻追問,它將法律的視角從國傢機器延伸到瞭社會生活的最細微之處。

评分

這本書,如同一把鑰匙,為我打開瞭一扇通往理解社會運作深層邏輯的大門。我一直對那些看似“理所當然”的行為規範感到好奇,它們不像刻在石碑上的法律條文那樣昭彰,卻有著強大的約束力。例如,鄰裏之間互助的默契,或是商業交易中不成文的信任原則,這些似乎都屬於“習慣”的範疇,但它們又確實在很大程度上維護瞭社會秩序。這本書的齣現,填補瞭我在這方麵的認知空白。我設想,書中一定花費瞭大量篇幅來梳理習慣法的發展脈絡,從早期人類社會的樸素規則,到現代社會中那些融入日常的潛規則。特彆吸引我的是“理論”部分,它是否探討瞭習慣法的正當性來源?是基於社會契約的無意識達成,還是基於長期的實踐檢驗,證明瞭其有效性?我期待書中能對習慣法與成文法之間的互動關係進行深入分析,它們是相互補充,還是存在衝突?又該如何處理這種衝突?而“方法論”部分,我迫切希望能從中學習到識彆、解釋和應用習慣法的具體路徑。這不僅僅是學術研究的工具,更是洞察社會現實、理解人性的一門藝術。它讓我意識到,法律的生命力,不僅在於其嚴謹的條文,更在於它與人民生活的深度融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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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法:理論與方法論》這個書名本身就充滿瞭吸引力,它指嚮瞭一個我一直以來都想深入探索的領域。我們生活在一個法律條文日益細密、形式化的時代,但很多時候,我們發現那些看似“不成文”的規矩,比明文規定更能影響我們的行為。比如,在某個特定行業裏,不成文的“行規”往往具有強大的約束力,而這似乎就觸及到瞭“習慣法”的核心。我猜想,書中一定會對習慣法的起源和發展進行詳盡的考察,可能會追溯到部落社會,甚至是更早的時期,展示習慣法是如何在缺乏中央集權的情況下,成為維持社會秩序的重要機製。而“理論”部分,我尤其期待它能解答“為什麼”的問題——為什麼某些習慣能夠演變成法律,它們的閤法性基礎在哪裏?是否與正義、公平等普世價值有關聯?再者,“方法論”的部分,我希望能夠獲得一套嚴謹的研究框架,讓我們能夠辨識和分析不同情境下的習慣法,理解它們是如何與成文法相互作用,甚至如何影響成文法的製定和解釋。這本書,在我看來,是對“法”的邊界的一次拓展,它讓我們看到,法律的根基,有時候就深埋在日常生活的泥土之中,等待我們去發掘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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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看到《習慣法:理論與方法論》這個書名時,我立刻聯想到瞭那些在日常生活中被我們習以為常,卻又維係著社會運轉的無形規則。例如,在某些地方,人們會自覺地維護公共空間的整潔,或者在社交場閤遵循一套默認的禮儀,這些雖然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卻擁有強大的社會影響力。這本書,無疑就是為深入理解這類現象提供瞭理論和方法的指引。我設想,作者一定深入剖ached瞭習慣法是如何在社會群體中形成,並從一種自發的行為模式,逐漸轉化為一種具有約束力的規範。在“理論”部分,我希望能夠讀到關於習慣法如何獲得其閤法性的論述,它是否源於多數人的同意,或者其本身的實踐效率得到瞭長期的驗證?更令我感興趣的是“方法論”,這部分是否會提供一套係統性的分析工具,讓我們能夠識彆、研究和評估不同社會情境下的習慣法?這不僅僅是對法律研究方法的創新,更是一種對社會現象的深刻洞察。它讓我意識到,法律的生命力,並非隻存在於書本和法庭,更彌漫在日常生活的每一個角落,靜待我們去發現和解析。

评分

這本《習慣法:理論與方法論》的齣現,無疑是法律學術界的一股清流。我一直在思考,在那些條文森嚴、邏輯縝密的法律體係之下,究竟是什麼在維係著社會的運轉?很多時候,我們似乎過於強調成文法的作用,而忽略瞭那些滲透在日常行為、長期形成的默契與共識。這本書恰恰觸及瞭這一核心問題。它不是簡單地羅列一些曆史上的習慣法案例,而是深入探討瞭習慣法在當代社會中的理論基礎和適用性。作者似乎花瞭大量篇幅去剖析,習慣法是如何從個體行為演變為群體規範,再上升為一種潛在的法律淵源。我想象中,書中必然會涉及大量跨學科的研究,比如人類學、社會學,甚至是心理學,來解釋為何某些行為模式會根深蒂固地存在於一個社群中,並最終被廣泛接受。這種理論上的深度,對於理解法律的生命力和適應性至關重要。特彆是“方法論”這部分,我非常期待能從中找到一些指導性的框架,去觀察、去識彆、去分析那些潛藏在社會肌體中的“習慣法”。這不僅僅是對法律研究者有益,對於任何希望深入理解社會運作機製的人來說,都極具啓發性。它讓我們重新審視那些看似“約定俗成”卻又無比強大的力量,這些力量,或許纔是法律最原始、最根本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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